2019年

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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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部分股份质押式回购 延期购回及补充质押的公告

2019-03-0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989 证券简称:艾华集团 公告编号:2019-009

湖南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部分股份质押式回购 延期购回及补充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湖南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 控股股东湖南艾华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艾华投资”)、一致行动人王安安女士及艾立宇先生关于股份质押式回购延期购回和补充质押的通知,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东股份延期购汇及补充质押的具体情况

2018年2月26日公司控股股东艾华投资以及一致行动人王安安女士、艾立宇先生分别将其所持有的公司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与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安证券”)进行了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本次质押股份数量为21,470,000股,共占公司总股本的7.16%,质押初始交易日为2018年2月26日,购回交易日为2019年2月26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2018-003”号公告。

2018年7月10日,艾华投资将其所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1,000,000股作为对2018年2月26日与平安证券办理的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补充质押给平安证券,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2018-060”号公告。

2019年2月26日,公司实际控制人艾华投资以及一致行动人王安安女士、艾立宇先生将质押给平安证券的28,911,000股办理了延期购回业务。

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艾立宇先生将其持有的722,000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质押给平安证券,以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的方式对前述质押式回购交易进行补充质押,此部分补充质押的股份不涉及新的融资安排,上述业务均已经完成相关登记手续。

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股份累计质押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控股股东艾华投资持有公司股份190,493,06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8.84%;本次延期质押的股份16,509,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23%。大股东一致行动人王安安女士持有公司股份63,260,43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6.22%;本次延期质押的股份11,024,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83%。大股东一致行动人艾立宇先生持有公司股份6,825,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75%,其所持有公司股份累计被质押2,1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54%。公司控股股东艾华投资、实际控制人王安安女士及其关联方艾立宇先生合计持有公司股份260,578,50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6.81%,其中累计已质押股份数量为29,633,000股,占公司控股股东艾华投资、实际控制人王安安女士及其关联方艾立宇先生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11.37%,占公司总股本的7.60%。

三、质押情况说明

(一)股份质押的目的

本次股份质押主要用于前次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的补充质押,不涉及新增融资安排。

(二)资金偿还能力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艾华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王安安女士、艾立宇先生的资信状况良好,具备资金偿还能力,质押融资的还款来源主要包括日常收入、股票分红、投资收益等其他收入等,有足够的风险控制能力。

(三)可能引发的风险及应对措施

公司大股东艾华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王安安女士及艾立宇先生的股份目前不存在平仓风险。根据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相关协议约定,本次交易设履约保障比例、预警线、平仓线等,当履约保障比例达到或低于平仓线时,可能引发质权人对质押股份的平仓行为,后续如出现平仓风险,公司控股股东艾华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王安安女士及艾立宇先生将采取包括但不限于补充质押、提前还款等措施应对上述风险。

本次补充质押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公司将按照有关规定及时披露上述交易出现的其他重大变动情况。

特此公告。

湖南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九年二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