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

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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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

2019-03-0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 002170 证券简称: 芭田股份 公告编号:19-06

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以下简称“深圳证监局”或“证监局”)出具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19〕5号,相关情况如下:

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现场检查办法》(证监会公告〔2010〕12号)、《关于印发中国证监会推广随机抽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证监发〔2015〕80号)以及《深圳证监局关于2018年上市公司现场检查工作安排的通知》(深证局公司字〔2018〕9号)要求,我局对你公司进行了现场检查。检查发现,你公司存在以下问题:

一、探矿权利息资本化处理不规范

你公司通过公开招拍挂方式竞买贵州省瓮安县小高寨磷矿勘探探矿权(以下简称探矿权),2015年至2017年,你公司将分期支付探矿权价款形成的资金占用费以及购买探矿权对应借款的利息予以资本化,相关会计处理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6号一一无形资产》、《企业会计准则第17号一一借款费用》的相关规定。

二、销售返利的会计处理不规范

你公司为激励销售制定了返利政策,对于应支付给客户的销售返利,你公司采取直接冲减下期应收客户采购款的方式进行处理,并基于冲减后的应收账款确认当期销售收入,相关销售返利未按照权责发生制进行核算,影响到收入和销售费用核算的规范性。

三、递延所得税资产确认审慎性不足,部分递延所得税资产确认不当

你公司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中,基于可抵扣亏损确认的占比较大,2015-2017年公司年报披露的基于可抵扣亏损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期末金额分别为4,311.84万元、6,933.16万元和7,311.75万元。检查发现,你公司在确认上述年度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时,部分递延所得税资产确认和核销缺乏依据,部分递延所得税资产确认所依据的盈利预测编制准确性不足,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一一所得税费用》的规定。

四、子公司业绩补偿款的会计处理不准确

你公司于2015年向邓祖科等人发行股份收购北京世纪阿姆斯生物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阿姆斯),因阿姆斯2017年度未能完成业绩承诺,根据约定,邓祖科应向公司进行补偿。检查发现,你公司在对业绩补偿款的核算中,未能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的规定,审慎评估补偿款收回的可能性,在2017年年度作出最佳估计,确认部分或有对价的金额,剩余部分在2018年度待不确定性事项消除后再补充确认。

此外,检查还发现你公司在其他非流动资产-代垫保障房建设款、预付工程款和预付设备款等部分事项的会计处理存在问题。上述问题导致你公司相关财务信息披露不符合《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40号)第二条的相关规定。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十九条和《上市公司现场检查办法》(证监会公告〔2010〕12号)第二十一条规定,我局决定对你公司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你公司应按照以下要求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改正,并于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30日内向我局提交书面整改报告:

一、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加强对证券法律法规的学习,强化规范运作意识,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加强信息披露管理,切实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

二、你公司应对探矿权利息、销售返利、业绩补偿款、递延所得税资产等事项在财务核算和列报存在的问题进行纠正。

三、你公司应加强财务会计基础工作,提升会计核算水平,增强合规意识,确保成本、费用、资产等事项会计核算的规范性。

如果对本监督管理措施不服,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与诉讼期间,上述监督管理措施不停止执行。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管理层高度重视上述问题,深刻反思公司在财务核算、信息披露、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及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将按要求制定可行的整改计划,落实责任人,并在规定时间内向深圳证监局上报书面整改报告。组织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部门的人员进行业务培训,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进一步加强信财务会计基础工作,不断提高公司规范运作能力和水平,切实履行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等的职责,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特此公告。

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三月一日

证券代码:002170 证券简称:芭田股份 公告编号:19-05

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度业绩快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公告所载2018年度的财务数据仅为初步核算数据,已经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审计,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与年度报告中披露的最终数据可能存在差异,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2018年度主要财务数据和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注:上述数据以公司合并报表数据填列。

二、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利润、利润总额、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基本每股收益分别比上年同期上升了89.39%、99.83%、108.23%、108.30%,主要是公司营业总收入较上年增长10.20%,以及出售无形资产所致。

三、与前次业绩预计的差异说明

公司于2018年10月30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对 2018 年度经营业绩预计,2018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500万元至2000万元,本次业绩快报与前次业绩预告不存在差异。

四、备查文件

1、经公司现任法定代表人、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字并盖章的比较式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

2、内部审计部门签字的内部审计报告。

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二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