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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3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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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冠农果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的
补充公告

2019-03-0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251 股票简称:冠农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9-013

新疆冠农果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的

补充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新疆冠农果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3月5日披露了《新疆冠农果茸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2019-009),现就该公告中“审议通过《关于调整新疆银通棉业有限公司业绩承诺周期的议案》”有关内容补充公告如下:

一、新疆银通棉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通棉业”)重组事项进展情况

公司于2018年9月27日发布了《新疆冠农果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实施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方交易的提示性公告》:公司拟将所持子公司银通棉业51.26%股权以现金方式转让给控股股东新疆冠农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原新疆冠源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冠农集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临2018-050号公告)

公司已聘请具备从事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中介机构以2018年8月31日为基准日进行审计、评估,截至目前,审计、评估工作已经基本完成,重组事项按照计划处于正常推进中。

二、本次业绩承诺周期的调整对重组事项产生影响的情况如下:

(一)重组事项中公司持有的银通棉业股权过渡期间的损益归属

过渡期指自评估基准日(不包括基准日当日)起至资产交割日(包括交割日当日)止的期间。过渡期银通棉业产生的收益或亏损及任何原因造成的权益变动将均由公司享有或承担。

(二)业绩补偿的归属调整

鉴于公司拟将所持子公司银通棉业51.26%股权以现金方式转让给控股股东冠农集团,故公司拟对业绩补偿事项的归属做如下调整安排:

以银通棉业股权是否完成交割(办理完毕股权过户至冠农集团名下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之日,下同)为划分依据,交割日前所产生的现金补偿金额由上市公司享有、交割日后产生的现金补偿金额由冠农集团享有。

(三)本次业绩承诺周期调整对重组转让价格的影响

此次对拟转让的银通棉业股权评估方法为资产基础法和收益法,评估结论将采用资产基础法的评估结果,且过渡期损益由上市公司享有或承担,故本次业绩承诺周期的调整不会对公司转让价格产生影响。

除上述补充披露内容外,原公告其他内容不变。

由此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公司深表歉意,敬请投资者谅解。

特此公告。

新疆冠农果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