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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江购物俱乐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即将届满的提示公告

2019-03-0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1116 证券简称:三江购物 公告编号:临-2019-003

三江购物俱乐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即将届满的提示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三江购物俱乐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4月6日、2016年5月5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摘要》(以下简称“草案”)的议案。有关员工持股计划的详细内容详见2016年4月8日和2016年5月6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告信息。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4】33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员工持股计划信息披露工作指引》(上证发(【2014】58号)等规定,上市公司应当在员工持股计划届满前6个月公告到期计划持有的股票数量。现将相关情况提示如下:

一、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基本情况

根据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股票可通过二级市场以大宗交易方式向控股股东上海和安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和安公司”)或其他机构、个人购买其持有的本公司股票。截至2016年9月9日,公司已通过大宗交易系统向和安公司购买本公司股票3,216,900股,成交金额34,999,872元,成交均价为10.88元/股。至此,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已完成股票的购买,上述购买的股票将按照规定予以锁定,锁定期自成交日起12个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6年9月13日披露的《三江购物俱乐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完成股票购买的公告》。

二、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届满后的后续安排

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届满后,按照草案的规定,标的股票锁定期届满后至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届满前,管理委员会依据员工的要求,同意员工书面申请资产变现,申请包括:出售的份额、出售价格区间等,经管理委员会审定符合要求后,通过二级市场变现该申请员工持股计划的资产;在扣除相关费用、税收、归还和安公司借款后剩余由管理委员会将资金划入该员工个人账户。上述卖出股票行为将严格遵守市场交易规则,遵守中国证监会、上交所关于信息敏感期不得买卖股票的规定。

三、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和终止

1、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36个月(即2016年9月9日到2019年9月8日),自本员工持股计划全部股票登记至员工持股计划时起算;一旦本持股计划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全部出售,本员工持股计划可提前终止。

2、本员工持股计划所持公司股票的锁定期为12个月,自本员工持股计划全部股票登记至员工持股计划时起算。

3、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届满之后,本员工持股计划资产均为货币资金时,本员工持股计划可提前终止。

4、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届满前2 个月,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 2/3 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本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可以延长。

四、截至本公告的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持有数量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将于2019年9月8日到期届满。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还持有公司股票367,900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0.0672%,已减持数量为2,849,000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0.5202%。

特此公告。

三江购物俱乐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