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

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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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奥马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9-03-1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668 证券简称:奥马电器 公告编号:2019-025

广东奥马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奥马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19年3月8日以书面送达、电子邮件或传真等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19年3月11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5名,实际出席董事5名,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经过认真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质押子公司股权的议案》

公司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分行(以下简称“光大银行中山分行”)于2018年5月10日签订了综合授信协议(编号:ZS综字5424002018011),授信额度为人民币壹亿元整(¥100000000.00元),期限为1年(12个月),授信用途为日常经营周转,结合公司的经营情况,现决定对上述协议追加如下担保事项:

以公司合法持有的子公司宁夏钱包金服小额贷款有限公司74.92%的股权质押给光大银行中山分行,同时公司全资子公司中融金(北京)科技有限公司作为担保人,以其合法持有的宁夏钱包金服小额贷款有限公司21.85%的股权质押给光大银行中山分行。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关于控股子公司股权质押的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5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表决通过。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签订展期协议的议案》

公司与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以下简称“浙商银行佛山分行”)于2018年3月14日签订了编号(20812000)浙商银至臻借字(2018)第00283号《至臻贷借款协议》,同时公司子公司中融金(北京)科技有限公司、钱包金服(北京)科技有限公司及控股股东赵国栋先生与浙商银行佛山分行签订了相关《保证合同》为上述债务提供连带担保责任。

根据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公司现决定与浙商银行佛山分行签订《展期协议》,对本次借款中剩余未还本金人民币4000万元进行展期,展期期限不超过10个月。在借款展期内,公司子公司中融金(北京)科技有限公司、钱包金服(北京)科技有限公司及控股股东赵国栋先生继续按照原保证合同的约定提供担保。

表决结果:赞成5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表决通过。

特此公告。

广东奥马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3月11日

证券代码:002668 证券简称:奥马电器 公告编号:2019-026

广东奥马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股权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奥马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奥马电器”)于2019年3月1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质押子公司股权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交易概述

公司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分行(以下简称“光大银行中山分行”)于2018年5月10日签订了综合授信协议(编号:ZS综字5424002018011),授信额度为人民币壹亿元整(¥100000000.00元),期限为1年(12个月),授信用途为日常经营周转,结合公司的经营情况,现决定对上述协议追加如下担保事项:

以公司合法持有的控股子公司宁夏钱包金服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夏小贷”)74.92%的股权质押给光大银行中山分行,同时公司全资子公司中融金(北京)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融金”)作为担保人,以其合法持有的宁夏钱包金服小额贷款有限公司21.85%的股权质押给光大银行中山分行。(本公司直接持有宁夏小贷74.92%的股权并通过全资子公司中融金间接持有宁夏小贷21.85%的股权,合计持有宁夏小贷96.77%的股权。)

二、质押标的公司的基本情况

1、名称:宁夏钱包金服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40200MA75XLX36D

3、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4、法定代表人:赵国栋

5、注册资本:65000万元人民币

6、成立日期:2016-12-01

7、住所:宁夏石嘴山市大武口区星海镇隆湖大道隆湖扶贫开发区管委会424号

8、经营范围:依法开展网络小额贷款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三、交易对象及交易内容

(一)交易对象

1、名称: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分行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20005666331307

3、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分公司(非上市)

4、负责人:林银波

5、成立日期:2010-12-09

6、经营场所:中山市中山五路3号中荣大厦首层和五层(五层仅作办公场所使用)

7、经营范围:办理人民币存款、贷款、结算业务,办理票据贴现业务,代理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销售政府债券,代理收付款项,外汇存款,外汇贷款,外汇汇款;外币兑换,国际结算,及总行在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业务范围内授权的业务,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银监局批准的其他业务。经营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其他规定批准的业务,经营范围以批准文件所列为准。

8、公司与光大银行中山分行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交易内容

公司以持有的宁夏小贷74.92%的股权及公司子公司中融金以持有的宁夏小贷21.85%的股权进行质押,为公司在光大银行中山分行的1亿流动资金贷款追加质押担保。

四、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质押控股子公司宁夏小贷股权的事项,是基于公司目前实际经营情况以及现金流状况的综合考虑,符合公司融资安排和公司后续的资金使用规划,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将持有的子公司宁夏钱包金服小额贷款有限公司74.92%的股权质押给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分行,同时公司全资子公司中融金(北京)科技有限公司作为担保人,以其合法持有的宁夏钱包金服小额贷款有限公司21.85%的股权质押给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分行,是为了满足公司经营发展的融资需求,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和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质押担保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其决策程序合法、有效。因此,同意公司本次质押宁夏钱包金服小额贷款有限公司股权的事项。

六、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奥马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