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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3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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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威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公告

2019-03-14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25版)

3、每一参与网下申购的机构投资者必须在2019年3月15日(T-1日)17:00前按时足额缴纳申购保证金,申购保证金数量为每一网下申购账户(或每个产品)50万元。未足额缴纳申购保证金为无效申购。每个产品所缴纳的申购保证金须一笔划至保荐机构(联合主承销商)指定账户,如多笔划账,联合主承销商有权确认对应申购无效。

4、本次网下发行的通威转债不设定持有期限制,投资者获得配售的通威转债将于上市首日开始交易。

(七)申购程序

参与网下发行的机构投资者应在2019年3月15日(T-1日)17:00前将以下全套申购文件(请仅以一封邮件发送)发送至保荐机构(联合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指定邮箱KZZSG@CSC.COM.CN处。投资者发送邮件时,邮件标题应为“投资者全称+网下申购通威转债”。

(1)《网下申购表》EXCEL电子版;

(2)签署盖章完毕的《网下申购表》扫描件;

(3)《网下申购表》由授权代表或经办人签署的,需提供授权委托书扫描件;

(4)加盖单位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5)上交所证券账户卡复印件或开户证明文件(如有)。

《网下申购表》见本公告附件二。《网下申购表》电子版文件可在保荐机构(联合主承销商)官方网站(http://www.csc108.com)下载,下载路径为“走进中信建投–公司部门–资本市场部–项目公告”处。

请优先通过电子邮箱发送全套认购文件。邮件是否成功发送请以回复邮件确认为准。若在发送邮件30分钟内未收到回复邮件确认,请拨打咨询电话010-65608422、86451019、86451499进行确认。已获得回复邮件确认的,请勿重复发送邮件。

如无法发送邮件,也可将上述全套申购文件传真至保荐机构(联合主承销商)处,每一页传真须加盖公章,并写明“机构名称”、“页码、总页数”和“经办人、联系电话”,传真号码为:010-65608443、65608444,并请在发送传真30分钟后拨打咨询电话010-65608422、86451499、86451019进行确认。

网下投资者填写的《网下申购表》一旦发送电子邮件或传真至保荐机构(联合主承销商)处,即具有法律约束力,不得撤回。

提醒投资者注意,投资者在2019年3月15日(T-1日)17:00前提交的《网下申购表》EXCEL电子版文件内容与盖章版扫描件内容必须完全一致,如果信息不一致或未按照要求提供全套文件,联合主承销商有权确认其报价无效或者未报价,缴纳的申购保证金退还投资者。

参与网下申购的机构投资者,申购保证金必须在2019年3月15日(T-1日)下午17:00前按时足额划至保荐机构(联合主承销商)指定账户(见下表)。每一参与网下申购的机构投资者应及时足额缴纳申购保证金,申购保证金数量为每一网下申购账户(或每个产品)为50万元。未及时足额缴纳申购保证金的申购为无效申购。每个产品所缴纳的申购保证金须一笔划至保荐机构(联合主承销商)指定账户,如多笔划账,联合主承销商有权确认对应申购无效。无效申购的保证金退还给投资者。

网下投资者在办理申购保证金划付时请在备注栏注明“上交所证券账户号码”和“通威转债网下”字样。在划款备注栏注明投资者上海证券账户号码,例如,投资者上海证券账户号码为:B123456789,则请在划款备注栏注明:B123456789通威转债网下。未填写汇款用途或备注内容,或账户号码填写错误的,联合主承销商有权认为其认购无效。

申购保证金到账情况可向收款银行查询,也可向联合主承销商查询。联合主承销商申购保证金到账查询电话010-65608422、86451019、86451499。

申购保证金请划付至以下列明的联合主承销商的收款银行账户:

申购款的补缴或多余申购保证金的退还:

(1)2019年3月19日(T+1日),发行人及联合主承销商将在《中国证券报》上刊登《通威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网上发行中签率及网下配售结果公告》,该公告刊载的内容包括获得配售的机构投资者名单、每户获得配售的可转债数量及扣除申购保证金后应缴纳的认购款金额或应退还的多余申购资金等。上述公告一经刊出,即视同已向参与网下申购的投资者送达获配及缴款的通知。获得配售的机构投资者应按要求及时足额补缴申购资金。

(2)若申购保证金大于认购款,则多余部分在2019年3月22日(T+4日)通知收款银行按原收款路径退回;若网下机构投资者被认定为无效申购,申购保证金将在2019年3月22日(T+4日)通知收款银行按原收款路径退回。

(3)若保证金不足以缴付申购资金,投资者缴纳的申购保证金将被直接抵作申购资金,获得配售的机构投资者须在2019年3月20日(T+2日)15:00之前(指资金到账时间),将其应补缴的申购资金划至保荐机构(联合主承销商)指定的银行账户(同上述缴付申购保证金账户),在划款时请务必在划款备注栏注明“上交所证券账户号码”和“通威转债网下”字样,例如,投资者上海证券账户号码为:B123456789,则请在划款备注栏注明:B123456789通威转债网下,补缴申购资金的账户名称须与缴纳申购保证金的账户名称保持一致。若获得配售的机构投资者未能在2019年3月20日(T+2日)15:00之前足额补足申购资金,其配售资格将被取消,其所缴纳的申购保证金不予退还,其放弃认购的通威转债由联合主承销商余额包销,并由联合主承销商将有关情况在2019年3月22日(T+4日)刊登的《通威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结果公告》中披露。

(4)网下申购资金在申购冻结期间的资金利息,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归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所有。

(5)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将对机构投资者申购资金的到账情况进行审验,并出具验资报告。

(6)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将对本次网下发行配售过程进行见证,并出具见证意见。

(八)结算登记

1、联合主承销商根据网下机构投资者的申购结果,按照登记公司的相关规定进行相应的债券登记。

2、联合主承销商依据联合主承销协议将网下认购款与网上申购资金及包销金额汇总,按照承销协议扣除承销费用后划入发行人指定的银行账户。

(九)网下投资者参加网上发行

参加网下发行的机构投资者可以选择同时参加网上申购,但同一证券账户网下、网上申购数量须不超过各自申购上限。

六、中止发行安排

当原股东优先认购的可转债数量和网上网下投资者申购的可转债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发行数量的70%时,或当原股东优先认购的可转债数量和网上网下投资者缴款认购的可转债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发行数量的70%时,发行人及联合主承销商将协商是否采取中止发行措施,并及时向中国证监会报告,如果中止发行,公告中止发行原因,择机重启发行。

中止发行时,网上投资者中签及网下投资者获配的可转债无效且不登记至投资者名下。

七、包销安排

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采用网下对机构投资者配售和网上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售的方式进行。本次发行认购金额不足50亿元的部分由联合主承销商包销。

包销基数为50亿元,联合主承销商根据网上、网下资金到账情况确定最终配售结果和包销金额,联合主承销商包销比例原则上不超过本次发行总额的30%,即原则上最大包销金额为15亿元。当包销比例超过本次发行总额的30%时,联合主承销商将启动内部承销风险评估程序,并与发行人协商一致后继续履行发行程序或采取中止发行措施,并及时向中国证监会报告。

八、发行费用

本次发行对投资者不收取佣金、过户费和印花税等费用。

九、路演安排

为使投资者更好地了解本次发行和发行人的详细情况,发行人拟于2019年3月15日(T-1日)9:30-11:30在“中国基金报-机会宝网上路演中心”(www.jhbshow.com)、“证券时报网上路演中心”(http://rs.stcn.com)举行网上路演。请广大投资者留意。

十、风险揭示

发行人和联合主承销商就已知范围内已充分揭示本次发行可能涉及的风险事项,详细风险揭示条款参见《通威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十一、发行人和联合主承销商联系方式

1、发行人:通威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大道中段588号

电话:028-86168571

联系人:严轲

2、保荐机构(联合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内大街2号凯恒中心B座10层

电话:010-65608422

联系人:于颖欣、朱正忠、张宁、李国庆

3、联合主承销商:长城国瑞证券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2030号卓越世纪中心1栋2508

联系电话:0755-22961375

联系人:冯超

发行人:通威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机构(联合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合主承销商:长城国瑞证券有限公司

2019年3月14日

附件一:通威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网下优先认购表

网下优先认购表填表说明:(以下填表说明部分无需回传,但填表前请仔细阅读)

1、本表可从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网站下载,下载路径为http://www.csc108.com “走进中信建投–公司部门–资本市场部–项目公告”。为便于清晰起见,建议投资者填写本表电子版后,另行打印签署后再扫描发送。

2、原有限售条件股东若参与本次发行的优先配售,应在申购日2019年3月18日(T日)11:30之前,将以下资料发送至保荐机构(联合主承销商)邮箱KZZ@CSC.COM.CN处:(1)《网下优先认购表》电子版文件(EXCEL版);(2)签署完毕的《网下优先认购表》扫描件;(3)《网下优先认购表》由授权代表或经办人签署的,需提供授权委托书扫描件。机构股东由法定代表人签章的,自然人股东由本人签字的,无需提供;(4)机构股东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自然人股东提供股东身份证复印件;(5)上交所证券账户卡复印件(如有)。邮件标题为“有限售条件股东全称+优先认购通威转债”。

3、身份证明号码填写:身份证明号码为投资者在开立证券账户时提供的身份证明资料号码,如投资者在开立证券账户后已办理完毕修改身份证明资料号码的,需提供修改后的身份证明资料号码。其中一般法人填写其营业执照注册号;证券投资基金填写“基金名称前两字”+“证基”+“证监会同意设立证券投资基金的批文号码”;全国社保基金填写“全国社保基金”+“投资组合号码”;企业年金基金填写“企业年金基金监管机构出具的企业年金计划确认函中的登记号”。

4、本表一经填写并加盖公章或签署后,发送至保荐机构(联合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处,即构成参与申购的投资者对联合主承销商发出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要约。若因申请人填写缺漏或填写错误而直接或间接导致认购无效或产生其他后果,由申请人自行负责。

5、参与本次申购的投资者应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自行承担法律责任。证券投资基金及基金管理公司申购并持有通威转债应按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执行,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6、参与优先配售的原有限售条件股东须按其认购数量足额缴纳认购资金,未按规定及时缴纳认购资金的将被视为无效认购,缴纳认购资金不足的以实际到账金额确认有效认购数量。。申请人须于2019年3月18日(T日)11:30之前全额缴纳认购资金,并确保认购资金于当日11:30前到达联合主承销商指定银行账户。

附件二:通威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网下申购表

网下申购表填表说明:(以下填表说明部分无需回传,但填表前请仔细阅读)

1、本表格可从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csc108.com的“走进中信建投–公司部门–资本市场部–项目公告”处下载。为便于清晰起见,建议投资者填写本表电子版后,另行打印签署后再扫描发送。

2、身份证明号码填写:身份证明号码为投资者在开立证券账户时提供的身份证明资料号码,如投资者在开立证券账户后已办理完毕修改身份证明资料号码的,需提供修改后的身份证明资料号码。其中一般法人填写其营业执照注册号;证券投资基金填写“基金名称前两字”+“证基”+“证监会同意设立证券投资基金的批文号码”(例如XX证基(XXXX)XXXX);全国社保基金填写“全国社保基金”+“投资组合号码”(例如全国社保基金XXXXXX);企业年金基金填写“企业年金基金监管机构出具的企业年金计划确认函中的登记号”。

3、本表一经填写并加盖公章后,发送至保荐机构(联合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处,即构成参与申购的机构投资者对联合主承销商发出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要约。若因申请人填写缺漏或填写错误而直接或间接导致预约申购无效或产生其他后果,由申请人自行负责。

4、参加网下申购的机构投资者的每个账户网下申购的下限为1,000万元(10万张),超过1,000万元(10万张)的必须是1,000万元(10万张)的整数倍,申购的上限为10亿元(1,000万张)。

5、参与本次申购的机构投资者应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自行承担法律责任。证券投资基金及基金管理公司申购并持有通威转债应按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执行,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6、每一参与网下申购的机构投资者必须在2019年3月15日(T-1日)17:00前按时足额缴纳申购保证金,申购保证金数量为每一网下申购账户(或每个产品)50万元。未足额缴纳申购保证金为无效申购。每个产品所缴纳的申购保证金须一笔划至保荐机构(联合主承销商)指定账户,如多笔划账,联合主承销商有权确认对应申购无效。在办理付款时,在汇款用途或备注内容中注明投资者证券账户号码(上海)+“通威转债网下”,例如,**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的某只产品证券账户号码为A123456789,则应填写:A123456789通威转债网下。

7、“机构名称”中填写的内容应该和加盖的公章一致。

8、退款银行账号必须与原汇款银行账号一致。

9、参与本次网下发行的机构投资者应在2019年3月15日(T-1日)17:00前,将以下资料(请仅以一封邮件发送)发送至保荐机构(联合主承销商)指定的电子邮箱KZZSG@CSC.COM.CN:(1)《网下申购表》EXCEL电子版;(2)签署盖章完毕的《网下申购表》扫描件;(3)《网下申购表》由授权代表或经办人签署的,需提供授权委托书扫描件;(4)加盖单位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5)上交所证券账户卡复印件或开户证明文件(如有)。投资者发送邮件时,邮件标题应为“投资者全称+网下申购通威转债”。邮件是否成功发送请以回复邮件确认为准。

提醒投资者注意,投资者在2019年3月15日(T-1日)17:00前提交的《网下申购表》EXCEL电子版文件内容与盖章版扫描件内容必须完全一致,如果信息不一致或未按照要求提供全套文件,联合主承销商有权确认其报价无效或者未报价,缴纳的申购保证金退还投资者。邮件确认及查询,请拨打电话:010-65608422、86451499、86451019。

发行人:通威股份有限公司

年月日

保荐机构(联合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月日

联合主承销商:长城国瑞证券有限公司

2019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