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

3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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盈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际控制人股份被轮候冻结的公告

2019-03-1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670 证券简称:盈方微 公告编号:2019-011

盈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际控制人股份被轮候冻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近日,盈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系统查询,获悉公司实际控制人陈志成先生所持有的部分公司股份被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法院予以轮候冻结,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东股份本次被冻结的基本情况

公司实际控制人陈志成先生所持有的公司股份671,261股被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法院予以轮候冻结,冻结期限自2019年3月12日至2022年3月11日。

二、股东股份累计被冻结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陈志成先生持有公司股份2,203,000股,占公司总股本0.27%,其所持有公司股份累计被司法冻结的股份数量为2,203,000股,占公司总股本0.27%。

公司已及时通过致函等方式督促陈志成先生及其家属尽快核查本次轮候冻结事项的具体情况,并将核查结果及时通知本公司以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其他情况说明

本次实际控制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被轮候冻结事项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影响,但其冻结股份若被司法处置,可能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公司将持续密切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并将大力督促信息披露义务人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冻结明细;

2、关于对控股股东上海盈方微电子技术有限公司及实际控制人陈志成先生的问询函。

特此公告。

盈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3月14日

证券代码:000670 证券简称:盈方微公告编号:2019-012

盈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风险提示:

1、公司预计2018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亏损20,000万元,本次业绩预告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具体数据以公司披露的2018年度报告为准。

2、因公司2017年度业绩亏损,若2018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3、控股股东盈方微电子及实际控制人陈志成所持有的全部公司股份已多次被相关法院轮候冻结,且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和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已对其持有的部分股份启动了评估程序,若其所持股份后续被司法强制执行,可能导致公司的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

4、公司数据中心业务已暂停运营近三个月且尚未签订新的合作客户,如该项业务在《终止协议》签订后的三个月内无法恢复运营,公司将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其他风险警示条款的情形,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对公司股票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公司数据中心业务的暂停运营将导致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及全年经营业绩存在大幅下滑的可能。

综上,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盈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股票(证券简称:盈方微、证券代码:000670)已于2019年3月12日、3月13日连续两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以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公司关注、核实的情况说明

根据相关规定要求,经公司自查并通过致函问询公司控股股东上海盈方微电子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盈方微电子”)、公司实际控制人陈志成先生及其家属,现就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公司美国数据中心业务场地安保和基本维护有序进行,公司正在与意向客户进行洽谈之中。截至目前,公司数据中心业务已暂停运营近三个月且尚未签订新的合作客户,如该项业务在《终止协议》签订后的三个月内无法恢复运营,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将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条款的情形,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对公司股票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目前,公司其他业务经营情况正常。

4、公司和控股股东不存在关于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也不存在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控股股东在公司股票异常波动期间,未买卖公司股票。

6、公司于2018年2月22日披露了《关于公司董事长及法定代表人无法履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13)。目前,公司无法与实际控制人陈志成本人取得联系,无法核实其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也无法核实其是否在公司股票异常波动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于2019年1月26日披露了《2018年度业绩预告》(公告编号:2019-003),预计2018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亏损20,000万元。本次业绩预告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公司预约2018年度报告的披露时间为2019年4月23日,具体数据以公司届时披露的2018年度报告为准。目前处于年报编制期间,公司未公开的定期业绩信息未向除为公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以外的第三方提供。

3、因公司2017年年度业绩亏损,若2018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4、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盈方微电子持有公司股份105,432,976股,占公司总股本12.91%,陈志成持有公司股份2,203,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7%;盈方微电子及陈志成所持全部公司股份已因股权质押回购纠纷及其他合同纠纷多次被相关法院轮候冻结,盈方微电子累计被司法冻结的股份数量为105,432,976股,占公司总股本12.91%,陈志成累计被司法冻结的股份数量为2,203,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7%。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和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已就盈方微电子及陈志成持有的部分股份启动了评估程序,具体情况请查阅公司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股权质押交易进展情况的公告》及《关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股权质押交易进展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60、2019-006),若其所持股份后续被司法强制执行,可能导致公司的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5、2018年12月20日,公司美国数据中心业务与客户签署了《终止协议》,此后公司积极推进新客户的开发、拓展工作,并与若干家潜在客户进行了多次沟通与谈判,但因数据中心相关潜在客户所处行业的市场环境持续低迷,故目前仍未能与公司达成明确的合作意向。

截至目前,公司数据中心业务已暂停运营近三个月且尚未签订新的合作客户,如该项业务在《终止协议》签订后的三个月内无法恢复运营,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将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条款的情形,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对公司股票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在该项业务暂停运营期间,公司无法取得相关收入和利润,这将导致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及全年经营业绩存在大幅下滑的可能。公司提醒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6、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盈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