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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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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03-16 来源:上海证券报

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002859 证券简称:洁美科技 公告编号:2019-010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异议声明

声明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 是 √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58,47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20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一)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主要产品及其用途

公司主营业务为电子元器件薄型载带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产品主要包括纸质载带、胶带、塑料载带、转移胶带(离型膜)等系列产品,其中纸质载带产品包括分切纸带、打孔纸带和压孔纸带等,胶带产品包括上胶带、下胶带等,公司产品主要应用于集成电路、片式电子元器件等电子信息领域。公司是专业为集成电路、片式电子元器件企业配套生产薄型载带系列产品及转移胶带(离型膜)产品的企业,为全球客户提供电子元器件使用及制程所需耗材的一站式服务和整体解决方案。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和主要产品未发生重大变化。

(二)公司经营模式

报告期内,公司通过控股子公司并按业务流程和经营体系构建了以股份公司为主体,各子公司分工协作的经营模式。1、采购模式:对主要原材料采用集中采购的模式,根据生产量的需求结合市场价格走势判断,分批次集中采购;对辅料主要采用实时采购的模式,公司根据辅料的库存情况以及生产需要实时从现货市场上进行采购;2、生产模式:公司采用“以销定产、适度库存”的生产模式,主要根据客户的订单组织产品生产;3、销售模式:公司主要采用订单式销售,根据客户订单要求的规格、数量组织生产,公司的订单式销售具体又可进一步细分为内销和外销(包括直接出口和进料深加工结转)等模式,具体参见2017年年报。

(三)公司所处行业竞争地位

公司以持续的技术研发创新为核心,全面的产品质量为保障,稳定的客户资源为依托,良好的人才及技术储备为准备,在电子元器件薄型载带的设计制造水平、业务规模、配套服务能力上处于同行业前列。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人民币元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

(一)公司经营情况回顾

随着新能源汽车、智能穿戴、智能机器人、智能家居、信息安全、物联网、移动支付、5G等领域的加速推广和应用,集成电路产业已经进入快速发展期,半导体行业各领域持续保持加速增长的态势。国内外电子信息产业迅猛发展并且带动上游电子元器件产业实现了高速增长。在电子信息制造业持续增长的大背景下公司经营情况稳定,销量稳步增长,全年实现了较好的经营业绩。

报告期内,公司以电子薄型载带为基础,打造核心竞争力,积极与国内外电子信息行业领军企业深度合作,持续深化与包括日本村田、韩国三星电机、国巨电子、华新科技、风华高科在内的全球知名电子元器件生产企业的长期战略合作,为上述企业提供电子元器件封装用薄型载带,间接服务于智能终端产品制造商和新能源汽车制造商,公司是电子信息制造业行业受益较大的企业之一。

报告期内,公司紧紧围绕细分市场,着力于打造核心竞争力,始终坚持自主创新的发展思路,加大研发投入,加快新产品开发速度,优化产品结构,紧盯高技术含量、高附加值的中高端产品开发,走全系列产品配套服务的发展道路。随着公司产业布局的优化、产品种类的丰富及产品结构的改善,产品竞争力优势日益显现,公司综合竞争力也得到了较大的提升;由于下游需求旺盛,公司产品产销量稳步提升。在全体员工的共同努力下,公司在纸质载带领域继续保持高品质及较高市场占有率。公司持续优化纸质载带系列产品的结构,增加后端高附加值产品如打孔纸带、压孔纸带的产销量。2017年度,公司分切纸带、打孔纸带、压孔纸带的销售额占比分别约为31%、54%、15%,2018年度上述比例优化为18%、70%、12%,分切纸带出货占比降幅明显,打孔纸带出货占比增幅较大,由于新增2万吨原纸产能逐步释放纸质载带产品基数大幅提高,使得压孔纸带占比有所下降,但绝对数量保持了稳步上升态势。另外,针对原材料价格的持续高位运行,公司对产品价格进行了两次上调,这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原材料价格高位运行对公司业绩的负面影响,也为公司后续能够加快新建原纸生产线提供了必要的资金保障,为配合客户的新产能释放提前做好了准备。

报告期内,公司高端纸机项目即募投项目“年产6万吨片式电子元器件封装薄型纸质载带生产项目(一期)”,位于安吉临港工业园区的原纸生产线顺利达产,后端加工设备陆续到位并开始正式生产,公司两大原纸生产基地的原纸产能及后加工能力更加趋于合理。公司“年产6万吨片式电子元器件封装薄型纸质载带生产项目(二期)”,即位于安吉临港工业园区的第二条年产2.5万吨原纸生产线的前期筹备、设备选型预定等工作陆续完成,基建工程正在按计划进行,该项目为公司纸质载带产品的持续增长奠定了坚实基础。胶带产品作为纸质载带的配套使用产品增量明显,客户基本实现了纸质载带和胶带配套采购;随着元器件小型化的加速,0402胶带、0201胶带系列产品销量增速明显。

在塑料载带领域,公司逐步将目标转向为半导体行业企业提供相关配套产品,着力打造公司在高端产品领域的核心竞争力。报告期内,公司塑料载带无尘车间投入使用,0603、0402精密小尺寸产品保持了稳定供货,市场反响良好;在原材料开发方面,黑色PC材料造粒生产线完成了安装调试,进行了多次配方验证及持续改进,各项指标得到了进一步优化,公司已根据配方验证的情况开始切换原材料。另外,塑料载带上盖带实现了量产,已经向部分客户开始供货;0201以下规格超小尺寸塑料载带产品己完成送样并通过评价认证。塑料载带新增五条生产线从9月份已经投产使用,塑料载带产品产能逐步扩张,产销量得到进一步提升,新客户不断增加,业务发展势头良好。

报告期内,公司精密加工中心整合完成,形成了成型模具自主加工能力,负责模具的自主研发设计和制造,专研纸质和塑料载带配套的冲压和成型模具。公司引进业界领先的精密加工设备,目前拥有高精度的五轴加工中心、数控磨床、慢走丝等高端加工设备。精密加工中心拥有专业的工艺开发和模具技术研发团队,可快速响应及满足客户需求。目前在塑料载带领域,模具设计开发和加工能力位列行业前沿水平。

报告期内,公司转移胶带项目即募投项目“年产20,000万平方米电子元器件转移胶带生产线建设项目(一期)”第一条、第二条生产线实现了正常生产,第三条生产线在生产测试各种离型膜类新产品,第四条、第五条生产线完成了安装,进入调试及试生产阶段。受下游陶瓷电容(MLCC)产品缺货、涨价等因素影响,客户更换原材料动力不足,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公司MLCC用转移胶带产品的销售放量步伐,截止报告期末,公司转移胶带产品已经实现了批量出货。长期来看,转移胶带类产品的国产替代趋势不会改变,公司以自有资金加快实施“年产20,000万平方米电子元器件转移胶带生产线建设项目(二期)”,厂房已经完工,生产线已经进行了初步选型。面对转移胶带高端应用领域的新变化,公司将采购更高端的转移胶带生产线,使项目二期生产线具备生产包括MLCC用转移胶带及各类新型尚未国产化的转移胶带类产品。

报告期内,公司围绕“管理信息化”与“智能制造”两大主题,加快信息化与自动化两化融合相关项目建设进度。“管理信息化”方面以BPM平台为基础,通过业财融合项目的推进与全面上线,打通ERP、MES、财资系统、金税系统等异构系统,实现了销售、采购、生产、物流、财务、资金等企业经营各环节管理流程的整合优化与集成共享,从而管控风险、提高效率与提升效益。“智能制造”方面,继续推进智能制造样板车间建设,以特品事业部为试点,完成了车间工业物联网、制造执行系统、自动化升级改造等项目建设,实现生产设备、检测设备、物流装备的物物互联,通过制程数据的实时自动采集、分析与双向通讯,对生产过程提供指导,为品质控制提供依据。同时,对智能制造样板车间的成功经验进行总结与推广,为公司智能制造的全面升级转型奠定基础。

报告期内,随着公司产业布局的优化、产品种类的丰富、产品结构的完善,产品竞争力优势日益显现,公司综合竞争力也得到了较大的提升;然而公司也面临着两大不利因素,即原材料价格波动和人民币兑美元汇率波动。

2018年全年木浆价格处于高位,临近年末受全球经济形势影响木浆价格略有下降。针对公司主要原材料木浆的价格状况,公司积极应对:公司在与全球知名木浆生产商签订长期采购框架协议的基础上,与国内木浆贸易商加强合作,公司通过对比国内外期、现货木浆的价格,合理安排采购的时间、频次,合理分配国内外采购的比例,尽量降低木浆涨价带来的不利影响;同时,公司也从企业内部挖潜,从木浆的使用上挖掘价值,公司加强对纸边、回纸、纸屑的管理和回用,提高木浆的使用效率,降低原材料成本;此外,公司也通过与客户友好协商,通过对产品调价的形式,将部分成本上涨压力传导到下游,缓解了原材料成本上升的部分压力。

报告期内,人民币兑美元中间价由1月2日的6.5079下跌至12月28日的6.8632,累计下跌5.46%。汇率的大幅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了较大影响,2018年度公司账面汇兑收益约2,228万元,而2017年度公司账面汇兑损失约1,857万元。为应对汇率波动影响,一方面,公司针对现有美元现金资产,通过与各家银行的协商、比较,选择了能够提供较高的美元理财收益的方案,较美元活期存款年化收益率提高2%左右;另一方面,公司根据外汇套期保值管理制度,择机进行了少量美元套期保值交易等业务,降低了美元波动带来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实施了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和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其中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32名,覆盖了公司中高层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参与人员共计236人,其中,参与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共计5人,累计买入1,423,99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5569%,成交金额44,867,784.31元,成交均价约31.5083元/股。上述激励机制是公司上市后在建立健全长期、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方面的第一步,此举有利于建立和完善劳动者与所有者的利益共享机制,可以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水平,提高员工的凝聚力和公司的竞争力,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

(二)公司主要经营业绩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31,110.40万元、营业利润32,327.34万元、利润总额32,212.22万元、净利润27,529.83万元,分别较上年同期上升31.58%、45.73%、45.03%和40.30%。

(三)业务构成及经营状况

1、业务范围

公司产品主要包括纸质载带(分切纸带、打孔纸带、压孔纸带)、胶带(上胶带、下胶带)、塑料载带及上盖带、转移胶带(离型膜)系列产品。公司自主生产原纸,但不对外销售,经过初级加工形成分切纸带后对外销售,同时在分切纸带的基础上进行深加工形成打孔纸带、压孔纸带,再配合上下胶带,可为客户提供纸质载带的综合解决方案;公司生产塑料载带和盖带,形成了塑料载带的综合解决方案;此外,公司新产品转移胶带已经开始逐步放量满足客户需求。

2、营业收入构成及经营状况

(1)营业收入构成情况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2)营业收入分地区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3、报告期内公司主要资产、负债构成、三项费用及其他情况

(1)报告期内公司主要资产、负债构成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变动原因说明:

存货同比增加,主要系本期产销规模同比扩大备料所致;

在建工程同比增加,主要系浙江电材二期及光电项目二期工程建设及设备的投入增加所致;

短期借款、长期借款同比增加,主要系本期生产经营规模扩大及工程投入增加而增加贷款所致。

(2) 报告期内三项费用及其他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变动原因说明:

研发费用同比增加,主要系公司加大研发力度,研发规模增长所致;

财务费用同比下降,主要系人民币兑美元的汇率贬值,引起账面美元资产汇兑净收益同比增长所致。

所得税费用同比增长,主要系销售同比增长所致。

4、报告期公司现金流量的构成情况

变动原因说明:

经营活动现金净流量同比增长54.97%,主要系公司本期营业收入同比增长31.58%所致;

筹资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减少32.41%,主要系上期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6.36亿所致。

2、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 是 √ 否

3、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10%以上的产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4、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 是 √ 否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营业收入总额较前一报告期增长31.58%,主要系本报告期产销规模同比增长所致;

(2)营业成本总额较前一报告期增长38.35%,主要系本报告期产销规模同比增长及料工费成本增加所致;

(3)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较前一报告期增长40.30%,主要系本报告期产销规模同比增长所致;

(4)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结构未发生重大变化。

6、面临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7、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一)公司根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及其解读和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编制2018年度财务报表,此项会计政策变更采用追溯调整法。2017年度财务报表受重要影响的报表项目和金额如下:

(二)财政部于2017年度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9号一一关于权益法下投资净损失的会计处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0号一一关于以使用固定资产产生的收入为基础的折旧方法》《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1号一一关于以使用无形资产产生的收入为基础的摊销方法》及《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2号一一关于关键管理人员服务的提供方与接受方是否为关联方》。公司自2018年1月1日起执行上述企业会计准则解释,执行上述解释对公司期初财务数据无影响。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于2018年3月23日设立全资子公司北京洁美聚力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注册资本2000万元,100%控股。

(4)对2019年1-3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 适用 √ 不适用

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方隽云

二O一九年三月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859 证券简称:洁美科技 公告编号:2019-008

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19年3月8日以直接发放、邮寄、传真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19年3月14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7名,实到董事7名,会议由董事长方隽云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会议以书面表决及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审议并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并通过了《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7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审议并通过了《2018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7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

三、审议并通过了《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2018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31,110.40万元、营业利润32,327.34万元、利润总额32,212.22万元、净利润27,529.83万元,分别较去年同期上升31.58%、45.73%、45.03%和40.30%。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7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四、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和〈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11月修订)》(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一一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17年修订)》的相关规定,现将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和《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7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全文》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18年年度度报告摘要》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中国证券报》。

五、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天健审〔2019〕528号)确认,2018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245,231,146.13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24,523,114.61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328,444.931.82元,减去2018年度派发现金股利66,482,000.00元。报告期末累计未分配利润为482,670,963.34元。

鉴于公司盈利状况良好,为塑造回报股东投入的公司理念,结合公司未来的发展前景和战略规划,董事会拟定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以2018年12月31日的股本总数258,47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2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56,863,400.00元;本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若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分配比例将按分派总额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以上利润分配方案须报经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独立董事对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7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中国证券报》上披露的《关于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六、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经验和良好的职业水准,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工作中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公司拟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独立董事对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7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公告格式第21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格式》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编制了截至2018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独立董事对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7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中国证券报》上披露的《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八、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申请办理银行授信额度及授权法定代表人在银行授信额度内签署借款合同的议案》;

根据2018年度公司生产经营的需要,为应对汇率异动及适应公司经营需要,结合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财务状况,经与银行协商,公司拟在银行申请银行最高综合授信额度合计人民币18亿元,各银行授信额度具体由财务管理中心自行安排。上述额度有效期为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之日起至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止。

同时,董事会拟授权法定代表人在银行的授信额度内签署贷款的相关文件。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7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九、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各子公司之间为融资需要相互提供担保的议案》;

为统筹管理公司融资,支持各子公司的发展,公司拟在人民币13亿元融资额度内,同意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浙江洁美电子信息材料有限公司、杭州万荣科技有限公司、江西洁美电子信息材料有限公司、香港百顺有限公司、洁美(马来西亚)有限公司根据融资工作的实际需要相互之间提供担保。上述额度有效期为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之日起至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止。

同时,董事会拟授权各公司法定代表人在上述担保额度内签署相关文件。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7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十、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及授权法定代表人在交易额度内签署相关业务合同的议案》;

由于公司主营业务中外销占比大,外汇收款比重较大,主要采用美元、港币等进行结算,因此当汇率出现较大波动时,汇兑损益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会造成较大影响。为有效规避和防范外汇市场风险,防止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的不利影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外汇互换、外汇期权业务及其他外汇衍生产品业务,具体如下:

1、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银行办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累计金额不超过1亿美元。上述额度有效期为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

2、同意授权法定代表人在上述金额范围内负责签署或授权他人签署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相关的协议及文件。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7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十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浙江洁美电子信息材料有限公司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洁美电子信息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洁美电材”)根据电子专用原纸生产线的相关要求,需要采购日常生产所需的蒸汽能源。浙江洁美电材所在地安吉县安吉临港经济区唯一一家集中供热单位为公司控股股东浙江元龙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投资建设的安吉临港热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临港热电”)。因此,浙江洁美电材拟向临港热电购买日常生产所需的蒸汽能源,采购价格根据《供热煤热价格联动管理办法》制定,执行煤热联动机制,具体交易价格以市场同期同类能源产品价格为基础确定,以货币方式结算。

参考当前价格,考虑煤价波动等因素,预计2019年度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金额共计不超过2400万元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独立董事对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洁美电子信息材料有限公司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核查意见》。

表决结果:关联董事方隽云、方隽彦回避表决,同意票数为5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中国证券报》上披露的《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洁美电子信息材料有限公司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十二、审议并通过了《2018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为了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公司内部控制,提高公司经营管理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维护全体股东和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的要求,结合《公司章程》等规定,公司全面建立健全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彻底落实相关制度规范的要求,强化对内控制度执行的监督检查,不断提高治理水平,促进企业规范运作,有效防范经营决策及管理风险,确保公司的稳健经营。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对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工作有效性进行了自我评价,公司董事会编制了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独立董事对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另外,会计师对上述报告的鉴证意见亦于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上。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7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董事会同时审查并通过了《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

十三、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

财政部于2017年3月31日分别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2017年修订)》(财会〔2017〕7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一一金融资产转移(2017年修订)》(财会〔2017〕8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一套期会计(2017年修订)》(财会〔2017〕9号),于2017年5月2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2017年修订)》(财会〔2017〕14号)(上述准则以下统称“新金融工具准则”)。由于上述会计准则的修订,公司需对原采用的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相应调整。

公司根据上述修订,结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新金融工具、收入准则执行时间的通知》,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新金融工具准则。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独立董事对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7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中国证券报》上披露的《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十四、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具体修改内容如下:

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内容不变。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7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中国证券报》上披露的《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正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十五、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于2019年4月8日召开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7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中国证券报》上披露的《关于召开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十六、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2018年年度报告书面确认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3月16日

证券代码:002859 证券简称:洁美科技 公告编号:2019-009

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通知于2019年3月8日以直接发放、邮寄、传真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19年3月14日下午在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陈云霞女士召集并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次会议以书面表决及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审议并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并通过了《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3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

本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和〈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11月修订)》(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一一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17年修订)》的相关规定,现将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和《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提交监事会审议。

同时,公司监事会根据《证券法》第68条规定及《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备忘录第2号一一定期报告披露相关事项(2019年1月修订)》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要求,对董事会编制的2018年年度报告进行了认真严格的审核,并提出如下的书面审核意见:1、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各项规定;2、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已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报告能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3、在公司监事会出具此意见前,我们没有发现参与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因此,我们保证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3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

本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全文》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度报告摘要》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中国证券报》。

三、审议并通过了《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2018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31,110.40万元、营业利润32,327.34万元、利润总额32,212.22万元、净利润27,529.83万元,分别较去年同期上升31.58%、45.73%、45.03%和40.30%。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3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

本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四、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天健审〔2019〕528号)确认,2018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245,231,146.13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24,523,114.61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328,444.931.82元,减去2018年度派发现金股利66,482,000.00元。报告期末累计未分配利润为482,670,963.34元。

鉴于公司盈利状况良好,为塑造回报股东投入的公司理念,结合公司未来的发展前景和战略规划,董事会拟定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以2018年12月31日的股本总数258,47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2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56,863,400.00元;本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若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分配比例将按分派总额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以上利润分配方案须报经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独立董事对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上述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未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3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中国证券报》上披露的《关于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五、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经验和良好的职业水准,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工作中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公司拟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

监事会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审计意见与所涉及事项均真实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3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

本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六、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公告格式第21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格式》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编制了截至2018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监事会对公司2018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后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报告期内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公司2018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违法、违规或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3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中国证券报》上披露的《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浙江洁美电子信息材料有限公司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洁美电子信息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洁美电材”)根据电子专用原纸生产线的相关要求,需要采购日常生产所需的蒸汽能源。浙江洁美电材所在地安吉县安吉临港经济区唯一一家集中供热单位为公司控股股东浙江元龙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投资建设的安吉临港热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临港热电”)。因此,浙江洁美电材拟向临港热电购买日常生产所需的蒸汽能源,采购价格根据《供热煤热价格联动管理办法》制定,执行煤热联动机制,具体交易价格以市场同期同类能源产品价格为基础确定,以货币方式结算。

参考当前价格,考虑煤价波动等因素,预计2018年度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金额共计不超过2400万元

监事会审议后认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洁美电子信息材料有限公司与关联方的交易定价以市场同期同类能源产品价格为基础确定,定价原则公平合理,未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符合相关交易规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3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中国证券报》上披露的《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洁美电子信息材料有限公司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八、审议并通过了《2018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为了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公司内部控制,提高公司经营管理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维护全体股东和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的要求,结合《公司章程》等规定,公司全面建立健全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彻底落实相关制度规范的要求,强化对内控制度执行的监督检查,不断提高治理水平,促进企业规范运作,有效防范经营决策及管理风险,确保公司的稳健经营。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对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工作有效性进行了自我评价,公司董事会编制了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监事会对董事会关于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运行情况进行了审核,认为:(1)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国家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建立健全了相应的内部控制制度,保证了公司业务活动的正常开展和风险的控制,保护了公司资产的安全和完整。(2)公司已建立较完善的内部组织结构,内部审计部门及人员配备齐全到位,保证了公司内部控制重点活动的执行及监督充分有效。(3)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违反深交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情形发生。公司董事会编制和审核《2018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和运行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3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九、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

财政部于2017年3月31日分别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2017年修订)》(财会〔2017〕7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一一金融资产转移(2017年修订)》(财会〔2017〕8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一套期会计(2017年修订)》(财会〔2017〕9号),于2017年5月2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2017年修订)》(财会〔2017〕14号)(上述准则以下统称“新金融工具准则”)。由于上述会计准则的修订,公司需对原采用的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相应调整。

公司根据上述修订,结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新金融工具、收入准则执行时间的通知》,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新金融工具准则。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3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中国证券报》上披露的《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十、备查文件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9年3月16日

证券代码:002859 证券简称:洁美科技 公告编号:2019-012

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3月14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

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天健审〔2019〕528号)确认,2018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245,231,146.13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24,523,114.61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328,444.931.82元,减去2018年度派发现金股利66,482,000.00元。报告期末累计未分配利润为482,670,963.34元。

鉴于公司盈利状况良好,为塑造回报股东投入的公司理念,结合公司未来的发展前景和战略规划,董事会拟定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以2018年12月31日的股本总数258,47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2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56,863,400.00元;本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若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分配比例将按分派总额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以上利润分配方案须报经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上述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本公司章程等规定,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利润分配计划、股东长期回报规划以及作出的相关承诺。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上述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未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全体独立董事在认真审阅和核查公司关于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后认为: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企业会计准则》以及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文件中所述的股利分配政策的相关规定,兼顾了投资者的利益和公司持续发展的资金需求,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和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的情形。

因此,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董事会提出的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其他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4、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审计报告。

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3月16日

证券代码:002859 证券简称:洁美科技 公告编号:2019-013

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募集资金2018年年度存放

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公告格式第21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格式》等有关规定,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洁美科技” 或“公司” )董事会编制了截至2018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349号文)核准,于2017年3月22日首次公开发行普通股(A股)2,557万股,包括公开发行新股和公司股东公开发售股份,其中,公司发行新股数量2,328万股,公司股东公开发售股份数量229万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格人民币29.82元,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76,249.74万元,其中,发行新股募集资金净额63,600万元,老股转让资金净额6,464.13万元,发行费用总额6,185.61万元。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17年3月28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天健验〔2017〕76号”验资报告。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止,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注:其中6,000万元用于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2018年8月20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以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于2018年9月5日召开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和及时归还前次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使用期限为自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的12个月内,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余额为6,000万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在各银行专项账户的存储情况

公司制订了《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2017年4月13日,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最大限度地保障投资者的利益,经由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议案》,对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进行了修订。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专人审批、专款专用,随时接受本公司保荐机构的监督。在募集资金到位后,本公司董事会为募集资金开设了专项账户。

(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签署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和本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建立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制度,募集资金须存放于董事会决定的专项账户集中管理。2017年4月13日,公司和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官巷口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州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吉支行、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州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三)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签署情况

2017年5月2日,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子公司浙江洁美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洁美电子信息材料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公司决定以增资的方式向浙江洁美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洁美光电”)投入募集资金15,500万元、向浙江洁美电子信息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洁美电材”)投入募集资金12,900万元。洁美光电完成增资后注册资本增加至22,500万元,其中,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持有该公司83.33%股权,对应出资额18,750万元;杭州万荣科技有限公司持有该公司16.67%股权,对应出资额3,750万元。浙江洁美电材完成增资后注册资本增加至20,900万元,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持有浙江洁美电材100%股权,对应出资额20,900万元。上述增资的募集资金分别存储于洁美光电和浙江洁美电材开设的募集资金专户并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和本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须建立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制度,募集资金须存放于董事会决定的专项账户集中管理。2017年5月4日,公司与子公司浙江洁美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洁美电子信息材料有限公司和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州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州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四)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专户存款的明细余额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五)募集资金使用管理情况

公司在进行项目投资时,资金支出按照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履行资金使用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凡涉及募集资金的支出由具体使用部门或单位按照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提出募集资金使用申请,经公司财务部审核后报财务负责人和总经理批准。

公司充分保障保荐机构、独立董事以及监事会对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的监督权。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本公司的保荐机构,采取现场调查、书面问询等方式行使其监督权;公司授权其指定的保荐代表人可以随时到商业银行查询、复印公司专户的资料,公司和商业银行积极配合;三方监管协议和四方监管协议的履行情况正常。

三、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本年度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2018年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参见“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附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报告期内,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的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为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顺利执行,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前,本公司根据项目建设的需要,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募投项目,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

2017年4月13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置换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76,046,035.13元。其中“年产20,000万平方米电子元器件转移胶带生产线建设项目”和“年产6万吨片式电子元器件封装薄型纸质载带生产项目”在公司募集资金以增资的形式转入相应子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并签署四方监管协议后实施了置换;上述募集资金置换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天健审〔2017〕2648号《关于浙江洁美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认为:洁美科技公司管理层编制的《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专项说明》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如实反映了洁美科技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实际情况。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和保荐机构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置换完毕。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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