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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蓝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9-03-18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21版)

在上述担保额度范围内,公司预计2019年度新发生担保事项具体如下:

备注:

1、实施过程中,按照实际签订担保合同时的公司持股比例确定使用额度的类别,若在签订担保合同时已约定了相关股权增资、转让等变更事宜,以约定事宜完成后的公司持股比例确定使用额度的类别。

2、同时为同一笔融资的共同债务人(包括全资、非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时,担保使用额度全部纳入非全资子公司担保额度内。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四、授权

上述担保事项是基于公司目前业务情况的预计,为有效提高融资效率,优化担保手续办理流程,在股东大会批准上述担保事项的前提下,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总裁审批上述担保具体事宜,包括:

1、在担保实际发生时,可以在预计的对全资子公司的担保总额度内,对不同全资子公司相互调剂使用其预计额度;可以在预计的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非全资子公司的担保总额度内,对不同非全资子公司相互调剂使用其预计额度。上述对本公司、全资子公司、非全资子公司三类预计担保额度不再相互调剂使用。

2、在股东大会批准的担保总额度内,审批每笔担保事项的具体事宜,包括担保方、担保金额、担保方式、抵押物、担保范围、担保期限、融资机构/债权人等。

五、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公司或公司子公司目前尚未签订担保协议。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在上述担保事项实际发生后再根据实际情况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董事会意见

1、公司预计的2019年度新增担保额度是根据公司2018年度的担保情况及2019年度的经营计划确定,主要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的融资需求,担保贷款用于项目收购、项目开发及补充流动资金等,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

2、公司对子公司的日常经营具有绝对控制权,担保风险可控;

3、本次担保事项符合《公司法》、《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七、独立董事意见

1、公司本次预计2019年度新增担保额度,有利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2019年度生产经营的持续发展,满足其融资需求,符合证监发[2005]120号文等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中关于对外担保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2、公司对子公司的日常经营具有绝对控制权,担保风险可控;

3、本次担保事项的审议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公司本次预计2019年度新增担保额度,同意将该担保事项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19年2月28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3,869,000万元,占公司2018年末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245.51%;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控股子公司为本公司以及控股子公司相互间提供的担保余额为3,692,370万元,占公司2018年末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234.30%。公司无逾期担保。

特此公告。

四川蓝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年3月18日

证券代码:600466 证券简称:蓝光发展 公告编号:临2019—036号

债券代码:136700(16蓝光01) 债券代码:136764(16蓝光02)

债券代码:150215(18蓝光02) 债券代码:150216(18蓝光03)

债券代码:150312(18蓝光06) 债券代码:150409(18蓝光07)

债券代码:150413(18蓝光09) 债券代码:150495(18蓝光12)

四川蓝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拟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被担保人名称:扬州梁瑞置业有限公司、杭州龙盈房地产有限公司、宿迁朗诗置业有限公司、宿迁朗鑫置业有限公司

2、本次担保金额:公司(含下属控股子公司)拟为参股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5.99亿元担保

3、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公司作为参股公司股东,原则上按持股比例对参股公司融资提供担保。如根据金融机构要求,公司超过持股比例提供担保,为防范担保风险,公司将要求其他股东提供对等担保,或向本公司提供反担保或其他增信措施。

4、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

为满足参股公司项目开发建设的正常资金需求,提高项目融资效率,保障合作项目的顺利运作,公司(含下属控股子公司)拟为参股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5.99亿元担保。公司作为参股公司股东,原则上按持股比例对参股公司融资提供担保。如根据金融机构要求,公司超过持股比例提供担保,为防范担保风险,公司将要求其他股东提供对等担保,或向本公司提供反担保或其他增信措施。

公司拟对参股公司提供担保的具体情况如下:

(二)本次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2019年3月14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表决结果为: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担保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三、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公司目前尚未与相关方签署具体的担保协议,待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将根据参股公司的融资需求情况签署具体的担保协议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四、董事会意见

1、公司本次为参股公司融资提供担保,主要是为满足参股公司项目开发建设的资金需求,支持参股公司的经营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不会影响公司自身正常经营。

2、公司根据参股公司的融资需要为其提供担保,其他股东方亦提供对等担保,或向本公司提供相应反担保或其他增信措施,担保公平、对等,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将在提供担保后密切关注被担保方的生产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并就可能发生的债务风险提前预警并采取相应措施确保公司财产、资金安全。因此,公司担保风险总体可控。

3、本次担保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五、独立董事意见

1、公司拟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有利于参股公司经营发展,保证合作项目建设进度。参股公司的其他股东方亦提供对等担保,或提供相应反担保或其他增信措施,担保公平、对等。公司将在提供担保后密切关注被担保方的生产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并就可能发生的债务风险提前预警并采取相应措施确保公司财产、资金安全,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2、公司董事会审议该事项的审议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3、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19年2月28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3,869,000万元,占公司2018年末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245.51%;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控股子公司为本公司以及控股子公司相互间提供的担保余额为3,692,370万元,占公司2018年末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234.30%。公司无逾期担保。

特此公告。

四川蓝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年3月18日

证券代码:600466 证券简称:蓝光发展 公告编号:临2019—037号

债券代码:136700(16蓝光01) 债券代码:136764(16蓝光02)

债券代码:150215(18蓝光02) 债券代码:150216(18蓝光03)

债券代码:150312(18蓝光06) 债券代码:150409(18蓝光07)

债券代码:150413(18蓝光09) 债券代码:150495(18蓝光12)

四川蓝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与控股股东续签《提供融资及担保协议》之

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关联交易风险:公司与控股股东蓝光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蓝光集团”)续签《提供融资及担保协议》,蓝光集团及其控股子(孙)公司拟继续向公司及其控股子(孙)公司提供借款及担保。本次关联交易可为公司业务开展提供资金保障,促进公司达成预期经营目标,无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时对公司本期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重大影响,亦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2、过去12个月与同一关联人进行的交易以及与不同关联人进行的交易类别相关的交易的累计次数及其金额:2018年3月1日至2019年2月28日期间,蓝光集团及其下属控股公司向公司提供借款累计发生总额为197,690.00万元,借款余额为64,320.00万元;为本公司提供担保累计发生总额为87,537.00万元,担保余额为98,930.05万元。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其它关联方未发生与本次交易类别相关的关联交易。

一、关联交易概述

鉴于公司与控股股东蓝光集团及其下属控股子公司成都泰瑞观岭投资有限公司、成都锦诚观岭投资有限公司于2018年4月30日签署的《提供融资及担保协议》将于2019年4月19日到期,经各方协商,公司拟与蓝光集团续签《提供融资及担保协议》。该协议约定,在基于市场化原则及合法性原则的前提下,在合同有效期内,蓝光集团及其控股子(孙)公司向公司及其控股子(孙)公司提供的新增借款总额不超过50亿元,单笔借款期限不超过12个月,借款利息不得超过公司同类型同期平均借款利率成本;为公司及其控股子(孙)公司对外融资提供的新增担保总额上限不超过50亿元,公司每次按不高于单次担保金额1.5%的费率向蓝光集团支付担保费。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蓝光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2018年3月1日至2019年2月28日期间,蓝光集团及其下属控股公司向公司提供借款累计发生总额为197,690.00万元,借款余额为64,320.00万元;为本公司提供担保累计发生总额为87,537.00万元,担保余额为98,930.05万元。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其它关联方未发生与本次交易类别相关的关联交易。截止本公告披露日,本协议尚在签订过程中。

二、关联方介绍

公司名称:蓝光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成都市抚琴东路90号

法定代表人:王小英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注册资本:50000.00万元

成立日期:1993年10月13日

经营范围:企业投资服务(不得从事非法集资、吸收公众资金等金融活动)、企业管理、自有房屋租赁、市场物业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实际控制人:杨铿,持有蓝光集团95.04%的股权。

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指标(未经审计):蓝光集团母公司截止2018年12月31日,总资产423,558.02万元,总负债329,723.46万元,净资产93,834.56万元,2018年1-12月,营业收入3,239.31万元,净利润60,181.51万元。

关联关系说明:蓝光集团持有公司1,422,143,043股股份,占公司总股份的47.66%,系公司控股股东,为公司关联法人。

三、关联交易的定价原则

公司与蓝光集团拟签署的本协议,依据了市场化原则和合法性原则,关联借款及担保定价标准不得超越市场水平。在合同有效期内,涉及单项借款事宜,双方签订借款单予以明确金额、期限等。涉及单项担保事宜时,双方另行订立协议。借款、担保的期限和费率在本协议约定范围内确定。

四、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一)合同主体

甲方:蓝光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乙方:四川蓝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二)合作主要内容:

本合同有效期内:

1、甲方同意在资金充裕的情况下,应乙方申请,由甲方及其控股子(孙)公司向乙方及其控股子(孙)公司提供借款,新增借款总额不超过50亿元,单笔借款期限不超过12个月,借款利息不得超过乙方同类型同期平均借款利率成本,不得低于甲方自身的融资成本,如果乙方的同类型同期借款利率低于甲方的融资成本,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提前归还已提供的借款。

2、甲方同意,应乙方申请,由甲方及其控股子(孙)公司为乙方及其控股子(孙)公司对外融资提供担保,新增担保总额上限不超过50亿元,乙方同意每次按不高于单次担保金额1.5 %的费率向甲方支付担保费。

3、涉及单项借款事宜,双方签订借款单予以明确金额、期限等。涉及单项担保事宜时,双方另行订立协议。借款、担保的期限和费率在本协议约定范围内确定。

4、有效期: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12个月。

(三)生效日期:

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且乙方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生效。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本协议尚在签订过程中。

五、本次关联交易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协议的签署,可为公司业务开展提供资金保障,促进公司达成预期经营目标,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时对公司本期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重大影响,亦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六、本次关联交易履行的审批程序及相关授权

(一)董事会表决情况

公司于2019年3月14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控股股东续签<提供融资及担保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本次会议应参加董事9名,实际参加董事9名,实际表决董事8名,关联董事杨铿先生因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回避了表决,非关联董事张巧龙先生、欧俊明先生、王万峰先生、余驰先生、孟宏伟先生、唐小飞先生、逯东先生和王晶先生参与表决。非关联董事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

本次关联交易尚须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放弃行使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二)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1、事前认可意见:该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实际需要,交易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

2、独立意见:本次关联交易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实际需要,交易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本议案时,关联董事均回避表决,董事会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公司与蓝光集团续签《提供融资及担保协议》,并同意将该关联交易事项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核意见

该关联交易可为公司业务开展提供资金保障,符合公司经营发展实际需要,并且遵循了公平、公正、自愿、诚信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特别是非关联股东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与蓝光集团续签《提供融资及担保协议》,并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19年3月14日召开的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控股股东续签<提供融资及担保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本次会议应参加监事3名,实际参加监事3名,分别为王小英女士、常珩女士和雷鹏先生;实际表决监事2名,关联监事王小英女士回避了表决。会议以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控股股东续签<提供融资及担保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监事会就董事会审议上述议案的全过程进行了监督,并就该关联交易事项发表如下审核意见:本协议的签订有利于公司的经营发展需要;本次关联交易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交易定价公允、合理;公司董事会在进行表决时履行了诚信义务,公司关联董事按有关规定回避了表决,审议及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意公司与控股股东续签《提供融资及担保协议》。

(五)本次关联交易的授权

为提高融资效率,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关联交易后,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额度内审批与融资、担保相关的各类文件资料,根据实际需要确定具体融资、担保金额。

七、备查文件目录

(一)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三)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四)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关联交易事项的书面审核意见;

(五)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四川蓝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年3月18日

证券代码:600466 证券简称:蓝光发展 公告编号:临2019-038号

债券代码:136700(16蓝光01) 债券代码:136764(16蓝光02)

债券代码:150215(18蓝光02) 债券代码:150216(18蓝光03)

债券代码:150312(18蓝光06) 债券代码:150409(18蓝光07)

债券代码:150413(18蓝光09) 债券代码:150495(18蓝光12)

四川蓝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9年4月8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9年4月8日 14 点00 分

召开地点:成都高新区(西区)西芯大道9号公司三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9年4月8日

至2019年4月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适用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披露时间:2019年3月18日

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 特别决议议案:议案8、议案9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6至议案9、议案11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11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蓝光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杨铿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拟出席现场会议的自然人股东需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持股证明进行登记;法人股东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股东帐户卡和出席人身份证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需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进行登记;

(二)登记地点:成都市高新区(西区)西芯大道9号公司四楼董事会办公室;

(三)登记时间:2019年4月4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四)登记方式:公司股东可以到本公司登记地点进行登记,也可能通过电话、信函、传真方式报送,但出席会议时需提供有效手续原件。

六、 其他事项

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四川蓝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3月1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四川蓝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9年4月8日召开的贵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