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19年

3月21日

查看其他日期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旗下部分基金新增上海
基煜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为销售
机构并开通基金“定期定额投资
业务”和基金转换业务的公告

2019-03-21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为更好地满足广大投资者的理财需求,根据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上海基煜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煜基金”)签署的委托销售协议,自2019年3月21日起新增委托基煜基金销售本公司旗下部分基金并开通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和基金转换业务,具体的业务流程、办理时间和办理方式以基煜基金的规定为准。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新增基煜基金为销售机构

1、适用基金

2、销售机构信息

销售机构名称:上海基煜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崇明县长兴镇路潘园公路1800号2号楼6153室(上海泰和经济发展区)

办公地址:上海市杨浦区昆明路518号A1002室

法定代表人:王翔

联系人:蓝杰

电话:021-65370077

传真:021-55085991

客户服务电话:4008205369

网址:www.jiyufund.com.cn

二、通过基煜基金开通上述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是基金申购业务的一种方式,投资者可以通过基煜基金提交申请,约定每期扣款时间、扣款金额及扣款方式,由基煜基金于约定扣款日在投资者指定的资金账户内自动完成扣款以及基金申购业务。投资者在办理“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同时,仍然可以进行日常申购、赎回业务。

1、适用投资者范围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适用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上述基金的基金合同约定可以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的个人投资者和机构投资者。

注:景顺长城景泰丰利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A类:003407;C类:003408)和景顺长城景泰稳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005327;C类006065)暂未开通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2、定期扣款金额

投资者可以与基煜基金约定每月固定扣款金额,每期最低申购金额以基煜基金为准,且不设定级差及累计申购限额。基煜基金定期自动代投资者提交的申购金额,应与投资者原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开通申请中填写的申购金额一致。

3、交易确认

以每期实际定期定额投资申购申请日(T日)的基金份额资产净值为基准计算申购份额。定期定额投资申购的确认以各基金注册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

4、有关“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具体业务办理规则和程序请遵循基煜基金的有关规定。

三、通过基煜基金开通基金转换业务

1、本公司自2019年3月21日起在基煜基金开通上述基金的转换业务。

投资者在办理上述基金的转换业务时,应留意本公司相关公告,确认转出基金处于可赎回状态,转入基金处于可申购状态。

投资者申请基金转换时应遵循基煜基金的规定提交业务申请。

2、基金转换业务的费率计算及规则

关于基金转换业务的费率计算及规则请另行参见本公司相关公告。

四、相关说明

若今后基煜基金依据法律法规及基金相关法律文件对投资起点金额、级差及累计申购限额等标准进行调整,以基煜基金最新规定为准。

五、业务咨询

1、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 8888 606、0755-82370688

网址:www.igwfmc.com

2、上海基煜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8205369

网址:www.jiyufund.com.cn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人应当充分了解基金定期定额投资和零存整取等储蓄方式的区别。定期定额投资是引导投资人进行长期投资、平均投资成本的一种简单易行的投资方式。但是定期定额投资并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不能保证投资人获得收益,也不是替代储蓄的等效理财方式。投资者投资于上述基金时应认真阅读上述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一九年三月二十一日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

旗下部分基金参加上海基煜基金

销售有限公司基金申购及定期

定额投资申购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为更好地满足广大投资者的理财需求,经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上海基煜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煜基金”)协商一致,自2019年3月21日起,本公司旗下部分基金参加基煜基金开展的基金申购及定期定额投资申购费率优惠活动,具体的活动时间、优惠费率以基煜基金的规定为准。相关优惠方案公告如下:

一、 适用基金

二、优惠活动内容

活动期间,投资者通过基煜基金一次性或定期定额投资申购本公司上述基金(限前端收费模式),享有费率折扣优惠。本次费率优惠活动如有展期、终止或调整,费率优惠规则如有变更,均以基煜基金的安排和规定为准。

注:景顺长城景泰丰利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A类:003407;C类:003408)、景顺长城景泰稳利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005327;C类006065)暂未开通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三、重要提示

1、本优惠活动仅适用于处于正常申购期的基金产品的前端收费模式申购手续费和定期定额投资申购手续费,不包括基金赎回、转换等其他业务的费用。

2、上述基金原费率标准请详见上述基金相关法律文件及本公司发布的最新业务公告。

3、此次公告的优惠活动内容或业务规则如与之前公告信息不同,请以本次公告信息为准。

四、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了解或咨询相关情况

1、上海基煜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8205369

网址:.www.jiyufund.com.cn

2、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606、0755-82370688

公司网址:www.igwfmc.com

本次优惠活动解释权归上海基煜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所有,有关本次活动的具体事宜,敬请投资者留意上海基煜基金销售有限公司的有关公告。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人应当充分了解基金定期定额投资和零存整取等储蓄方式的区别。定期定额投资是引导投资人进行长期投资、平均投资成本的一种简单易行的投资方式。但是定期定额投资并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不能保证投资人获得收益,也不是替代储蓄的等效理财方式。投资者投资于上述基金时应认真阅读上述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景顺长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一九年三月二十一日

景顺长城景瑞收益定期开放

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第四次

受限开放期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9年3月21日

1、公告基本信息

2、受限开放期及申赎确认原则

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在首个运作周期中,本基金的受限开放期为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日后的6个月对日。在第二个及以后的运作周期中,本基金的受限开放期为该运作周期首日后的6个月对日。上述对日若为非工作日或公历年无该对日的,受限开放期顺延至下一工作日。若因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致使基金在上述日期无法开放申购与赎回业务的,受限开放期为自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的影响因素消除之日起的下一个工作日。本基金的每个受限开放期为1个工作日。在受限开放期赎回本基金,本基金将收取赎回费。2019年3月22日为本基金在第四个运作周期内的受限开放期。对受限开放期内投资者提出的申购、赎回申请,本公司将有限度地对申购、赎回申请进行确认;本基金在受限开放期的净赎回比例为[0,15%](即大于或等于0,小于或等于15%);申购数量不得超过赎回数量,当投资者的净赎回比例超过15%或为负时,本公司将对赎回或申购申请进行比例确认,比例确认后的剩余份额不发起强制赎回。

3、本次受限开放期申购、赎回业务的办理时间

本次受限开放期的时间为2019年3月22日,共1个工作日。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时间,不在当日交易时间内提交的申请为无效申请,具体业务办理规则及程序遵循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

4、受限开放期的净赎回比例说明及相关风险提示

在本次受限开放期,本基金每日允许的净赎回比例(净赎回数量占该受限开放期前一日基金份额总数的比例)为[0,15%](即大于或等于0,小于或等于15%)。

如本基金受限开放期净赎比例超过15%时,则对受限开放期的申购申请进行全部确认,对赎回申请的确认按照受限开放期的净赎回额度(即该受限开放期前一日基金份额总数乘以15%)加计受限开放期的申购申请后占受限开放期的实际赎回申请的比例为限进行部分确认,以确保确认成功的净赎回比例不超过15%。

如本基金受限开放期发生净申购(净赎回比例小于0)时,则对受限开放期的赎回申请全部确认,对受限开放期的申购申请按照受限开放期有效赎回申请占受限开放期实际有效申购申请的比例为限进行部分确认,以确保申购确认数量不超过赎回确认数量。

如本基金受限开放期净赎回比例介于[0,15%]之间时,则对受限开放期的申购及赎回申请全部确认。

本基金在受限开放期内,将依据上述比例有限度地确认申购、赎回申请,基金份额持有人可能面临因不能全部赎回基金份额而产生的流动性风险。

5、申购业务

(1)申购金额限制

每个账户首次申购的最低金额为1元,追加申购不受首次申购最低金额的限制(销售机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在受限开放期,因为申赎比例限制导致投资者申购金额不满足上述条件的,以注册登记机构最终确认的申购金额为准。

在本基金受限开放期,本公司将有限度地对申购、赎回申请进行确认,具体参见上文“4、受限开放期的净赎回比例说明及相关风险提示”的说明。

(2)申购费率

6、赎回业务

(1)赎回份额限制

本基金不设最低赎回份额(销售机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但某笔赎回导致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余额不足1份时,余额部分基金份额必须一同全部赎回。

在本基金受限开放期,本公司将有限度地对申购、赎回申请进行确认,具体参见上文“4、受限开放期的净赎回比例说明及相关风险提示”的说明。

(2)赎回费率

在本基金受限开放期,赎回费率为1%

7、基金销售机构

(1)直销机构

本公司深圳总部。

(注:直销中心 包括本公司直销柜台及直销网上交易系统/电子交易直销前置式自助前台(具体以本公司官网列示为准))

(2)场外非直销机构

8、基金份额净值公告的披露安排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过网站、基金份额发售网点以及其他媒介,披露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9、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投资者可通过本公司网站或本基金的销售机构查阅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了解所投资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情况购买与本人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的产品。

投资者可以登录本公司网站(www.igwfmc.com)查询或者拨打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400 8888 606)垂询相关事宜。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敬请投资者留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