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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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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煤新集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

2019-03-22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司代码:601918 公司简称:新集能源

中煤新集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未出席董事情况

4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拟为:以2018年年末总股本2,590,541,800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1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25,905,418元,未分配利润余额172,182,059.24元结转下一年度。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公司是由国家开发投资公司、国华能源有限公司、安徽新集煤电(集团)有限公司于1997年12月发起设立,并于2007年12月在上交所首发上市。2016年12月,经国务院国资委批复,国投公司将持有的公司30.31%股份无偿划转至中煤集团,中煤集团成为公司控股股东。公司主营业务是煤炭开采、洗选和火力发电,对外输出以动力煤为主的商品煤和电力。截至2018年末,公司共有4对生产矿井、1对在建矿井。生产矿井核定生产能力分别为:新集一矿(180万吨/年),新集二矿(270万吨/年),刘庄煤矿(1100万吨/年),口孜东矿(500万吨/年),生产矿井合计产能2050万吨/年;在建矿井核定生产能力为:板集煤矿(300万吨/年)。杨村煤矿已通过国务院国资委去产能验收。公司控股板集电厂(2*1000MW),参股宣城电厂(1*660MW,1*630MW),拥有新集一矿、二矿两个低热值煤电厂。

截至 2018年末,公司资源储量 64.36亿吨,各矿深部尚有延伸资源储量26.51亿吨。公司地处安徽省,作为煤电企业,在省内四大矿业集团中生产规模中等。国内煤炭行业目前正处于去产能阶段,受煤电市场周期性波动影响,公司正积极探索转型发展,增强抗市场风险能力。公司目前与省内各家煤企均处于完全市场竞争环境。经过多年的生产实践,公司在煤矿生产、管理等方面积累了丰富经验和技术资源。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股本及股东情况

4.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1公司债券基本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5.2公司债券付息兑付情况

□适用√不适用

5.3公司债券评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018年9月,联合资信评估有限公司出具评级报告明确公司债券评级为“AA”。

5.4公司近2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适用 □不适用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2018年,公司完成商品煤产量1520.01万吨,完成发电量105.47亿千瓦时,销售商品煤1500.25万吨,实现上网售电量100.02亿千瓦时。2018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87.50亿元,利润总额10.79亿元,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2.61亿元。

1.1 主营业务分析

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报告期末公司实现营业收入875,026.08万元,其中:煤炭开采洗选业561,641.21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20.33%,商品煤销量较同期增长14.12%,不含税综合售价较同期增长1.09%。电力业务收入313,384.87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1.92%,上网电量较同期增长7.69%,不含税平均上网电价较同期增长3.88%。

1.2 成本分析

单位:万元

成本分析其他情况说明

煤炭采掘业:

①材料:2018年度材料费40,289.45万元,较同期增幅8.60%,主要是:生产进尺较同期增加8651米,影响支护产品等材料较上年同期增加。

②人工成本:2018年度人工成本158,857.82万元,较同期增幅14.42%,其中职工工资、社保性费用较同期分别增加13,685.00万元、5,186.09万元,主要是:一是新集一矿正式复产人员较上年同期增加明显;二是效益增长,考核工资较同期增加;三是较上年同期增加企业年金影响。

③电费:2018年度电力费用21,078.46万元,较同期增幅10.34%,主要是:2018年原煤产量较同期增加113.41万吨,影响提运系统电费较上年同期增长。

④折旧费:2018年度折旧费用54,610.32万元,较同期降幅14.81%,主要是2018年底设备到期报废影响折旧费较上年同期减少。

⑤修理费:2018年度修理费用31,700.83万元,较同期增幅17.45%,主要是新集一矿复产以及工作面接替较同期增加。

⑥安全费用:2018年度安全费用62,601.21万元,较同期增幅21.53%,主要是原煤产量较同期增加113.41万吨。

电力:

生产成本总额251,925.97万元,较同期增幅8.40%,主要是2018年板集电厂发电量104.77亿度,较同期增幅7.84%。

1.3 行业经营性信息分析

1.3.1煤炭行业主要经营情况

1.3.1.1煤炭主要经营情况

单位:亿元 币种:人民币

1.3.1.2煤炭储量情况

1.3.2电力行业主要经营情况

1.3.2.1 报告期内电量电价情况

1.3.2.2报告期内电量、收入及成本情况

单位:亿元 币种:人民币

1.4 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1.5 行业格局和趋势

1.5.1 行业竞争格局

近年来,随着煤炭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不断深化,煤炭市场供需总体平衡,消费和供给同步增加,用户与港口库存处于高位,价格总水平在合理区间内波动,企业效益增加,经营状况持续好转,行业结构调整、转型升级取得新进展,供给质量明显提高。

从政策环境看,国家注重引导煤电企业签订中长期合同,鼓励双方建立更长期的购销稳定关系,一定程度上削弱了未来煤价的波动弹性。从行业层面看,能源生产与消费革命正在逐步推进,供给质量得到改善,消费结构快速转型,科技创新实现突破,治理方式取得进展。从煤炭企业自身看,对于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认识更加到位,重点煤炭企业在保供应、稳煤价上发挥了强有力的带头作用。随着产能置换、减量重组工作的有序推进,煤炭企业改革创新、转型升级的力度不断加大,煤炭行业资源有望向优势企业积聚,行业集中度和专业化水平将逐步得到提升,产业结构逐渐向中高端升级。

2018年12月下旬以来,全国煤炭市场价格略有下行,但从2019年全年看,煤炭市场仍将保持总体稳定,煤电项目建设充满很多发展机遇。公司也注意到国内宏观经济增速下行压力依然大,运输瓶颈缓解和新能源替代等因素影响也在逐步显现,煤炭市场的不确定因素在增加。

公司地处经济发达的华东地区中部,煤炭销售、电力销售市场集中,煤炭储量丰富,在煤炭资源、地域区位、煤电煤气项目上均具有一定优势。近年来,公司全力推进结构转型升级,电力业务规模扩大,产品结构不断完善,盈利能力逐渐恢复,资产负债率持续下降,抗风险能力稳步提高。

1.5.2 行业发展趋势

2019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之年,我国经济运行稳中有变、变中有忧,外部环境复杂严峻,经济面临下行压力。

煤炭:随着煤炭优质产能加快释放,铁路运力不断增强,以及煤炭需求增速的放缓,2019年国内煤炭供需形势将从总体平衡开始向阶段性宽松转变。但煤炭仍是国家主要能源,经济增长仍将拉动煤炭需求,随着我国能源结构调整以及行业长协定价机制效应逐渐显现,煤炭价格预计不会出现较大幅度波动。

提高供给体系质量是煤炭行业未来发展的根本指导思想。根据中国煤炭工业协会统计,全国煤矿数量已由2015年初的1.08万处减少到目前的7000处左右。单井规模也有所提高,由30万吨/年增加到50万吨/年。此外,全国还建成了年产120万吨及以上的大型现代化煤矿1200多处。今后,煤炭去产能将由总量去产能向系统性去产能和结构性优产能转变,国内煤炭供给体系质量有望获得稳步提升。

根据国家统计局数据,2018年煤炭消费量占全国能源消费总量的比重仍超过60%,煤炭主体能源地位在较长时间内不会改变。但随着能源双控力度的持续加大,国内能耗水平继续下降,清洁能源消费比重提高,生态和环保硬约束加强,以及社会节能水平不断提高,未来煤炭消费需求增长将可能逐步放缓。煤炭行业长远发展取决于提高产能质量和实现转型升级。

电力:煤电联营、清洁高效是煤电发展的方向。2018年9月,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联合发文,鼓励发展多种形式的煤电联营。在安徽地区,国家能源局2018年5月发布的2021年煤电规划建设风险预警中,安徽“煤电建设经济性预警指标”“煤电装机充裕度指标”“资源约束情况”均为绿色,省内煤电发展面临阶段性机遇。

公司将充分发挥自身优势,推进结构调整,努力将公司建设成为华东地区的煤电一体化示范基地。

1.6公司发展战略

公司发展战略确定为“三四五”发展战略,即:全力打造清洁能源基地、智能化示范基地、轻资产管理基地“三大基地”综合体,发展煤电产业、煤气产业、煤智产业、煤链产业“四大产业”集合体,建成清洁能源经济园区、煤制气循环经济园区、新能源产业园区、智谷电商产业园区、煤电循环经济园区“五大园区”融合体,通过实施“三四五”产业规划,使公司基地建设、产业建设、园区建设形成系统性战略工程,逐步使公司形成煤电并举、多元发展的局面,实现转型发展。

1.7经营计划

2019年,预计公司商品煤产量1560万吨,发电量101亿千瓦时,利润总额保持增长,资产负债率继续稳步下降。

2导致暂停上市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5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6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适用□不适用

期末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子公司如下:

■证券代码:601918 证券简称:新集能源 编号:2019-010

中煤新集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八届二十五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煤新集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八届二十五次董事会会议通知于2019年3月8日以书面送达、传真形式通知全体董事,会议于2019年3月20日在淮南市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8名,董事殷海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亲自出席,书面委托董事陈培出席并表决。会议由陈培董事长主持。会议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与会董事对本次会议议案认真审议并以书面表决方式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总经理2018年度工作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2018年,公司严格贯彻落实 “稳中提质、改革创新”和“六稳六新”的工作思路,以“保安、提质、创效”为年度工作主题,有效应对安全生产和煤炭市场形势变化,大力推行差异化考核和弹性激励机制,通过生产提效增量进行源头创效,通过技术优化和精细管理进行降本增效,通过优化产品结构和保质稳价进行销售提效,较好地完成了2018年度各项任务目标。

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二、审议通过公司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和2019年预算报告的议案。

2018年,公司生产原煤1,768.87万吨,商品煤1,520.01万吨,销售商品煤1,500.25万吨;2018年,公司累计发电105.47亿度(含瓦斯发电),上网电量100.02亿度,其中板集电厂发电104.77亿度,上网售电量99.80亿度。

2018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87.50亿元,其中实现主营业务收入84.88亿元,实现其他业务收入2.62亿元;实现利润总额10.79亿元,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2.61亿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33.67亿元,每股收益0.101元。2018年末公司拥有总资产292.50亿元,负债总额232.41亿元,年末资产负债率79.46%,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权益为53.05亿元。

2019年,预计公司商品煤产量1560万吨,发电量101亿千瓦时,利润总额保持增长,资产负债率继续稳步下降。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三、审议通过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母公司2018年度净利润23,278,604.42元(人民币,下同),扣除10%盈余公积金2,327,860.44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177,136,733.26元,本年度未分配现金股利,故本年度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98,087,477.24元。

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拟为:以2018年年末总股本2,590,541,800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1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25,905,418元,未分配利润余额172,182,059.24元结转下一年度。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四、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2018年度工作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五、审议通过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六、审议通过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七、审议通过公司2018年度社会责任报告的议案。

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八、审议通过公司与安徽楚源工贸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2018年,公司与安徽楚源工贸有限公司计划发生日常性关联交易总额72,102.59万元,实际发生64,062.02万元,比计划减少8,040.57万元。

根据公司测算,预计2019年全年将发生关联交易总额为83,757.51万元,具体内容请见《公司与安徽楚源工贸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根据相关规定,关联董事陈培、杨伯达、殷海、贾晓晖、黄书铭、王雪萍回避表决,其他3名非关联董事审议。

本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九、审议通过公司与中国中煤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股企业关联交易的议案。

2018年,公司预计与控股股东中煤集团及其控股公司发生设备采购、物资配件采购、工程施工和煤炭贸易等关联交易76,309.24万元,实际发生38,752.09万元,比计划减少37,557.15万元。2018年,中煤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向公司提供存款、贷款等金融服务,预计不超过38.27亿元,实际发生21.27亿元。

根据公司测算,预计2019年全年将发生关联交易总额为267,763.69万元,其中中煤集团及中煤财务公司向公司提供融资服务不超过145,000万元,公司向中煤集团及其控股企业购买设备、物资不超过39,138.72万元,中煤集团及其控股企业向公司提供工程建设和劳务服务不超过53,624.97万元,公司与上海能源发生煤炭购销业务不超过30,000万元。同时,公司继续执行2017年与中煤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署的《金融服务框架协议》。具体内容请见《公司与中国中煤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股企业关联交易公告》。

此交易为关联交易,根据相关规定,关联董事陈培、杨伯达、殷海、王雪萍回避表决,其他5名非关联董事表决。

本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5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十、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通过续聘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负责本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告和内控审计工作。审计费用为130万元,其中财务审计90万元,内控审计40万元。

本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十一、审议通过独立董事2018年度述职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十二、审议通过审计委员会2018年度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度融资额度的议案。

经审议,同意公司2019年度融资额度议案。2019年度,公司拟通过银行信贷、发行债券、融资租赁、开立票据等方式融入额度不超过125亿元资金,其中公司本部 85亿元、刘庄矿业20亿元、阜阳矿业 10 亿元、利辛发电公司10亿元。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具体办理融资相关事项,此议案有效期至下一年度审议年度报告董事会之前有效。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特此公告

中煤新集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九年三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601918 证券简称:新集能源 编号:2019-011

中煤新集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与

安徽楚源工贸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日常关联交易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日常关联交易为满足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正常业务开展,不会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八届二十五次董事会于2019年3月20日审议通过了《公司与安徽楚源工贸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陈培、杨伯达、殷海、王雪萍、贾晓晖、黄书铭回避表决,其它3名非关联董事表决同意。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关联交易的批准严格遵循了公司《章程》和《关联交易决策制度》关于决策权限的规定;董事和股东对关联交易的表决严格遵循了利益冲突的董事和关联股东的回避制度,关联交易的履行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和《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规定。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履行了必要的法定批准程序,交易公平合理,价格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二)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公司与关联方安徽楚源工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楚源工贸)2018年度发生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和执行情况如下表(单位:万元)

(三)2019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2019年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安徽楚源工贸有限公司发生日常关联交易如下表:(单位:万元)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安徽楚源工贸有限公司是国投煤炭投资(北京)有限公司持股53.56%的控股公司,公司成立于2007年3月16日,法定住所为安徽省淮南市,注册资本2800万元,生产经营范围为:矿用支护(辅助品)、木制品生产、经营,机械加工、设备维修,土建工程、矿建工程、路桥工程、绿化工程施工,机电安装工程施工等。

(二)关联关系

楚源工贸目前由中煤集团实际控制,公司另两家发起人股东国华能源有限公司、安徽新集煤电(集团)有限公司同时为楚源工贸股东,公司现受托管理楚源工贸,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第10. 1.3条第二款规定的关联关系。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一)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楚源工贸主要为本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刘庄矿业、阜阳矿业、利辛电厂提供后勤、资产租赁、班中餐、园林、职工疗养等服务,并与本公司发生矿用支护(辅助品)、木制品生产、经营,机械加工、设备维修等交易。

(二)关联交易定价原则

双方以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确定价格。如果有政府定价则执行政府定价,否则按实际成本加上合理利润而构成的推定价格定价。

(三)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本公司及各生产矿井和控股子公司拟分别与楚源工贸签署《综合服务和产品购销协议》及一系列子协议,对关联交易范围、定价原则和双方的权利义务进行限定。协议有效期自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在双方一致同意的情况下,协议可以续期延长。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公司及各生产矿井和控股子公司在生产经营过程中需要楚源工贸提供后勤和园林服务、委托加工、劳务、氮气和氧气、租赁厂房及设备、井下员工班中餐等服务,公司向楚源工贸供电、供汽、供料等服务。

本公司及各生产矿井和控股子公司与楚源工贸在后勤和园林服务、委托加工、劳务输出、工矿产品采购、资产租赁、井下员工班中餐等方面产生的关联交易在一定时期内持续存在。

公司与关联方楚源工贸交易公允,没有损害上市公司利益。

上述关联交易对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特此公告

中煤新集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九年三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601918 证券简称:新集能源 编号:2019-012

中煤新集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与

中国中煤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及其控股企业的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关联交易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关联交易为满足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正常业务开展,不会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一、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八届二十五次董事会于2019年3月20日审议通过了《公司与中国中煤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股企业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陈培、杨伯达、殷海、王雪萍回避表决,其它5名非关联董事表决同意。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关联交易的批准严格遵循了公司《章程》和《关联交易决策制度》关于决策权限的规定;董事和股东对关联交易的表决严格遵循了利益冲突的董事和关联股东的回避制度,关联交易的履行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和《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规定。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履行了必要的法定批准程序,交易公平合理,价格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二)2018年关联交易的情况

公司与中国中煤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煤集团”)及其控股企业2018年度发生关联交易情况如下表(单位:万元)

(三)2019年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2019年,公司预计与中煤集团及其控股企业发生设备、物资配件采购、煤矿工程建设和委托贷款及存贷款金融服务等关联交易,相关关联交易如下表:(单位:万元)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中煤集团

中煤集团持有公司30.31%股份,为公司控股股东,依据《上市规则》的规定,构成本公司的关联方,该关联方符合《上市规则》10.1.3第一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中煤集团注册资本为1,557,111.3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为李延江,住所地为北京市朝阳区黄寺大街1 号,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中煤集团的主要经营范围包括销售煤炭、煤炭出口业务、工程勘察、建设施工和监理、咨询服务等项目的投资与管理等。

(二)与公司发生关联交易的中煤集团主要控股企业

中煤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中国煤炭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中煤电气有限公司、中煤张家口煤矿机械有限责任公司、北京中煤煤炭洗选技术有限公司、中煤第一建设有限公司、中煤第七十二工程有限公司、上海大屯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等均为中煤集团直接或间接控股企业,依据《上市规则》的规定,构成本公司的关联方,该关联方符合《上市规则》10.1.3第二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1、中煤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中煤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于2014年3月成立,注册资本30亿元,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朝阳区黄寺大街1号中煤大厦6层。经营范围:从事以下经银监局批准的本外币业务: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经批准的保险代理业务;对成员单位提供担保;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对成员单位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账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吸收成员单位的存款;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从事同业拆借。

2、中国煤炭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煤炭开发有限责任公司1981年成立,注册资本1亿元,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朝阳区黄寺大街1号,是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经营范围包括:经营易制毒化学品;其他危险化学品(按危化品经营许可证有效期限经营);经营煤炭焦油的出口业务;批发易燃液体;承办中外合资、合作生产业务;开展补偿贸易业务;从事对外经济贸易咨询服务、技术交流业务;从事国家批准的其他业务;销售五金交电、建筑材料、电子元器件、矿用产品、化工产品、润滑油、仪器仪表、机械设备;维修仪器仪表;技术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

3、北京中煤煤炭洗选技术有限公司

北京中煤煤炭洗选技术有限公司于2010年7月成立,注册资本5060万元,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东城区和平里兴化东里化工大院8号楼西半部。经营范围: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推广、技术服务;煤炭洗选技术培训;企业管理;销售机械设备、化工产品(不含一类易制毒化学品及危险化学品)、矿产品;设备维修;项目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劳务派遣;装卸服务;搬运服务。

4、中煤第七十二工程有限公司

中煤第七十二工程有限公司成立于1975年,注册资本6001万。主要从事建筑施工,拥有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一级、矿山建设施工总承包一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一级、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等7项资质。经营范围:汽车修理、汽车货运件(限分支机构经营),承担一级工业与民用房屋建筑,土木工程建筑,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土方及公路施工,非标设备制造,机械设备、建材购销,房地产开发与销售,预制构件生产销售。

5、中煤第五建设有限公司

中煤第五建设有限公司成立于1970年,注册资本118380.57万元,注册地为江苏省徐州市泉山区淮海西路241号。主要经营范围包括:承包境外矿山建筑安装工程及境内国际招标工程;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设备、材料出口;对外派遣实施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劳务人员,房地产开发,土木工程、矿山工程、房屋建筑工程、土石方工程、隧道工程、公路工程、市政公用工程、机电设备安装工程、压力管道工程、钻探冷冻工程、矿井专用设备安装工程、防腐保温工程、钢结构工程、起重设备安装工程、化工石油工程的施工,管道工程承包等。

6、中煤张家口煤矿机械有限责任公司

中煤张家口煤矿机械有限责任公司于2000年5月成立,注册资本33.41亿元,注册地址为张家口市产业集聚区煤机路1号。经营范围:矿山机械设备、环保设备、普通机械、电器机械的研发与制造;工业链条系列产品、起重吊装索具及冶金专用吊夹具产品设计制造;磁动力物料运输;环保工程;环保技术咨询、服务;质检技术服务;洗选设备生产、安装和运营工程;洗选药剂(不含化学危险品)的研制、生产及销售;清洁能源工程;废物治理(国家禁止和限制的除外);建筑安装工程施工;防腐保温工程;钢铁冶炼、铸造;工业用氧气的生产;进出口业务;煤炭经营;国内贸易(未取得专项审批的商品除外);产品设计;咨询管理服务;计算机软件开发、培训;道路货物运输、装卸;废旧物资收购(不含有色金属);设备租赁;设备安装、修理;管道安装;工业炉窑的修理、安装;广告业务等。

7、中煤电气有限公司

中煤电气有限公司系中国煤矿机械装备有限责任公司全资子公司。2002年10月成立,2009年10月,经朝阳工商管理局核准原“北京中煤电气有限公司”更名为“中煤电气有限公司”。2010年11月迁至北京市顺义区林河工业开发区林河大街9号继续经营。现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4952万元,主要经营范围为:许可经营项目包含加工、制造高低压控制柜、开关柜、开关控制设备、防爆电气设备、移动通信及终端设备(不含表面处理作业);专业承包;科技产品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培训、技术服务、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软件开发;系统集成;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数据处理和存储服务(呼叫中心、数据处理和存储服务中的银行卡中心、PUE值在1.5以上的云计算数据中心除外);基础软件服务;应用软件服务;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通讯设备;销售机械设备、电器设备、五金交电;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以上两项不含法律、法规规定需要审批的项目)、代理进出口;机械设备租赁。

8、上海大屯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能源”)

上海能源成立于1999年,注册地址上海浦东新区浦东南路256号,注册资本7.23亿元,法定代表人包正明。公司主营业务范围:煤炭开采、洗选加工、煤炭销售,铁路运输(限管辖内的煤矿专用铁路),火力发电,铝及铝合金的压延加工生产及销售等业务。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煤能源)持有其62.43%股权,为其控股股东。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一)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公司与中煤集团控股企业设备、物资配件采购及煤矿建设工程、劳务服务。

公司拟向中煤集团控股企业采购皮带机、液压支架等煤矿专用设备和链条、油脂、主井闸控柜配件、提升机配件、单轨吊配件等物资配件,同时,中煤集团控股企业向公司提供煤矿建设工程和劳务服务。

2、中煤集团及控股企业向公司继续提供委托贷款关联交易。

2019年,中煤集团及控股企业中煤财务有限责任公司拟继续向公司提供贷款服务(含委托贷款),预计贷款额度不超过14.5亿元。同时,公司继续执行与中煤财务有限责任公司2017年签署《金融服务框架协议》。

3、公司与上海能源发生煤炭购销业务

公司拟与上海能源发生煤炭购销业务, 2019年度预计累计不超过50万吨,累计金额不超过30,000万元,按照市场价格进行结算。

(二)关联交易定价原则

1、公司与中煤集团控股企业发生的设备、物资采购及煤矿建设工程、劳务服务等关联交易,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则,同时参考市场价格来执行。按照公司招投标规定,中标企业与公司签署相关合同,对交易合同品种、规格、定价原则和双方的权利义务进行约定。

2、中煤集团及其控股企业向公司提供贷款、委托贷款,贷款利率和期限比照一般商业银行执行。

3、中煤财务公司向公司提供金融服务按以下定价原则:

(1)存款利率由双方经参考一般商业银行就类似存款提供的利率公平协商厘定。

(2)贷款利率由双方经参考一般商业银行就类似贷款收取的利率公平协商厘定。

(3)其他各项金融服务,根据中国人民银行或中国银监会规定的费率公平协商厘定相应服务的费用标准。

4、公司与上海能源发生的煤炭购销业务,将严格按照市场价格进行结算。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关联交易的目的

公司与中煤集团及其控股企业发生的设备、物资采购及煤矿建设工程、劳务服务等关联交易,可以使公司获得稳定的设备及服务提供商,发挥中煤集团企业内部协同效应。

公司与中煤集团、中煤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发生委托贷款、金融服务关联交易有利于进一步优化公司财务管理,拓宽融资渠道,提高公司资金运营效率。

公司与上海能源发生的煤炭购销业务,可以开拓公司煤炭销售渠道和销售区域,弥补公司与上海能源煤种互补优势,发挥中煤集团内部市场协同效应,有利于进一步发挥公司煤电一体化优势,提高公司经营效益。

(二)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执行市场定价原则,交易项目的定价政策体现公平合理原则,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没有损害上市公司利益。

公司与控股股东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独立,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和独立性产生影响,公司业务没有因关联交易而对控股股东形成依赖。

特此公告

中煤新集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九年三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601918 证券简称:新集能源 编号:2019-013

中煤新集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八届十五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煤新集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八届十五次监事会会议于2019年3月20日在淮南市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5名,实到监事5名。根据会议议程,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以书面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和2019年预算报告》。

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公司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母公司2018年度净利润23,278,604.42元(人民币,下同),扣除10%盈余公积金2,327,860.44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177,136,733.26元,本年度未分配现金股利,故本年度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98,087,477.24元。

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拟为:以2018年年末总股本2,590,541,800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1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25,905,418元,未分配利润余额172,182,059.24元结转下一年度。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

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监事会根据相关规定和要求,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进行了认真审核,审核意见如下:

1、2018年度公司认真执行《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决策程序合法、合规。

2、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和审核议程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3、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2018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

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中煤新集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O一九年三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