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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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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东尼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

2019-03-22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司代码:603595 公司简称:东尼电子

浙江东尼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江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2018年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2018年12月31日总股本142,822,4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81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11,568,614.4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转入下一年度;公司2018年度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为:以公司2018年12月31日总股本142,822,400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共转增57,128,960股,本次转增后总股本为199,951,360股。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一)主要业务

公司专注于超微细合金线材及其他金属基复合材料的应用研发、生产与销售,现阶段主要产品包括超微细电子线材、金刚石切割线及电池极耳。超微细电子线材具体又包括导体、复膜线,以及由复膜线进一步加工形成的无线感应线圈,上述产品被广泛应用于消费类电子、新能源汽车、智能机器人和医疗器械等领域;金刚石切割线主要应用于太阳能光伏和蓝宝石行业的硬脆材料切割领域;电池极耳则主要应用于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领域。

公司在快速发展过程中,一方面借助对各类金属基材的深刻理解,不断开发新产品并将产品线延伸至不同的应用领域;另一方面,公司基于现有客户需求,不断为其配套研发、升级产品类型,使其满足客户对产品性能及应用方面不断升级的需求,提升客户黏性,与客户共同发展。

(二)经营模式

经过长期的经营积累和实践,公司已经形成了成熟稳定的业务模式,能够有效地控制经营和运行风险,满足不断扩大的业务发展的需要,实现较好的经济效益。

1、采购模式

公司设有采购部,专门负责物料开发、报价、采购、进料状况。公司制订了严格的供应商考核筛选标准,综合考察其产品质量、交货期限、价格、服务等方面,同时结合下游客户的建议或要求对原材料供应商进行整体把关。

公司根据生产量确定安全库存,由企划部的生产排配人员制定生产计划,物料管控人员根据生产计划和原材料库存情况,提出采购申请,最后由采购部进行采购。公司会定期对各原材料的采购价格进行比对和调整,形成竞争,以保证采购的价格和质量。报告期内,公司的主要原材料包括铜丝、钢线、镀锡合金线、铜银合金线、金刚石微粉等;主要辅料包括锡锭、绝缘清漆、防弹丝、镍饼镍球、氨基磺酸镍等,上述原材料以国内采购为主。

2、生产模式

公司针对不同的客户需求自主创新开发,或根据客户拟推出的产品成立专门的项目组,由项目组根据研发部门的创新方案或客户的构思和需求,设计开发出各种相应的工艺技术方案和产品,并制作出样品,由客户选择和确定最终的产品。公司根据客户确定的最终产品方案召开生产协调会,制造部根据客户需求计划统筹安排生产。

由于公司产品的应用领域众多,公司采用“以销定产”的生产模式。公司客户的采购量较大,对所采购产品的品质要求较高,因此,公司的按时交货能力及产品制造过程的品质管理能力至关重要。客户通常会根据自身的销售计划提前提供具有预见性的订单计划,公司可获知客户下一阶段的需求计划,公司综合所有客户的需求计划,根据公司的产能统筹安排相应的合理生产计划。公司的产品大部分由公司自行生产,小部分低附加值的原材料由外协生产。

3、销售模式

公司主要客户为超微细合金线材各应用领域品牌商及与其配套合作的代工厂商,该等厂商通常按照自身终端产品对原材料供应商的选择标准,对公司的主要资质(如质量、研发、生产、管理、社会责任等)进行严格的审核,经过反复的考察、改进与验收后才能通过其供应商认证。公司通过认证后正式成为客户的超微细合金线材供应商,签署框架协议后正式下单交易。客户与公司所签订框架协议主要约定内容为:公司对客户订单的回复、交货方式、付款方式、产品验收方式、售后服务、协议期限及终止等条款。

公司主要采用直销模式。由于公司产品下游应用领域广阔,且应用工艺个性化强,因此公司采用零距离贴近客户的营销方式,成立专门的技术支持人员以及客服团队,紧密跟踪技术和市场发展趋势,及时了解客户新动向和新需求,为客户提供个性化的产品及解决方案。

报告期内,公司采用直销模式,未采用其他销售模式。

(三)行业情况说明

1、超微细电子线材行业

根据信息产业部《电子信息产品分类注释》的分类,电子线材按线径规格划分为普通电子线材和微细电子线材两类。普通电子线材是指线径规格大于Φ0.6mm的电子线材,微细电子线材是指线径规格小于Φ0.6mm的电子线材。

微细电子线材生产属于精益生产范畴,由于其线径细、漆膜薄,对于生产设备、工艺及公司管理均有着较高要求。自上世纪以来,微细电子线材的核心生产技术主要由德国益利素勒精线、日本大黑线材和日本三铃等国际知名企业掌握,国内企业在工艺技术及产能规模等方面均存在较大差距。近年来,伴随着全球范围内的生产和技术转移,以公司为代表的国内微细电子线材生产企业取得了长足的进步,在产品品质及供应能力方面能够与国际知名企业形成一定竞争。

公司自成立之初,就一直紧跟电子线材发展方向,以市场需求为导向,致力于超微细电子线材的研发、生产及销售。目前,公司所生产的超微细电子线材线径已可以低至Φ0.016mm,在传输效率、抗冲击和耐腐蚀等方面的品质都有着较大的优势,可以满足近年来消费类电子、新能源汽车以及医疗器械领域对于小型化、传导效率、 稳定性等诸多方面的要求。随着电子产品市场规模的不断提升以及新兴产业的快速发展,预计在未来数年内,超微细电子线材的整体需求及技术要求也将快速提升,以公司为代表的具备核心工艺及优质客户基础的国内自主品牌将迎来良好发展机遇。

2、金刚石切割线行业

光伏发电作为国家绿色新能源战略发展的重要产业之一,未来必将取代传统高耗能、低效率的传统电力行业。根据国家可再生能源中心的数据,2017年全球光伏市场强劲增长,新增装机容量达到102GW,同比增长超过37%,新增装机容量大于燃煤、天然气和核电净增装机容量之和,累计容量405GW。其中国内新增装机量53GW,同比增长超过53.6%,连续5年位居世界第一,累计装机达到130GW,连续3年位居全球首位。随着光伏产业的快速发展,太阳能光伏硅片的需求量将持续增大,太阳能光伏产业用金刚石切割线的需求将进一步扩大。

2018年5月31日,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家能源局联合下发《关于2018年光伏发电有关事项的通知》(发改能源〔2018〕823号)。受“531新政”影响,国内光伏新增装机需求短期内出现大幅下滑,政策旨在淘汰光伏产业过剩的中低端产能,倒逼光伏企业加速技术创新,因此金刚石切割线市场国内需求受该政策影响出现下滑的情形。根据中国光伏行业协会测算,在2018年政策出现较大变动的情况下,我国光伏装机仍实破44GW,创历史第二高,远超业界预期。2019年2月国家能源局新能源司召集相关企业举行座谈会,就2019年光伏发电管理办法征求企业意见,这次2019光伏新政如能顺利实施,今年光伏装机量将远超2018年。从长期来看,光伏产业基本面依旧向好,发展潜力巨大,国家发展光伏的方向是坚定不移的,新政的出台也将推动平价上网早日实现。与此同时,我司将苦练内功,从拼规模、拼速度、拼价格转向拼质量、拼技术、拼效益。同时我们也相信经过这次产业升级,待平价上网到来后,金刚石切割线需求将实现快速增长。

3、电池极耳行业

从国际新能源汽车发展趋势来看,新型锂离子电池技术发展迅猛,以新一代电力电子器件为基础的电机驱动控制将在2020年实现规模产业化,智能化电动汽车技术在下一个十年将有可能大大改变整个汽车工业格局。

随着能源紧缺和环境污染等问题的日益严峻,国家不断加大政策支持力度,鼓励新能源汽车产业的发展。新能源汽车产业作为中国七大战略新兴产业之一,是实现产业结构转型升级、国民经济提质增效的重要路径。《节能与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12―2020年)》指出,到2015年,我国纯电动汽车和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累计产销量力争达到50万辆;到2020年,纯电动汽车和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生产能力达200万辆、累计产销量超过500万辆,燃料电池汽车、车用氢能源产业与国际同步发展。

公司电池极耳产品主要运用于纯电动汽车、混合动力汽车的动力锂离子聚合物电池内。随着新能源汽车行业的兴起,电池极耳产品的市场需求量也将随之扩大。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股本及股东情况

4.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凭借良好的产品质量和客户技术服务,借力资本市场,整合资源优势,全年营业收入87,240.35万元,同比增长20.10%;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1,538.53万元,同比减少33.44%;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3,758.37万元,同比减少77.29%。

2导致暂停上市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1)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2)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5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6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适用√不适用

证券代码:603595 证券简称:东尼电子 公告编号:2019-007

浙江东尼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浙江东尼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浙江东尼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公司于2019年3月11日以直接送达、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向董事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

(三)本次会议于2019年3月21日以现场方式在浙江省湖州市吴兴区织里镇中华东路88号会议室召开;

(四)本次会议应参会董事5名,实际参会董事5名;

(五)本次会议由沈新芳先生主持,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公司2018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公司总经理沈晓宇总结了2018年度全年的工作情况,并草拟了《公司2018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提请董事会予以审议。

本项议案的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公司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讨论并总结了2018年度全年的工作情况,并由董事长沈新芳先生草拟了《公司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提请董事会予以审议。

本项议案的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公司2018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俞建利、陈三联分别总结了2018年度全年的工作情况,并草拟了《公司2018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提请董事会予以审议。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同日披露的《东尼电子2018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项议案的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还将在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报告。

(四)审议通过《公司2018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讨论并总结了2018年度全年的工作情况,并草拟了《公司2018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提请董事会予以审议。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同日披露的《东尼电子2018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本项议案的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公司2018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同日披露的《东尼电子2018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本项议案的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公司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同日披露的《东尼电子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就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项议案的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公司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同日披露的《东尼电子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就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项议案的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审议通过《公司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经江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止2018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口径资产总额144,380.28万元,净资产总额为 88,000.47万元。2018年度实现营业收入87,240.35万元,同比增长20.10%;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1,538.53万元,同比下降33.44%。

本项议案的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同日披露的《东尼电子2018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就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项议案的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审议通过《公司2018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同日披露的《东尼电子2018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本项议案的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一)审议通过《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江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18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15,385,296.12元。报告期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25,851,833.23元,提取10%盈余公积金12,585,183.32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237,483,414.51元,减去2017年度现金分红17,342,720.00元,报告期末累计未分配利润为322,940,807.31元。

充分考虑公司的盈利情况、当前所处行业的特点以及未来的现金流状况、资金需求等因素,兼顾公司可持续发展与股东回报的需求,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018年12月31日总股本142,822,4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81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11,568,614.4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转入下一年度;2018年度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为:以公司2018年12月31日总股本142,822,400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共转增57,128,960股,本次转增后总股本为199,951,360股。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同日披露的《东尼电子关于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09)。

公司独立董事就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项议案的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鉴于江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能严格遵循独立、客观、公允的职业准则,为保持审计业务的连续性,综合考虑审计质量和服务水平,同时基于双方良好的合作,同意公司继续聘请江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确定审计机构的报酬等具体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同日披露的《东尼电子关于续聘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10)。

公司独立董事就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项议案的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2018年度薪酬执行情况及2019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经营规模、参照行业薪酬水平等实际情况,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建议,2018年度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如下 :

2019年,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按公司相关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领取薪酬。

公司独立董事就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项议案的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2018年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同日披露的《东尼电子关于2018年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11)。

公司独立董事就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项议案的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预计2019年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发展需要及日常经营资金需求,提高资金营运能力,根据公司经营目标及总体发展计划,拟确定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湖州东尼新材有限公司)2019年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10,000万元,用于办理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项目贷款、中长期借款、银行承兑汇票、保函、信用证、抵押贷款等综合授信业务,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实际经营情况需求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具体执行并签署相关文件,授权期限自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同日披露的《东尼电子关于公司及子公司预计2019年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12)。

本项议案的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预计2019年度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同日披露的《东尼电子关于预计2019年度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13)。

公司独立董事就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项议案的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同日披露的《东尼电子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14)。

公司独立董事就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项议案的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在确保不影响自有资金使用的情况下,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1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董事会授权管理层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在决议有效期内该资金额度可以滚动使用,授权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同日披露的《东尼电子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15)。

公司独立董事就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项议案的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决定于2019年4月17日14:00在浙江省湖州市吴兴区织里镇利济东路555号公司行政楼会议室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同日披露的《东尼电子关于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8-017)。

本项议案的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浙江东尼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3月22日

证券代码:603595 证券简称:东尼电子 公告编号:2019-008

浙江东尼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浙江东尼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浙江东尼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公司于2019年3月11日以专人送达、挂号邮件、传真等方式向监事发出监事会会议通知;

(三)本次会议于2019年3月21日以现场方式在浙江省湖州市吴兴区织里镇中华东路88号会议室召开;

(四)本次会议应参会监事3名,实际参会监事3名,本次会议由陈智敏先生主持。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公司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公司监事会全体监事讨论并总结了2018年度全年的工作情况,并草拟了《公司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提请监事会予以审议。

本项议案的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公司2018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

1、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等各项规定;

2、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公允地反映了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报告期内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未发现参与公司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泄漏报告信息的行为。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同日披露的《东尼电子2018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本项议案的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公司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同日披露的《东尼电子关于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项议案的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公司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同日披露的《东尼电子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项议案的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公司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经江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止2018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口径资产总额144,380.28万元,净资产总额为88,000.47万元。2018年度实现营业收入87,240.35万元,同比增长20.10%;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1,538.53万元,同比下降33.44%。

本项议案的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同日披露的《东尼电子2018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本项议案的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江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18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15,385,296.12元。报告期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25,851,833.23元,提取10%盈余公积金12,585,183.32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237,483,414.51元,减去2017年度现金分红17,342,720.00元,报告期末累计未分配利润为322,940,807.31元。

充分考虑公司的盈利情况、当前所处行业的特点以及未来的现金流状况、资金需求等因素,兼顾公司可持续发展与股东回报的需求,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018年12月31日总股本142,822,4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81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11,568,614.4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转入下一年度;2018年度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为:以公司2018年12月31日总股本142,822,400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共转增57,128,960股,本次转增后总股本为199,951,360股。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同日披露的《东尼电子关于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09)。

本项议案的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

鉴于江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能严格遵循独立、客观、公允的职业准则,为保持审计业务的连续性,综合考虑审计质量和服务水平,同时基于双方良好的合作,同意公司继续聘请江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确定审计机构的报酬等具体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同日披露的《东尼电子关于续聘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10)。

本项议案的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2018年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同日披露的《东尼电子关于2018年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11)。

本项议案的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审议通过《关于预计2019年度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同日披露的《东尼电子关于预计2019年度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13)。

本项议案的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能够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未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同日披露的《东尼电子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14)。

本项议案的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

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综上,我们同意使用不超过10,000万元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同日披露的《东尼电子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15)。

本项议案的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浙江东尼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9年3月22日

证券代码:603595 证券简称:东尼电子 公告编号:2019-009

浙江东尼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浙江东尼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以2018年12月31日总股本142,822,4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81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11,568,614.4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转入下一年度;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共转增57,128,960股,本次转增后总股本为199,951,360股。

●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江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18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15,385,296.12元。报告期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25,851,833.23元,提取10%盈余公积金12,585,183.32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237,483,414.51元,减去2017年度现金分红17,342,720.00元,报告期末累计未分配利润为322,940,807.31元。

充分考虑公司的盈利情况、当前所处行业的特点以及未来的现金流状况、资金需求等因素,兼顾公司可持续发展与股东回报的需求,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018年12月31日总股本142,822,4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81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11,568,614.4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转入下一年度;2018年度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为:以公司2018年12月31日总股本142,822,400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共转增57,128,960股,本次转增后总股本为199,951,360股。

二、现金分红低于30%的原因说明

(一)行业及公司经营情况

公司专注于超微细合金线材及其他金属基复合材料的应用研发、生产与销售,现阶段主要产品包括超微细电子线材、金刚石切割线及电池极耳,主要应用于消费电子、太阳能光伏和新能源汽车领域,具有行业投资规模大、规模经济效益明显、技术研发水平重要等特点。

在市场充分竞争的大环境之下,为了实现公司的持续发展,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进一步提高老产品的市场占有率,拓展新产品的应用领域,公司将需要大量的营运资金,同时公司目前发展处于成长期,不断储备研发项目和研发人员,研发投入较大,未来公司发展需求仍需继续投入建设资金。

(二)公司近三年(含报告期)的普通股股利分配方案或预案、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或预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注:报告期间公司实施过半年度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每10股转增4股;报告期末,公司拟实施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为每10股转增4股;因此,2018年度公司累计转股数为每10股转增9.6股。

(三)留存未分配利润的用途

公司留存的未分配利润主要用于补充公司日常的流动资金,投入新产品新技术的开发,提升公司的盈利能力,保持公司持续稳定发展,更好地回报投资者。公司于2018年3月14日受让的土地作为公司未来的发展建设用地,公司正在上述地块厂房的建设,后续车间的装修、设备的购置以及新产品新技术的研发需要大量资金支持。

综上所述,综合考虑公司目前的资本结构、所处成长期的发展阶段和未来发展规划,制订上述利润分配预案,目的是为了提升公司发展质量和速度,给投资者带来长期持续的回报。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三年分红回报规划》及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也符合广大股东的长远利益,有利于公司的长期可持续发展。

三、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以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18年利润分配预案》。监事会认为:董事会提出的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体现了公司长期的分红政策,能够保障股东的稳定回报并有利于公司的健康、稳定、可持续发展。公司2018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中现金分红水平是合理的,符合公司实际和公司制定的现金分红政策规定,有利于促进公司长远发展利益,同意该利润分配预案。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2018年利润分配预案是以公司实际情况提出的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且综合考虑公司目前的资本结构、所处成长期的发展阶段和未来发展规划,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并兼顾了股东利益,给投资者带来长期持续的回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议案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东尼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3月22日

证券代码:603595证券简称:东尼电子公告编号:2019-010

浙江东尼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东尼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3月2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董事会审议续聘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具体内容

江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的资格,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鉴于江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能严格遵循独立、客观、公允的职业准则,为保持审计业务的连续性,综合考虑审计质量和服务水平,同时基于双方良好的合作,董事会同意公司继续聘请江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确定审计机构的报酬等具体事宜。

二、独立董事意见

鉴于江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能严格遵循独立、客观、公允的职业准则,为保持审计业务的连续性,综合考虑审计质量和服务水平,同时基于双方良好的合作,我们一致同意公司继续聘请江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浙江东尼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3月22日

证券代码:603595 证券简称:东尼电子 公告编号:2019-011

浙江东尼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8年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东尼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3月21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根据会计准则和公司主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等相关制度要求,公司2018年审计报告中,对应收账款、存货计提减值准备,具体情况如下:

一、各项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一)整体情况

为客观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资产价值,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和公司会计政策,公司对2018年12月31日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进行全面清查和资产减值测试后,认为部分资产存在一定的减值损失迹象,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可能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计提减值准备。2018年计提各项资产减值损失共计11,832,315.18元人民币,其中坏账损失1,664,528.95元、存货跌价损失10,167,786.23元,超过公司2018年经审计净利润的10%。

(二)各项资产项目计提依据及计提金额

1、坏账损失

根据公司执行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资产负债表日,对应收款项按重要性和信用风险特征进行分类,对单项金额重大或单项金额不重大但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单独进行减值测试,根据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坏账准备,对相同账龄的具有类似的信用风险特征的应收款项,采用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

本期计提坏账准备1,664,528.95元,其中其他应收款计提坏账准备2,905,078.63元,应收账款转回坏账准备1,240,549.68元。

2、存货跌价损失

根据公司执行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原则计量。对于存货因遭受毁损、全部或部分陈旧过时或销售价格低于成本等原因,预计其成本不可收回的部分,提取存货跌价准备。存货跌价准备按单个存货项目的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差额提取。对库存商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可直接用于出售的存货,其可变现净值按该等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对用于生产而持有的材料等存货,其可变现净值按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

本年度共计提存货跌价准备10,167,786.23元,其中库存商品6,698,490.58元、半成品3,469,295.65元。

二、对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的影响

本年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将减少2018年利润总额11,832,315.18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10,057,467.90元。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审批程序

公司于2019年3月21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同日披露的《东尼电子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9-007)。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基于谨慎性原则,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规章制度,能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截止2018年12月31日的资产价值和财务状况,决策程序规范合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通过。

五、审计委员会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意见

审计委员会认为: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公司财务报表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有助于向投资者提供更加真实、可靠、准确的会计信息,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六、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有关规定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董事会审核决策程序合法,依据充分,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特此公告。

浙江东尼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3月22日

证券代码:603595 证券简称:东尼电子 公告编号:2019-012

浙江东尼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预计2019年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授信金额:公司及子公司预计2019年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10,000万元。

● 2019年3月21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预计2019年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为满足公司发展需要及日常经营资金需求,提高资金营运能力,根据公司经营目标及总体发展计划,公司于2019年3月2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预计2019年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拟确定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湖州东尼新材有限公司)2019年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10,000万元,用于办理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中长期借款、银行承兑汇票、保函、信用证、抵押贷款等综合授信业务,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实际经营情况需求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具体执行并签署相关文件,授权期限自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

上述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实际融资金额,实际授信额度最终以金融机构最后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来确定,融资期限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在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无须公司另行出具协议。

特此公告。

浙江东尼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3月22日

证券代码:603595 证券简称:东尼电子 公告编号:2019-013

浙江东尼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2019年度为全资子公司

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湖州东尼新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尼新材”)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预计2019年度为全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为5,000万人民币;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公司未给其提供过担保。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否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确保公司2019年生产经营工作的持续、稳健发展,有利于全资子公司筹措资金,提高公司资产经营效率,根据全资子公司的实际需要,公司于2019年3月2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19年度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拟确定2019年度为全资子公司东尼新材提供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的融资担保,提请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具体执行,授权期限自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融资类型包括但不限于非流动资金贷款、流动资金贷款、贸易融资、银行票据等。

本次担保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具体情况如下:

东尼新材不存在影响其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被担保人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目前尚未签订相关担保协议,上述计划担保总额仅为公司拟提供的担保额度。上述担保尚需银行或相关机关审核同意,签约时间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具体担保金额以子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来确定。

四、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本次担保是考虑公司所属子公司日常经营需求,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担保风险总体可控,有利于公司的生产经营和长远发展,董事会同意上述融资担保预案。

公司独立董事意见:公司为满足全资子公司经营发展和融资需要,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符合公司经营实际和整体发展战略,担保风险在公司的可控范围内。会议审议及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该项议案。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报告日,公司累计对外担保余额为零。

特此公告。

浙江东尼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3月22日

证券代码:603595 证券简称:东尼电子 公告编号:2019-014

浙江东尼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概述

为规范公司财务报表列报,提高会计信息质量,浙江东尼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3月21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根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的相关规定,公司对相关政策进行变更。独立董事对此议案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执行《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

财政部于2018年6月15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金融企业中,尚未执行新金融准则和新收入准则的企业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本通知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适用于尚未执行新金融准则和新收入准则的企业)的要求编制财务报表。公司执行上述规定的影响如下:

三、独立董事、监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能够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未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通过。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能够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未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特此公告。

浙江东尼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3月22日

证券代码:603595 证券简称:东尼电子 公告编号:2019-015

浙江东尼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东尼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3月2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自有资金使用的情况下,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10,000万元(含1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董事会授权管理层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在决议有效期内该资金额度可以滚动使用,授权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详细情况如下:

一、本次拟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相关情况

(一)资金额度

公司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1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确保不影响自有资金使用的情况下,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二)资金来源

公司用于现金管理的资金为自有资金,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三)理财产品品种

为控制风险,现金管理仅限于购买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且流动性好、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以及其他低风险、保本型理财产品。

(四)投资期限

自公司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之内有效。

(五)实施方式(下转35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