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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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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接77版)

2019-03-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77版)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存货跌价准备余额比年初增加27,412,721.57元,期末余额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元

3、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公司固定资产包括机器设备、房屋建筑物、运输设备和办公设备,公司实物资产管理部门定期检查固定资产的技术性能、损坏、闲置的状况,公司根据固定资产成本与可回收金额的比较情况提取减值准备。2018年末公司对固定资产进行了全面检查,对已报废但尚未处置的固定资产计提减值准备1,199,200.52元,由于处置报废设备本年转销减值准备808,703.35元,截至2018年12月31日固定资产减值准备余额为11,849,545.37元。本期变动及期末余额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元

4、在建工程减值准备

2018年末公司对在建工程产进行了全面检查,不存在减值迹象,本年无新增在建工程减值准备。

单位:元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公司长期股权投资、无形资产等不存在减值准备的情形,故未计提相关减值准备。

二、审批程序

《关于审议〈2018年度资产减值准备方案〉的议案》已经公司于2019年3月22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生效。

独立董事意见:我们认为,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是基于谨慎性原则作出的,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和公司资产实际情况,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资产状况,有助于提供更加真实可靠的会计信息。我们对本议案表示同意。

特此公告。

中国航发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三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600391 证券简称:航发科技 编号:临2019-013

中国航发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9年3月22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审议‘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及律师事务所’的议案”,对聘请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审议如下:

一、同意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19年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审计费用为人民币四十六万元整(含交通、住宿费用)。

二、同意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19年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审计费用为人民币三十二万元整(含交通、住宿费用)。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中国航发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三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600391 证券简称:航发科技 公告编号:临2019-014

中国航发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新修订的《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告〔2018〕29号)等有关规定,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对《公司章程》做如下修订:

■■

本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中国航发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三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600391 证券简称:航发科技 公告编号:临2019-015

中国航发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执行新会计准则暨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国航发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3月22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通过了《关于审议“执行新会计准则”的议案》,按照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财务信息披露质量的通知》等相关规定,对公司会计政策做如下变更: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概述

财政部于2017年陆续修订并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一一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一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以下简称“新金融工具准则”)等四项金融工具相关会计准则,并要求境内上市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实施新金融工具相关会计准则。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一)会计政策变更日期:公司将按照财政部的规定于2019年1月1日起实施新金融工具准则。

(二)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内容

1、以企业持有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作为金融资产分类的判断依据,将金融资产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三类;

2、将金融资产减值会计处理由“已发生损失法”修改为“预期损失法”,考虑金融资产未来预期信用损失情况,从而更加及时、足额地计提金融资产减值准备;

3、初始确认时,可以将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但该指定不可撤销,且在处置时应将之前已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转入留存收益,不得结转计入当期损益;

4、进一步明确金融资产转移的判断原则及其会计处理;

5、套期会计准则更加强调套期会计与企业风险管理活动的有机结合,更好地反映企业的风险管理活动。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衔接规定,公司无需重述前期可比数,首日执行新准则与原准则的差异调整计入2019年期初留存收益,不重述2018年末可比数。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当期及前期的净利润、总资产和净资产不产生重大影响。

四、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核意见

(一)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一一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一一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执行变更后会计政策更加全面、准确、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实际生产经营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广大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况,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我们认为,公司本次执行新会计准则并变更相关会计政策是依据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新会计政策的执行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本次执行新会计准则并变更相关会计政策。

(三)监事会审核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执行新会计准则并变更相关会计政策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进行相应变更,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新会计政策的执行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同意公司本次执行新会计准则并变更相关会计政策。

会计师事务所的结论性意见:我们认为,航发科技董事会编制的《中国航发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计政策变更事项专项说明》在所有重大方面已经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日常信息披露工作备忘录一第一号 临时公告格式指引》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一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等有关规定的要求编制,反映了航发科技会计政策变更情况。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备查文件

(一)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二)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三)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四)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中国航发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计政策变更事项的专项说明》(众环专字(2019)080137号)。

特此公告。

中国航发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三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600391 证券简称:航发科技 公告编号:临2019-016

中国航发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签订《金融服务协议》的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中国航发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与中国航发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航发财务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由中国航发财务公司为公司及子公司提供存款、结算、综合授信等金融服务。

● 过去12个月公司与中国航发财务公司进行的交易类别相关的交易的累计次数及其金额:累计次数0次,累计交易金额0元。

● 关联董事杨育武、丛春义、蒋富国、熊奕、吴华回避表决。

●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中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节约公司金融交易成本和费用,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水平和效率,公司拟与中国航发财务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根据协议内容,中国航发财务公司将为公司提供多方面、多品种的优惠及优质、便捷的金融服务。

《金融服务协议》尚未签订。

中国航发财务公司与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均为中国航空发动机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航发”),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通过了《关于审议“签订〈金融服务协议〉”的议案》,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5票回避,公司董事杨育武、丛春义、蒋富国、熊奕、吴华为本事项关联人,进行了回避表决。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重组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尚须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回避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本次关联交易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介绍

企业名称:中国航发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甲2号院7号楼7层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宁福顺

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00万元

成立日期:2018年12月10日

经营范围: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经批准的保险代理业务;对成员单位提供担保;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对成员单位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账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吸收成员单位的存款;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从事同业拆借。

三、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交易种类及范围

中国航发财务公司为公司及子公司提供如下金融服务:

1、存款服务;

2、结算服务;

3、综合授信服务;

4、 经银保监会批准的其他金融服务。

(二)定价原则

协议项下各项交易的定价,应按照以下原则执行:

1、中国航发财务公司吸收公司及子公司存款的利率,应不低于中国人民银行就该种类存款规定的同期基准利率;同时,也应不低于同期中国航发财务公司吸收任何第三方同种类存款所确定的利率。

2、中国航发财务公司向公司及子公司发放贷款的利率应不高于中国人民银行就该类型贷款规定的同期基准利率;同时,也应不高于同期中国航发财务公司向任何同信用级别第三方发放同种类贷款所确定的利率。

3、中国航发财务公司为公司及子公司提供各项结算服务收取的费用,应不高于同期中国航发财务公司向任何同信用级别第三方就同类服务所收取的费用。

4、中国航发财务公司为公司及子公司提供其他服务所收取的费用,应不高于中国人民银行就该类型服务规定应收取的费用上限(如适用)。

(三)交易额度

存款服务:日存款余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

贷款服务:可循环使用的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

(四)资金风险控制措施

1、中国航发财务公司的业务操作应符合国家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内部规章制度以及与公司达成的协议的规定。

2、中国航发财务公司签署协议或履行其在协议项下的义务并不违反其订立的任何其他协议,也不会与其订立的其他协议存在任何法律上或(和)商业利益上的冲突。

3、中国航发财务公司在为公司及子公司提供存款和结算业务时,有义务保证公司及子公司在中国航发财务公司资金的安全和正常使用。如中国航发财务公司因各种原因不能支付公司及子公司的存款,公司及子公司有权从中国航发财务公司已经提供给公司及子公司的贷款中抵扣同等的数额,且公司及子公司有权利单方终止协议;如因中国航发财务公司过错发生资金损失,中国航发财务公司应全额赔偿公司及子公司的损失,且公司及子公司有权利单方终止协议,若中国航发财务公司无法全额偿还公司及子公司的损失金额,则差额部分用中国航发财务公司发放给公司及子公司的贷款抵补。

4、中国航发财务公司承诺一旦发生可能危及公司存款安全的情形或其他可能对公司存放资金带来安全隐患的事项,将及时向公司履行告知义务。

(五)协议的生效条件和有效期

本次签订的《金融服务协议》的有效期为3年,自双方签字盖章,并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生效。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公司的影响

中国航发财务公司向公司及子公司提供的贷款利率将等于或优于商业银行提供贷款的利率。同时,中国航发财务公司作为中国航发内部的金融服务供应商,相对商业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对公司的情况有较为深入的认识,能与公司及子公司进行更有效率的沟通,可向公司及子公司提供较国内商业银行更为方便、高效的金融服务。本次关联交易能提高公司资金结算效率,交易过程遵循了公平、合理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五、独立董事的意见

我们认为,该项关联交易是公司正常经营所需,均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并根据自愿、平等、互惠互利的原则进行交易,定价公允,关联交易的实施有利于公司持续、良性发展,不会影响到公司的独立性;该项议案的审议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关联董事在表决时进行了回避,我们对签订金融服务协议表示同意。

特此公告。

中国航发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三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600391 证券简称:航发科技 公告编号:临2019-017

中国航发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国航发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3月22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审议“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本次会计差错更正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如下:

一、会计差错更正的原因及内容

公司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实行免抵退税办法后有关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政策的通知》规定,对2005年以来的出口退税业务进行了自查,公司对上述自查补缴的税款进行了追溯调整。

二、本次会计差错更正对财务报表的影响

公司对上述补缴税金已按照追溯重述法进行了更正,上述会计差错更正对公司各个列报前期合并财务报表的影响如下:

(一)对2017年度合并财务报表项目及金额情况如下:

1、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2、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二)对2016年度合并财务报表项目及金额情况如下:

1、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2、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三)对2015年度合并财务报表项目及金额情况如下:

1、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2、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四)对2014年度合并财务报表项目及金额情况如下:

1、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2、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五)对2013年度合并财务报表项目及金额情况如下:

1、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2、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六)对2012年度合并财务报表项目及金额情况如下:

1、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2、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七)对2011年度合并财务报表项目及金额情况如下:

1、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2、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八)对2010年度合并财务报表项目及金额情况如下:

1、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2、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九)对2009年度合并财务报表项目及金额情况如下:

1、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2、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十)对2008年度合并财务报表项目及金额情况如下:

1、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2、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十一)对2007年度合并财务报表项目及金额情况如下:

1、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2、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十二)对2006年度合并财务报表项目及金额情况如下:

1、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2、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十三)对2005年度合并财务报表项目及金额情况如下:

1、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2、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三、独立董事、监事会和会计师事务所的结论性意见

独立董事:我们认为,公司本次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是必要、合理的,符合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财务信息披露质量的通知》、以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的有关规定,有利于提高公司会计信息质量,对公司实际经营状况的反映更为准确,董事会关于该差错更正事项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相关制度的规定,追溯调整过程合法合规,我们对本次会计差错进行更正表示同意。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一一会计政策变更、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9 号一一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的相关规定,能够进一步提高公司会计信息质量,更加客观、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意对本次会计差错进行更正。

会计师事务所的结论性意见:我们认为,航发科技上述会计政策变更相关会计处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一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有关要求。

四、备查文件

(一)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二)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三)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四)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中国航发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前期差错更正的专项说明》(众审专字(2019)080122号)。

特此公告。

中国航发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三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600391 证券简称:航发科技 公告编号:2019-018

中国航发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9年5月9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9年5月9日14点00分

召开地点:成都市新都区成发工业园118号大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9年5月9日

至2019年5月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审议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并提交本次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已经于2019年3月26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

2、 特别决议议案:9、13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2、6、9、11、12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9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中国航发成都发动机有限公司、中国航发沈阳黎明航空发动机有限责任公司、中国航发四川燃气涡轮研究院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法人股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帐户、法人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二)社会公众股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三)委托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证券帐户卡、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

(四)异地股东可用信函、电话或传真方式登记;

(五)登记时间:2019年5月8日9:00-11:30,13:30-17:00;

(六)登记地点:成都市新都区成发工业园航发科技董事会办公室。

六、 其他事项

(一)联系人:郑云燕,联系电话:028-89358665,传真机:028-89358615,联系邮箱:zhengyunyan@scfast.com;

(二)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会议食宿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中国航发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3月26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中国航发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9年5月9日召开的贵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2019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下转79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