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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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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接81版)

2019-03-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81版)

公司董事张强先生对该议案投反对票,反对理由:“上市公司频繁担保和抽调资金,加大了公司的财务风险,且如资金无法保证及时回收,将影响项目开发和上市公司发展,股东权益也将不能得到保障和受到损害,故本人就该议案投反对票,建议董事会慎重考虑,酌情提请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姚宁先生对该议案投弃权票,弃权理由:“(1)上市公司在2018年已经频繁提供财务资助和担保,本次两项议案又在原有额度和范围上较大幅度进行了扩展,在目前房地产企业资金日趋紧张的大环境下,建议上市公司综合考虑财务和资金风险以及持续稳定发展需要进行相关决策,避免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况发生。(2)2018年以来,上市公司开展大规模的对子公司进行担保及合作方的财务资助,使得上市公司承担了较大的偿债风险,也已经引发了监管部门的关注,交易所亦进行了针对性的问询,证券监管风险也在加大,建议上市公司对此采取积极有效措施降低此项风险。”

公司说明:公司本次拟对未来十二个月内部分控股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系根据控股子公司的生产经营及资金需求,为其提供融资征信,满足金融机构风控要求,提高融资上账效率,推动控股子公司持续健康发展,有利于公司整体利益。如公司不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将存在控股子公司融资困难的风险,不利于控股子公司的生产经营。

议案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合作方按股权比例调用控股子公司富余资金的议案》

本议案详细内容参见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与合作方按股权比例调用控股子公司富余资金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相关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7票同意,1票反对,1票弃权;表决结果:通过。

公司董事张强先生对该议案投反对票,反对理由与上一议案相同。

公司独立董事姚宁先生对该议案投弃权票,弃权理由与上一议案相同。

公司说明:公司与合作方按股权比例调用控股项目公司富余资金系房地产项目公司正常经营过程中产生的,是公司控股项目公司与其少数股东之间的正常、必要、公平对等的经营资金往来。公司为盘活控股项目公司的闲置富余资金,加强资金周转,需按股权比例调用控股项目公司富余资金,则其他股东有权也按股权比例调用。如公司不遵守公平对等的原则,平等对待项目公司股东,则不利于公司开展合资合作,不利于合作方之间的合作共赢。为保证控股项目公司资金安全,公司制订了有效的风险控制手段,避免资金调用后不能收回的风险,上述行为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关联自然人向公司购买商品房及配套车位的关联交易议案》

本议案详细内容参见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关于关联自然人向公司购买商品房及配套车位的关联交易公告》。

本议案关联董事喻林强先生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1票弃权,1票回避;表决结果:通过。

公司董事张强先生对该议案投弃权票,弃权理由:“不了解实际情况,无法判断合理性。”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19年4月15日(周一)15点30分,在公司会议室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为2019年4月9日(周二)。

表决情况: 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结果:通过。

特此公告

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九年三月二十五日

证券简称:金科股份  证券代码:000656  公告编号:2019-032号

债券简称:15金科01 债券代码:112272

债券简称:18金科01 债券代码:112650

债券简称:18金科02 债券代码:112651

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十届监事会第十四次

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于2019年3月12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关于召开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的通知。本次会议于2019年3月22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3人。公司监事会主席刘忠海先生因公务原因无法出席并主持本次会议,特委托监事韩翀先生代为出席并表决;根据《公司章程》《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经全体监事一致推举,同意监事韩翀先生主持本次监事会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本次监事会会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公司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结果:通过。

二、审议通过《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监事会根据《证券法》、《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及相关通知的有关规定,对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进行了审核,书面审核意见如下: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同意将《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结果: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财政部的相关规定。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表决情况: 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结果:通过。

四、审议通过《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基本建立了较为健全的内部控制体系,制订了较为完善、合理的内部控制制度,公司的内控制度符合国家有关法规和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各项内部控制在生产经营等公司营运的各个环节中得到了较好的执行,公司内部控制活动不存在重大缺陷。监事会认为,董事会出具的《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客观反映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对该评价报告无异议。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结果:通过。

特此公告

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一九年三月二十五日

证券简称:金科股份  证券代码:000656  公告编号:2019-034号

债券简称:15金科01 债券代码:112272

债券简称:18金科01 债券代码:112650

债券简称:18金科02 债券代码:112651

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财会[2017]7号)《企业会计准则第 23 号—金融资产转移》(财会[2017]8号) 《企业会计准则第24 号——套期会计》(财会[2017]9 号)《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财会[2017]14号)及《关于修订印发 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公司拟对主要会计政策进行修订。

公司于2019年3月22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

(一)变更原因

1、财政部于2017年修订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告的企业,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

2、财政部于2018年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金融企业按照修订后的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适用于尚未执行新金融准则和新收入准则的企业)编制财务报表。

根据上述要求,公司需对会计政策相关内容进行相应变更,按照上述通知规定的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编制公司的财务报表。

(二)变更前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的变化

1、变更前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2、变更后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从2019年1月1日开始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23 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并按照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的相关要求编制 2018 年度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其余未变更部分仍执行财政部前期颁布的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

3、变更日期

公司自上述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一)金融工具相关会计政策变更

1、金融资产分类由现行“四分类”改为“三分类”, 公司按照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分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三类;

2、金融资产减值损失准备计提由“已发生信用损失法”改为“预期信用损失法”,以更加及时、足额地计提金融资产减值准备,揭示和防控金融资产信用风险;

3、进一步明确金融资产转移的判断原则及其会计处理;

4、修订套期会计相关规定,使套期会计更加如实地反映企业的风险管理活动;

5、对金融工具披露要求进行相应的调整。

根据金融工具准则的衔接规定,公司在施行日按照新准则的规定对金融工具进行分类和计量(含减值),涉及前期比较财务报表数据与新准则要求不一致的,无需调整。金融工具原账面价值和首日执行新准则的差异调整计入 2019 年期初留存收益或其他综合收益。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影响公司 2018 年度相关财务指标。

(二)财务报表格式相关会计政策变更

1、“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项目归并至新增的“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项目;

2、“应收利息”及“应收股利”项目归并至“其他应收款”项目;

3、“固定资产清理”项目归并至“固定资产”项目;

4、“工程物资”项目归并至“在建工程”项目;

5、“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项目归并至新增的“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项目;

6、“应付利息”及“应付股利”项目归并至“其他应付款”项目;

7、“专项应付款”项目归并至“长期应付款”项目;

8、新增“研发费用”项目;

9、在“财务费用”项目下分拆“利息费用”和“利息收入”明细项目;

10、“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中享有的份额”简化为“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11、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中新增“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项目。

本项会计政策变更对财务报表项目列示进行调整,并调整可比会计期间的比较数据,不会对公司 2018 年年度报告所有者权益、净利润产生影响。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财会[2017]7号)《企业会计准则第 23 号—金融资产转移》(财会[2017]8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4 号——套期会计》(财会[2017]9 号)《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财会[2017]14号)及《关于修订印发 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的相关规定进行的修订,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财政部的相关规定。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时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最新会计准则的合理变更,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九年三月二十五日

证券简称:金科股份  证券代码:000656  公告编号:2019-035号

债券简称:15金科01 债券代码:112272

债券简称:18金科01 债券代码:112650

债券简称:18金科02 债券代码:112651

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编制了本公司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1. 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4〕987号文核准,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信证券公司)采用非公开发行方式,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2,00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10.00元,共计募集资金220,000.00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2,620.00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217,380.00万元,已由主承销商安信证券公司于2014年12月5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146.72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217,233.28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4〕8-57号)。

2. 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6〕1319号文核准,本公司由联席主承销商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城证券公司)和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采用非公开发行方式,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02,040.8163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4.41元,共计募集资金450,000.00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5,600.00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444,400.00万元,已由主承销商长城证券公司于2016年9月26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资料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191.20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444,208.80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6〕8-90号)。

(二) 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本公司以前年度已使用募集资金499,360.71万元,以前年度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3,174.18万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199,000.00万元,收回以前年度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199,000.00万元,利息结余转出2.66万元;2018年度实际使用募集资金108,787.85万元,2018年度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1,554.52万元,2018年度结存的利息结余转出0.31万元;累计已使用的募集资金为608,148.56万元,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4,728.70万元,累计利息结余转出金额为2.97万元。

截至 2018年 12 月 31日,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58,019.25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安信证券公司于2014年12月19日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渝中支行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于2014年12月19日分别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开县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2015年由于公司再次申请发行证券另行聘请保荐机构,故终止与原保荐机构安信证券公司签订的保荐协议,因此在2015年10月16日公司全资子公司重庆市江津区金科国竣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科国竣)、长城证券公司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重新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全资子公司重庆市金科骏耀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科骏耀)、长城证券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开县支行重新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2016年10月25日,本公司、保荐机构长城证券公司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两江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2016年10月26日,公司及其四家项目公司重庆金科金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科金裕)、重庆市金科骏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科骏凯)、遵义金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遵义金科)及哈密华冉东方景峡风力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冉东方)和保荐机构长城证券公司分别与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中信银行有限公司重庆两江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建新北路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上述《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内容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制定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本公司共有7个募集资金专户,其中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两江支行的募集资金专户(账号:8111201012900156438)于2017年3月销户,账户余额4,538,518.57元转入金科金裕在渤海银行北京东二环支行的募集资金专户(账号:2003242051000185),华冉东方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建新北路支行的募集资金专户(账号:3100023419200243082)于2017年12月销户,账户余额26,631.21元转入华冉东方在建设银行哈密市爱国北路支行的基本户(账号:65001670300052503735),金科金裕在渤海银行北京东二环支行的募集资金专户(账号:2003242051000185) 于2018年5月销户,账户余额3,116.57元转入金科金裕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川支行的一般户(账号:31640101040012405)。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公司有4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

2.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本期无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本公司用于偿还金融机构借款的募集资金无法单独核算产生的效益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特此公告

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九年三月二十五日

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18年度

编制单位: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截止2018年12月31日,重庆南川·金科世界城一期项目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共计102.30万元,收到募集资金专户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两江支行8111201012900156438销户转入利息收入共计453.85万元,销户转出0.31万元,期末账户无余额;景峡第二风电场C区20万千瓦风电项目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共计51.34万元,2017年销户转出2.66万元,期末账户无余额。

[注2]:由于重庆开县·金科财富中心项目、重庆江津·金科世界城项目、重庆南川·金科世界城一期项目、遵义·金科中央公园城一期项目、重庆万州·金科观澜项目为分期开发交房,此处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为距资产负债表日最近一栋楼竣工时间。

[注3]:截止2018年12月31日,重庆开县·金科财富中心项目已累计实现收益74,304.03万元,项目预测经济效益为49,578.83万元。

[注4]:截止2018年12月31日,重庆江津·金科世界城项目已累计实现收益13,892.45万元,因该项目为分期开发交房,本期只销售了部分房屋,因此待募投项目全部实现销售后再将实现的效益与预计的效益进行比较以判断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注5]:重庆南川·金科世界城一期项目、遵义·金科中央公园城一期项目、重庆·万州金科观澜项目为分期开发交房,本期只销售了部分房屋,因此待募投项目全部实现销售后再将实现的效益与预计的效益进行比较以判断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注6]:景峡第二风电场C区20万千瓦风电项目本期工程建设已基本完成,项目尚在调试阶段,暂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故本年未产生效益。

证券简称:金科股份  证券代码:000656  公告编号:2019-036号

债券简称:15金科01 债券代码:112272

债券简称:18金科01 债券代码:112650

债券简称:18金科02 债券代码:112651

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控股子公司增加担保

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净资产100%、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子公司担保的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净资产50%,以及对合并报表外参股公司审批的担保金额超过最近一期净资产30%,提请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2、本次公司对全资子公司融资提供全额担保;对非全资子公司的融资担保事项,公司原则上与其他股东根据合资合作协议的约定,按照股权比例对其提供担保。如公司因金融机构要求,为非全资子公司提供超股权比例的担保,则其他股东或项目公司提供反担保。

3、截至目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对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无股权关系的第三方提供担保的情形,亦不存在逾期担保和涉及诉讼的担保。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提高控股房地产项目公司征信,满足金融机构风控要求,提高融资上账效率,推动控股房地产项目公司持续健康发展,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对未来十二个月内部分控股房地产项目公司融资提供担保。

公司对全资子公司融资提供全额担保;对非全资子公司的融资担保事项,公司原则上与其他股东根据合资合作协议的约定,按持股比例对控股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如根据金融机构要求,公司超过持股比例提供担保,为进一步防范担保风险,则公司提供担保后将要求其他股东或者控股子公司提供反担保。

截止目前,担保事项尚未发生,担保协议亦未签署。担保事项实际发生后,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具体担保事项如下:

(1)公司本次预计为控股子公司融资提供新增担保额度总额不超过24.29亿元(包括《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规定的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批的全部担保情形,不含各控股子公司相互间提供的担保,该等担保由控股子公司自行履行审议程序并及时提请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本次预计额度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十二个月内有效,具体详见预计新增担保额度情况表;

(2)在股东大会批准上述担保额度的前提下,授权公司董事长审批因融资而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及调剂的具体事宜;

(3)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情况下,公司可将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在以往股东大会审议的有效担保对象间进行调剂:

a.获调剂方为公司纳入合并范围的从事房地产业务的子公司;

b.获调剂方的单笔担保额度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

c.在调剂发生时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担保对象,仅能从资产负债率超过70%(股东大会审议担保额度时)的担保对象处获得担保额度;

d.在调剂发生时,获调剂方不存在逾期未偿还负债等情况;

e.公司按出资比例对获调剂方提供担保、获调剂方或者其他主体采取了反担保等相关风险控制措施。

预计新增担保额度情况表

(单位:万元)

上述事项已经2019年3月22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表决结果为:7票同意,1票弃权,1票反对。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新增额度被担保对象基本情况

1、 公司名称:攀枝花金信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2018年05月11日

注册地址:四川省攀枝花市仁和区联通路71号

法定代表人:陈云平

注册资本:2,000万元

主营业务:房地产开发经营。

与本公司关系:公司控制的成都金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持有其99.24%股权。员工跟投公司天津金和顺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天津金泰辉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天津金福顺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分别持有其0.37%、0.30%、0.09%的股权。

股权结构图:

该子公司系2018年5月新成立公司,无最近一年财务数据。

截止2018年9月末,该子公司资产总额为80,324.10万元,负债总额为78,469.88万元,净资产为1,854.21万元,2018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0万元,利润总额-194.38万元,净利润-145.79万元。

该子公司房地产项目尚未办理交房结算。

公司作为控股子公司股东,原则上按持股比例对控股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如根据金融机构要求,公司超过持股比例提供担保,为进一步防范担保风险,则公司提供担保后将要求其他股东或者控股子公司提供反担保。

该子公司非失信被执行人。

2、 公司名称:遂宁金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2017年10月30日

注册地址:遂宁市河东新区五彩缤纷路1号金科·美湖湾(D3地块)1号楼1栋1号

法定代表人:陈宗华

注册资本:2,000万元

主营业务:房地产开发经营;房地产营销策划。

与本公司关系:公司控制的成都市江龙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其98.56%股权。员工跟投公司天津金和顺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天津金泰辉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天津金福顺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分别持有其0.74%、0.59%、0.12%的股权。

股权结构:

截止2017年末,经审计资产总额为119,698.67万元,负债总额为117,824.98万元,净资产为1,873.69万元,2017年实现营业收入0万元,利润总额-162.65元,净利润-126.31万元。

截止2018年9月末,该子公司资产总额为214,485.71万元,负债总额为213,668.94万元,净资产为816.77万元,2018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0.63万元,利润总额-1,394.38万元,净利润-1,056.91万元。

该子公司房地产项目尚未办理交房结算。

公司作为控股子公司股东,原则上按持股比例对控股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如根据金融机构要求,公司超过持股比例提供担保,为进一步防范担保风险,则公司提供担保后将要求其他股东或者控股子公司提供反担保。

该子公司非失信被执行人。

3、 公司名称: 洛阳金隆千都置业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2019年01月25日

注册地址:洛阳市洛龙区开元大道261号国宝大厦1909室

法定代表人: 韩恺

注册资本:10,000万元

主营业务: 房地产开发与经营;房屋租赁;工程管理服务。

与本公司关系: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

该子公司于2019年1月新成立,无最近一年及一期财务数据。

该子公司非失信被执行人。

4、 公司名称: 岳阳江南广德置业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2017年11月17日

注册地址: 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木里港大道(现代工业产业园研发楼三楼)法定代表人:罗华

注册资本:25,000万元

主营业务: 房地产开发经营,酒店管理,会议及展览服务。

与本公司关系:目前公司持有其20%的股权,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雨虹”)持有其80%的股权。根据协议约定,公司最终将持有其80%的股权,东方雨虹将持有其20%的股权。公司与其他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

根据相关约定的股权结构:

该公司系2018年新收购公司,无最近一年财务数据。

截止2018年9月末,该子公司资产总额为24,530万元,负债总额为24,469万元,净资产为61万元,2018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0万元,利润总额-35.9万元,净利润-26.9万元。

该子公司房地产项目尚未办理交房结算。

公司作为控股子公司股东,原则上按持股比例对控股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如根据金融机构要求,公司超过持股比例提供担保,为进一步防范担保风险,则公司提供担保后将要求其他股东或者控股子公司提供反担保。

该子公司非失信被执行人。

5、 公司名称:济南金科西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2012年10月12日

注册地址:山东省济南市槐荫区齐州路西城大厦8楼

法定代表人:毛根生

注册资本:100,000万元

主营业务:房地产投资;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

与本公司关系:公司持有其51%的股权,济南西城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其49%的股权。公司与其他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

股权结构:

截止2017年末,该子公司资产总额为417,547.26万元,负债总额为296,866.19万元,净资产为120,681.06万元,2017年实现营业收入127,666.90万元,利润总额13,603.70万元,净利润10,205.49万元。

截止2018年9月末,该子公司资产总额为348,630.94万元,负债总额为216,126.85万元,净资产为132,504.1万元,2018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85,122.49万元,利润总额15,776.31万元,净利润11,823.04万元。

公司作为控股子公司股东,原则上按持股比例对控股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如根据金融机构要求,公司超过持股比例提供担保,为进一步防范担保风险,则公司提供担保后将要求其他股东或者控股子公司提供反担保。

该子公司非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本次审议通过的对控股子公司担保额度为预计担保额度,将根据控股子公司融资情况决定是否予以实施。截止目前,担保事项尚未发生,担保协议亦未签署。担保事项实际发生后,公司将按照信息披露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经认真审议并审慎判断,上述担保事项为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融资担保,不会增加公司合并报表或有负债,且提供担保所融得的资金全部用于生产经营,风险可控;不存在与中国证监会证监发[2003]56 号文《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及证监发[2005]120 号文《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相违背的情况。

公司对全资子公司融资提供全额担保;对非全资子公司的融资担保事项,公司原则上与其他股东根据合资合作协议的约定,与其他股东按照股权比例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担保公平对等。如根据金融机构要求公司超过股权比例提供担保,则公司提供担保后将要求其他股东或者控股子公司提供反担保。

截至目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对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无股权关系的第三方提供担保的情形,亦不存在逾期担保和涉及诉讼的担保。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2019年2月末,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对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无股权关系的第三方提供担保的情形,亦不存在逾期担保和涉及诉讼的担保。本公司对参股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1,041,421.05万元,对子公司、子公司相互间及子公司对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6,758,456.48万元,合计担保余额为7,799,877.53万元,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36.48%,占总资产的33.81%。随着公司、控股子公司及参股公司对贷款的偿付,公司对其提供的担保责任将自动解除。目前公司及子公司经营正常,资金充裕,不存在不能按期偿付贷款而承担担保责任的风险。

特此公告

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九年三月二十五日

证券简称:金科股份 证券代码:000656 公告编号:2019-037号

债券简称:15金科01 债券代码:112272

债券简称:18金科01 债券代码:112650

债券简称:18金科02 债券代码:112651

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合作方按股权比例调用

控股子公司富余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按照房地产公司经营惯例及合资合作协议的约定,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或其控股子公司(以下合称“公司”)与合作方作为房地产项目公司股东,通常以资本金和股东借款相结合的方式投入资金以满足项目公司日常经营的资金需求。公司及控股项目公司其他股东在项目前期投入资金后,当项目公司后期存在闲置富余资金时,为盘活存量资金,加快资金周转,公司在调用控股项目公司富余资金时,为了公平对待股东,其他股东也有权同等调用闲置富余资金。控股项目公司其他股东调用闲置富余资金的行为构成控股项目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

2、本次公司与合作方按股权比例调用控股项目公司富余资金,根据合资合作协议的约定及项目公司的资金预算所做的预计数,目前尚未实施。具体财务资助金额以实际发生金额为准。

3、公司在实施财务资助时,均充分考虑风险,并实施了系列风控措施。截止目前,公司未发生财务资助到期后未能及时清偿的情形。

4、公司与合作方按股权比例调用控股项目公司富余资金不涉及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关联交易事项,不存在向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进行利益输送的情形。

一、公司与合作方按股权比例调用控股子公司富余资金情况概述

为保证控股房地产项目子公司运营及项目开发建设需要,公司与项目公司其他股东即合作方会根据合作协议的规定,按股权比例同等条件为其提供股东借款,而当该控股子公司存在闲置富余资金时,为盘活其存量资金,加快资金周转,公司将按照房地产公司经营惯例,根据项目公司章程及合作协议的规定调用闲置富余资金。对此,根据公平交易原则,该项目公司其他股东也有权调用该项目公司的富余资金。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前述情形之控股房地产项目子公司其他股东调用闲置富余资金的行为构成了控股子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公司本次拟按股权比例从控股子公司调用不低于26.36亿元富余资金,鉴于此,公司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批准项目公司其他股东即合作方按股权比例调用控股子公司富余资金金额合计不超过24.78亿元。

上述事项公司已于2019年3月22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以7票同意、1票反对、1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该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项目公司其他股东即合作方按股权比例调用控股子公司富余资金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截止目前,公司未使用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调用控股子公司富余资金事项发表了相关独立意见。

二、本次拟调用项目公司富余资金的基本情况

(一)调用富余资金的合作方:中建三局西部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建三局西部公司”)

1、调用富余资金合作方基本情况

中建三局西部公司成立于2016年7月1日,注册地址为成都高新区天府大道中段199号1栋1单元22层,法定代表人为吴小春,注册资本100,000万元,控股股东为中国建筑第三工程局有限公司。主营业务为项目投资、资产管理及房地产开发经营。

中建三局西部公司股权结构图:

主要财务指标:根据中建三局西部公司提供的资料,截止2018年末,其资产总额为887,294万元,负债总额为800,473万元,资产负债率为90.22%,净资产为86,821万元,2018年1-12月实现营业收入771万元,利润总额-13,622万元,净利润-13,298万元。

该公司非失信被执行人。

中建三局西部公司与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监高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可能造成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

上一会计年度中建三局西部公司无调用公司控股子公司富余资金的情形。

2、与合作方共同投资的项目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重庆金科兆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科兆基”)

成立日期: 2017年07月27日

注册地址:重庆市大渡口区春晖南路1号3-3第三层第12房

法定代表人:周星伟

注册资本:3,800万元

主营业务:房地产开发;销售:建筑材料等;房屋租赁;企业管理咨询。

股东情况:公司持有其55%的股权,中建三局西部公司持有其45%股权。

股权结构:

主要负责开发项目:重庆·金科集美阳光;重庆·金科博翠长江。

主要财务指标:截止2018年末,该子公司资产总额为469,559.53万元,负债总额为401,124.29万元,净资产为68,435.24万元,2018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94.13万元,利润总额-5,145.29万元,净利润-4,415.18万元。

该子公司房地产项目尚未办理交房结算。

该子公司非失信被执行人。

该项目股东历史投入及调回资金情况:

单位:万元

3、调用富余资金的具体情况

本次公司拟从金科兆基无息调用不低于4.9亿富余资金,为此,合作方中建三局西部公司拟按股权比例从金科兆基无息调用不超过4亿元富余资金,期限2年。

(二)调用富余资金的合作方:重庆海成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成实业”)

1、调用富余资金合作方基本情况

海成实业成立于1999年3月31日,注册地址为重庆市万州区玉龙路620号1幢22层,法定代表人为李海,注册资本30,000万元,控股股东为李海。主营业务为房地产开发,物业管理等。

海成实业股权结构图:

主要财务指标:根据海成实业提供的资料,截止2018年末,其资产总额为442,047万元,负债总额为192,477万元,资产负债率为43.54%,净资产为249,570万元,2018年1-12月实现营业收入173,633万元,利润总额44,185万元,净利润33,138万元。

该公司非失信被执行人。

海成实业与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监高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可能造成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

上一会计年度海成实业无调用公司控股子公司富余资金的情形。

2、与合作方共同投资的项目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重庆江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江骏”)

成立日期:2018年8月28日

注册地址:重庆市奉节县鱼复街道人民广场商业步行街1幢1层C-02、03号

法定代表人:蒋思德

注册资本:8,000万元

主营业务:房地产开发;物业管理;自有房屋出租等

股东情况:公司持有其51%的股权,海成实业持有其49%的股权。

股权结构:

主要负责开发项目:位于重庆市奉节县FJ-14-117宗地,集美江畔项目。

主要财务指标:截止2018年末,该子公司资产总额为52,592.85万元,负债总额为28,958.19万元,净资产为23,634.66万元,2018年度实现营业收入4.89万元,利润总额-476.11万元,净利润-365.34万元。

该子公司房地产项目尚未办理交房结算。

该子公司非失信被执行人。

该项目股东历史投入及调回资金情况:

单位:万元

(2)公司名称:重庆骏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骏功”)

成立日期: 2018年8月27日

注册地址: 重庆市开州区云枫街道滨湖西路477号附A1幢

法定代表人: 蒋思德

注册资本:12,000万元

主营业务: 房地产开发;物业管理;销售建筑材料、装饰材料;企业管理咨询;自有房屋出租。

股东情况:公司控股子公司重庆市金科骏耀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科骏耀”)持有其70%的股权,海成实业持其30%的股权。

股权结构:

主要负责开发项目:位于重庆市开州区KZ-2-33号地块,雍景台项目。

主要财务指标:截止2018年末,该子公司资产总额为88,849.87万元,负债总额为77,390.17万元,净资产为11,459.70万元,2018年度实现营业收入3.48万元,利润总额-674.97万元,净利润-540.30万元。

该子公司房地产项目尚未办理交房结算。

该子公司非失信被执行人。

该项目股东历史投入及调回资金情况:

单位:万元

(3)公司名称:重庆骏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骏星”)

成立日期:2018年8月10日

注册地址:重庆市梁平区双桂街道昌隆路6号5幢1-10

法定代表人:蒋思德

注册资本:10,000万元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

股东情况:公司持有其51%的股权,海成实业持有其49%的股权。

股权结构:

主要负责开发项目:重庆市梁平区双桂新城区LP-1-348号地块,集美东方项目。

主要财务指标:截止2018年末,该子公司资产总额为51,823.10万元,负债总额为31,910.24万元,净资产为19,912.86万元,2018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40万元,利润总额-114.42万元,净利润-87.14万元。

该子公司房地产项目尚未办理交房结算。

该子公司非失信被执行人。

该项目股东历史投入及调回资金情况:

单位:万元

(4)公司名称:重庆文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文乾”)

成立日期:2018年10月17日

注册地址:重庆市铜梁区东城街道中龙路401号

法定代表人:韩强

注册资本:12,000万元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

股东情况:公司持有其51%的股权,海成实业持有其49%的股权。

股权结构:

主要负责开发项目:重庆铜梁区龙城天街B06、B11地块,金科·集美东方项目。

主要财务指标:截止2018年末,该子公司资产总额为36,386.20万元,负债总额为6,137.86万元,净资产为30,248.34万元,2018年度实现营业收入0万元,利润总额-386.72万元,净利润-294.30万元。

该子公司房地产项目尚未办理交房结算。

该子公司非失信被执行人。

该项目股东历史投入及调回资金情况:

单位:万元

3、调用富余资金的具体情况

本次公司拟从重庆江骏、重庆骏功、重庆骏星及重庆文乾无息调用不低于1.1亿元、1.87亿元、1.77亿元、2.08亿元富余资金,为此,合作方海成实业拟按股权比例分别调用重庆江骏房、重庆骏功、重庆骏星、重庆文乾不超过1.1亿元、0.8亿元、1.7亿元、2.0亿元富余资金,期限2年。

(三)调用富余资金的合作方:重庆市顺庆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顺庆公司”)

1、调用富余资金合作方基本情况

顺庆公司成立于2000年4月13日,注册地址为重庆市渝北区回兴街道兴科一路,法定代表人为周长华,注册资本2,000万元,控股股东为周长华。主营业务为房地产开发。

顺庆公司股权结构图:

主要财务指标:根据顺庆公司提供的资料,截止2018年末,其资产总额为66,787.71万元,负债总额为64,151.55万元,资产负债率为96.05%,净资产为2,636.16万元,2018年1-12月实现营业收入38,380.86万元,利润总额-5.15万元,净利润-5.15万元。

该公司非失信被执行人。

顺庆公司与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监高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可能造成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

上一会计年度顺庆公司无调用公司控股子公司富余资金的情形。

2、与合作方共同投资的项目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重庆市金顺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金顺盛”)

成立日期:2018年09月11日

注册地址:重庆市荣昌区昌州街道国泰路22号附14号

法定代表人:韩强

注册资本:30,000万元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

股东情况:公司持有其55%的股权,顺庆公司持有其45%的股权。

股权结构:

主要负责开发项目:位于重庆荣昌区黄金坡组团2018-RC-1-25号地块,金科·礼悦东方项目。

主要财务指标:截止2018年,该子公司资产总额为54,707.11万元,负债总额为25,322.44万元,净资产为29,384.67万元,2018年度实现营业收入0万元,利润总额-647.75万元,净利润-615.33万元。

该子公司房地产项目尚未办理交房结算。

该子公司非失信被执行人。

该项目股东历史投入及调回资金情况:

单位:万元

3、调用富余资金的具体情况

本次公司拟从重庆金顺盛无息调用不低于1.65亿富余资金,为此,合作方顺庆公司拟按股权比例调用重庆金顺盛不超过1.35亿元富余资金,期限2年。

(四)调用富余资金的合作方:重庆宛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宛亦公司”)

1、调用富余资金合作方基本情况

宛亦公司成立于2017年10月25日,注册地址为重庆市北部新区栖霞路18号1幢1单元4-1,法定代表人为李彬,注册资本2,000万元,控股股东为上海中梁地产集团有限公司。主营业务为房地产开发。

宛亦公司股权结构图:

主要财务指标:根据宛亦公司提供的资料,截止2018年末,其资产总额为38,242.38万元,负债总额为38,881.49万元,资产负债率为101.67%,净资产为-639.11万元,2018年1-12月实现营业收入304.12万元,利润总额-639.11万元,净利润-639.11万元。

该公司非失信被执行人。

宛亦公司与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监高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可能造成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

上一会计年度宛亦公司无调用公司控股子公司富余资金的情形。

2、与合作方共同投资的项目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重庆市天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天悦”)

成立日期:2017年10月23日

注册地址:重庆市永川区和畅大道988号33幢2-1

法定代表人:韩强

注册资本:6,000万元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

股东情况:公司持有其51%的股权,宛亦公司持有其43%的股权, 萍乡中梁荣房地产信息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萍乡梁熠房地产信息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萍乡渝梁房地产信息咨询中心(有限合伙)分别持有其2%的股权。

股权结构:

主要负责开发项目:位于重庆永川区A标准分区A2-7-2/01地块,天悦府项目。

主要财务指标:截止2018年,该子公司资产总额为78,162.34万元,负债总额为74,044.86万元,净资产为4,117.48万元,2018年度实现营业收入56.10万元,利润总额-2,493.45万元,净利润-1,872.09万元。

该子公司房地产项目尚未办理交房结算。

该子公司非失信被执行人。

该项目股东历史投入及调回资金情况:

单位:万元

3、调用富余资金的具体情况

本次公司拟从重庆天悦无息调用不低于0.62亿元富余资金,为此,合作方宛亦公司拟按股权比例调用重庆天悦不超过0.6亿元富余资金,期限2年。

(五)调用富余资金的合作方:重庆北麓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麓公司”)及重庆中骏和信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骏公司”)

1、调用富余资金合作方基本情况

(1)北麓公司成立于2010年05月04日,注册地址为重庆市九龙坡区杨家坪珠江路48号3幢23-11#,法定代表人为唐云龙,注册资本5,000万元,控股股东为新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主营业务为房地产开发。

北麓公司股权结构图:

主要财务指标:根据北麓公司提供的资料,截止2018年末,其资产总额为235,331万元,负债总额为235,271万元,资产负债率为99.97%,净资产为60万元,2018年1-12月实现营业收入0万元,利润总额-1,727万元,净利润-860万元。

该公司非失信被执行人。

北麓公司与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监高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可能造成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

上一会计年度北麓公司无调用公司控股子公司富余资金的情形。

(2)中骏公司成立于2017年8月7日,注册地址为重庆市渝北区黄山大道中段67号4幢1601,法定代表人为薄禄伟,注册资本10,000万元,控股股东为上海中骏置业有限公司。主营业务为房屋中介服务、销售。

中骏公司股权结构图:

主要财务指标:根据中骏公司提供的资料,截止2018年末,其资产总额为330,947万元,负债总额为320,951万元,资产负债率为96.98%,净资产为9,996万元,2018年1-12月实现营业收入0万元,利润总额-3.8万元,净利润-3.8万元。

该公司非失信被执行人。

中骏公司与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监高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可能造成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

上一会计年度中骏公司无调用公司控股子公司富余资金的情形。

2、与合作方共同投资的项目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重庆亿臻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亿臻”)

成立日期:2018年06月26日

注册地址:重庆市大渡口区跳磴镇石林大道2号8栋小区配套14号

法定代表人:喻林强

注册资本:100,000万元

主营业务:房地产开发;房屋销售代理;从事建筑相关业务。

股东情况:公司持有其34%的股权,北麓公司持有其33%的股权,中骏公司持有其33%的股权。

股权结构:

主要负责开发项目:位于重庆市大渡口组团H分区H06-2-2/04号宗地,琅樾江山项目。

主要财务指标:截止2018年末,该子公司资产总额为215,741.07万元,负债总额为116,914.84万元,净资产为98,826.23万元,2018年度实现营业收入7.77万元,利润总额-1,538.08万元,净利润-1,173.77万元。

该子公司房地产项目尚未办理交房结算。

该子公司非失信被执行人。

该项目股东历史投入及调回资金情况:

单位:万元

3、调用富余资金的具体情况

本次公司拟从重庆亿臻无息调用不低于3.09亿元富余资金,为此,合作方北麓公司和中骏公司拟按股权比例分别无息调用重庆亿臻不超过3亿元富余资金,期限2年。

(六)调用富余资金的合作方:宁波宁兴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宁兴”)

1、调用富余资金合作方基本情况

宁波宁兴成立于1995年05月17日,注册地址为浙江省宁波高新区清逸路66号B座2楼,法定代表人为王振松,注册资本11,218万元,控股股东为南京海茂置业有限公司。主营业务为房地产开发、经营,房屋租赁。

宁波宁兴股权结构图:

主要财务指标:根据宁波宁兴提供的资料,截止2018年末,其资产总额为385,495.92万元,负债总额为303,485万元,资产负债率为78.73%,净资产为82,010.92万元,2018年1-12月实现营业收入399.38万元,利润总额9,025.53万元,净利润9,025.53万元。

该公司非失信被执行人。

宁波宁兴与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监高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可能造成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

上一会计年度宁波宁兴无调用公司控股子公司富余资金的情形。

2、与合作方共同投资的项目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贵阳鑫科天宸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鑫科天宸”)

成立日期: 2018年06月25日

注册地址:贵阳市白云区云环东路综合写字楼一层

法定代表人:孙文超

注册资本:94,000万元

主营业务:房地产开发;房地产经纪;机电设备安装;建筑安装;企业管理咨询。

股东情况:公司持有其50.1%的股权,宁波宁兴持有其49.9%的股权。

股权结构:

主要负责开发项目:位于贵阳市白云区云环路西侧、南湖路北侧G(18)050号宗地,九华粼云项目。

主要财务指标:截止2018年末,该子公司资产总额为168,578.66万元,负债总额为75,419.43万元,净资产为93,159.23万元,2018年度实现营业收入0万元,利润总额-1,128.72万元,净利润-840.77万元。

该子公司房地产项目尚未办理交房结算。

该子公司非失信被执行人。

该项目股东历史投入及调回资金情况:

单位:万元

3、调用富余资金的具体情况

本次公司拟从鑫科天宸无息调用不低于1.51亿元富余资金,为此,合作方宁波宁兴拟按股权比例无息调用鑫科天宸不超过1.5亿元富余资金,期限2年。

(七)调用富余资金的合作方:安徽梁和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梁和置业”)

1、调用富余资金合作方基本情况

安徽梁和置业成立于2018年7月5日,注册地址为安徽省合肥市望江西路203号金色名郡商业及地下车库商109,法定代表人为张瑜,注册资本3,500万元,控股股东为安徽梁盛置业有限公司。主营业务为房地产开发与销售。

安徽梁和置业股权结构图:

主要财务指标:根据安徽梁和置业提供的资料,截止2018年末,其资产总额为27,133.04万元,负债总额为27,166.82万元,资产负债率为100.12%,净资产为-33.77万元,2018年1-12月实现营业收入0万元,利润总额-33.77万元,净利润-33.77万元。

该公司非失信被执行人。

安徽梁和置业与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监高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可能造成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

上一会计年度安徽梁和置业无调用公司控股子公司富余资金的情形。

2、与合作方共同投资的项目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合肥金骏梁合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骏梁合”)

成立日期: 2018年06月11日

注册地址:安徽省合肥市肥东县肥东经济开发区金阳路33号

法定代表人:田品勇

注册资本:100,000万元

主营业务:房地产开发;商业用房租赁;从事房地产经纪业务;企业管理咨询;物业管理;广告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化工产品销售。

股东情况:公司持有其54.42%的股权,安徽梁和置业持有其45%的股权,员工跟投企业天津金和顺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天津金凯鑫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及天津金福顺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分别持有其0.2334%、0.2983%及0.0492%的股权。

股权结构:

主要负责开发项目:位于安徽省合肥市肥东县的FD18-08地块,合肥都荟大观项目。

主要财务指标:截止2018年末,该子公司资产总额为171,716.84万元,负债总额为72,157.74万元,净资产为99,559.10万元,2018年度实现营业收入0万元,利润总额-584.90万元,净利润-440.91万元。

该子公司房地产项目尚未办理交房结算。

该子公司非失信被执行人。

该项目股东历史投入及调回资金情况: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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