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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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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

2019-03-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

1 重要提示

1.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1.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 公司于2019年3月22日在上海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报告, 傅帆董事因公务无法亲自出席会议,书面委托董事袁志刚代行表决权;其余董事亲自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

1.4 公司2018年度分别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编制的财务报表均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1.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以2018年末普通股总股本 29,352,080,397股为基数 ,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送现金股利 3.5元人民币(含税),合计分配现金股利人民币 102.73亿元。

1.6 公司基本情况简介

2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2.1.1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注:(1)公司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及《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规定,将原计入在“营业外收入”和“营业外支出”中的相关资产处置利得或损失及与企业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分别计入新增的“资产处置损益”及“其他收益”项目,并对比较期相关报表项目及财务指标重述,上述规定对公司利润总额和净利润没有影响。

(2)基本每股收益、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2010年修订)》计算。报告期每股收益按照发行在外的普通股加权平均数29,352,080,397股计算得出。

(3)2018年3月、2018年12月,公司分别对浦发优2、浦发优1两期优先股发放股息人民币8.25亿元、9.00亿元。在计算本报告披露的基本每股收益及净资产收益率时,公司考虑了两期优先股股息发放的影响。

(4)非经常性损益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08年第43号—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6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的定义计算。

(5)平均总资产收益率=净利润/资产平均余额,资产平均余额=(期初资产总额+期末资产总额)/2。

(6)全面摊薄净资产收益率=报告期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期末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

(7)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全面摊薄净资产收益率=报告期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期末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

(8)净利差为总生息资产平均收益率与总计息负债平均成本率两者的差额。净利息收益率=利息净收入/总生息资产平均余额。根据2018年1月1日实行的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要求,报告期内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产生的利息计入投资损益。

(9)成本收入比=业务及管理费/营业收入。

(10)贷款总额为企业贷款、个人贷款及票据贴现本金余额的合计数,存款总额为企业存款、个人存款和其他存款本金余额的合计数。

(11)公司于2018年1月1日起执行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以及《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以下简称“新金融工具准则”)。公司披露了新金融工具准则的实施导致报告期初集团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合计减少120.75亿元,其中其他综合收益增加30.15亿元,期初未分配利润减少150.90亿元,主要是采用预期信用损失模型计提减值准备导致,具体参见“4.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说明情况、原因及其影响”。

(12)公司从2018年1月1日起的会计年度根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金融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36号)的规定,采用修订后的金融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编制财务报表,不重述前期可比数据,具体参见“4.2会计报表列报格式变更具体情况及影响”。

2.1.2本集团2018年分季度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2.1.3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2.2 前十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2.3 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2.3.1 优先股股东总数

2.3.2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1)浦发优1

单位:股

(2)浦发优2

单位:股

3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3.1 本集团整体经营情况

面对错综复杂的形势,本集团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全国金融工作会议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聚焦一流数字生态银行战略目标,攻坚克难、砥砺前行,实现了“稳中有进、进中有质”的发展态势。

“调结构、保收入、强管理、降风险”等主要工作均取得明显成效,主要表现在:

盈利稳步增长

报告期内本集团保持营业收入、净利润双增长。实现营业收入1,715.42亿元,比上年增加29.23亿元,同比增长1.73%;实现利润总额652.84亿元,比上年减少45.44亿元,同比下降6.51%;税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59.14 亿元,比上年增加16.56亿元,同比增长3.05%。2018年,平均总资产收益率(ROA)为0.91%,比上年下降了0.01个百分点;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ROE)为13.14%,比上年下降了1.31个百分点。成本收入比率为25.12%,比上年上升0.78个百分点。

资产负债结构持续优化

报告期,本集团在资产负债经营中确立“对公调结构、抓负债”、“零售提收益、增存款”、“资金去杠杆、增税盾”总体策略。报告期末,本集团资产总额为62,896.06亿元,比上年末增加1,523.66亿元,增长2.48%;其中,本外币贷款总额为35,492.05亿元,比上年末增加3,546.05亿元,增长11.10%。本集团负债总额58,112.26亿元,增长1.84%;其中,本外币存款总额为32,270.18亿元,比上年末增加1,890.82亿元,增长6.22%。零售存款总额为6,478.74亿元,比上年末增长1,594.41亿元。

资产质量显著好转

报告期内,本集团紧紧围绕风险化解目标,通过强化风险制度、政策与授信管理,促进信贷结构优化,夯实风险管理基础,提升全面风险管理能力。通过抓住关键、聚焦重点分行、重点项目、重点领域,全力推进风险化解,实现不良双降、逾期双降、信贷风险资产下降。截至报告期末,按五级分类口径统计,本集团后三类不良贷款余额为681.43亿元,比上年末减少3.76亿元;不良贷款率为1.92%,比上年末下降0.22个百分点;不良贷款的准备金覆盖率达154.88%,比上年末上升22.44个百分点;贷款拨备率(拨贷比)2.97%,比上年末上升0.13个百分点。

集团化、国际化经营能力提升

报告期内,集团协同规模同比增长较快,主要投资企业经营整体良好,合计实现营收82.79亿元、净利润30.81亿元。香港分行市场影响力进一步提升,新加坡分行打造大宗商品服务特色,伦敦分行顺利开业,助力集团实现跨欧亚、跨时区经营。

3.2利润表分析

报告期内,本集团各项业务持续发展,生息资产规模提升,成本收入比继续保持较低水平,实现营业收入1,715.42亿元,同比增加29.23亿元,增长1.73%;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59.14亿元,同比增长3.05%。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注:

(1)利息净收入增加的原因是:报告期内生息资产规模持续增加。

(2)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减少的原因是:报告期内托管及其他受托业务手续费收入减少。

(3)所得税费用减少的原因是:报告期内免税收入增加。

3.2.1 营业收入

下表列出本集团近三年营业收入构成及占比情况。

报告期内,本集团实现业务总收入3,343.82亿元,同比增加216.64亿元,增长6.93%。

下表列出业务总收入变动情况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下表列出本集团营业收入地区分部的情况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注:作为本报告的用途,本集团地区分部的定义为:

(1)总行:总行本部(总行本部及直属机构)

(2)长三角地区:上海(不含总行本部)、江苏、浙江地区分行

(3)珠三角及海西地区:广东、福建地区分行

(4)环渤海地区:北京、天津、河北、山东地区分行

(5)中部地区:山西、河南、湖北、湖南、安徽、江西、海南地区分行

(6)西部地区:重庆、四川、贵州、云南、广西、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内蒙古、西藏地区分行

(7)东北地区:辽宁、吉林、黑龙江地区分行

(8)境外及附属机构:境外分行及境内外子公司

3.2.2利息净收入

报告期内,集团实现利息净收入1,118.44亿元,同比增加49.32亿元,增长4.61%。

下表列出所示期间本集团资产负债项目利息收支、平均收益和成本情况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3.2.2.1利息收入

报告期内,集团实现利息收入2,674.88亿元,同比增加216.70亿元,增长8.82%;零售贷款利息收入855.60亿元,比上年度增加160.58亿元,增幅23.10%,平均收益率6.35%,比上年度上升0.31个百分点。

贷款及垫款利息收入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注:其中,一般性短期贷款平均收益率为4.90%,中长期贷款平均收益率为5.72%

投资利息收入

报告期内,本集团投资利息收入为680.06亿元,比上年下降7.41%,投资平均收益率为4.35%,比上年上升了0.35个百分点。

存拆放同业和其他金融机构往来业务利息收入

报告期内,本集团存拆放同业和其他金融机构往来业务利息收入为105.75亿元,比上年增长12.48%,存拆放同业和其他金融机构往来业务平均收益率为3.12%,比上年上升了0.31个百分点。

3.2.2.2利息支出

报告期内,本集团利息支出1,556.44亿元,同比增加167.38亿元,增长12.05%。主要是客户存款利息支出增长所致。

客户存款利息支出

报告期内,本集团客户存款利息支出为610.14亿元,比上年增长24.83%,平均成本率1.93%,比上年上升0.34个百分点。

下表列出所示期间本集团公司存款及零售存款的平均余额、利息支出和平均成本率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同业和其他金融机构存拆放款项利息支出

报告期内,本集团同业和其他金融机构存拆放款项利息支出为581.08亿元,比上年下降1.34%。

已发行债务证券利息支出

报告期内,本集团已发行债务证券利息支出为297.88亿元,比上年增长15.48%。

3.2.3非利息净收入

报告期内,实现非利息净收入596.98亿元,比上年下降3.26%。占营业收入的比重为34.80%,下降了1.80个百分点。其中,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390.09亿元,下降14.42%,其他非利息收益206.89亿元,增长28.29%。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3.2.3.1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报告期内,集团实现手续费及佣金收入462.05亿元,比上年下降45.68亿元,下降9.00%。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3.2.3.2投资损益

报告期内,本集团实现投资收益147.65亿元,比上年增长8.69%。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3.2.3.3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3.2.4业务及管理费用

报告期内,业务及管理费为430.94亿元,同比增长4.99%;成本收入比为25.12%,比上年增加0.78个百分点。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3.2.5信用减值损失及其他资产减值损失

报告期内,本集团推进风险处置化解,贷款和垫款减值损失为583.83亿元,比上年增长10.58%。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3.2.6所得税费用

报告期内,所得税费用87.69亿元,比上年减少60.57亿元,下降40.85%。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3.3资产负债表分析

3.3.1资产情况分析

报告期末,本集团资产总额62,896.06亿元,比上年末增加1,523.66亿元,增长2.48%。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3.3.1.1客户贷款

报告期末,本集团贷款总额为35,492.05亿元,比上年末增长11.10%;贷款总额占资产总额的比例为56.43%,比上年末增长4.38个百分点。

3.3.1.2金融投资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交易性金融资产

报告期末,由于本集团2018年1月1日起施行新金融工具准则,报表项目根据新金融工具准则分类与计量相关要求列式,本集团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余额为3,956.68亿元。

债权投资

报告期末,由于本集团2018年1月1日起施行新金融工具准则,报表项目根据新金融工具准则分类与计量相关要求列式,本集团持有债权投资余额为11,442.49亿元。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按发行主体分类列示的本集团债券投资总额构成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3.3.1.3商誉

依据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报告期末,本集团对收购上海信托形成的商誉进行了减值测试。在进行商誉减值测试时,本集团将相关资产或资产组组合(含商誉)的账面价值与其可收回金额进行比较,如果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相关差额计入当期损益。资产组和资产组组合的可收回金额是依据管理层批准的五年期预算,采用现金流量预测方法计算,超过五年期的现金流量采用估计的增长率作出推算。相应的资产组包含上海信托国际有限公司、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国利货币经纪有限公司、上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经减值测试,确定报告期不需计提减值准备,报告期末,商誉账面价值为69.81亿元。

3.3.2负债情况分析

截至报告期末,本集团负债总额58,112.26亿元,比上年末增加1,049.71亿元,增长1.84%。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存款总额构成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3.3.3股东权益变动分析

报告期末,本集团股东权益为4,783.80亿元,比上年末增长11.00%。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为4,715.62亿元,比上年末增长10.85%;未分配利润为1,402.08亿元,比上年末增长17.03%,主要是由于报告期内实现净利润以及利润分配所致。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3.4会计报表中变动超过30%以上项目及原因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3.5贷款质量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积极推进风险处置化解,资产质量指标显著好转;强化风险制度、政策与授信管理,促进信贷结构优化,夯实风险管理基础,提升全面风险管理能力。

3.5.1五级分类情况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注:重组贷款为原已减值或发生减值但相关合同条款已重新商定过的贷款。

3.5.2按产品类型划分的贷款结构及贷款质量

截至报告期末,企业贷款占比51.17%,比上年末下降5.73个百分点,个人贷款占比41.79%,比上年末上升2.91个百分点,票据贴现占比7.04%,比上年末上升2.82个百分点。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3.5.3按行业划分的贷款结构及贷款质量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3.5.4按地区划分的贷款结构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3.5.5担保方式分布情况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3.5.6贷款迁徙率情况

3.5.7贷款损失准备计提情况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注:贷款减值准备金计提方法的说明:

本集团结合前瞻性信息进行了预期信用损失评估。对预期信用损失的计量方法反映了以下各项要素:通过评估一系列可能的结果而确定的无偏概率加权平均金额;货币的时间价值;在资产负债表日无须付出不必要的额外成本或努力即可获得的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及对未来经济状况预测的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

3.6商业银行其他监管指标分析

3.6.1资本结构

根据中国银监会《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相关规定计算: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注:(1)以上为根据中国银监会《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计量的母公司和集团口径资本充足率相关数据及信息。核心一级资本净额=核心一级资本-核心一级资本扣减项;一级资本净额=核心一级资本净额+其他一级资本-其他一级资本扣减项;总资本净额=一级资本净额+二级资本-二级资本扣减项。

(2)根据中国银监会《关于商业银行资本构成信息披露的监管要求》,公司在官方网站(www.spdb.com.cn)投资者关系专栏披露本报告期资本构成表、有关科目展开说明表、资本工具主要特征等附表信息。

(3)享受过渡期优惠政策的资本工具:按照中国银监会《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相关规定,商业银行2010年9月12日以前发行的不合格二级资本工具可享受优惠政策,即2013年1月1日起按年递减10%。2012年末本公司不合格二级资本账面金额为386亿元,2013年起按年递减10%,报告期末本公司不合格二级资本工具可计入金额为154.4亿元。

3.6.2杠杆率情况

根据中国银监会《商业银行杠杆率管理办法(修订)》的要求,对杠杆率指标进行了计量。报告期末,集团杠杆率为6.68%,比2017年末上升0.58个百分点;本行杠杆率为6.40%,比2017年末上升0.53个百分点。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公司在官方网站(www.spdb.com.cn)投资者关系专栏披露本报告期杠杆率相关明细信息。

3.6.3流动性覆盖率信息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3.6.4公司近三年其他监管财务指标

(下转283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