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

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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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

2019-03-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028 证券简称:赛福天 公告编号:2019-014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为105,231,337股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为2019年4月1日(原上市流通日期2019年3月31日为非交易日,上市流通日期顺延至2019年4月1日)

一、本次限售股上市类型

2016年3月31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387号)《关于核准江苏赛福天钢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江苏赛福天钢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向社会公众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5,520万股,并于2016年3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的总股本为16,560万股,首次公开发行后的总股本为22,080万股。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限售股股东为无锡市赛福天钢绳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无锡赛福天”)、杰昌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杰昌有限”),锁定期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现锁定期即将期满,该部分限售股共计105,231,337股,将于2019年4月1日起上市流通。

二、本次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完成后,总股本为22,080万股。本次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未进行转增股本等事项,股本数量未发生变化。

三、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有关承诺

1、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若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其持有公司股份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

3、无锡赛福天、杰昌有限所持公司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将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价格(若公司上市后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息、除权行为的,则前述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每年减持的公司股份数量将不超过其所持公司股份的20%,同时应低于公司总股本的5%。

截至本公告日,上述股东均严格履行承诺,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四、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资金的情况。

五、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1、公司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的数量、上市流通的时间均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有关规则和股东承诺。

2、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东承诺得到严格履行,且均未发生非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情况,公司也未发生对其违规担保情况。

3、本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解禁申请符合相关规定,公司与本次限售股份相关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保荐机构同意公司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

六、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为105,231,337股;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为2019年4月1日;

首发限售股上市流通明细清单如下:

注:鉴于崔志强先生为公司现任董事长兼总经理,杨岳民先生为公司现任董事兼常务副总经理,刘洪刚先生为公司监事,其分别通过无锡赛福天间接持有公司股份。胡文林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其通过无锡市小巨人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持有无锡赛福天股份,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上述人员在无锡赛福天解除限售后仍需履行在其任职期间的相关承诺: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在离职后6个月内,不转让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七、股本变动结构表

八、上网公告附件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江苏赛福天钢索股份有限公司部分限售股份上市流通事项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赛福天钢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