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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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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收到湖北证监局采取责令改正措施决定的公告

2019-03-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简称:中珠医疗 证券代码:600568 编号:2019-024号

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收到湖北证监局采取责令改正措施决定的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珠医疗”或“公司”)股东深圳市一体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一体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深圳市一体正润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一体正润”)、西藏金益信和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益信和”),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湖北监 管局(以下简称“湖北证监局”)下发的《湖北证监局关于对西藏金益信和企业管理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2019]5号)、《湖北证监局关于对深圳市一体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2019]6号)、《湖北证监局关于对深圳市一体正润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2019]7号)。现将主要内容公告如下:

“深圳市一体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深圳市一体正润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西藏金益信和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经查,我局发现深圳市一体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一致行动人深圳市一体正润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西藏金益信和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作为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珠医疗)发行股份收购深圳市一体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一体医疗)事项的交易对手方和业绩承诺方,未按期履行业绩补偿承诺。2015年至2017年,一体医疗累计实现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属母公司净利润合计为3.95亿元,低于重组时公开承诺的预测净利润4.15亿元,利润差额为-1,974.81万元。根据你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作出的公开承诺和签署的利润补偿协议,你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应向中珠医疗补偿17,423,025股上市公司股份,同时返还中珠医疗分红收益435,575.63元。上述事项已分别于2018年4月27日、6月12日经中珠医疗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截至目前,你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仍未按照利润补偿协议约定的方式和时限履行相关补偿义务,违反了业绩补偿承诺。

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后公司承诺及履行》,根据该指引第六条规定,现责令你公司在收到本决定之日起30日内予以改正,切实履行业绩补偿承诺,并承担违约赔偿等法律责任。你公司应在改正完毕后5个工作日内,向我局提交书面报告。

如果对本监督管理措施不服,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之日起60日内向中国证监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与诉讼期间,上述监督管理措施不停止执行。”

公司将督促股东一体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一体正润、金益信和,严格遵守湖北证监局及上交所的相关规定,按照上述责令改正措施的要求,履行业绩补偿承诺并承担违约赔偿等法律责任,切实维护公司及广大股东的利益。

特此公告

中珠医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三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