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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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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3-26 来源: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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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成都天味。2006年5月,自贡天味依法在自贡市工商局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换领了新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2008年1月,自贡天味增资

①增资履行的程序

2007年12月19日,经自贡天味股东会决议,自贡天味注册资本由10万元增加至2,000万元,新增1,990万元注册资本中,成都天味以实物资产认缴出资1,390万元,邓文和唐璐分别以货币资金认缴出资480万元和120万元。增资完成后,成都天味、邓文和唐璐分别持有自贡天味70%、24%和6%的股权。

四川良建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成都天味用于出资的实物资产进行评估,并于2007年11月8日出具了“川良建评报字[2007]第077号”《资产评估报告书》,成都天味用于出资的实物资产评估值为1,749.30万元,其中房屋机器设备等固定资产的评估值为1,292.22万元,知识产权(商标)评估值为46.50万元,土地使用权评估值为410.58万元。四川良建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2007年12月28日出具“川良建会验字[2007]字第210号”《验资报告》,对本次增资进行了审验。2008年1月,自贡天味依法在自贡市工商局完成了工商登记手续,领取了注册号为510300000009128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②成都天味用于增资的实物资产情况

成都天味用于本次增资的实物资产系其通过司法拍卖方式从自贡天车酿造有限公司破产清算组取得。2005年6月9日,四川省自贡市自流井区人民法院以(2005)自流民破字第1号《民事裁定书》裁定自贡天车酿造有限公司破产。2005年11月29日,成都天味经过公开竞价以1,250万元购买位于自流井区光大街双牌坊3巷2号的生产、办公用房、土地及设备等资产,并由自贡市金圣拍卖有限公司金圣拍成字(2005)第8号《拍卖成交确认》予以确认。

2006年2月20日,自贡天味与自贡天车酿造有限公司破产清算组签署《资产转让协议》,明确根据破产财产买受人成都天味的要求,将成都天味竞买的破产财产直接过户给自贡天味。2006年4月29日,四川省自贡市自流井区人民法院核发(2005)自流民破字第1号-2号《民事裁定书》,认为自贡天车酿造有限公司破产清算组清算工作合法,破产财产现已分配完毕,清算组的终结破产程序申请合法,裁定终结自贡天车酿造有限公司破产程序。

(4)2008年12月,自贡天味第二次股权转让

2008年12月18日,经自贡天味股东会审议通过,成都天味、邓文、唐璐分别将其所持自贡天味70%、24%、6%的股权转让给天味有限,转让价格以经四川君和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审计(“君和审(2008)第2216号”《审计报告》)的自贡天味截至2008年10月31日的净资产值为依据确定。同日,天味有限与邓文、唐璐、成都天味签署《股权转让协议》。自贡天味依法在自贡市工商局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换领了新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股权转让完成后,自贡天味成为天味有限的全资子公司。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日,自贡天味的股权结构及注册资本未再发生变化。

3、主要财务数据

最近一年,自贡天味经信永中和审计的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二)四川天味家园食品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2、历史沿革

天味家园成立于2010年12月14日,注册资本为2,000万元,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信永中和于2010年12月6日出具了XYZH/2010CDA4034号《验资报告》,对天味家园设立出资情况进行了审验。天味家园依法在成都市郫县工商局办理了工商注册登记,领取了注册号为510124000039969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天味家园自成立以来股权结构未发生变化。

3、主要财务数据

最近一年,天味家园经信永中和审计的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三)四川瑞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2、历史沿革

瑞生投资成立于2013年10月18日,注册资本为100万元,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四川道恒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2013年10月14日出具了“川道恒会验字[2013]第10-04号”《验资报告》,对瑞生投资设立出资情况进行了审验。瑞生投资依法在成都市双流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了工商注册登记,并领取了注册号510122000170133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瑞生投资自成立以来未实际开展业务,股权结构未发生变化。

3、主要财务数据

最近一年,瑞生投资经信永中和审计的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第四节 募集资金运用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概况

公司本次拟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132万股(最终数量以中国证监会核准的发行数量为准),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不低于10%。本次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按照轻重缓急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公司将本着统筹安排的原则,结合项目轻重缓急、募集资金到位时间以及项目进展情况投资建设。募集资金到位后,若募集资金数额(扣除发行费用后)不足以满足以上项目的投资需要,不足部分本公司将通过银行贷款或自筹资金等方式解决。如本次募集资金到位时间与项目进度要求不一致,本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以其他资金先行投入,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

家园生产基地改扩建建设项目拟对公司郫县天味家园生产基地进行扩建,并同步开展现有A、B、C、D四个生产车间以及原料库房等的技改工作。项目建设期2年,总投资33,011.00万元,其中:建筑及装修工程投资18,194.47万元、设备购置及安装费9,816.53万元、铺底流动资金5,000.00万元。项目达产后,预计可新增各系产品产能共计3.2万吨/年,其中:定制餐调新增产能1.2万吨/年、全型火锅底料新增产能0.8万吨/年、方便速食新增产能0.4万吨/年、其他川菜调料新增产能0.8万吨/年。

双流生产基地改扩建建设项目拟对公司双流天味食品生产基地开展技术改造工作,主要内容包括推进普通车间的高清洁升级、生产场地的地坪改造、仓库二次规划扩建增容、设备更新替换等工作。项目建设期2年,建设总投资7,159.56万元,其中:改造装修工程投资3,787.96万元、设备购置及安装投资3,371.60万元。项目达产后,由于装备效率的整体提升,可新增火锅底料产品产能0.6万吨/年。

营销服务体系和信息化综合配套建设项目拟对公司营销服务体系和信息化系统进行全面升级。项目建设期3年,总投资12,845.90万元,其中:营销服务体系升级投资8,748.90万元,信息化系统升级建设投资4,097.00万元。

二、拟投资项目市场前景分析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成后,公司装备实力、生产规模、产品结构、信息化水平、营销服务网点和渠道建设以及品牌推广方面都将得到显著完善。各项目建设符合公司未来战略布局,既抓住了复合调味品行业未来发展趋势,利于公司新型产品的产业化,也可帮助公司通过产能的提升,缓解旺季生产压力。项目实施利于公司继续保持和巩固在行业中的各项优势,增强公司的综合市场竞争力。

募集资金到位后,假设其他条件不发生变化,公司的净资产预计将有较大增加,不考虑此期间公司利润的增长,公司净资产总额和摊薄计算的每股净资产预计将大幅增加,净资产的增加将增强本公司后续持续融资能力和抗风险能力。但鉴于项目资金投入的阶段性,短期内公司的净资产收益率也会有所降低。随着募投项目的陆续投产,公司营业收入与利润水平将有所增长,盈利能力和净资产收益率随之也会有所提高。

第五节 风险因素及其他重要事项

一、风险因素

(一)食品质量安全控制风险

食品质量安全与消费者身体健康息息相关。近年来,国家对食品安全日趋重视,消费者食品安全和权益保护意识也不断增强,食品制造业已经成为国家推行各项安全标准和质量检验的重点行业之一,质量安全控制已经成为食品加工企业的重中之重。作为食品生产销售企业,发行人建立了严格的质量控制体系,并通过了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22000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和HACCP等体系认证。公司建立了从原材料采购、检验、生产、成品质量检测等全过程的食品安全和质量控制体系认证,并将影响产品质量的重要环节作为关键工序和特殊工序进行重点监控。但公司仍面临与食品质量安全有关的以下风险:

1、原材料采购质量安全控制的风险

公司所用原材料品种较多,包括油脂类原料、辣椒、花椒等农产品,盐、味精等基础调味品,食品添加剂等原辅料,上述原辅料采购涉及多个供应商,同时供应商亦有可能向其上游采购原材料,采购链条较长,涉及面广,而原材料质量直接关系到公司产品的质量安全,公司面临因原材料质量安全出现问题而导致公司产品质量不合格的风险。

2、金安案件对发行人生产经营影响的风险

金安公司原为发行人原材料牛油的供应商之一,2013年5月25日以后发行人不再向其采购,2014年5月21日,安顺市人民检察院向安顺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指控金安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等犯有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金安案件后,发行人采取了一系列严格措施,进一步严格控制相关食品安全风险,虽然发行人目前不存在因该案件被列为被告的情形,也没有因此受到相关的行政处罚,但仍不排除因金安案件给发行人的品牌形象造成负面影响,从而对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3、产品生产、销售环节的质量安全控制风险

公司产品生产过程中的质量控制包括生产领料、生产现场监测、生产人员卫生管理、工艺控制、上下工序交接、产品检验等诸多关键控制环节,任一环节发生疏漏都有可能对产品质量产生不利影响;从产品销售来看,由于公司的下游经销商、商超和销售终端分布于全国各地,若经销商、商超或销售终端在销售过程中未按规定保存产品,亦会导致食品安全问题发生,从而对公司造成不利影响。

4、消费者不当使用公司产品的风险

公司产品中含有辣椒、花椒等辛辣原辅料和按国家规定添加的食品添加剂,若消费者过量使用,消费者可能感觉身体不适,继而对公司产品品牌形象产生不利影响。

若公司出现食品质量安全问题,一方面公司将面临被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理或处罚的可能,有权部门可根据情况对公司采取责令限期改正、处以罚款、责令停业、限期整顿以及吊销营业执照等处罚措施;同时,公司还可能面临消费者投诉及索赔的风险,直接影响公司业绩。另一方面,食品质量安全事故还将直接影响公司信誉和品牌形象,继而影响公司生产经营和产品销售,可能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业绩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二)行业风险

1、行业政策变化的风险

随着国家对食品安全的日益重视,存在由于国家颁布新的法律法规或产品标准,要求扩大或新增产品安全认证范围、限制使用某种食品原料及添加物或其最大使用量的可能,从而导致公司面临需要根据新规定、新标准快速取得相关认证、修订相关产品企业质量标准,调整产品配方、工艺和生产设备,并清理已生产但未销售存货的风险。

2、行业声誉风险

在整个食品工业中,川味复合调味料行业起步较晚,但发展较为迅速。随着国家对食品加工企业的监管日益严格,川味复合调味料行业的市场秩序趋于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为食品行业健康持续发展提供了法律保障。但是,川味复合调味料行业发展时间不长,行业规范需要较长的过程,如果业内个别企业采取不规范的竞争手段,出现严重的产品卫生、质量问题,所产生的负面影响都将会波及整个行业,对行业形象造成较大损害,并将对发行人在内的川味复合调味料行业内其他企业的产品销售产生不良影响。

3、市场竞争风险

川味复合调味料行业的快速发展和巨大市场潜力不断吸引新企业进入,原有企业也可能继续扩大生产规模,进而加剧市场竞争。与业内其他企业相比,发行人在营销、品牌、产品、研发等方面具有较强的竞争优势,但若市场竞争进一步加剧,而公司不能尽快通过增加投入、改善管理、加强市场推广等方式继续保持竞争优势,公司的产品销售和盈利水平将受到不利影响。

(三)生产经营风险

1、主要原材料价格波动的风险

发行人生产所需主要原材料为油脂、辣椒等农副产品,这些原材料占产品成本的比重较大。报告期内,公司直接材料(含包装物)成本占主营业务成本的比例分别为88.15%和88.20%和89.51%。

假定其他条件不变,公司直接材料及主要原材料油脂、辣椒、花椒、包装物价格增加1%,报告期内公司利润总额的变动比例如下:

如上表,公司利润总额对直接材料的价格变动较为敏感,敏感性系数在各报告期均大于2。由于公司直接材料中原材料品种较多,单一主要材料油脂、辣椒、花椒和包装物的敏感性系数均小于1。

由于农副产品价格受到天气、产量、市场状况等因素的影响较大,价格波动较为频繁。受此影响,报告期内公司原材料采购价格存在不同程度的波动。虽然公司具有较强的产品定价权,可以根据原材料价格变动适时调整产品价格,适当转移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但是,如果公司主要原材料供求情况发生变化或者价格产生异常波动,而公司产品价格不能及时做出调整,将直接影响公司产品的毛利率水平和盈利能力。

2、商标等权利被侵害的风险

发行人主要商标“好人家”、“大红袍”为中国驰名商标,上述商标和产品在市场中有较高的知名度和美誉度,得到了广大消费者的认可。为防止不法企业仿制、冒用和盗用商标,公司建立了《维权打假管理制度》,由营销中心与法务部联合进行维权打假。公司在进行市场调查、维权和诉讼方面投入较多人力和费用,若上述侵权行为继续存在,将会加大公司维权成本,损害公司品牌形象,影响公司产品销售和经营业绩。

3、产品销售季节性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按季节分布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公司产品销售具有比较明显的季节性,每年下半年为销售旺季,其他时期收入相对较低。报告期内,公司下半年收入占比分别为70.56%、67.18%和66.36%。发行人产品主要以火锅底料、川菜调料、香肠腊肉调料等产品系列构成,其中,火锅底料主要以麻辣口味为主,根据人们饮食习惯,冬季天气寒冷,食用火锅较多。同样,川菜调料也因其以麻辣口味为主而具有季节性,但销售的季节性不如火锅底料明显。香肠腊肉调料主要系用于冬季制作香肠腊肉,因此销售主要集中在冬季。

由于公司营业收入季节性特征比较明显,所以会出现单季度的利润较少甚至可能发生亏损的情况。鉴于公司生产经营的季节性特点,发行人提醒投资者不能简单地以公司某季度或中期的财务数据来推算全年的经营成果及财务状况。

4、配方改进和新产品开发的风险

为满足我国居民饮食习惯多样化的需求,发行人不断改进现有产品配方并进行新产品研发,以丰富产品结构,保持产品竞争力。报告期内,公司在传统火锅底料的基础上通过调整配方,针对消费者口味的变化持续推出改进后的火锅底料,并针对市场需求推出了速食火锅和全型(手工)火锅;同时,公司推出的酸萝卜老鸭汤、青花椒鱼、麻辣香锅等新产品也受到了消费者的喜爱,取得较好的销售业绩。虽然公司具有较强的技术储备和研发能力,积累了丰富的产品开发经验,但现有产品配方改进和新产品开发取得消费者认可需要一定的时间,同时亦对公司市场营销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是否能达到预期效果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

5、营业外收入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影响的风险

为了保障发行人与经销商双方共同利益,维护良好的市场秩序,杜绝经销商扰乱市场的行为,对经销商进行切实有效的管理,确保市场销售渠道的稳定和畅通,公司建立了《市场秩序保证金管理办法》,并与经销商在《产品销售合同》附件中约定了市场秩序保证金的收取标准及返还办法。对达成考核标准的经销商,根据返还办法计算返还金额;对未达成考核标准,且公司不再给予补充考核机会的,没收其市场秩序保证金,公司每两年清理一次市场秩序保证金。报告期内,各期不予返还的经销商保证金金额及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如下:

单位:万元

报告期内,不予返还的经销商市场秩序保证金增加当年净利润金额分别为1,670.47万元、3.57万元和333.04万元,分别占当期净利润总额的8.22%、0.02%和1.25%;上述金额均计入了营业外收入及非经常性损益,不会对公司营业利润造成影响,但因市场秩序保证金每两年清理一次,年度不予返还金额具有较大的波动性,会对发行人的净利润造成一定的波动性影响。

6、非经常性损益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影响的风险

公司非经常性损益主要为政府补助、结构性存款收益、股权激励费用及根据经销商考核结果不予退还的市场秩序保证金等,报告期非经常性损益具体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报告期内,非经常性净损益占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分别为17.50%、-1.22%和9.29%,比例较低。但因非经常性损益金额的偶发性,将会对发行人的净利润造成一定的波动性影响。

(四)经销商渠道管理的风险

发行人已经建立了以经销商为主、定制餐调、电商、直营商超为辅的销售渠道。报告期内,经销商渠道销售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比重分别为91.83%、88.17%和84.57%。发行人已经建立了覆盖全国的销售网络,2018年度合作经销商数量达到809家,公司合作的经销商的范围延伸至市县一级。公司与经销商建立了长期稳固的合作关系,同时建立了较为完善的经销商管理制度和体系,公司通过对经销商进行严格考核、系统培训和规范管理,提高了经销商的自身经营能力。但是,由于公司的经销商数量较多、分布较广,如果公司经销商出现经营不善或管理不规范的情形,将对公司产品在该地区的销售产生负面影响。

(五)技术风险

公司长期注重生产工艺、技术和产品配方等方面的研究,目前已经形成了较强的技术创新能力和技术应用能力,技术人才储备丰富,形成了较强的技术优势。同时,公司建立了严格的技术保密机制,对产品生产工艺、配方、技术等均采取了严密的保密措施,对关键生产环节实行工序隔离,产品核心配方的构成仅由核心技术人员掌握,有效避免了核心技术失密。但生产工艺改进是一个长期持续的过程,技术创新能力的提升具有较多不确定因素,因此公司面临生产工艺改进和技术创新失败的技术风险。

(六)管理风险

1、实际控制人控制不当的风险

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公司实际控制人邓文与唐璐夫妇合计持有的公司股份占公司发行前股份比例为87.48%。按4,132万股发行后,公司实际控制人持股比例将降至78.74%,仍居于绝对控制地位。

公司已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制定了三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内部规范性文件且执行效果良好。上述措施从制度安排上有效地避免了控股股东操纵公司或损害公司利益情况的发生。但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仍可凭借其控制地位通过行使表决权等方式对公司的人事任免、经营决策等进行影响,从而可能损害公司利益及中小股东权益。

2、规模扩张引发的管理风险

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后,公司总资产与净资产将大幅增加,公司原料采购、产销规模等将相应扩大,生产和管理人员亦将相应增加,从而对公司组织结构和管理体系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如果公司在高速发展过程中,组织结构、管理模式、管理人员素质和数量等未能跟上业务规模扩大的步伐,将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七)税收优惠风险

根据2011年7月27日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关于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58号),自2011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对设在西部地区的鼓励类产业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经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和自贡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确认,发行人及子公司自贡天味、天味家园的主营业务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国家发改委第9号令)中的鼓励类产业。此外,公司还享受“技术开发费税前加计扣除”、“安置残疾人员就业实际支付工资加计扣除”和“购置专用设备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等税收优惠,报告期公司所得税优惠的具体情况及对利润占比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报告期公司及子公司主要享受的所得税优惠为西部大开发税收优惠、企业技术开发费税前加计扣除、安置残疾人员就业实际支付工资加计扣除、购置专用设备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优惠。报告期内,公司享受上述所得税税收优惠金额分别为2,462.87万元、2,305.96万元和3,331.96万元,占同期公司利润总额的比例分别为10.38%、10.73%和10.72%。税收优惠占利润总额的比例较低,发行人对所得税税收优惠不存在重大依赖。但是若未来西部大开发税收优惠鼓励范围调整或所得税政策到期后不推出新的优惠政策,致使公司及子公司自贡天味、天味家园不能享受相关税收优惠,公司税后经营业绩仍将受到一定程度影响。

(八)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风险

1、募投项目的实施风险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均围绕公司主营业务、战略发展目标进行,项目经过了充分的可行性论证分析,项目建成后将大大提高公司的核心竞争力。但是,如果出现项目实施的组织管理不力、项目不能按计划开工或完工等情况,可能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效果。

2、募投项目的市场风险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并全部达产后,按规划每年将新增产能3.80万吨,尽管川味复合调味料行业发展势头良好,本次募投项目也经过了详细的分析和科学论证,但由于市场开拓效果具有一定的滞后性,同时,竞争对手的发展、宏观经济形势的变动以及销售渠道、营销力量的配套措施是否有效等因素也会对项目的投资回报和公司的预期收益产生影响。

3、经济效益不能达到预期的风险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成后,公司将新增部分固定资产,并新增部分折旧费用。募集资金到位后,各募投项目的投资将在一至三年内完成,若市场出现变化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涉及的产品预测价格下降,投资项目的预期收益将难以实现,公司存在募投项目经济效益不能达到预期以及因折旧增加导致利润下滑的风险。

二、重大合同

发行人的重大商务合同是指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日正在执行的金额超过500万元的商务合同或者虽未达到前述标准但对生产经营活动、未来发展或财务状况具有重要影响的商务合同。

(一)销售合同

注:上述销售合同为公司正在执行的,预计2019年度销售金额排名前十的合同。

(二)采购合同

注:上述采购合同为公司正在执行的,预计2018年度采购金额排名前十的合同。

1、2018年4月10日,发行人与四川味觉食品有限公司签订《采购合同》(编号:TW-合-C1-20180047)。协议约定发行人向其采购特选白胡椒、花椒包和辣椒包等原料,产品价格的执行方式为合同价,由双方于报价、议价中商定或另行签订协议约定;本协议有效期为2018年4月1日至2019年3月31日。

2、2018年4月10日,发行人与成都味觉贸易有限公司签订《采购合同》(编号:TW-合-C1-20180029)。协议约定发行人向其采购红花椒、特选青花椒等原料,产品价格的执行方式为合同价,由双方于报价、议价中商定或另行签订协议约定;本协议有效期为2018年4月1日至2019年3月31日。

3、2018年4月10日,发行人与成都施味农副产品有限公司签订《采购合同》(编号:TW-合-C1-20180048)。协议约定发行人向其采购三樱8号辣椒、无把天宇辣椒等原料,产品价格的执行方式为合同价,由双方于报价、议价中商定或另行签订协议约定;本协议有效期为2018年4月1日至2019年3月31日。

4、2018年4月16日,发行人与广汉市迈德乐食品有限公司签订《采购合同》(编号:TW-合-C1-20180040)。协议约定发行人向其采购液态牛油与固态牛油原料等牛油,产品价格为招标定价,由双方于报价、议价中商定或另行签订协议约定;本协议有效期为2018年4月1日至2019年3月31日。

5、2018年4月10日,发行人与四川省鑫恒星食品有限公司签订《采购合同》(编号:TW-合-C1-20180059)。协议约定发行人向其采购细豆瓣、泡榨菜、泡姜等原料,产品价格的执行方式为一单一价,由双方于报价、议价中商定或另行签订协议约定;本协议有效期为2018年4月1日至2019年3月31日。

6、2018年4月10日,发行人与成都市绿生源食品有限公司签订《采购合同》(编号:TW-合-C1-20180016)。协议约定发行人向其采购特选小米辣椒胚、泡椒、泡姜等原料,产品价格的执行方式为一单一价,由双方于报价、议价中商定或另行签订协议约定;本协议有效期为2018年4月1日至2019年3月31日。

7、2018年4月10日,发行人与成都市绿荣农产品有限公司签订《采购合同》(编号:TW-合-C1-20180014)。协议约定发行人向其采购姜、蒜、番茄等原料,产品价格的执行方式分为一单一价、合同价两种,由双方于报价、议价中商定或另行签订协议约定;本协议有效期为2018年4月1日至2019年3月31日。

8、2018年4月16日,发行人与成都山海油脂有限公司签订《采购合同》(编号:TW-合-C1-20180038)。协议约定发行人向其采购一级菜籽油-浸出、一级大豆油-浸出,产品价格的执行方式为一单一价,由双方于报价、议价中商定或另行签订协议约定;本协议有效期为2018年4月1日至2019年3月31日。

9、2018年4月10日,发行人与四川皇承记食品有限公司签订《采购合同》(编号:TW-合-C1-20180012)。协议约定发行人向其采购姜、蒜、泡姜,产品价格的执行方式分为一单一价、合同价两种,由双方于报价、议价中商定或另行签订协议约定;本协议有效期为2018年4月1日至2019年3月31日。

10、2018年4月9日,发行人与四川裕峰食品有限公司签订《采购合同》(编号:TW-合-C1-20180025)。协议约定发行人向其采购一级食用玉米淀粉、番茄酱等原料,产品价格的执行方式分为一单一价、合同价两种,由双方于报价、议价中商定或另行签订协议约定;本协议有效期为2018年4月1日至2019年3月31日。

(三)其他重要合同

2018年4月18日,发行人与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保荐协议》和《承销协议》,由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在上市的保荐人,协议就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保荐事宜做出了约定。

三、重大担保、诉讼、其他或有事项和重大期后事项

截至本招股意向书摘要签署日,公司不存在重大担保、诉讼、其他或有事项和重大期后事项。

第六节 本次发行各方当事人和发行时间

一、本次发行各方当事人

二、本次发行上市重要日期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一)发行保荐书;

(二)发行保荐工作报告;

(三)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

(四)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五)经注册会计师核验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六)法律意见书及律师工作报告;

(七)公司章程(草案);

(八)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发行的文件。

二、查阅地点

投资者可于本次发行承销期间,到本公司和保荐人(主承销商)的办公地点查阅。

(一)四川天味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双流区西航港街道腾飞一路333号

办公地址:成都市双流区西航港街道腾飞一路333号

联系电话:028-828081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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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