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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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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广播电视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公告书

2019-03-2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简称:贵广网络 股票代码:600996 公告编号:2019-019

(注册地址:贵阳市观山湖区金阳南路36号)

第一节 重要声明与提示

贵州省广播电视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广网络”、“发行人”、“公司”或“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上市公告书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诺上市公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已依法履行诚信和勤勉尽责的义务和责任。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其他政府机关对本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及有关事项的意见,均不表明对本公司的任何保证。

本公司及上市保荐机构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凡本上市公告书未涉及的有关内容,请投资者查阅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贵州省广播电视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全文。

本上市公告书使用的简称释义与《募集说明书》相同。

第二节 概览

1、可转换公司债券简称:贵广转债

2、可转换公司债券代码:110052

3、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量:160,000万元(1,600万张,160万手)

4、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量:160,000万元(1,600万张,160万手)

5、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6、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时间:2019年3月29日

7、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的起止日期:2019年3月5日至2025年3月4日。

8、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的起止日期:2019年9月11日至2025年3月4日。

9、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付息日:每年的付息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的当日,如该日为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不另付息。每相邻的两个付息日之间为一个计息年度。

每年的付息债权登记日为每年付息日的前一交易日,公司将在每年付息日之后的5个交易日内支付当年利息。在付息债权登记日前(包括付息债权登记日)申请转换成公司股票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公司不再向其持有人支付本计息年度及以后计息年度的利息。

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所获得利息收入的应付税项由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承担。

10、可转换公司债券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11、可转换公司债券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2、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担保情况:无担保

13、可转换公司债券信用级别及资信评估机构:公司主体信用评级为AA+,本次债券信用评级为AA+,评级机构为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

第三节 绪言

本上市公告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的规定编制。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8]1474号文核准,公司于2019年3月5日公开发行了1,60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160,000万元。发行方式采取向股权登记日(2019年3月4日,T-1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发行人原A股股东优先配售,原A股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A股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采用网下对机构投资者配售和网上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售的方式进行,认购金额不足16.00亿元的部分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19]47号文同意,公司16亿元可转换公司债券将于2019年3月29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贵广转债”,债券代码“110052”。

本公司已于2019年3月1日在《上海证券报》刊登了《贵州省广播电视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摘要》。《贵州省广播电视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全文可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查询。

第四节 发行人概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二、发行人的历史沿革

(一)发行人设立情况

发行人系经《关于对省广电局所属三家事业单位对外投资的批复》(黔财资[2008]3号)、《对遵义市广电网络中心出资组建贵州广电网络公司一事的函复》(遵财资[2008]11号)及《关于非经营性资产转为经营性资产的批复》(安市财企[2008]19号)批准,由贵州有线广播电视信息网络中心等五家单位于2008年3月26日发起设立的股份公司,设立时注册资本20,000万元。

公司发起人包括:贵州有线广播电视信息网络中心、贵州电视台、遵义市广播电视信息网络中心、贵州卫星电视收视管理中心和安顺广播网络中心。

经贵州省财政厅《关于对省广电局所属三家事业单位对外投资的批复》(黔财资[2008]3号)等文件批准,贵州有线广播电视信息网络中心等5家单位于2008年3月8日签署《发起人协议书》,拟出资20,000万元发起设立公司。

2008年3月13日,贵州汇隆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验资报告》(黔汇隆会验字[2008]第05号),对5名发起人的首期出资4,000万元进行了验证。

2008年3月26日,公司取得贵州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注册号为5200001207530号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公司成立时的股权结构如下表:

单位:万元

(二)公司历次股权变动情况

1、2009年-2011年,公司网络资产整合

根据整合方案,公司设立后应当对全省有线电视网络资产进行整合。2009年6月26日,贵州有线广播电视信息网络中心等88家单位与公司签署了《资产重组投资协议书》,由出资单位按照约定的出资额与出资比例,以所拥有或控制的纳入整合范围的资产评估作价并抵减相关负债后对公司进行增资。《发起人协议》约定的出资方式和出资金额不再执行。

根据《资产重组投资协议书》约定,对于各股东投入资产的评估值抵减相关负债后,低于出资额的部分,股东用现金补齐;高于出资额的部分,由公司购买。贵州亚信资产评估事务所等8家评估机构以2008年6月30日为评估基准日,对股东投入的非货币资产进行了评估,并出具了76份《资产评估报告书》。

2009年6月27日,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同意公司股东由5家增加至88家,注册资本由20,000万元变更为184,415.43万元。

2009年7月5日,贵州亚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验资报告》(亚会验字[2009]第050号),确认公司收到股东投资105,911.70万元。本次出资到位后,公司注册资本、实收资本分别为184,415.43万元、109,911.70万元。

2010年12月31日,贵州亚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验资报告》(亚会验字[2010]第65号),确认公司收到股东投资65,775.71万元。本次出资到位后,公司注册资本、实收资本分别为184,415.43万元、175,687.41万元。

截至2011年6月,以“出资设立-资产重组”方式进行的贵州省网络资产整合的主要工作已完成,公司对于股东投入资产的评估情况以及移交情况进行了复核。经复核,部分股东拟用于出资的922.94万元非货币资产无法移交,前期出资中465.18万元非货币资产存在瑕疵。为此,2011年6月25日,公司召开董事会,同意根据复核情况,减少注册资本1,388.12万元,注册资本变更为183,027.31万元。公司就该次减资事宜进行了公告。

2011年7月20日,贵州亚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验资报告》(亚会验字[2011]第041号),确认公司收到股东出资7,805.08万元,同时调减股东前期出资465.18万元。本次出资到位后,公司注册资本、实收资本均为183,027.31万元。

至此,公司完成了依据整合方案和《资产重组投资协议书》对全省网络资产整合工作,公司股权结构如下表:

单位:万元

2、2012年6月,公司股权转让

2012年6月,根据贵州广播电视台《关于将所持贵州电视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等8家公司股权增资贵州广电传媒集团有限公司的批复》(黔广视台[2012]5号),贵州广播电视台将持有的公司2.84%股权作为出资增资到贵广集团,原贵州广播电视台持有的公司股权变更至贵广集团。

上述股东变更后,公司的股权结构如下表:

单位:万元

注1:2011年11月,贵州有线广播电视信息网络中心改制为贵广投资。

注2:2011年11月,贵州人民广播电台、贵州电视台合并组建贵州广播电视台。

注3:2010年10月,贵州卫星电视收视管理中心改制为贵州卫星广播影视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3、2012年9-12月,公司股权划转及减资

根据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广播电视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工作方案的通知》(黔府办函[2012]219号),2012年9月至12月,公司按照“首次减资—股份划转—增资—再次减资”的路径对股本结构进行调整和优化。

1)首次减资

因公司为黔东南电视台等部分股东承担了债务,该部分股东拟以出资资产等额抵减相应债务。2012年9月8日,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同意减少注册资本1,431.31万元,其中股东黔东南电视台减少1,000万元、贵州省毕节地区广播电视信息网络中心减少55.71万元、贵阳乌当区国有资产运营有限公司减少170.28万元、贵阳白云广播电视文化传媒中心减少205.34万元。

本次减资完成后,公司的股权结构如下表:

单位:万元

2)股份划转和转让

根据上市工作方案,2012年11月5日,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同意将遵义市广播电视信息网络中心等83家股东持有公司股权划转至贵广投资。上述划转各方签署了《股份划转协议》。同时,贵星发展将所持公司150万元股权转让给贵广集团。

本次股份划转和转让完成后,公司的股权结构如下表:

单位:万元

本次股份划转系依据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相关文件办理,股份划出方、划入方签署《股份划转协议》,且在履行过程中未产生任何纠纷。2015年2月17日,贵州省人民政府出具《省人民政府关于确认贵州省广播电视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历史沿革及资产若干事项的批复》,对上述情况进行了确认。因此,本次股份划转真实、有效,公司股权清晰,上述情形不会对公司股权结构的稳定性和公司的合法存续产生不利影响。

国有股划出方就本次国有股划转事宜均出具了批复性意见,虽然国有股划入方未出具批复事宜,在程序上存在瑕疵,贵州省人民政府已出具文件予以确认。因此,发行人股东股份划转真实、有效,公司股权清晰,不会对公司股权结构的稳定性和公司的合法存续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3)增资

2012年12月23日,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同意由贵广投资以18,615.25万元非货币资产出资,认缴公司18,615.25万元新增注册资本。

同日,贵广投资、贵广集团、电信实业与公司签署《增资协议》。

本次增资后,公司的股权结构如下表:

单位:万元

4)再次减资

根据《关于印发〈贵州省有线电视网络资产评估实施细则〉的通知》(黔广发[2008]406号)等文件的要求,在整合网络资产过程中,公司及股东对“用户终端”进行了评估并用于出资。由于“用户终端”不宜单独作为出资资产,存在一定的瑕疵。2012年12月23日,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同意减少用户终端资产对应的注册资本116,954.41万元,其中,贵广投资减少104,977.86万元,贵广集团减少3,125.23万元,电信实业减少8,851.31万元。公司就上述减资事宜进行了公告。

2012年12月23日,贵州亚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就上述“首次减资—划转—增资—再次减资”的相关股本变化情况出具了《验资报告》(亚会验字[2012]第072号),确认公司注册资本和实收资本均为83,256.84万元。公司就上述事项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本次股本结构调整和优化后,公司的股权结构如下表:

单位:万元

4、2013年5月,公司股份转让

2013年5月,经贵州省财政厅批准,贵广投资与茅台集团、中化集团、歌华有线、华数传媒、航天资管、文产基金分别签署《股份转让合同》,将其所持有公司15%、8%、4.8%、3.2%、3%和1%的股份分别转让给上述单位,转让价格以中同华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书》为依据,确定为3.5元/股。该评估结果已在贵州省财政厅备案。公司就上述变更事项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本次股份转让后,公司的股权结构如下表:

单位:万元

5、2014年5月和2016年11月,出资资产置换

2014年5月16日,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同意股东贵广投资以货币资金487.43万元置换存在瑕疵的实物出资。本次以货币资金置换存在瑕疵的实物资产出资,不改变公司注册资本和实收资本。2014年5月23日,公司与贵广投资签署《出资置换协议》。2014年5月30日,瑞华所出具《验资报告》(瑞华验字[2014]02020002号),确认公司已收到贵广投资缴纳的货币资金出资487.43万元。

2016年11月,公司与控股股东贵广投资签署协议,将上述房产以投入公司时的账面原值转让予贵广投资,并由贵广投资有偿租赁给发行人使用,并由瑞华所出具瑞华验字[2016]02000011号《验资报告》,验证截至2016年11月18日,公司已收到股东贵广投资缴纳的货币资金出资278.31万元。本次出资置换后公司的注册资本和实收资本不变。

(二)2016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及上市

2016年11月25日,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贵州省广播电视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2857号文)核准,贵广网络公开发行21,000万股新股,并于2016年12月26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发行后的股本总额为104,256.8441万股。

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后,贵广网络股权结构如下:

三、公司股本结构及前十名股东的持股情况

(一)股本结构

截至2018年6月30日,公司总股本为1,042,568,441股,股本结构如下:

(二)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截至2018年6月30日,公司前十名股东及其持股情况如下:

四、发行人实际控制人情况

本公司实际控制人为贵州广播电视台。贵州广播电视台持有贵广集团100%股权,贵广集团持有贵广投资100%股权;贵广投资持有本公司42.52%的股份,贵广集团持有本公司2.07%股份。

五、公司主要经营情况

(一)主营业务及经营范围

公司主要从事广播电视网络的建设运营,主要业务包括广播电视节目收视服务、数字电视增值业务的开发与经营、数据业务、有线电视相关工程及安装、节目传输、终端销售等,业务区域覆盖贵州省全境。公司大力发展数字电视、高清互动、个人宽带等三网融合业务,试点推进有线无线融合网业务,积极推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融合,旨在打造全新的全媒体服务平台和家庭娱乐中心。

公司的经营范围为: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完成国家要求广播电视网络服务宣传、文化、教育等方面的各项任务;对全省广播电视网络进行建设、开发、运营和管理;在全省范围内开展模拟广播电视、数字广播电视节目与信息传输业务;利用有线电视网络向有条件的农村延伸、覆盖;支持国家“村村通、户户通广播电视工程”;电影放映;广告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及营销策划;从事GPS卫星定位系统、数字化联网报警监控系统、智能安防系统工程的设计、施工、维修及运营服务;计算机网络和语言信息网络的设计、施工、维修、运营及广播电视网络信息服务及增值电信业务;开展广播电视及信息网络的技术和产品研发、全媒体内容集成制作、生产、销售及服务;国内外广播电视及信息网络设备器材的代理、经销)。

(二)公司所处行业的竞争情况

本行业内上市公司主要有北京歌华有线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陕西广电网络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吉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天威视讯股份有限公司、湖南电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湖北省广播电视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华数传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广电有线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和广西广播电视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这9家上市公司的基本情况如下:

北京歌华有线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简称歌华有线,股票代码600037,系北京地区的广电网络运营商。截至2017年12月31日,歌华有线拥有有线电视注册用户586万户,高清交互数字电视用户500万户,家庭宽带用户56.90万户。

陕西广电网络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简称广电网络,股票代码600831,系陕西省广电网络运营商。截至2017年12月31日,广电网络在网数字电视主终端588.37万个,其中高清电视终端229.80万个,在线个人宽带用户110万户,运行集团专网1,629个,在网运行互联网专线3,156条。

吉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简称吉视传媒,股票代码601929,系吉林省的广电网络运营商。截至2017年12月31日,吉视传媒拥有有线电视用户567.29万户,高清电视用户263.46万户,个人宽带用户63.21万户。

深圳市天威视讯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简称天威视讯,股票代码002238,系深圳地区的广电网络运营商。截至2017年12月31日,天威视讯拥有的有线数字电视用户终端数为205.53万个,高清交互电视用户终端数为120.21万个,付费频道用户终端数为21.95万个,有线宽频缴费用户数为50.43万户。

湖南电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简称电广传媒,股票代码000917,系湖南省的广电网络运营商。2016年,电广传媒拥有有线电视用户577.17万户,高清电视用户222.51万户,宽带用户中的个人用户100万户。

湖北省广播电视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简称湖北广电,股票代码000665,系湖北省的广电网络运营商。2012年11月通过借壳武汉塑料实现上市并更名。截至2016年12月31日,湖北广电网络覆盖有线电视用户857万户,宽带用户27.5万户。

华数传媒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简称华数传媒,股票代码000156。2012年10月通过借壳*ST嘉瑞实现上市并更名,系浙江省的广电网络运营商。截至2017年12月31日,公司的互联网电视终端覆盖规模超过1亿台,激活点播用户超过8,000万,手机电视覆盖用户5,600万,累计付费用户1,600万。

江苏省广电有线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简称江苏有线,股票代码600959,系江苏省的广电网络运营商。截至2017年12月31日,江苏有线拥有联网数字电视终端累计2621.02万台。其中互动终端累计达600.69万台;高清互动终端累计达507.75万台;云媒体终端累计达217.97万台。

广西广播电视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简称广西广电,股票代码600936,系广西壮族自治区的广电网络运营商。截至2017年12月31日,广西广电拥有有线电视用户539.98万户,高清电视用户305.81万户,宽带用户197.50万户。

(三)公司竞争优势

1、基础网络优势

贵州是全国率先实现一省一网全面整合的省份之一,在乡镇以上实现双向网络全覆盖的基础上,2016年,公司通过实施列入省政府“十件民生实事”的多彩贵州“广电云”村村通工程,实现了全省所有行政村广电光缆村村通。2017年,多彩贵州“广电云”户户用工程继续被列入省政府“十件民生实事”之一,公司继续利用这一有利条件,大力开展农村用户FTTH(光纤到户)接入网建设,新增农村用户覆盖超133万户;此外,公司大力推进全省网络优化改造、系统扩容升级、“云上无线”融合网、高速公路路由干线建设等重点工程和重大项目,不断夯实网络基础设施,提升基础网络支撑市场发展的能力,进一步巩固公司在网络覆盖、网络承载及网络安全三方面的基础网络优势。

2、技术研发优势

公司重视技术研发工作,通过多年的研发投入,先后掌握了网络优化关键技术、内容集成运营平台技术、三网融合TV综合门户技术等核心技术。智能终端研发方面,公司开发的多彩云高清智能机顶盒具备操作记忆、常用功能置顶显示、蓝牙遥控、互联网应用实时呈现等普通机顶盒所不具备的功能,具有操作简单流畅、用户体验好、功能集成便捷等优点。截至2018年6月末,公司有效授权的专利共24项,累计取得26项软件著作权,为业务拓展提供了有力支撑。2013年6月,公司开发的“电视综合门户系统”被广电总局评选为“2012年度科技创新奖一等奖”;2013年10月,公司被贵州省认定为“创新型企业”,被科技部认定为“国家火炬计划重点高新技术企业”。公司还获得“2016年度广播影视科技创新奖”和“2017年王选新闻科学技术奖一等奖”,广播电视有线无线卫星协同覆盖智能承载网技术体制标准研究及应用示范项目获得广电总局“2016年度广播影视科技创新奖二等奖”。

公司围绕媒体融合、智慧广电、有线无线融合网、智能终端等重点领域,开展技术研发工作。创新采用IP组播和单播组合技术建设新媒体光纤到户IP播出平台,不仅满足现有有线广播电视、互联网宽带等业务发展需要,还可支持智慧乡村、智慧社区、智慧教育等更广泛的信息化服务。积极推进智能终端研发,截至2018年6月末,“父母乐”二代智能高清机顶盒已进入规模化推广阶段,“广电精灵”IP机顶盒已在多彩贵州“广电云”户户用工程中规模化使用,已达161万台。

3、服务体系优势

为保障用户服务质量,公司构建了覆盖全省市、县、乡三级的服务网络体系。截至2018年6月末,公司共有101家分公司、127个自有营业厅,并组建了750个乡镇综合服务站,建立了覆盖有线数字电视、无线数字电视、卫星直播电视、农村公益电影放映和调频应急广播、广电宽带“六位一体”的农村广播电视长效维护服务体系。

此外,公司与邮政局、建设银行、农业银行等机构合作,构建了便民缴费辅助服务体系;开通电视营业厅、微信支付、支付宝等便民在线支付方式,实现用户即付即用;建立适应市场和管控需求的业务运营支撑系统(BOSS),为客户服务提供数据采集、储存和分析;建立客户服务支撑系统,开通96789客户热线,实现7×24小时热线人工服务,为用户提供业务咨询、业务办理、故障报修、投诉建议等综合服务,并实行事后回访;在用户密集地区推行错峰服务和分片到人的“网格化”服务;建立专业巡检小组,定期对相关设施、设备进行检修、维护,以保障网络的正常运转。

通过上述举措,公司已形成了服务便捷、响应及时的服务管理体系。

4、市场营销优势

公司学习、借鉴互联网营销理念,形成了一套与公司市场运营相匹配的营销体系;通过多样化宣贯培训,建立了一支理念统一、执行力强的营销团队;推行“营维一体”、体验营销、多业务融合营销等措施;升级BOSS系统功能,支撑市、县、乡三级市场产品设计和促销方案的个性化定制。公司积极探索和实践线上线下相结合的营销模式,大力拓展电视营业厅、微信营业厅、淘宝直营店等线上营销渠道,全面实行“网格化”和社区直营推广模式。通过上述措施,并结合有效的营销考核激励制度,公司营业收入快速增长,公司主营业务收入由2014年度的17.49亿元增长到2017年度的25.09亿元,高清用户由2014年的99.12万户增长到2018年6月末的384.06万户,宽带业务自2014年正式推出至2018年6月末已发展至190.74万户。

5、融合创新优势

公司基于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等新技术,利用多彩贵州“广电云”平台和渠道,以电视平台、互联网平台、FTTH(光纤到户)为载体,以平台化思维构建新型服务业态,大力开发新产品、新服务,延伸拓展公司的发展空间。

报告期内,公司引入多家合作伙伴,在应用市场中提供了涉及生活、工具、游戏、娱乐等各类电视应用,链接了大量的社会资源。结合贵州7+N朵云大数据发展战略部署,和相关部门、单位、机构开展合作,建设贵州电子商务云、智慧乡村-雪亮工程项目、全省“扶贫云”公共服务平台、“万物互联”智能警务项目、智慧电力-南方电网集抄集采项目、智慧旅游-景区监控项目、云上县(区)-云上息烽项目、智慧社区-观山湖项目、智慧医疗-万家医视、数字电视图书馆等新产品、新业务、新模式,努力构建多方共赢、协同创新发展广电+生态系统,实现智慧广电可持续融合发展。

6、资源整合优势

公司作为贵州省国有大型文化企业,长期承担广播电视传输工作,具备良好的公信力。公司自上而下,十分关注贵州省大数据、大扶贫、大旅游的发展战略及政府在政务、民生方面的相关工作要求,各级分公司的集团客户团队均积极主动对接各级政府,利用公司在网络覆盖全省城乡、视频传输技术、上市企业融资优势、有线电视用户入户优势、服务体系完备等各方面优势资源,勇于探索,对于创新型业态,多采用试点方式展现,以点带面推广,实际工作中秉承高标准、严要求、上下联动、迎难而上、苦干实干的精神,多次圆满完成了各级政府的工作,赢得了信任,局、台、网关系密切,获得了良好的经营发展环境。公司从2011年开始陆续实施的县乡联网、村村通及户户用等重大工程,受到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分别于2011年、2012年、2016年、2017年和2018年五年列入省政府当年的“十大民生工程”(“十件民生实事”)加以推动,从政策、资金和组织实施上给予了很大的支持。

在行业内,公司与中国广电网络公司共同牵头,联合山东、河南、湖南等12家单位共同出资组建中广投网络产业开发投资有限公司,聚集了广电网络近8000万用户和行业优势资源,搭建了行业新产业项目开发及投融资管控平台,为行业联合创新发展奠定了重要基础。

在公司的积极推动下,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与贵州省人民政府签署《关于合作推动中国文化(出版广电)大数据产业项目开发的协议》,这是迄今为止总局与省级人民政府签署的唯一一份大数据产业项目合作协议。此项目现已作为国家重大文化产业工程,列入《国家“十三五”时期文化发展改革规划纲要》,并受到中宣部领导的高度评价,贵州省委省政府在政策、资金、人才、土地等方面给予大力支持。

公司秉承“拆开围墙办企业”的理念,在节目内容、媒体应用、集客数据业务以及智能终端定制生产等方面,采用合作伙伴机制,引进外部领先企业共同开发产品、运营业务,合作伙伴包括百度、阿里巴巴、腾讯、华为、富士康等,有力地支持了公司的转型升级发展。

7、经营管理优势

公司成立后,整合了全省广电网络的人力资源、网络资源、技术资源和用户资源,形成了统一规划、统一管理、统一资源配置的组织架构,并引入多家广电网络运营、文化产业投资等方面的上市公司和投资机构,建立了较为完善的现代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公司自成立以来,推行并不断优化全面预算管理制度、KPI绩效考核制度、全员营销激励制度、项目管理制度等;建设了统一的业务运营支撑系统、业务财务一体化系统、人力资源管理系统、自动化办公系统和视频会议系统;制定了工程建设标准、网络运行维护规程、用户服务规范、物资管理制度、安全生产与安全播出管理办法等。通过经营管理制度和系统建设、优化,全面提升了公司的经营管理效能。

(四)公司的竞争劣势

1、公司资本实力较弱

近年来,公司大规模投入资金用于全省网络基础设施建设、数字化转换、双线网络改造,建设了覆盖全省的广电光缆干线传输网、用户分配网、IP城域网及各类播控、内容、业务平台。但相比电信运营商和国内领先的广电网络运营商,公司资本实力仍然较弱,收入和净利润规模较小。为进一步开展网络升级改造和业务运营升级,成为国内领先的全媒体服务平台和家庭娱乐中心,公司有必要拓宽融资渠道,增强资本实力。

2、新业务开发能力有待增强

在三网融合的大背景下,省级行政区域内的广电网络运营商与电信运营商以及视听新媒体在电信IPTV、网络视频、OTT TV、宽带接入等方面的竞争日趋激烈,未来广电网络运营商之间也将展开跨地域的业务竞争。广电网络运营商的区域经营特征和原有行业管理体制,使公司在新业务开发和规模化运营方面存在一定不足。

第五节 本次可转债发行情况

一、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

本次发行经公司2017年12月5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于2018年1月12日收到贵州省文化体制改革和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出具的《关于对贵州省广播电视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有关事项的批复》(黔文改办复[2018]3号),并经公司2018年1月16日召开的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召开的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发行本次可转债相关事宜有效期延期的议案,将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有效期延长至2020年1月15日。

本次发行于2018年7月30日通过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并于2018年9月12日获得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8]1474号文核准。批文有效期为6个月,到期日为2019年3月12日。

二、本次发行基本情况

1、发行数量:160,000万元(1,600万张,160万手)

2、向原股东发行的数量和配售比例:原A股股东优先配售贵广转债525,341手,占本次发行总量的32.83%

3、发行价格:按票面金额平价发行

4、可转换公司债券的面值:人民币100元/张

5、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160,000万元

6、发行方式:向股权登记日(2019年3月4日,T-1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发行人原A股股东优先配售,原A股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A股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采用网下对机构投资者配售和网上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售的方式进行,认购金额不足16.00亿元的部分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

7、配售比例: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总额为160,000万元(1,600万手),原A股股东优先配售贵广转债525,341手,占本次发行总量的32.83%。原A股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A股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采用网下对机构投资者配售和网上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售的方式进行。其中,网下机构投资者最终认购 1,017,441手,占本次发行总量的63.59%;网上社会公众投资者最终认购56,098手,占本次发行总量的3.51%;主承销商包销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数量为1,120手,占本次发行总量的0.07%。本次发行配售结果汇总如下:

8、前十名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及其持有量

9、发行费用项目

三、本次发行承销情况

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总额为160,000万元(1,600万手),原A股股东优先配售贵广转债525,341手,占本次发行总量的32.83%。原A股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A股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采用网下对机构投资者配售和网上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售的方式进行。其中,网下机构投资者最终认购 1,017,441手,占本次发行总量的63.59%;网上社会公众投资者最终认购56,098手,占本次发行总量的3.51%;主承销商包销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数量为1,120手,占本次发行总量的0.07%。

四、本次发行资金到位情况

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扣除保荐承销费用净额后的余额已由主承销商于2019年3月11日汇入公司指定的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审验,并出具了瑞华核字[2019]第01780002号《验资报告》。

五、本次发行相关机构

1、发行人

2、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3、律师事务所

4、审计机构

5、资信评级机构

6、申请上市的证券交易所

7、收款银行

8、证券登记机构

第六节 本次发行方案

一、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方案要点

1、发行证券的种类

本次发行证券的种类为可转换为本公司A股股票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该可转换公司债券及未来转换的A股股票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2、发行规模

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60,000万元,发行数量为160万手(1,600万张)。

3、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

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按面值发行。

4、债券期限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期限为自发行之日起6年,即2019年3月5日至2025年3月4日。

5、债券利率

第一年为0.5%,第二年为0.8%,第三年为1.0%,第四年为1.7%,第五年为2.0%,第六年为2.2%。

6、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到期归还本金和最后一年利息。

1)年利息计算

年利息指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按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自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可享受的当期利息。年利息的计算公式为:

I=B×i

I:指年利息额;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在计息年度(以下简称“当年”或“每年”)付息债权登记日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

2)付息方式

(1)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计息起始日为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

(2)付息日:每年的付息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的当日。如该日为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不另付息。每相邻的两个付息日之间为一个计息年度。

(3)付息债权登记日:每年的付息债权登记日为每年付息日的前一交易日,公司将在每年付息日之后的5个交易日内支付当年利息。在付息债权登记日前(包括付息债权登记日)申请转换成公司股票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公司不再向其持有人支付本计息年度及以后计息年度的利息。

(4)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所获得利息收入的应付税项由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承担。

7、转股期限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自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结束之日起满6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至可转换公司债券到期日止,即为2019年9月11日起至2025年3月4日止。

8、转股股数确定方式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在转股期内申请转股时,转股数量的计算方式为:Q=V/P,并以去尾法取一股的整数倍。

其中:

V:指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申请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

P:指申请转股当日有效的转股价。

可转债持有人申请转换成的股份须是一股的整数倍。转股时不足转换为一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余额,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等部门的有关规定,在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转股当日后的五个交易日内以现金兑付该可转换公司债券余额及该余额所对应的当期应计利息。

9、转股价格的确定和修正

1)初始转股价格的确定依据

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初始转股价格为8.13元/股,不低于募集说明书公告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若在该二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因除权、除息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收盘价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和前一个交易日均价。

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该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该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2)转股价格的调整方式及计算公式

在本次发行之后,当公司发生派送股票股利、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派送现金股利等情况(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而增加的股本),将按下述公式进行转股价格的调整(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后一位四舍五入):

派送股票股利或转增股本:P1=P0/(1+n);

增发新股或配股:P1=(P0+A×k)/(1+k);

上述两项同时进行:P1=(P0+A×k)/(1+n+k);

派送现金股利:P1=P0-D;

上述三项同时进行:P1=(P0-D+A×k)/(1+n+k)。

其中:P0为调整前转股价,n为送股或转增股本率,k为增发新股或配股率,A为增发新股价或配股价,D为每股派送现金股利,P1为调整后转股价。

当公司出现上述股份和/或股东权益变化情况时,将依次进行转股价格调整,并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公告,并于公告中载明转股价格调整日、调整办法及暂停转股时期(如需)。当转股价格调整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票登记日之前,则该持有人的转股申请按本公司调整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当公司可能发生股份回购、公司合并、分立或任何其他情形使公司股份类别、数量和/或股东权益发生变化从而可能影响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的债权利益或转股衍生权益时,公司将视具体情况按照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以及充分保护持有人权益的原则调整转股价格。有关转股价格调整内容及操作办法将依据当时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来制订。

10、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1)修正权限与修正幅度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期间,当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二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90%时,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表决。

上述方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持有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股东应当回避。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交易日均价之间的较高者,同时,修正后的转股价格不得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值和股票面值。

若在前述二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

2)修正程序

如公司决定向下修正转股价格,公司将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相关公告,公告修正幅度和暂停转股期间等有关信息。从转股价格修正日起,开始恢复转股申请并执行修正后的转股价格。若转股价格修正日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该类转股申请应按修正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11、赎回条款

1)到期赎回条款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期满后5个交易日内,公司将按本次发行债券面值的113%(含最后一期利息)的价格向投资者赎回未转股的可转债。

2)有条件赎回条款

转股期内,当下述两种情形的任意一种出现时,公司有权决定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1)在转股期内,如果公司股票在任何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含130%);

(2)当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未转股余额不足3,000万元时。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

12、回售条款

1)有条件回售条款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如果公司股票在任何连续三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低于当期转股价的70%时,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有权将其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全部或部分按面值加上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回售给公司。若在上述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因发生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以及派发现金股利等情况而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在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如果出现转股价格向下修正的情况,则上述“连续三十个交易日”须从转股价格调整之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重新计算。

最后两个计息年度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在每年回售条件首次满足后可按上述约定条件行使回售权一次,若在首次满足回售条件而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未在公司届时公告的回售申报期内申报并实施回售的,该计息年度不能再行使回售权,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不能多次行使部分回售权。

2)附加回售条款

若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情况与公司在募集说明书中的承诺情况相比出现重大变化,且该变化被中国证监会认定为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享有一次回售的权利。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有权将其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全部或部分按债券面值加上当期应计利息价格回售给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在附加回售条件满足后,可以在公司公告后的附加回售申报期内进行回售,该次附加回售申报期内不实施回售的,不应再行使附加回售权。

13、转股后的股利分配

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而增加的公司股票享有与原股票同等的权益,在利润分配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所有股东均参与当期利润分配,享有同等权益。

14、发行方式及发行对象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向股权登记日(2019年3月4日,T-1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发行人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采用网下对机构投资者配售和网上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售的方式进行,认购金额不足16.00亿元的部分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售的申购数量下限为1手(1,000元),上限为1,000手(100万元)。向原A股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网下和网上发行预设的发行数量比例为90%:10%。根据实际申购结果,最终按照网上中签率和网下配售比例趋于一致的原则确定最终网上和网下发行数量。

投资者应遵守行业监管要求,申购金额不得超过相应的资产规模或资金规模。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发现投资者不遵守行业监管要求,超过相应资产规模或资金规模申购的,则该配售对象的申购无效。

本次可转债的发行对象为:

1)向原股东优先配售:发行公告公布的股权登记日(2019年3月4日,T-1日)收市后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发行人原A股股东。

2)网上发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持有上交所证券账户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包括:自然人、法人、证券投资基金以及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投资者(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3)网下发行:持有上交所证券账户的机构投资者,包括: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批准设立的证券投资基金和法律法规允许申购的法人,以及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机构投资者。

4)本次发行的承销团成员的自营账户不得参与网上及网下申购。

15、向公司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给予原A股股东优先配售权。原股东可优先配售的可转债数量为其在股权登记日(2019年3月4日,T-1日)收市后,持有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份数量按每股配售1.534元面值可转债的比例计算可配售可转债金额,再按1,000元/手的比例转换为手数,每1手(10张)为一个申购单位,即每股配售0.001534手公司可转债。

16、本次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60,000万元(含16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全部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可根据项目的实际付款进度,通过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先行支付项目款项。募集资金到位后,可用于支付项目剩余款项及置换前期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投入。若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低于上述项目的募集资金拟投入总额,公司将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和项目立项备案的投资总额,按照项目需要调整投资规模,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

17、担保事项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不提供担保。

18、募集资金存管

公司已建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将存放于公司董事会指定的专项账户中,具体开户事宜将在发行前由公司董事会确定,并在发行公告中披露开户信息。

29、本次发行可转债方案的有效期限

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有效期为十二个月,自发行方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公司召开的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发行本次可转债相关事宜有效期延期的议案,将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有效期延长至2020年1月15日。

二、可转债持有人及可转债持有人会议

1、债券持有人的权利

1)依照其所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数额享有约定利息;

2)根据约定条件将所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为本公司A股股份;

3)根据约定的条件行使回售权;

4)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转让、赠与或质押其所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5)依照法律、公司章程的规定获得有关信息;

6)按约定的期限和方式要求公司偿付可转换公司债券本息;

7)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等相关规定参与或委托代理人参与债券持有人会议并行使表决权;

8)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所赋予的其作为公司债权人的其他权利。

2、债券持有人的义务

1)遵守公司所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条款的相关规定;

2)依其所认购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数额缴纳认购资金;

3)遵守债券持有人会议形成的有效决议;

4)除法律、法规规定及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约定之外,不得要求本公司提前偿付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本金和利息;

5)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应当由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承担的其他义务。

3、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存续期内,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董事会应召集债券持有人会议:

1)公司拟变更募集说明书的约定;

2)公司不能按期支付本次可转债本息;

3)公司减资(因股权激励回购股份导致的减资除外)、合并、分立、解散或者申请破产;

4)保证人或者担保物发生重大变化;

5)修订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6)其他影响债券持有人重大权益的事项。

单独或合计持有本次可转债10%以上未偿还债券面值的持有人和公司董事会可以书面提议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

4、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召集

1)债券持有人会议由公司董事会负责召集;

2)公司董事会应在提出或收到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的提议之日起30日内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会议通知应在会议召开15日前向全体债券持有人及有关出席对象发出。

3)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机构或人士。

第七节 发行人资信和担保情况

一、可转债公司债券的信用级别及资信评级机构

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对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进行了评级,公司主体信用评级为AA+,本次债券信用评级为AA+,评级展望为稳定。

在本次债券存续期限内,联合评级将持续关注公司经营环境的变化、经营或财务状况的重大事项等因素,出具跟踪评级报告。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担保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第二十条规定:“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应当提供担保,但最近一期末经审计的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十五亿元的公司除外”。截至2018年6月30日,公司合并财务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44.43亿元,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不提供担保。

三、最近三年债券发行及偿还情况

公司最近三年未发行债券。

四、公司商业信誉情况

公司近三年与公司主要客户发生业务往来时不存在严重的违约现象。

第八节 偿债措施

公司聘请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对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进行了评级。根据联合评级出具的《信用等级公告》联合[2018]405号,公司主体信用评级为AA+,本次债券信用评级为AA+,评级展望为稳定。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偿债指标情况如下:

公司流动比率、速动比率低于行业水平,资产负债率高于行业水平,但公司并不存在显著的偿债风险,原因如下:

①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充裕,资金压力较小。2015-2017年度,公司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与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101.23%、95.72%及82.82%,显示公司业务收款能力较强。

②公司流动资产以货币资金、应收账款为主。截至2017年12月31日,公司货币资金占流动资产总额的比例为29.96%,货币资金充足。截至2017年12月31日,公司应收账款余额为101,049.13万元,其中截止2018年6月30日的回款金额为41,878.62万元,回款率为41.44%,回款情况良好。

③公司流动负债以预收款项、应付账款为主。2017年12月31日,公司预收款项主要为预收的基本收视和增值收视业务的款项。应付账款主要为募投项目和其他工程及安装业务产生。

④报告期内,公司有息负债较少。

⑤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持续良好,长期、短期偿债能力得以提高。

综上,公司不存在显著的偿债风险。

第九节 财务与会计资料

公司2015年度、2016年度和2017年度财务报告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分别出具了瑞华审字[2016]02000031号、瑞华审字[2017]02000044号、瑞华审字[2018]02000023号的审计报告审计意见类型均为标准无保留意见。同时,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18年1-6月的财务报表进行了审阅,并出具了瑞华阅字[2018]01780002号的审阅报告。

一、最近三年的主要财务信息

(一)主要财务数据

1、合并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

单位:元

2、合并利润表主要数据

单位:元

3、合并现金流量表主要数据

单位:元

(二)每股收益及净资产收益率

(三)主要财务指标

(四)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单位:元

二、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情况

公司已于2018年10月31日公布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投资者欲完整了解公司财务会计信息,可查阅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定期报告、临时报告等日常信息披露文件。

三、财务信息查阅

投资者欲了解本公司的详细财务资料,敬请查阅本公司财务报告。投资者可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查阅本公司详细的财务资料。

四、本次可转债转股后对公司股权的影响

如本可转换公司债券全部转股,按初始转股价格8.13元/股计算(不考虑发行费用),则公司股东权益增加约16.00亿元,总股本增加约19,680.20万股。

第十节 其他重要事项

公司自募集说明书刊登日至本上市公告书刊登前未发生下列可能对公司有较大影响的其他重要事项。

1、主要业务发展目标发生重大变化;

2、所处行业或市场发生重大变化;

3、主要投入、产出物供求及价格发生重大变化;

4、重大投资;

5、重大资产(股权)购收购、出售;

6、发行人住所发生变更;

7、发生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8、发生重大会计政策变动;

9、发生会计师事务所变动;

10、发生新的重大负债或重大债项的变化;

11、发行人发生资信情况重大变化;

12、发生其他应披露的重大事项。

第十一节 董事会上市承诺

发行人董事会承诺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并自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之日起做到:

一、承诺真实、准确、完整、公平和及时地公布定期报告、披露所有对投资者有重大影响的信息,并接受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的监督管理;

二、承诺公司在知悉可能对可转换公司债券价格产生误导性影响的任何公共传播媒体出现的消息后,将及时予以公开澄清;

三、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将认真听取社会公众的意见和批评,不利用已获得的内幕消息和其他不正当手段直接或间接从事发行人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买卖活动;

四、发行人没有无记录的负债。

第十二节 上市保荐机构及其意见

一、上市保荐机构相关情况

名称: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祝献忠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8号

保荐代表人:蹇敏生、张韬

项目协办人:孙乃玮

其他项目组成员:胡静静、徐文中、颜吉广、袁学亮、李凡修、郭巍、王欢、宋显姮、夏欢、汪文逸、吴梦薇、刘磊

联系电话:010-85556314

传真:010-85556405

二、上市保荐机构的推荐意见

上市保荐机构认为贵广网络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贵广网络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具备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的条件。华融证券同意保荐贵广网络可转换公司债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并承担相关保荐责任。

发行人:贵州省广播电视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3月27日

A股股票代码:600996 债券代码:110052

A股股票简称:贵广网络 债券简称:贵广转债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8号)

2019 年 3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