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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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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19-03-27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下转106版)

证券代码:002714 证券简称:牧原股份 公告编号:2019-040

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异议声明

所有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 是 √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085,234,222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0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1、主要业务和产品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未发生变化,为生猪的养殖与销售,主要产品为商品猪、仔猪和种猪。

2018年全年销售生猪1,101.1万头,其中商品猪1,010.9万头,仔猪86.4万头,种猪3.8万头。实现营业收入133.88亿元,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5.20亿元。

2、经营模式

公司坚持采用大规模一体化的养殖模式,经过20多年的发展,已形成了集科研、饲料加工、生猪育种、种猪扩繁、商品猪饲养为一体的完整闭环式生猪产业链,目前是我国较大的生猪养殖企业、生猪育种企业。

公司自建饲料厂和研究营养配方,生产饲料,供应各环节生猪饲养;自行设计猪舍和自动化设备;建立育种体系,自行选育优良品种;建立曾祖代-祖代-父母代-商品代的扩繁体系,自行繁殖种猪及商品猪;采取全程自养方式,使各养殖环节置于公司的严格控制之中,从而使公司在食品安全控制、产品质量控制、疫病防治、规模化经营、生产成本控制等方面,具有显著的特色和优势。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经营模式未发生变化。

3、主要的业绩驱动因素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销售收入133.88亿元,同比增长33.32%,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5.20亿元,同比下降78.01%,影响业绩变动的主要因素如下:

(1)子公司陆续投产,产能得到释放,出栏量快速增长

截至2018年底,养殖板块子公司数量已经达到84个。公司2015年以来一直维持较高的建设速度,2016年以后,随着产能的持续释放,出栏量增长较快。2018年全年销售生猪1,101.1万头,同比增长52.14%。

(2)2018年生猪市场受猪周期和下半年非洲猪瘟的影响,生猪价格较2017年明显下降,公司商品猪全年销售均价为11.62元/公斤,较2017年下降19.70%。价格下降是导致2018年净利润相比2017年出现下降的主要原因。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人民币元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股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1)公司债券基本信息

(2)公司债券最新跟踪评级及评级变化情况

经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扶贫专项公司债券(第一期)信用评级报告》(信评委函字【2018】 G151-F1-X 号),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的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 AA+,主体信用等级为 AA+。

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预计将于2019年6月根据报告期情况对公司及公司债券作出最新跟踪评级,并于深交所网站披露。

(3)截至报告期末公司近2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一)宏观经济及行业情况概述

国家统计局公布数据,2018年国内生产总值90.03万亿元,比上年增长6.6%,增速比2017年下降0.3个百分点。

2018年,猪肉价格总体呈现“上半年下跌、三季度季节性回升、非洲猪瘟发生后产销区猪价分化”的特征。2018年8月份非洲猪瘟发生后,受生猪跨省调运受到较大影响,区域间供需出现不平衡现象,产区跌、销区涨,价差相比正常年份大幅上升;2019年元旦后,随着各地改“调猪”为“调肉”,流通渠道逐渐通畅,产销区猪价分化趋缓。2018年12月27日,农业农村部出台《农业农村部关于规范生猪及生猪产品调运活动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中取消了跨省生猪产品的调运限制,猪肉产品限制调运政策范围由省份缩小到疫情县。随后产区压栏的生猪集中出栏,流向销区,导致产销区猪价同步下跌。

在经历过猪周期底部和非洲猪瘟之后,生猪产能加速去化。2018年,全国猪肉产量5,404万吨,同比下降0.9%;年末生猪存栏42,817万头,同比下降3.0%;全年生猪出栏69,382万头,同比下降1.2%(国家统计局)。2019年2月末,全国能繁母猪存栏量环比下降5%,同比下降19.1%;全国生猪存栏环比下降5.4%,同比下降16.6%。环比、同比的下降幅度均为历史最大。(农业部)

2018年全国活猪均价每公斤12.98元,同比下降15.41%。(农业农村部)。

(二)公司经营情况概述

2018年公司共销售生猪1,101.1万头,同比增长52.14%;其中商品猪1,010.9万头,仔猪86.4万头,种猪3.8万头;实现营业收入133.88亿元,同比增长33.32%; 2018年公司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5.20亿元,同比下降78.01%。

2018年公司延续之前的发展策略,在适宜发展“牧原模式”的区域成立子公司,截止2018年底,养猪生产类全资、控股子公司数量已经达到84个,分布在十三个省区(豫、鄂、苏、皖、冀、鲁、晋、陕、甘、黑、吉、辽、蒙)。2018年末,公司固定资产及在建工程余额为172.25亿元,比2017年底增长42.41%。

2018年,面对宏观经济去杠杆、民营企业融资环境恶化、猪价低迷、非洲猪瘟疫情爆发等多重不利因素,公司合理规划资金,充分挖掘公司内部潜力,全方位调动以公司为核心企业的供应链资源,进行各种类型融资工具的尝试,并于2018年底启动了总额50亿元的非公开发行。这些举措,确保公司在2018年的极端环境中,在保证公司现金流安全的同时,仍然保持了较快的发展、建设速度。

2018年8月,非洲猪瘟传入中国,多地爆发非洲猪瘟疫情。在严峻的疫情情况下,公司通过对人、车、物严格管理,全方位加强疫病防控水平,保证公司生物安全。首先,公司通过对饲料进行多次高温消毒,在养殖场外增加饲料中转站等措施保证饲料安全;其次,养殖场新增洗消中心和移动洗澡间,对进入场区的人员、车辆和物资进行严格的消毒、隔离,杜绝人员、车辆和物资携带病毒进入场区的可能;另外,通过对销售区进行改造,将销售区内部隔离分区,阻断客户与装猪台接触;同时,公司猪舍内新增新风系统,过滤空气,阻断病原传播。非洲猪瘟对整个生猪养殖行业影响重大,公司力争从多方面做好非洲猪瘟的防控,但是未来仍存在疫病频发而引起公司产量下降、盈利下降、甚至亏损等风险。

2018年,公司猪舍设计全面升级。公司通过进出风灭菌和独立通风、供料方式改进、自动饮水加药系统设计等措施,打造高健康的猪舍环境,营造生产安全屏障;加强臭气治理,实现优化升级,让生产运营不扰民,保证经济效益与环境效益的相统一。公司不断探索猪舍设计的新升级,以提高猪舍建设质量,增加猪舍使用寿命,打造健康的猪舍环境,降低生产成本,实现公司持续盈利和基业长青。

2018年,公司继续推动标准化、信息化管理。公司完成子公司财务利润系统建设,积极开展食品安全信息化平台以及竞价销售平台建设。同时全力推动财务共享平台运行,利润分析自动导航,有效的提高了公司管理效率。

2、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 是 √ 否

3、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10%以上的产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4、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 是 √ 否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6、面临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7、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本期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包括90家子公司,2018年新增6家子公司,包括:信华生物、黑山牧原、宏信检测、大安牧原、牧原畜牧业发展、牧原招商发展。

(4)对2019年1-3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 适用 □ 不适用

2019年1-3月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净利润为负值

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

二〇一九年三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714 证券简称:牧原股份 公告编号:2019-032

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

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3月25日上午9:00以现场方式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现场会议举行地点为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及相关会议资料已于2019年3月15日通过书面、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各位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7人。公司监事会成员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秦英林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对以下议案进行了表决,形成本次董事会决议如下:

一、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总经理2018年度工作报告〉的议案》。

二、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2018年度工作报告〉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018年年度报告》全文详见2019年3月27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详见2019年3月27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四、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度财务决算及2019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中兴华审字(2019)第140001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2018年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520,208,830.16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4,868,950,505.24元,按规定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78,495,643.23元,扣除上年已向股东分配利润967,703,025.33元,2018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为4,342,960,666.84元。其中: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387,142,656.52元,按规定计提法定盈余公积金78,495,643.23元,加上期初未分配利润,扣除上年已向股东分配的利润,母公司2018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为1,918,644,995.56元。截止2018年12月31日,母公司资本公积金余额为2,938,128,824.92元。

基于公司当前稳定的经营情况以及良好的发展前景,为积极回报股东,与所有股东分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公司拟以2018年12月31日总股本2,085,234,22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元(含税),分红总额104,261,711.1元。

本分配预案符合公司作出的承诺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分配政策。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全文详见2019年3月27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七、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19年度向各家银行申请授信借款额度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为确保公司有足够的生产经营和投资建设资金,同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2019年度向各家银行申请授信借款额度总计为不超过人民币200亿元整(最终以各家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生产经营和投资建设的实际资金需求来确定。同时,授权曹治年先生代表公司及子公司办理上述事宜并签署有关合同及文件规定的所有提款、转账、登记、备案和资料提供等事宜。本议案有效期为自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19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开展委托理财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为提升公司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水平,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开展委托理财,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在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并授权常务副总经理曹治年先生在此期间内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财务部负责具体实施。本议案有效期为自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19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

《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9年度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开展委托理财的公告》详见2019年3月27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非公开发行股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资金投入的情况下,使用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1亿元人民币(含)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在6个月以内(含)的银行保本理财产品,投资品种不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规定的风险投资种类,即不含股票及其衍生品投资、基金投资、期货投资、以非房地产为主营业务的上市公司从事房地产投资、以上述投资为标的的证券投资产品等风险投资。在该1亿元人民币额度范围内,资金可滚动使用,同时拟授权公司常务副总经理曹治年在上述额度范围内组织实施并签署相关协议,自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至2019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止有效;并且由公司财务部负责具体实施。

《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详见2019年3月27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非公开发行优先股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资金投入的情况下,使用2017年非公开发行优先股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7亿元人民币(含)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在6个月以内(含)的银行保本理财产品,投资品种不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规定的风险投资种类,即不含股票及其衍生品投资、基金投资、期货投资、以非房地产为主营业务的上市公司从事房地产投资、以上述投资为标的的证券投资产品等风险投资。在该7亿元人民币额度范围内,资金可滚动使用,同时拟授权公司常务副总经理曹治年在上述额度范围内组织实施并签署相关协议,自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至2019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止有效;并且由公司财务部负责具体实施。

《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详见2019年3月27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详见2019年3月27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详见2019年3月27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公司章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公司相关制度,结合公司经营规模等实际情况并参照行业薪酬水平,制定了公司《2019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2019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详见2019年3月27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2019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8年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中,能够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履行了审计责任和义务,出具的报告能够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现提议续聘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财务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五、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向公司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

《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自有资金向公司全资子公司增资的公告》详见2019年3月27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六、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对河南龙大牧原肉食品有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本议案表决事项构成关联交易,关联董事秦英林、钱瑛、曹治年在本议案表决过程中回避表决。

《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河南龙大牧原肉食品有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详见2019年3月27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七、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第二、三、四、五、七至十四项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通过,股东大会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特此公告。

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3月27日

证券代码:002714 证券简称:牧原股份 公告编号:2019-033

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

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19年3月25日下午14:0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19年3月15日以书面、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各位监事,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褚柯女士主持。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3人。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对以下议案进行了表决,形成本次监事会决议如下:

一、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会2018年度工作报告〉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18年年度报告》全文详见2019年3月27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详见2019年3月27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度财务决算及2019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兼顾了股东的当期和长远利益,充分考虑了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和合理诉求,与公司经营业绩及未来发展相匹配,符合公司的发展规划。

同意公司以2018年12月31日总股本2,085,234,22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元(含税),分红总额104,261,711.1元。

五、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经认真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组织完善、制度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具有完整性、合理性和有效性。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公司在日常生产经营和重点控制活动已建立了一系列健全的、合理的内部控制制度,并得到了有效遵循和实施。这些内控制度保证了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的正常进行,对经营风险可以起到有效的控制作用,并形成了完整有效的制度体系。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各项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和实施的实际情况。

该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六、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非公开发行股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公司及子公司计划使用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投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规定,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现金管理收益,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进展带来任何不利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1亿元人民币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

《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详见2019年3月27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七、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非公开发行优先股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公司及子公司计划使用2017年非公开发行优先股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投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规定,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现金管理收益,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进展带来任何不利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7亿元人民币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

《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详见2019年3月27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八、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详见2019年3月27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九、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详见2019年3月27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2019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经认真审议,监事会认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8年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中,能够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履行了审计责任和义务,出具的报告能够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意续聘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财务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十二、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对河南龙大牧原肉食品有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河南龙大牧原肉食品有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详见2019年3月27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9年3月27日

证券代码:002714 证券简称:牧原股份公告编号:2019-039

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2017年度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62号文)批准,公司于2017年4月14日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124,717,239股,每股发行价为24.67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076,774,286.13元,扣除保荐费、承销费等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26,443,096.98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050,331,189.15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中兴华验字(2017)第140001号验资报告验证。

上述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3,076,774,286.13元,扣除保荐费及承销费人民币23,320,000.00元后的资金人民币3,053,454,286.13元,已由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7年4月14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2.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1)2018年度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为:

注:2018年2月8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七十一次会议和2018年5月4日召开的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资金投入的情况下,使用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5亿元人民币(含)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在6个月以内(含)的银行保本理财产品,决议自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至2018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止。

公司全资子公司西华牧原农牧有限公司于 2018 年4月 25 日使用非公开发行闲置募集资金3,500万元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购买“蕴通财富·日增利”S款人民币理财产品,产品代码为0191120108,截止2018年12月31日,该产品已赎回2,000万元。

公司全资子公司扶沟牧原农牧有限公司于2018年4月25日使用非公开发行闲置募集资金4,500万元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阳分行 购买“中信理财之共赢保本步步高升B款”人民币理财产品,产品编码为B160C0184,截止2018年12月31日,该产品已赎回4,000万元。

(二)2017年度非公开发行优先股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优先股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865号)批准,公司于2017年12月26日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24,759,300股,每股发行价为1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475,930,000.00元,扣除保荐费、承销费等各项发行费用人民16,240,173.89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459,689,826.11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中兴华验字(2017)第140004号验资报告验证。

上述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2,475,930,000.00元,扣除保荐费及承销费人民币13,780,000.00元后的资金人民币2,462,150,000.00元,已由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7年12月26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2.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1)2018年度非公开发行优先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为:

注:2018年1月1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资金投入的情况下,使用2017年非公开发行优先股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15亿元人民币(含)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在6个月以内(含)的银行保本理财产品,决议有效期自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至2018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止。

公司全资子公司吉林农安牧原农牧有限公司于2018年6月19日使用非公开发行优先股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2,000万元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购买“中信理财之共赢保本步步高升B款人民币理财产品”,产品编码为B160C0184,截止2018年12月31日,该产品已赎回800万元。

公司全资子公司内蒙古开鲁牧原农牧有限公司于2018年7月27日使用非公开发行优先股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17,000万元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购买“随享存”理财产品,截止2018年12月31日,该产品已赎回8,000万元。

公司全资子公司辽宁建平牧原农牧有限公司于2018年9月4日使用非公开发行优先股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11,100万元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购买“步步高升B款”理财产品,产品编号为B160C0184,截止2018年12月31日,该产品已赎回1,700万元。

公司全资子公司吉林农安牧原农牧有限公司于2018年10月19日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2,000万元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购买“中信理财之共赢保本步步高升B款人民币理财产品”理财产品,产品编号为B160C0184,截止2018年12月31日,该产品已赎回1,000万元。

公司全资子公司黑龙江兰西牧原农牧有限公司于2018年12月24日分别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8,000万元、4,000万元向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购买“鼎盛财富2018年机构第245期”和“鼎盛财富2018年机构第247期”理财产品;产品编号分别为C1290118A000245和C1290118A000247,截止2018年12月31日,该产品尚未赎回。

公司全资子公司内蒙古翁牛特牧原农牧有限公司于2018年12月24日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20,000万元和17,000万元向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购买“鼎盛财富2018年机构第245期”和“鼎盛财富2018年机构第247期”理财产品;产品编号分别为C1290118A000245和C1290118A000247,截止2018年12月31日,该产品尚未赎回。

公司全资子公司辽宁建平牧原农牧有限公司于2018年12月25日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15,000万元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购买共赢利率结构23489期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产品,于2018年12月21日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5,000万元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购买“中信理财之共赢保本步步高升B款人民币理财产品”理财产品;产品编号分别为C18170189和B160C0184,截止2018年12月31日,该产品尚未赎回。

二、募集资金管理和存放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修订了《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并已经公司于2014年10月30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2014年11月18日召开的201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根据该管理制度,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并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1.2017年度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存储情况

公司及子公司商水牧原农牧有限公司、西华牧原农牧有限公司、太康牧原农牧有限公司、闻喜牧原农牧有限公司、扶沟牧原农牧有限公司、正阳牧原农牧有限公司、新河牧原农牧有限公司与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阳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内乡支行、内乡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营业部、交通银行南阳分行营业部、中信银行南阳分行营业部、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内乡县支行共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募集资金全部存放于公司及上述7家子公司在上述银行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公司充分保障保荐机构、独立董事以及监事会对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的监督权,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情况正常。

截止2018年12月31日,公司及子公司募集资金在银行专户及以定期和理财资金方式存储的金额为46,055,989.33元,系未使用完毕的募集资金和募集资金存款利息收入(已减手续费),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如下:

2.2017年度非公开发行优先股募集资金存储情况

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募集资金分别存放于公司在上述银行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本公司充分保障保荐机构、独立董事以及监事会对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的监督权,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情况正常。

截止2018年12月31日,公司及子公司募集资金在银行专户及以定期和理财资金方式存储的金额为964,576,627.01元,系未使用完毕的募集资金和募集资金存款利息收入(已减手续费),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如下::

三、 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详见本报告附件。

四、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一)2017年度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情况:

1、实施地点的变更

①由于通许县发展规划进行调整,导致通许县二场、三场、六场养殖场未能按照原计划进行建设。2017年5月27日第二届董事会第五十七次会议、2017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将“通许牧原第一期52万头生猪产业化项目”中通许牧原二场、三场、六场生猪养殖项目变更为新河牧原农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河牧原”)一场(新河县仁让里乡中良家庄村西)、四场(新河县仁让里乡东边仙村南)。

②由于商水县发展规划进行调整,导致商水牧原一场未能按照原计划进行建设。2017年 5 月 27 日第二届董事会第五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将“商水牧原第一期 45 万头生猪产业化项目”中商水一场生猪养殖项目的实施地点变更为商水县大武乡雷庄村。

③由于扶沟牧原原定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地点发展规划进行调整,导致扶沟牧原七场未建设的土地不能继续进行养殖场建设。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公司将“扶沟牧原第一期20万头生猪产业化项目”中“扶沟牧原七场”部分生猪养殖项目的地点变更为“扶沟牧原十六场”。变更后的项目已取得发改委备案确认书、环保局环评批复文件,便于项目尽快建设产生效益。

④非公开发行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一“商水牧原第一期45万头生猪产业化项目”中“商水三场”和“商水五场”,由于原定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地点发展规划进行调整,导致商水三场和商水五场未建设的土地不能继续进行养殖场建设。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经过公司相关部门考察,“商水九场”和“商水七场”符合项目建设的各项条件,“商水九场”和“商水七场”已经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备案确认;同时,“商水九场”和“商水七场”已取得周口市环保局环评批复,符合开工建设的条件。为加快募投项目的建设,同意公司将原募投项目中“商水三场”部分生猪养殖项目建设地点变更到“商水九场”,“商水五场”部分生猪养殖项目的地点变更到“商水七场”。

⑤为优化公司资源配置、加快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实施,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新河牧原生猪养殖项目拟增加项目实施地点“新河牧原三场”和“新河牧原六场”。经过公司相关部门考察,“新河牧原三场”和“新河牧原六场”符合项目建设的各项条件,已经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备案确认;同时已取得环评批复,符合开工建设的条件。

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太康牧原第一期25万头生猪产业化项目拟增加项目实施地点“太康牧原八场”;正阳牧原第一期18万头生猪产业化项目拟增加项目实施地点“正阳牧原九场”。“太康牧原八场”和“正阳牧原九场”已经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备案确认;同时已取得环评批复,符合开工建设的条件。

⑦为优化公司资源配置、加快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实施,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扶沟牧原第一期20万头生猪产业化项目拟增加项目实施地点“扶沟二十场”;经过公司相关部门考察,“扶沟二十场”符合项目建设的各项条件,“扶沟二十场”已经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备案确认;同时已取得环评批复,符合开工建设的条件。

2、将部分项目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投资项目

鉴于“西华牧原第一期27.5万头生猪产业化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并已实现预计效益,节余募集资金3,669.91万元(含利息)。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相关规定,2018年1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将部分项目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将“西华牧原第一期27.5万头生猪产业化项目”节余募集资金3,669.91万元(含利息)用于西华牧原十一场0.5万头母猪场的建设。 “西华牧原十一场”已经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备案确认,取得河南省环保厅环评批复,符合开工建设的条件。

(二)2017年度非公开发行优先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情况:

1、实施地点的变更

①非公开发行优先股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一“黑龙江兰西牧原农牧有限公司20万头生猪养殖建设项目”中“兰西二场”,发展规划进行了调整,非公开发行优先股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一“内蒙古开鲁牧原农牧有限公司60万头生猪养殖建设项目”中开鲁一场、开鲁二场发展规划进行了调整,为了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公司新增实施地点“兰西八场”、“开鲁牧原三场一区”和“开鲁六场”三个项目实施地点。经过公司相关部门考察,“兰西八场”、“开鲁三场一区”和“开鲁六场”符合项目建设的各项条件,已取得发改委备案确认书、环保局环评批复文件。

②为优化公司资源配置、加快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实施,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内蒙古翁牛特牧原农牧有限公司70万头生猪养殖建设项目拟增加项目实施地点“翁牛特八场”。经过公司相关部门考察,“翁牛特八场”符合项目建设的各项条件,“翁牛特八场”已经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备案确认;同时已取得环评批复,符合开工建设的条件。

五、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制定的《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的使用及存放情况,不存在违规情形。

六、其他

(一)募集资金实施地点变更

1.2017年度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实施地点变更

由于原定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地点发展规划进行调整,导致西华十一场不能按原计划进行养殖场建设,为优化公司资源配置、加快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实施,2019年1月13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公司拟变更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西华牧原十五场。西华牧原十五场已经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备案确认;同时已取得环评批复,符合开工建设的条件。

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3月25日

附件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1.截止2018年12月31日,2017年度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单位:万元

2.截止2018年12月31日,2017年度非公开发行优先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