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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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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交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03-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司代码:600676 公司简称:交运股份

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于2019年3月26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会议,审议《关于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拟以2018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1,028,492,94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102,849,294.40元,分配后公司未分配利润余额结转至以后年度。该预案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会议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实施。

二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2018年是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改革开放40周年,是公司深化国资国企改革、实施“十三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一年来,公司着力推进企业深化改革、转型发展,受外部环境变化等复杂因素影响,协调发展面临新情况,经济运行下行压力依然较大。

道路货运与物流服务方面:公司是全国道路货物运输一级企业,与国内外各类专业物流企业开展紧密合作,物流运作网络覆盖全国260多个城市,运输能力和运营范围基本实现全国通达无障碍。公司持续推进与大集团、大客户、大企业联手发展战略,进一步优化了道路货运与物流业务结构,大力发展冷链物流、医药物流、城市配送、汽车物流、贸易物流等新兴重点物流业态。

道路客运与旅游服务方面:公司是全国道路旅客运输一级企业,拥有各类中高档大客车600余辆,核准长途客运线路500余条,线路辐射16个省市。形成以上海长途客运东站、上海长途客运西站、上海长途客运南站和上海长途客运北站为中心向四周延伸的客运站点网。长途客运车辆逐步向节能型、智能型、豪华舒适型发展,不断满足乘客日益增长的多元化出行需求。

乘用车销售与汽车后服务方面:公司是汽车维修行业一类企业,拥有奥迪、沃尔沃、一汽大众等知名品牌4S服务店,以及专业汽车修理厂、维修网点,形成了具有汽车销售、车饰、维修、保养技术咨询、汽车俱乐部、培训服务、质量检测、汽车配件零售批发功能的专业化、特色化的经营网络,是上海地区著名的以乘用车销售和汽车维修为主的汽车后服务经销商。

汽车零部件制造与销售服务方面:公司拥有二十多年的汽车零部件开发和制造经验,是国内最早参与轿车零部件本地化生产的企业;拥有上海地区中山南二路、金桥、川沙、白鹤、安亭和山东烟台、辽宁沈阳、湖北武汉、湖南长沙等生产基地;拥有众多技术性能先进的制造设备,专业从事汽车动力总成关键部件、车身及车身附件总成、汽车座椅骨架、汽车座椅调角器和高速列车座椅骨架的制造和研发,在行业内具有较大影响力,为上海通用、上海大众、一汽大众等国内外知名品牌汽车制造商提供专业配套服务。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本及股东情况

4.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 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围绕企业发展,加快新旧动能转换,保障重点项目运作。公司整体经营状况呈现出“稳中放缓、缓中有变”的新态势。公司实现营业收入为96.69亿元,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26亿元。

道路货运与物流服务。深化供应链服务,实现多元发展,积极推进工程物流、城市公共物流领域发展,做好汽车零部件物流配套,拓展多式联运项目。钢铁物流稳中向好,开拓宝钢BPO项目运作,制造业物流业务结构进一步优化,冷链城配业务保持平稳,民用搬场满意度名列前茅。公司进一步加强重大物流项目拓展,寻找新增长点。

道路客运与旅游服务。积极采取措施,调整亏损线路,合理调整票价,增开机场班线,加强VIP候车室改造。加快业务转型,有效提升房车租赁业务量。推进空港巴士股权收购,做好机场客运站、机场专线运作。

汽车零部件制造与销售服务。有序推进金属管件加工研发项目、烟台中瑞发动机连杆总成重大投资项目建设,加快企业科技中心建设,提升自主研发能力。继续拓展有效市场,争取新产品、新项目,改善产品质量,提升生产基地统筹协调能力。

乘用车销售与汽车后服务。推进布局调整,抓好斯柯达、广菲克培训中心、交运崇明等项目运作,积极争取高端品牌。

2 导致暂停上市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 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 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5 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6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适用□不适用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年度的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包括本公司及68家子、孙公司。具体情况详见财务报表附注“七、合并范围的变更”和“八、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公司全称: 上海交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张仁良

日期: 2019年3月26日

证券代码:600676 股票简称: 交运股份 编号:临2019-001

上海交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交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二O一九年三月十五日以专人送达和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了关于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的会议通知及相关议案。会议于二O一九年三月二十六日在上海市恒丰路288号11楼多媒体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实际参与表决的董事9名。会议由张仁良董事长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及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全体监事列席了会议。

其中,关联董事张仁良先生、朱戟敏先生以及张正先生对《关于预计公司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回避表决。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通过了会议全部议案,并作出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公司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了《公司2018年经营工作总结暨2019年经营工作安排》;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能得到有效的执行。公司出具的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目前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和执行的实际情况,内部控制体系总体上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要求,不存在重大缺陷。我们同意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上海交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审议通过了《关于聘续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19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19年度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支付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8年度财务审计费用的议案》;

根据2018年度公司审计范围和审计工作的实际情况,公司支付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人民币壹佰万元整的财务审计费用。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7、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支付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8年度内控审计费用的议案》;

根据2018年度公司内部控制审计范围和审计工作的实际情况,公司支付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人民币叁拾伍万元整的内控审计费用。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8、审议通过了《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上海交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上海交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9、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0、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9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内容详见临2019-002号公告);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1、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公司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内容详见临2019-003号公告);

独立董事在董事会召开前对本项关联交易事项予以认可,同意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由非关联董事进行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上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公司2018年度母公司财务报表实现净利润为229,948,663.51元,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326,102,097.59元。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顺序以及2019年度公司经营发展的实际需要,2018年度利润拟作如下安排:

(1)按母公司净利润10%提取法定公积金,计22,994,866.35 元。

(2)按母公司净利润10%提取任意公积金,计22,994,866.35 元。

公司2018年度母公司财务报表净利润229,948,663.51元,加上2017年度母公司结余未分配利润246,435,281.77元,减去已分配2017年度现金红利143,989,012.16 元、提取法定公积金22,994,866.35元、提取任意公积金22,994,866.35元后,2018年12月31日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余额为286,405,200.42 元。

公司拟以2018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1,028,492,94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102,849,294.40 元,分配后公司未分配利润余额结转至以后年度。

独立董事在董事会召开前对本项利润分配预案予以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独立董事认为:该项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充分体现公司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3、审议通过了《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对经营者2018年度考核的议案》;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2018年度,公司能够严格按照制定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及有关考核激励规定执行,公司经营业绩考核和薪酬发放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制度规定。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4、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同意公司编制的《上海交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认为:交运股份编制的2018年度《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上证公字[2013]13号)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交运股份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经核查,公司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关于上海交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认为:交运股份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此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5、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议案》(内容详见临2019--004号公告)。

为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投资效益,在保证公司生产经营计划正常实施的前提下,不影响公司日常的生产经营,同意授权公司总部使用最高不超过5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流动性高的保本型或承诺保本的银行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等),同意授权直属子(分)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2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流动性高的保本型或承诺保本的银行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等)。授权公司总部及直属子(分)公司使用闲置自由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此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6、审议《关于修订上海交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部部分管理制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进一步调整完善上海交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部职能部门设置的议案》相关要求,为了确保公司规范管理、合规运作,结合公司经营管理实际和职能部门调整情况,对公司总部部分管理制度作相应修订完善。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7、审议《关于召开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内容详见临2019--006号公告)。

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的部分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定于2019年4月23日以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次董事会还听取了公司独立董事2018年度述职报告以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8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具体内容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上海交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九年三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600676 股票简称: 交运股份 编号:临2019-005

上海交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交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二O一九年三月十五日以专人送达和邮件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了关于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的会议通知及相关议案。会议于二0一九年三月二十六日在上海市恒丰路288号10楼1020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4名,实到监事4名,实际参与表决的监事4名。会议由监事会副主席王晨皓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及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通过了会议议案,作出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核通过了《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证券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要求,公司全体监事对公司编制的2018年年度报告及摘要进行了认真严格的审核,并发表如下审核意见:

1、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报告客观地反映了公司2018年年度的财务及经营情况;

3、在监事会提出本审核意见之前,未发现参与2018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有关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核通过了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提出的《公司2018年经营工作总结暨2019年经营工作安排》、《关于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续聘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19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续聘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19年度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公司支付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8年度财务审计费用的议案》、《关于公司支付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8年度内控审计费用的议案》、《关于公司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19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关于预计公司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对经营者2018年度考核的议案》、《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授权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议案》、《关于修订上海交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部部分管理制度的议案》、《关于召开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等15项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监事会对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授权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议案》发表审核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在保证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保本理财产品,有利于提升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投资收益,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的开展,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权益。本事项的内容和决策审批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综上所述,同意授权公司总部使用最高不超过5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流动性高的保本型或承诺保本的银行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等),同意授权直属子(分)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2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流动性高的保本型或承诺保本的银行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等)。授权公司总部及直属子(分)公司使用闲置自由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五)监事会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的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列席董事会的各次会议,参加股东大会,参与公司重大决策内容的讨论。公司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程序、决议事项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董事会、经理层依法规范运作, 认真执行股东大会决议,经营决策合法有效,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体系,有效地防范了管理、经营和财务风险。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遵循法律法规,忠实勤勉执行公司职务,未发现有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六)监事会对检查公司财务情况的独立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公司财务会计制度健全,建立了有效的内控制度,财务运作规范,会计事项的处理及公司所执行的会计政策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财政部的有关规定。公司2018年年度财务报告客观、真实、公允地反映了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2018年度审计报告。

(七)监事会对公司收购、出售资产情况的独立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公司所发生资产收购、出售等事项均属合理、必要,符合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公司收购和出售资产的相关决策程序和执行情况,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交易行为遵循了自愿、合理、公平、诚信的原则,审批程序合法、合规,未发现有损害公司和股东权益的行为。

(八)监事会对公司关联交易情况的独立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司关于关联交易的规定和协议,关联交易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交易价格公平合理,交易行为遵守市场原则,未发现存在损害公司或非关联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维护了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的权益。

(九)监事会对公司部分募集资金项目用途变更的独立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公司部分募集资金项目用途变更,是根据市场环境的变化和公司实际情况所作出的决策,有利于提升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以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违反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公司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公司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十)监事会对公司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保本理财产品的独立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实施的前提下,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低风险、流动性高的银行保本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会影响公司募集项目的正常开展和正常生产经营,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十一)监事会对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独立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存放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披露与实际使用情况相符,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形。

(十二)监事会对公司对外担保的独立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公司提供担保的项目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和谐发展。被担保的公司主要为公司子公司,公司对其生产经营、财务资金和其他重大决策均有内部控制制度予以保证,未发现有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和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

(十三)监事会对公司 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拟订的公司 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 并经公司独立董事事先审核并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决策程序规范、有效,公司监事会同意将此预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监事会对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审阅情况

公司监事会认真审阅了公司董事会出具的《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认为:《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特此公告。

上海交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0一九年三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600676 股票简称: 交运股份 编号:临2019-002

上海交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19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公司2018年度的担保情况概述

2018年12月31日公司实际担保情况如下(金额:万元):

上述担保事项均在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批范围之内,无逾期担保。除此公司无任何对外担保。

二、2019年度需为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包括公司全资及控股子公司为其参、控股公司提供的担保)

为进一步做大做强公司主业核心板块,继续推进重点技改项目、重点建设项目、重大装备更新项目的开展和流动资金的需求,2019年公司拟继续为各子公司提供担保:

1、上海市汽车修理有限公司下属从事汽车销售服务的4S经销企业为降低财务成本,可向汽车制造商申请融资授信优惠政策。根据融资授信优惠政策的有关担保要求,4S经销企业的股东各方均需为其享受该融资优惠政策提供全额担保,因此拟在2019年内继续为上海交运起元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等各单位提供融资授信担保。为合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应当要求其他股东方提供必要的反担保。

2、为确保汽车销售服务业务发展的流动资金需求,2019年汽修公司预计需要最高10,000万元综合授信(包括但不限于银行贷款、保理业务、信用证业务、银行保函等业务),由交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担保。

3、为进一步扩展市场份额,控股子公司通华公司流动资金需求将不断扩大。为保证业务发展需要,2019年预计需要最高2,000万元授信(包括但不限于银行贷款、保理业务、信用证业务、银行保函等业务)担保。根据通华公司各股东方投资比例,我方将按照80%的股权比例为通华公司承担最高1600万元的担保责任。

4、为保证上海交运日红国际物流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业务发展需要,2019年预计需要最高8,000万元综合授信(包括但不限于银行贷款、保理业务、信用证业务、银行保函等业务)担保,根据股东各方投资比例,我方将按照66%的股权比例为交运日红(及其下属子公司)承担最高5,280万元的担保责任;同意交运日红在最高8,000万元综合授信范围内,为下属子公司提供全额担保。

交运日红下属子公司包括:上海市浦东汽车运输有限公司、上海市长途汽车运输有限公司、上海市化工物品汽车运输有限公司、上海市联运有限公司、上海交荣冷链物流有限公司、上海交运福祉物流有限公司、上海外高桥爱尔思物流有限公司、上海交运大件物流有限公司、上海交运维卡物流有限公司、上海交运远翼化工储运有限公司等。

5、为保证该业务发展需要,交运动力2019年预计需要最高8000万元综合授信(包括但不限于银行贷款、保理业务、信用证业务、进口代付、远期结售汇免保证金、FT账户融资、保函、银行承兑汇票等业务),拟由交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担保。

上述担保事项办理期限为本议案最终通过之日起至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

三、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2019年公司预计发生对外担保总额(最高)为8.26亿元,约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4.21%左右。

四、被担保企业2018年度的基本情况

五、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上述担保主要用于公司主营板块中核心企业的重点技改项目、重点建设项目和重大装备更新项目以及开拓新市场的生产经营发展所需,这些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振兴发展规划和上海市的产业政策导向,有利于公司核心产业主营业务的进一步做大,也有利于降低财务费用,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被担保的公司主要为公司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本公司对其生产经营、资金使用和其他重大经营决策均有内部控制制度予以保证。因此,为其提供的担保风险将始终处于受控状态,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公司独立董事已就上述担保事项发表了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本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备查文件

1、上海交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上海交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七届二十一次董事会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交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九年三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600676 股票简称: 交运股份 编号:临2019-003

上海交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公司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该日常关联交易事项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该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公司及所属子公司与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为日常经营活动中所必需的正常业务往来,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公司的主营业务也不会因此而形成依赖。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19年3月26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全票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公司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由于本项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张仁良先生、朱戟敏先生以及张正先生回避表决,由其他六位非关联董事对该议案进行审议和表决。

该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事先认可,并出具独立意见。

该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监事会审议通过。

该关联交易事项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金额:万元)

(三)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金额:万元)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1、上海交运(集团)公司。法定代表人:张仁良。注册地址:上海市恒丰路258号二楼。注册资本:143,993.30万元。经营范围:国资授权范围内的资产经营管理,水陆交通运输,实业投资,国内贸易(除专项规定),产权经纪。该公司是本公司的控股股东,目前持有本公司31.92%的股权。

2、上海交运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应为健。注册地址:上海市恒丰路288号11楼。注册资本:500万元。经营范围:资产管理,物业管理,劳务服务(除经纪)。(涉及行政许可的,凭许可证件经营)。该公司是上海交运(集团)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3、上海浦江游览集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许杰。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中山东二路153号。注册资本:54545.5万元。经营范围:浦江游览业务,会务会展服务,广告设计、制作、代理、发布,船舶修理,日用百货、工艺美术品(象牙及其制品除外)、照相器材、集邮用品的销售,餐饮服务。该公司是上海交运(集团)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三、关联交易的必要性

1、公司所属需进行日常关联交易的企业,主要是公司历次增发时由上海交运(集团)公司注入本公司的优质企业。因历史原因及成本控制等方面的要求,公司及所属子公司还需租用集团公司及其子公司的场地、房屋等。

2、充分利用上海交运(集团)公司的土地资源优势,以合理的选址、公允的价格,为公司做大核心主业、开拓新市场而租用上海交运(集团)公司的场地、房屋等。

3、由于长期形成的业务合作,双方在平等互利的前提下,进行少量的原料采购。

四、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公司及所属子公司与关联方的各项日常关联交易协议均遵循公允的市场价格,体现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五、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上述关联交易均为公司及所属子公司日常经营活动中所必需的正常业务往来。关联方在场地、房屋和劳务上为公司的日常经营提供了帮助,有利于公司降低生产成本和管理费用,集中资源发展主营业务。

2、上述2019年度关联交易总额预计为4300万元,占公司2018年营业收入的0.46%左右。同时,公司及所属子公司与关联方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和财务等方面均严格分开,故上述关联交易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公司的主营业务也不会因此而形成依赖。

六、关联交易协议的签署情况

本项关联交易事项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由公司及所属子公司根据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分别与关联方签订合同或协议。

七、备查文件

1、上海交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上海交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预计公司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事先认可意见;

3、上海交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七届二十一次董事会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交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九年三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600676 证券简称:交运股份 公告编号:2019-006

上海交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9年4月23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

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9年4月23日 下午14点00分

召开地点:海上文化中心(上海市平型关路1222号3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9年4月23日

至2019年4月23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注:独立董事将在本次股东大会上报告《上海交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19年3月26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19年3月28日刊登在指定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的相关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3、议案4、议案7、议案8、议案9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8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上海交运(集团)公司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 2019年4月19日(周五)上午9:30至下午16:00。

(二)登记地点:上海市长宁区东诸安浜路165弄29号4楼(纺发大楼),靠近江苏路(地铁2号线、11号线江苏路站,临近公交车有01路、62路、562路、923 路、44 路、20 路、825 路、138 路、71 路、925 路)。

联系电话:021-52383315 传真:021-52383305

(三)登记方式:法人股东请持单位介绍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须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和出席人身份证进行登记;个人股东持股东账户卡和本人身份证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须持股东授权委托书、委托人及代理人身份证、委托人的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股东也可以采用信函或传真方式(以收件日戳为准)办理登记,须附上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的复印件。请在显著位置标明“股东大会登记”字样。

六、

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徐以刚 联系电话:021-63172168

证券事务代表:曹群耿 联系电话:021-63178257

董事会办公室:朱晴 联系电话:021-63176742

联系地址:上海恒丰路288号十楼

上海交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传 真:021-63173388

邮政编码:200070

2、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所有股东或股东代表的食宿、交通费自理。

3、根据上海证监局《关于维护本市上市公司股东大会会议秩序的通知》规定,本次股东大会不向股东发放礼品,请参加会议的股东谅解。

特此公告。

上海交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3月26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上海交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上海交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9年4月23日召开的贵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676 股票简称: 交运股份 编号:临2019-004

上海交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授权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交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3月26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议案》。为进一步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增加现金资产收益,根据公司经营发展计划和资金状况,在确保资金安全、流动性以及保证正常生产经营不受影响的前提下,同意授权公司总部使用最高不超过5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流动性高的保本型或承诺保本的银行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等),同意授权直属子(分)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2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流动性高的保本型或承诺保本的银行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等)。授权公司总部及直属子(分)公司使用闲置自由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投资理财情况

(一)投资目的

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及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总部及直属子(分)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进一步提高资金收益。

(二)投资主体

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主体限于公司总部及直属子(分)公司。

直属子(分)公司的下属成员单位不得开展投资理财业务。

(三)资金来源

进行投资理财所使用的资金仅限于公司总部及直属子(分)公司的闲置自有资金。不得使用金融机构信贷资金或其他债务融资资金进行理财投资。本公告所指的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不包括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

(四)投资授权额度与期限

授权公司总部使用最高不超过5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授权直属子(分)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2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授权公司总部及直属子(分)公司使用闲置自由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期限为自经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五)投资范围和期限

公司总部及直属子(分)公司理财投资范围仅限投资于低风险、流动性高的保本型或承诺保本的银行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等)。不得投资于股票及其衍生产品、证券投资基金、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委托理财产品等。

操作的金融机构仅限于公司资金集中管理平台内的银行。

在授权投资期限内,公司总部及直属子(分)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的单笔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6个月(含)。

(六)实施方式

在授权范围、额度内,授权各投资主体经营管理层(单位负责人、财务总监或财务负责人)行使相关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理财产品、明确理财金额、选择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

二、投资风险及控制措施

(一 )投资风险

(1)尽管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人员的操作风险。

(二) 针对以上投资风险拟采取的措施

(1)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授权各级投资主体负责人、财务总监(财务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公司财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授权的理财投资范围仅限投资于低风险、流动性高的保本型或承诺保本的银行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等)。不得投资于股票及其衍生产品、证券投资基金、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委托理财产等高风险产品。

(3)公司内审部门负责对理财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定期对理财产品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地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

(4)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基于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保值增值的原则,运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流动性高的产品,是在保证公司生产经营计划正常实施的前提下实施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的生产经营。公司通过进行适度的保本投资,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投资效益,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四 、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意见如下:

在保证公司生产经营计划正常实施的前提下,不影响公司日常的生产经营,同意授权公司总部使用最高不超过5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流动性高的保本型或承诺保本的银行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等),同意授权直属子(分)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2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流动性高的保本型或承诺保本的银行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等)。授权公司总部及直属子(分)公司使用闲置自由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本次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适度保本投资,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投资效益,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权益。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在保证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保本理财产品,有利于提升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投资收益,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的开展,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权益。本事项的内容和决策审批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

综上所述,同意授权公司总部使用最高不超过5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流动性高的保本型或承诺保本的银行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等),同意授权直属子(分)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2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流动性高的保本型或承诺保本的银行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等)。授权公司总部及直属子(分)公司使用闲置自由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特此公告。

备查文件:

1、上海交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上海交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3、上海交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七届二十一次董事会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上海交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对授权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意见。

上海交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九年三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