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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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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家家瑞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9-03-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

2018年12月31日

基金管理人:万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送出日期:2019年3月28日

§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本年度报告已经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9年3月27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本年度报告摘要摘自年度报告正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阅读年度报告正文。

本报告财务资料已经审计,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本基金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请投资者注意阅读。

本报告期自2018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2 基金简介

2.1 基金基本情况

2.2 基金产品说明

2.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2.4 信息披露方式

§3 主要财务指标、基金净值表现及利润分配情况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注:1、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2、所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3、期末可供分配利润采用期末资产负债表中未分配利润与未分配利润中已实现部分的孰低数(为期末余额,不是当期发生数)。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万家家瑞A

万家家瑞C

注:基金业绩比较基准增长率=中债总全价指数(总值)收益率*90%+沪深300指数收益率*10%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注:本基金合同生效日期为2017年9月20日,建仓期为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6个月,建仓期结束时各项资产配置比例符合基金合同要求。报告期末各项资产配置比例符合基金合同要求。

3.2.3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每年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注:本基金合同于2017年9 月20日生效,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未满一年,按实际续存期计算,不按整个自然年度进行折算。

3.3 过去三年基金的利润分配情况

本基金在过去三年未实施利润分配。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4.1.1 基金管理人及其管理基金的经验

万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2]44号文批准设立。公司现股东为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国际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和山东省国有资产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实验区浦电路360号8楼(名义楼层9层),办公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浦电路360号9楼,注册资本1亿元人民币。目前管理六十一只开放式基金,分别为万家18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万家增强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行业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万家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万家和谐增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双引擎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稳健增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中证红利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万家添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万家新机遇价值驱动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信用恒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日日薪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万家强化收益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上证5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万家新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双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现金宝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万家瑞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瑞兴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品质生活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瑞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新兴蓝筹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瑞和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颐达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颐和保本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恒瑞18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年年恒祥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鑫安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鑫璟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沪深3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家享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瑞盈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年年恒荣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瑞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瑞富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鑫稳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瑞隆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鑫丰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鑫享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现金增利货币市场基金、万家消费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宏观择时多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鑫瑞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玖盛纯债9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天添宝货币市场基金、万家量化睿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安弘纯债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家瑞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臻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瑞尧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中证1000指数增强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万家成长优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瑞舜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经济新动能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潜力价值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量化同顺多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新机遇龙头企业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鑫悦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万家智造优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及万家稳健养老目标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

4.1.2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及基金经理助理简介

注:1、此处的任职日期和离任日期均以公告为准。

2、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守基金合同、《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依照诚实信用、勤勉尽责、安全高效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认真控制投资风险的基础上,为基金持有人谋取最大利益,没有损害基金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和控制方法

根据中国证监会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公司制定了《万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公平交易管理办法》,涵盖了研究、授权、投资决策和交易执行等投资管理活动的各个环节,严禁直接或通过第三方的交易安排在不同投资组合之间进行利益输送,确保公平对待不同投资组合。

在投资决策上:(1)公司对不同类别的投资组合分别设定独立的投资部门,公募基金经理和特定客户资产管理投资经理不得互相兼任。(2)公司投资管理实行分层次决策,投资决策委员会下设的公募基金投资决策小组和专户投资决策小组分别根据公募基金和专户投资组合的规模、风格特征等因素合理确定各投资组合经理的投资权限,投资组合经理在授权范围内自主决策,超过投资权限的操作需经过严格的逐级审批程序。(3)公司接受的外部研究报告、研究员撰写的研究报告等均通过统一的投研管理平台发布,确保各投资组合经理在获得投资信息、投资建议和实施决策方面享有公平的机会。

在交易执行上:(1)公司将投资管理职能和交易执行职能相隔离,实行集中交易制度;(2)对于交易公开竞价交易,所有指令必须通过系统下达,公司执行交易系统中的公平交易程序;(3)对于债券一级市场申购、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购等非集中竞价交易,各投资组合经理在交易前独立地确定各投资组合的交易价格和数量,公司按照价格优先、比例分配的原则对交易结果进行分配;(4)对于银行间交易,交易部按照时间优先、价格优先的原则公平公正的进行询价并完成交易。

在行为监控上,公司定期对不同投资组合的同向交易价差、反向交易,场外交易对手议价的价格公允性及其他异常交易情况进行监控及分析,基金经理对异常交易情况进行合理性解释并留存记录,并定期编制公平交易分析报告,由投资组合经理、督察长、总经理审核签署。

4.3.2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公司定期进行同向交易价差分析,即采集公司旗下管理的所有组合,连续四个季度期间内,不同时间窗下(日内、3日内、5日内)的同向交易样本,对两两组合之间的同向交易价差均值进行原假设为0,95%的置信水平下的t检验,并对结论进行跟踪分析,分析结果显示在样本数量大于30的前提下,组合之间在同向交易方面不存在违反公平交易行为。

4.3.3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本报告期内未发现本基金有可能导致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的异常交易。

本报告期内无下列情况:所有投资组合参与的交易所公开竞价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的5%。

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4.4.1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万家家瑞采用沪深300为基准的多因子投资策略,采用量化多因子选股模型,在力求对沪深300指数进行有效跟踪误差控制的基础上,通过数量化的方法进行积极的指数组合管理与风险控制,力争实现超越目标指数的投资收益,谋求基金资产的长期增值。

万家家瑞在保持相对沪深300指数较小跟踪误差情况下,控制行业权重偏离度、个股集中度,通过量化多因子选股的方式选取一篮子股票组合。在行业和风格配置相对于沪深300指数相对均衡,无重仓行业或具体风格,在量化选股方面精选行业内质优个股组合,持股较为分散。采用量化风险模型合理控制组合风险,注重跟踪误差风险控制,目标是在既定跟踪误差下最大化超越基准超额收益,并保证了较小的跟踪误差标准,取得了较好的超额收益。

债券方面以持有利率债和存单为主,动态调整久期。一季度,我们保持着相对较短的久期,净值波动相对较小,等待趋势出现;二季度适当拉长了久期,在降准后的利率下行中获得一定资本利得;三季度继续适当拉长了久期,四季度继续保持合理久期,在利率下行中获得一定资本利得收益。

4.4.2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截至本报告期末万家家瑞A基金份额净值为0.9958元,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为-0.74%;截至本报告期末万家家瑞C基金份额净值为0.9912元,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为-1.12%;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2.72%。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历史总在重演,但是历史不会简单复制。

主导经济发展的长期因子很少发生变化,比如婴儿潮、技术进步、设备更新,这就是历史周期律背后的根本驱动力。但是短期内的事件冲击和政策扰动总能带来新的角度和套利机会。因此中短期的宏观研究框架很难一尘不变静态地去分析问题,尤其不能简单地将历史上不同年份之间宏观数据变化与资产价格表现纵向类比,否则大类资产配置就会退化到机械式的线性回归模型了。

从2018年开始,中国经济运行中出现了许多新的因素。首先是有史以来最严格的地产调控延续至今,给房地产产业链带来了全新的环境。虽然“走老路”的呼声不断,但是直至2019年仍未见到实质上针对地产的刺激政策。其次是“四万亿”以来,地方政府财政纪律第一次得到了严格执行。地方政府债发行常态化,开正门堵后门开始落到实处。在金融领域,中国出现了十年来第一次真正意义上的去杠杆。在外部环境上,中美贸易战全面爆发意味着中国入世以来第一次出现增长预期与外需的强弱脱钩。进入2019年,其中一些因素仍然在持续发酵,部分因素却已经出现反转或者改善。

过去的十年中,经济增长的“走老路”有一种典型模式,即通过地产和基建同时发力宽信用。这种“走老路”的模式有两个重大负面影响,即资产价格泡沫和债务扩张。货币政策在短期宽松之后,不得不转向紧缩,以遏制资产泡沫或者通胀预期。在去杠杆的大方向下,2017年的债券大熊市即因此而来,即使2018年四季度之前出现的也是典型的宽货币紧信用格局。但是,在严格执行的“一城一策”和“房住不炒”政策限制下,十年来第一次,房地产开发投资增速与房价同比变化脱钩。这意味着,作为拉动经济增长的引擎,房地产行业第一次得以在不催生资产泡沫的情况下保持需求稳定。投资增速与资产价格增速脱钩的背后,是“一城一策”带来的全国房价变动结构性分化。资产最受到追捧的一线城市受到一手房限价销售的影响,价格稳中有降,过热预期明显调整;广大库存较高的三四线城市房价却能够稳步上涨,带动一手房销售火热。个别强二线城市房价上涨过快后,严格限购限贷政策即出台打击投机需求,遏制资产泡沫催生。虽然地产投资仍然具有韧性,经济增长模式却没有“走老路”。

这就给货币政策持续宽松创造了良好的条件。从货币政策周期来看,2019年上半年的环境更类似2014年下半年,宽货币已经转向宽信用,但是实体经济层面仍未见波澜。在催生资产泡沫或者通胀预期抬头之前,都很难见到宽货币、宽信用的政策回调。我们前面提到,至少到目前为止,我们仍未看到地产成为本轮宽信用的重要抓手。地产周期与货币政策周期出现明显错位。在2019年1月出现天量社融数据的同时,我们看到的却是龙头地产企业的月度销售数据下滑。这意味着短期内我们无需担心资金涌入地产行业造成资产泡沫掣肘货币政策。而且,从百城土地成交总价的同比变化来看,地产仍在下行周期的初期。因此,这轮宽信用政策的见效可能较为缓慢,也给较长时间内流动性充裕的环境创造了先决条件。未来的1年内可能都不需要担心货币政策因为资产泡沫重新抬头而收紧。

随着行情在市场的犹豫中逐步展开,本轮宽信用周期的着力点也逐步清晰。定向降准、民营企业CRMW配套发行、针对民营和小微的贷款定向放松、加上权益市场的非公开发行放松、科创板加速推出,宽信用的路径明确指向民营企业为代表的实体经济领域。在刺激实体经济融资的同时,地产和基建为代表的传统增长模式也未出现系统性风险。“一城一策”的地产调控政策实施,确保了房地产市场的平稳运行。加之基建相关政策边际放松,2019年的总需求将保持平稳,断崖式下滑的风险消失。

与此同时,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增量发行,发改委审批的项目数据也在迅速增加,非标资产监管有放松迹象。2018年下半年出现的基建投资增速断崖式下滑将很难重现。基建温和复苏将能进一步对冲地产投资下滑的风险。

因此,我们认为,从“地产投资定方向、基建投资定幅度”的框架出发,2019年的经济增长趋势将延续上一年,工业企业利润、上游周期品价格仍将维持小幅下滑的势头。但是很难出现大跌,也不会出现系统性风险。随着社融的持续投放,经济增长的底部有望在下半年出现。

从利率周期看,2019年却可能类似于2016年上半年。随着中国债券市场的成熟,从2015年开始,交易冲动较强的影子银行体系就开始成为中国债券市场的主要定价者。因此在货币政策周期尚未进入宽信用阶段之前,以国开、AAA投资级债券为代表的低风险资产已经提前完成价格调整,远远快于上一轮债券牛市中出现的收益率下行速度。目前低风险资产的价格基本已经将年内出现一次降息预期在内。但是,受到打破刚兑的影响,市场对信用的定价较上一轮债券牛市更加理性,城投债、低等级产业债券的收益率下行一直延后至2018年四季度宽信用政策转向之后才出现。无风险的货币市场利率是所有固定收益资产价格的锚。从这个角度而言,即使下半年有降息出现,目前的低风险资产价格也罕有下行空间。但是以2016年初的定价区间来分析,城投债和低等级产业债券仍有较丰厚的下行空间。

在这样的宏观环境下,考虑资产价格的波动性之后,我们认为从大类资产配置的角度出发,成长类股性可转债>成长股>蓝筹类股性可转债>债性转债>中等资质中短久期信用债>蓝筹股>高等级信用债>利率债。由于目前处在宽信用的早期,货币条件宽松,各种利好政策不断推出,但是经济基本面尚未企稳,企业盈利仍然处在下滑周期底部的左侧。因此从估值环境来看,已经对权益资产非常友好。但是估值由三方面因子驱动,一是宏观利率环境,二是企业自身的即期盈利情况,三是外延并购能力。宽货币宽信用的政策条件主要利好宏观利率环境。传统范畴中,金融、地产、黑色系周期品、蓝筹消费都是典型的库存周期波动品种,至少未来半年内仍会受到周期下滑趋势的影响盈利,并非最佳选择。相对而言,在流动性宽裕的环境下,市场对成长股的盈利要求更为宽容,而且大多数成长股处在中下游行业或者创新行业,与房地产开发周期的相关度较低。最重要的是,非公开发行条件放松、可转债受到鼓励、科创板箭在弦上,这些政策都对外延并购的模式极其友好,且大多数成长股已经在2018年释放过商誉减值准备,降低了过去5年激进并购长期积累的隐患。从估值角度看,目前偏成长风格的中证500指数经过年初以来的强势反弹以来,仍然处在历史最低水平。大逻辑上成长股潜在的压制因素最少。

但是,成长类的股性可转债比成长股正股更具性价比。从绝对价格来分析,目前全市场可转债的算术平均价格为107元左右,其中大量正股为成长股的可转债甚至主要体现债性。因此,可转债市场虽然经过了较大幅度的上涨,其向下的风险仍然可控。在目前的区间,大多数转债的正股弹性很大,因此向上弹性类似正股。再加上固定收益类资金对权益资产的风险偏好也有所抬头,可转债基金规模迅速恢复,一些具有稀缺性概念的成长类转债资产很容易表现出易涨难跌的特性。

蓝筹股所面临的压力可能略大一些。蓝筹的构成中有大量强周期或者后周期品种,需求相对稳定的消费类蓝筹又受制于高房价带来的消费增速持续下滑。在过去1年的民营企业债务危机中,蓝筹公司的融资始终较为畅通,股价被股权质押的打击较小,受到民企融资环境边际改善的影响很小。宏观增速寻底的过程对蓝筹公司的盈利增长预期又是一个持续压制。因此蓝筹股不是权益资产中的最佳选择。

对于纯债类资产,2019年最确定的就是中等资质的信用债。根据央行公布的数据,目前企业的贷款融资成本还在6%左右,外部评级AA+附近的信用债(中债隐含评级曲线AA)收益率水平还在4%~4.5%左右,而优质AAA的融资成本已经下探到3%左右。这就意味着,宽信用尚未完全触及实体经济,货币政策仍将维持宽松较长时间,直到实体融资成本真实降低后,才有回调风险。在这个过程中,融资条件明显改善、主营业务竞争力较强的发行人资质将显著改善,收益率应有明显下行。一个典型例子就是CRMW配套发行启动之后的红狮水泥,从2018年8月至2019年2月间的6个月内,该主体融资成本下行达到250bp,出现了跨信用等级曲线的改善。

低风险资产则走到了一个较为尴尬的位置。宽信用政策周期的开始,意味着流动性陷阱的状态将逐步改善,流动性宽裕的利好仍将存在,但是大类配置资金极端低下的风险偏好将逐步消失。考虑到本次信用投放的主要模式是松监管,加大类利率供给(地方政府债),低风险资产的波动性将加大,全年很难捕捉到月线级别的趋势性行情。而且宽信用政策一旦出台,在持续一段时间之后,我们将逐步看到周期底部的出现,固定收益类资产的长牛也将结束。参考2015~2016年周期底部的表现,我们预计这个时点将在6个月~1年内出现。因此,债券组合的久期也不宜过长。中等久期(2~3年)的高等级信用债的利差已很薄,与利率债相比反而性价比不高,流动性又更差。因此,在混合类组合中,仓位优先配置在股性转债和正股中,没有合意的权益标的投资时,我们计划以债性可转债填补固定收益仓位。剩余的固定收益底仓考虑以中短久期利率债替代。

具体到权益类资产(股性转债、正股)的选择上,我们主要从三条主线入手,分别针对今年出现边际改善的行业。首先,我们认为从目前出台的政策来看,无论地方债增量发行、镇江隐性债务置换、还是资管新规的边际放松、CRMW发行向国企扩散,各方面因素都在向着融资平台和基建投资边际好转的方向发展。在年初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明确提出积极的财政政策要加力提效,增加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规模,较去年的基调明显转向,并且确切落实了积极财政的资金来源。与此同时,我们也关注到全国各省市提出的棚改目标较2018年约有20%左右的下调。这意味着更多的资金将被配置到改善环境、运输和民生的基础设施建设上。据此,我们预计2019年的基建投资增速能够恢复到5%~10%的区间。对于环保、基建行业的利好较为直接。与此同时,我们发现,龙头环保、建筑类企业开始受到政府救助或入股,边际融资状况改善。资质较好的东江环保甚至出现了两省国有企业争夺控制权的情况。而无论权益市场还是债券市场,对于大基建行业的龙头企业仍然没有关注,形成较大反差。具体在大基建行业的投资上,我们也不会一以概之。个股选择上,我们将尽量规避前期曾经受到市场热捧的PPP概念类标的。经过2018年的行业收紧,我们已经很明确地看到PPP项目虽然可以粉饰环保企业的现金流量表和资产负债表,但是实际上大量开展PPP项目的地方政府恰恰是杠杆达到上限的逆向选择。因此,我们首先选择有一定技术壁垒的龙头,比如具有水处理或危废处理技术的龙头公司,业务类型上优选运营类资产较多或EPC业务为主的公司,确保企业的收入

端能够迅速反馈行业边际转暖。

第二条策略是成长股策略。2018年的贸易战全面爆发暴露了长期以来我国产业结构的弱点,同时也暴露了过去几年以配额和行业补贴驱动的国有主体发展动力匮乏。在2019年初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文件破天荒地提出了“创造公平竞争的制度环境,鼓励中小企业加快成长”。在权益市场的非公开发行政策、科创板上市政策、债券和信贷融资政策等各方面都有利于科技创新类主体发展。更重要的是,大多数并购型上市公司在2018年年报中对过去的激进并购计提了较充足的商誉减值准备,为轻装上阵创造了财务上的条件。我们认为,根据目前的宏观环境,A股上市的计算机、传媒、新能源汽车产业链、电子行业与上游周期类需求相关度较弱,且存在新产品周期的情景。

第三条策略是蓝筹中的分化个体。一条重要主线是畜牧类个股。近期的非洲猪瘟意外加速了猪肉的供给去化,存栏下滑已经超过上一轮周期底部水平。虽然养殖股已经大幅上涨,但是目前仍未看到产品上涨预期传导至企业利润层面,龙头估值还处在历史较低位置,因此该条主线可能是贯穿全年的投资要点。另一条主线是直接受益于人民币升值的行业,比如航空、免税店、废纸系的造纸企业等。第三条主线是券商。在任何一次市场底部形成的过程中,券商的表现都不会太弱。在本轮行情起步阶段,券商估值处在历史低点;股权质押问题作为券商基本面上最大的利空可以通过权益价格的上涨自然解决;科创板和定向可转债等的加速推出代表行业监管出现的边际好转的迹象;且券商业绩是金融股中少数与库存周期相关度不大的个体。

总体而言,我们判断2019年的环境对权益类资产极为友好,因此在市场逻辑主线发生变化之前,我们将保持50%以上的偏股性转债+正股资产。固定收益部分的绝对收益水平已经较低,强行拉久期带来的收益并不明显。因此仅做流动性管理,应对组合的申购和赎回为主。

4.6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1、参与估值流程各方及人员(或小组)的职责分工、专业胜任能力和相关工作经历

公司成立了估值委员会,定期评价现行估值政策和程序,在发生了影响估值政策和程序有效性及适用性的情况后及时修订估值方法。估值委员会由督察长、基金运营部负责人、合规稽核部负责人、权益投资部负责人、固定收益部负责人等组成。估值委员会的成员均具备专业胜任能力和相关从业资格,精通各自领域的理论知识,熟悉政策法规,并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

2、基金经理参与或决定估值的程度

基金经理可参与估值原则和方法的讨论,但不介入基金日常估值业务。

3、参与估值流程各方之间存在的任何重大利益冲突

参与估值流程各方之间不存在重大利益冲突。

4、已签约的与估值相关的任何定价服务的性质与程度

本基金管理人与中债金融估值中心有限公司签署了《中债信息产品服务协议》,本基金管理人与中证指数有限公司签署了《中证债券估值数据服务协议》。

4.7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2018年未进行利润分配。

4.8 报告期内管理人对本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情形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自11月13日起至12月31日基金资产净值连续34个工作日低于五千万元,目前我司正积极加强营销,力争扩大本基金规模。本基金没有出现连续二十个工作日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二百人情况。

§5 托管人报告

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在对万家家瑞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托管过程中,严格遵守《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不存在任何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完全尽职尽责地履行了基金托管人应尽的义务。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万家家瑞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管理人——万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在万家家瑞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投资运作、基金资产净值计算、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计算、基金费用开支等问题上,不存在任何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在各重要方面的运作严格按照基金合同的规定进行。本报告期内,万家家瑞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未进行利润分配。

5.3 托管人对本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本托管人依法对万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编制和披露的万家家瑞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2018年年度报告中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进行了核查,以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

§6 审计报告

本基金2018 年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注册会计师签字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9]第ZA30172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投资者可通过年度报告正文查看审计报告全文。

§7 年度财务报表

7.1 资产负债表

会计主体:万家家瑞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报告截止日: 2018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注:1、报告截止日2018年12月31日,万家家瑞A基金份额净值0.9958元,基金份额总额45,245,151.51份;万家家瑞C基金份额净值0.9912元,基金份额总额3,078,482.85份。万家家瑞份额总额合计为48,323,634.36份。

7.2 利润表

会计主体:万家家瑞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7.3 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

会计主体:万家家瑞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本报告7.1至7.4财务报表由下列负责人签署:

______方一天______ ______经晓云______ ____陈广益____

基金管理人负责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7.4 报表附注

7.4.1 基金基本情况

万家家瑞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系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证监许可[2017]502号文《关于核准万家家瑞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募集的批复》的批准,由万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作为管理人于2017年8月21日向社会公开募集,募集期结束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资并出具安永华明(2017)验字第 60778298_B03号验资报告后,向中国证监会报送基金备案材料。基金合同于2017 年 9 月 20 日正式生效。设立时募集的扣除认购费后的实收基金(本金)为人民币286,881,975.30 元,在募集期间产生的活期存款利息为人民币39,850.15元,以上实收基金(本息)合计为人民币286,921,825.45元,折合286,921,825.45份基金份额。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存续期限不定。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万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注册登记机构为万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本基金的投资范围国内依法发行的债券(包括国债、央行票据、地方政府债、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次级债、可转换债券(含分离交易可转债)、可交换债券、中小企业私募债、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等)、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同业存单、国债期货等金融工具以及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含主板、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上市的股票)、权证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本基金对债券资产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80%,本基金持有的全部权证的市值不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 3%;每个交易日日终在扣除国债期货合约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后, 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投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 5%。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中债总全价指数(总值)收益率*90%+沪深300指数收益率*10%。

7.4.2 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基金的财务报表系按照财政部2006年2月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以及其后颁布及修订的具体会计准则、应用指南、解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编制,同时,对于在具体会计核算和信息披露方面,也参考了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修订的《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中国证监会制定的《关于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XBRL模板第3号<年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及其他中国证监会、中国基金业协会发布的有关规定及允许的基金行业实务操作。

本财务报表以本基金持续经营为基础列报。

7.4.3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的声明

本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基金于2018年12月31日的资产负债表以及2018年度的经营成果和基金净值变动情况。

7.4.4 本报告期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相一致的说明

本报告期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相一致

7.4.5 差错更正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的内容和更正金额。

7.4.6 税项

1、印花税

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研究决定,自 2008 年 4 月 24 日起,调整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税率,由原先的 3%。调整为 1%。;

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研究决定,自 2008 年 9 月 19 日起,调整由出让方按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税率缴纳印花税,受让方不再征收,税率不变;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5]103 号文《关于股权分置试点改革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的规定,股权分置改革过程中因非流通股股东向流通股股东支付对价而发生的股权转让,暂免征收印花税。

2、增值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4]78号文《关于证券投资基金税收政策的通知》的

规定,自2004年1月1日起,对证券投资基金(封闭式证券投资基金,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继续免征营业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16]36号文《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增值税试点的通知》的规定,经国务院批准,自2016年5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金融业纳入试点范围,由缴纳营业税改为缴纳增值税。对证券投资基金(封闭式证券投资基金,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转让收入免征增值税;国债、地方政府债利息收入以及金融同业往来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存款利息收入不征收增值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16]46 号文《关于进一步明确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金融业有关政策的通知》的规定,金融机构开展的质押式买入返售金融商品业务及持有政策性金融债券取得的利息收入属于金融同业往来利息收入;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16]70号文《关于金融机构同业往来等增值税政策的补充通知》的规定,金融机构开展的买断式买入返售金融商品业务、同业存款、同业存单以及持有金融债券取得的利息收入属于金融同业往来利息收入;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16]140号文《关于明确金融、房地产开发、教育辅助服务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的规定,资管产品运营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以资管产品管理人为增值税纳税人。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17]56号文《关于资管产品增值税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管理人接受投资者委托或信托对受托资产提供的管理服务以及管理人发生的其他增值税应税行为,按照现行规定缴纳增值税,资管产品管理人运营资管产品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暂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3%的征收率缴纳增值税。本通知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对资管产品在2018年1月1日前运营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未缴纳增值税的,不再缴纳;已缴纳增值税的,已纳税额从资管产品管理人以后月份的增值税应纳税额中抵减。

3、企业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4]78 号文《关于证券投资基金税收政策的通知》的规定,自2004年1月1日起,对证券投资基金(封闭式证券投资基金,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继续免征企业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5]103 号文《关于股权分置试点改革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的规定,股权分置改革中非流通股股东通过对价方式向流通股股东支付的股份、现金等收入,暂免征收流通股股东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8]1 号文《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的规定,对证券投资基金从证券市场中取得的收入,包括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股权的股息、红利收入,债券的利息收入及其他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4、个人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5]103 号文《关于股权分置试点改革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的规定,股权分置改革中非流通股股东通过对价方式向流通股股东支付的股份、现金等收入,暂免征收流通股股东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8]132 号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储蓄存款利息所得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的规定,自2008年10月9日起,对储蓄存款利息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中国证监会财税[2012]85 号文《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自 2013 年 1 月 1 日起,证券投资基金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持股期限在 1 个月以内(含 1 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在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暂减按 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超过 1 年的,暂减按 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上述所得统一适用 20%的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中国证监会财税[2015]101 号文《关于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自 2015 年 9 月 8 日起,证券投资基金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持股期限超过 1 年的,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7.4.7 关联方关系

注:1、报告期后,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9]126 号文核准,基金管理人原股东山东省国有资产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基金管理人的11%股权转让给齐河众鑫投资有限公司。本次股权变更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已办理完毕,基金管理人于报告期后2019年2月13日发布了《关于公司股权变更的公告》,公司股东由山东省国有资产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变更为齐河众鑫投资有限公司。

2、下述关联交易均在正常业务范围内按一般商业条款订立。

7.4.8 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的关联方交易

7.4.8.1 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的交易

7.4.8.1.1 股票交易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7.4.8.1.2 债券交易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7.4.8.1.3 债券回购交易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7.4.8.1.4 权证交易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权证交易。

7.4.8.1.5 应支付关联方的佣金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7.4.8.2 关联方报酬

7.4.8.2.1 基金管理费

单位:人民币元

注: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70%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70%÷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管理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3 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假或不可抗力致使无法按时支付等,支付日期顺延。

7.4.8.2.2 基金托管费

单位:人民币元

注: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20%的年费率计提。托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20%÷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托管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3 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取。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或不可抗力致使无法按时支付等,支付日期顺延。

7.4.8.2.3 销售服务费

单位:人民币元

注:(1)本基金A 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C 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年费率为0.40%。本基金销售服务费将专门用于本基金的销售与基金份额持有人服务,基金管理人将在基金年度报告中对该项费用的列支情况作专项说明。

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C 类基金资产净值的0.40%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0.40%÷当年天数

H 为C 类基金份额每日应计提的销售服务费

E 为C 类基金份额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销售服务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销售服务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5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由基金管理人根据相关协议支付给各销售机构。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假或不可抗力致使无法按时支付等,支付日期顺延。

7.4.8.3 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

本基金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均未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

7.4.8.4 各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7.4.8.4.1 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均未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

7.4.8.4.2 报告期末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本基金除基金管理人之外的其他关联方于本报告期末及上年度末均未投资本基金。

7.4.8.5 由关联方保管的银行存款余额及当期产生的利息收入

单位:人民币元

注:本基金的证券交易结算资金通过托管银行备付金账户转存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2018年度获得的利息收入为人民币6,065.24元(2017年度:人民币8,302.08元),2018年末结算备付金余额为人民币169,557.28元(2017年末:人民币572,019.94元)。

7.4.8.6 本基金在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证券的情况

本基金本年度及上年度末均未在承销期内直接购入关联方所承销的证券。

7.4.9 期末(2018年12月31日)本基金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7.4.9.1 因认购新发/增发证券而于期末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因认购新发/增发而流通受限证券。

7.4.9.2 期末持有的暂时停牌等流通受限股票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暂时停牌等流通受限股票。

7.4.9.3 期末债券正回购交易中作为抵押的债券

7.4.9.3.1 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

截至本报告期末2018年12月31日止,本基金无因从事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交易形成的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余额。

7.4.9.3.2 交易所市场债券正回购

截至本报告期末2018年12月31日止,基金从事证券交易所债券正回购交易形成的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余额共计6,500,000.00元,于2019年1月2日到期。该类交易要求本基金在回购期内持有的证券交易所交易的债券和/或在新质押式回购下转入质押库的债券,按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比例折算为标准券后,不低于债券回购交易的余额。

7.4.10 有助于理解和分析会计报表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一)公允价值

1、金融工具公允价值计量的方法

公允价值计量结果所属的层次,由对公允价值计量整体而言具有重要意义的输入值所属的最低层次决定:

第一层次: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

第二层次:除第一层次输入值外相关资产或负债直接或间接可观察的输入值。

第三层次: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不可观察输入值。

2、持续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

(1)各层次金融工具公允价值

于2018年12月31日,本基金持有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中属于第一层次的余额为9,266,979.70元,属于第二层次的余额为44,005,500.00元,无属于第三层次的余额。(2017年12月31日,属于第一层次的余额为20,060,757.45元,属于第二层次的余额为102,895,400.00元,无属于第三层次的余额。)

(2)公允价值所属层次间的重大变动

本基金本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持有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所属层次均未发生重大变动。

(3)第三层次公允价值余额和本期变动金额

本基金持有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工具本期末及上年度末均未以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3、非持续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

本基金本期末及上年度末均未持有非持续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4、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工具

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负债主要包括银行存款、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应收利息以及其他金融负债,其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相差很小。

(二)除公允价值外,截至资产负债表日本基金无需要说明的其他重要事项。

§8 投资组合报告

8.1 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8.2 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8.2.1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境内股票投资组合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8.2.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港股通投资股票投资组合

本基金报告期内未持有沪港通投资股票。

8.3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8.4 报告期内股票投资组合的重大变动

8.4.1 累计买入金额超出期初基金资产净值2%或前20名的股票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注:买入包括基金二级市场上主动的买入、新股、配股、债转股、换股及行权等获得的股票,“买入金额”按买卖成交金额(成交单价乘以成交数量)填列,不考虑相关交易费用。

8.4.2 累计卖出金额超出期初基金资产净值2%或前20名的股票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注:卖出主要指二级市场上主动的卖出、换股、要约收购、发行人回购及行权等减少的股票,“卖出金额”按买卖成交金额(成交单价乘以成交数量)填列,不考虑相关交易费用。

8.4.3 买入股票的成本总额及卖出股票的收入总额

单位:人民币元

注:买入包括基金二级市场上主动的买入、新股、配股、债转股、换股及行权等获得的股票,“买入金额”按买卖成交金额(成交单价乘以成交数量)填列,不考虑相关交易费用。卖出主要指二级市场上主动的卖出、换股、要约收购、发行人回购及行权等减少的股票,“卖出金额”按买卖成交金额(成交单价乘以成交数量)填列,不考虑相关交易费用。

8.5 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注:投资者欲了解本报告期末基金投资的所有股票明细,应阅读登载于本基金管理人网站的年度报告正文。

8.6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8.7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8.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8.9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8.10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8.10.1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根据基金合同,本基金暂不可投资于国债期货。

8.11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8.11.1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受到调查以及处罚的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不存在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的,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也不存在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况。

8.11.2 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投资于超出基金合同规定备选股票库之外的股票。

8.11.3 期末其他各项资产构成

单位:人民币元

8.11.4 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8.11.5 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情况。

§9 基金份额持有人信息

9.1 期末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及持有人结构

份额单位:份

9.2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的情况

9.3 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开放式基金份额总量区间的情况

§10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11 重大事件揭示

11.1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11.2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

11.3 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11.4 基金投资策略的改变

11.5 为基金进行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11.6 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11.7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有关情况

11.7.1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股票投资及佣金支付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注:1、基金专用交易席位的选择标准如下:

(1)经营行为稳健规范,内控制度健全,在业内有良好的声誉;

(2)具备基金运作所需的高效、安全的通讯条件,交易设施满足基金进行证券交易的需要;

(3)具有较强的全方位金融服务能力和水平,包括但不限于:有较好的研究能力和行业分析能力,能及时、全面地向公司提供高质量的关于宏观、行业及市场走向、个股分析的报告及丰富全面的信息服务;能根据公司所管理基金的特定要求,提供专门研究报告,具有开发量化投资组合模型的能力;能积极为公司投资业务的开展,投资信息的交流以及其他方面业务的开展提供良好的服务和支持。

2、基金专用交易席位的选择程序如下:

(1)本基金管理人根据上述标准考察后确定选用交易席位的证券经营机构;

(2)基金管理人和被选中的证券经营机构签订席位租用协议。

3、基金专用交易席位的变更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新增招商证券交易单元1个。

11.7.2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其他证券投资的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未进行其他证券投资。

§12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12.1 报告期内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20%的情况

万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9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