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41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19年

3月28日

查看其他日期

新华安享惠金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9-03-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

2018年12月31日

基金管理人: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二〇一九年三月二十八日

§1 重要提示

1.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本年度报告已经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签字同意,并由董事长签发。

基金托管人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9年3月27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利润分配情况、财务会计报告、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本年度报告摘要摘自年度报告正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阅读年度报告正文。

本报告期自2018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2 基金简介

2.1基金基本情况

2.2 基金产品说明

2.3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2.4 信息披露方式

§3 主要财务指标、基金净值表现及利润分配情况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注:1、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2、以上所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例如基金申购费赎回费等),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3、对期末可供分配利润,采用期末资产负债表中未分配利润与未分配利润中已实现部分的孰低数(为期末余额,不是当期发生数)。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1.新华安享惠金定期债券A类:

2.新华安享惠金定期债券C类:

1、本基金债券投资部分的业绩比较基准采用一年期银行定期存款税后收益率+1.2%。

2、本基金对业绩比较基准采用每日再平衡的计算方法。

3.2.2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新华安享惠金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历史走势对比图

(2013年11月13日至2018年12月31日)

1、新华安享惠金定期债券A类

2、新华安享惠金定期债券C类

注:本基金于 2013年11月13日基金合同生效。

3.2.3 过去五年基金每年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新华安享惠金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过去五年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柱形对比图

1、新华安享惠金定期债券A类

2、新华安享惠金定期债券C类

3.3 过去三年基金的利润分配情况

过去三年本基金未进行过利润分配。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管理人及基金经理情况

4.1.1基金管理人及其管理基金的经验

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复,于2004年12月9日注册成立。注册地为重庆市,是我国西部首家基金管理公司。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旗下管理着四十五只开放式基金,即新华优选分红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新华优选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新华泛资源优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新华钻石品质企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新华行业周期轮换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新华中小市值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新华灵活主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新华优选消费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新华纯债添利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新华行业轮换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新华趋势领航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新华安享惠金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新华壹诺宝货币市场基金、新华增怡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新华惠鑫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新华鑫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新华鑫利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新华精选低波动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新华中证环保产业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新华活期添利货币市场基金、新华增盈回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新华策略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新华万银多元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新华稳健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新华战略新兴产业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新华鑫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新华积极价值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新华科技创新主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新华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新华鑫动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新华丰盈回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新华双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新华恒稳添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新华丰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新华鑫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新华华瑞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新华外延增长主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新华红利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新华高端制造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新华鑫泰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新华恒益量化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新华安享惠钰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新华安享多裕定期开放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新华MSCI中国A股国际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新华鑫日享中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4.1.2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及基金经理助理的简介

注:1、首任基金经理,任职日期指基金合同生效日,离任日期指公司作出决定之日。

2、非首任基金经理,任职日期和离任日期均指公司作出决定之日。

3、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证券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新华安享惠金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管理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新华安享惠金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基础上为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运作整体合法合规,无损害基金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4.3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公平交易情况的专项说明

4.3.1公平交易制度和控制方法

根据中国证监会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2011年修订),公司制定了《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公平交易管理制度》。制度的范围包括境内上市股票、债券的一级市场申购、二级市场交易等所有投资管理活动,同时包括授权、研究分析、投资决策、交易执行等投资管理活动相关的各个环节。

场内交易,投资指令统一由交易部下达,并且启动交易系统公平交易模块。根据公司制度,严格禁止不同投资组合之间互为对手方的交易,严格控制不同投资组合之间的同日反向交易。

场外交易中,对于部分债券一级市场申购、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购等交易,交易部根据各投资组合经理申报的满足价格条件的数量进行比例分配。如有异议,由交易部报投资总监、督察长、金融工程部和监察稽核部,再次进行审核并确定最终分配结果。如果督察长认为有必要,可以召开风险管理委员会会议,对公平交易的结果进行评估和审议。对于银行间市场交易、固定收益平台、交易所大宗交易,投资组合经理以该投资组合的名义向交易部下达投资指令,交易部向银行间市场或交易对手询价、成交确认,并根据“时间优先、价格优先”的原则保证各投资组合获得公平的交易机会。

4.3.2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严格执行了《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公平交易制度》的规定。

基金管理人对旗下所有投资组合间连续4个季度的日内、3日内以及5日内股票和债券交易同向交易价差分析及相应情景分析表明:债券同向交易频率偏低;股票同向交易溢价率较高的因素主要是受到市场因素影响造成个股当日价格振幅较大或者是组合经理个人对交易时机的判断,即成交价格的日内变化较大以及投资组合的成交时间不一致而导致个别组合间的交易价差较大,结合通过对平均溢价率、买入/卖出溢价率以及利益输送金额等不同组合不同时间段的同向交易价差分析表明投资组合间不存在利益输送的可能性。

4.3.3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基金管理人原则上不允许同日反向交易行为的发生,本报告期内,未发生有投资组合参与的交易所公开竞价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成交量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的5%的情况。

4.4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的说明

4.4.1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2018年全年经济数据总体平稳、有所回落,其中宏观去杠杆政策和中美贸易战对实体经济和证券市场产生影响,市场对未来的悲观预期不断加强。从数据指标看,去年全年中国经济增长6.6%,增速逐季回落。房地产投资增速在土地购置费带动下维持强劲。工业生产分化明显,上游利润增速维持高位、下游需求低迷拖累整体水平。基建年末发力,对冲固定资产投资下行压力。对外贸易方面,进出口增速延续震荡平稳态势,出口略有萎靡,中美贸易争端影响开始显现,对美出口增速下降。通胀方面,受食品价格超预期上涨影响,CPI温和回升,PPI中枢则逐步下移;货币政策中性偏宽松,银行间市场流动性宽裕。

债券市场方面,在资金面持续宽松的背景下,债券收益率总体下行明显。表外业务收缩使得部分企业的融资环境变差,违约风险增加,市场对信用债的投资倾向出现严重分化。具体看,利率债短端下行超过100bp,长端的10年期国债收益率全年下行68bp至3.22%,10年期国开债下行123bp至3.64%,收益率曲线陡峭化下行。信用债收益率短端大幅下行约150bp;长端走势严重分化,中高评级信用债收益率下行80-130bp,低评级信用债收益率则上行20bp。

债券投资方面,本基金年初对表外业务收缩带来的影响估计得比较重,认为在融资环境收紧的情况下,利率下行的可能性不大,可以利用偏紧的融资环境享受更高的利息收益,于是侧重于投资短期企业债以获得利息收益。但实际上,由于经济回落压力和风险偏好降低,利率债收益率明显下行。本基金总体上以持有短期限企业债获取利息收益为主,其中部分中等评级信用债估值和安全性更具吸引力,有相对稳定的套息空间。重点持有国资委百分之百控股、负债率相对适中、有一定竞争力的国有企业与行业龙头企业发行的债券。

转债投资方面,目前主要配置了正股较为低估、转股溢价率较低、流动性好的个别银行转债。

4.4.2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基金A类份额净值为1.312元,本报告期份额净值增长率为5.38%,同期比较基准的增长率为2.74%;本基金C类份额净值为1.286元,本报告期份额净值增长率为5.07%,比较基准的增长率为2.74%。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目前的经济回落总体上应该归为二次探底的属性,是经济中期向好过程中的回落,且经济回落很大程度上与政策严监管关系密切,严监管政策的调整有助于减轻对经济的负面影响。展望2019年,严监管政策告一段落,宏观政策更多展现扩张的一面,特别是在财政政策和信贷政策方面。预期财政政策在稳投资、柔性去杠杆、支持高质量发展等方面的投入会明显加大。信贷投放方面应该也会加大力度,尽可能对冲商业银行表外业务收缩带来的影响。但是新一轮的扩张性政策在结构上可能会更加体现供给侧改革的需要,市场主体层面更加体现强者恒强的效应。

接下来随着政策对冲发力,财政政策更加积极,房地产库存面临改善,社融增速逐步企稳回升,实体经济的投融资活动可能恢复活跃。未来应关注政策对冲发力后市场和经济的变化,在政府通过积极的财政政策大力加杠杆后,长久期利率债收益率出现震荡的可能性加大。 短端中等评级信用债估值和安全性更具吸引力,有相对稳定的套息空间。重点关注国资控股、负债率相对适中、有一定竞争力的国有企业与行业龙头企业发行的债券。

可转债投资方面,转债市场持续扩容后,供给压力增大,存量转债个券估值仍有压缩空间,个券表现将会显示为不均衡、有所分化的特点。未来权益市场或能提供平价拉升的动力,进而促进转债估值被动消化。在权益企稳回暖的市场中,企业有动力通过发行转债募集资金并促转股,能更好地提升整体市场的流动性和估值合理性。我们看好未来转债市场扩容后的潜在机会,将主要通过二级市场的低吸筹码进行配置。我们将重点关注转股溢价率低、流动性好、正股估值低、业绩优异的大盘转债。

4.6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估值程序等事项的说明

4.7.1有关参与估值流程各方及人员(或小组)的职责分工

4.7.1.1 估值工作小组的职责分工

公司建立估值工作小组对证券估值负责。估值工作小组由运作保障部负责人、基金会计、投资管理部、交易部、监察稽核部人员组成。每个成员都可以指定一个临时或者长期的授权人员。

估值工作小组职责:

① 制定估值制度并在必要时修改;

② 确保估值方法符合现行法规;

③ 批准证券估值的步骤和方法;

④ 对异常情况做出决策。

运作保障部负责人是估值工作小组的组长,运作保障部负责人在基金会计或者其他两个估值小组成员的建议下,可以提议召集估值工作小组会议。

估值决策由估值工作小组2/3或以上多数票通过。

4.7.1.2 基金会计的职责分工

基金会计负责日常证券资产估值。基金会计和公司投资管理部相互独立。在按照本估值制度和相关法规估值后,基金会计定期将证券估值表向估值工作小组报告,至少每月一次。

基金会计职责:

① 获得独立、完整的证券价格信息;

② 每日证券估值;

③ 检查价格波动并进行一般准确性评估;

④ 向交易员或基金经理核实价格异常波动,并在必要时向估值工作小组报告;

⑤ 对每日证券价格信息和估值结果进行记录;

⑥ 对估值调整和人工估值进行记录;

⑦ 向估值工作小组报送月度估值报告。

基金会计认为必要,可以提议召开估值工作小组会议。

4.7.1.3 投资管理部的职责分工

① 接受监察稽核部对所投资证券价格异常波动的问讯;

② 对停牌证券、价格异常波动证券、退市证券提出估值建议;

③ 评价并确认基金会计提供的估值报告;

④ 向估值工作小组报告任何他/她认为可能的估值偏差。

4.7.1.4 交易部的职责分工

① 对基金会计的证券价格信息需求做出即时回应;

② 通知基金会计关于证券停牌、价格突发性异常波动、退市等特定信息;

③ 评价并确认基金会计提供的估值报告。

4.7.1.5监察稽核部的职责分工

① 监督证券的整个估值过程;

② 确保估值工作小组制定的估值政策得到遵守;

③ 确保公司的估值制度和方法符合现行法律、法规的要求;

④ 评价现行估值方法是否恰当反应证券公允价格的风险;

⑤ 对于估值表中价格异常波动的证券向投资部问讯;

⑥ 对于认为不合适或者不再合适的估值方法提交估值工作小组讨论。

4.7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基金利润分配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未进行利润分配。

4.8报告期内管理人对本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情形的说明

本报告期本基金未出现连续二十个工作日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二百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五千万的情形。

§5 托管人报告

5.1 报告期内本基金托管人遵规守信情况声明

报告期内,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本托管人”)在对新华安享惠金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称本基金)的托管过程中,严格遵守《证券投资基金法》、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及其他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计划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完全尽职尽责地履行了应尽的义务。

5.2 托管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运作遵规守信、净值计算、利润分配等情况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托管人依照《证券投资基金法》、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及其他有关规定,对本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运作方面进行了必要的监督,对本基金资产净值计算、计划资产份额申购赎回价格的计算以及计划费用开支等方面进行了认真地复核,未发现管理人有损害计划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5.3 托管人对本年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等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发表意见

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数据真实、准确和完整。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资产托管部

2019年3月27日

§6 审计报告

本报告期的基金财务会计报告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注册会计师 张伟 胡慰签字出具了瑞华审字【2019】01360022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投资者可通过年度报告正文查看审计报告全文。

§7年度财务报表

7.1 资产负债表

会计主体:新华安享惠金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报告截止日:2018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注:报告截止日2018年12月31日,A类基金份额净值1.312元,基金份额69,708,831.03份;C类基金份额净值1.286元,基金份额11,924,598.68份。

7.2 利润表

会计主体:新华安享惠金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7.3 所有者权益(基金净值)变动表

会计主体:新华安享惠金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本报告期: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

单位:人民币元

报表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本报告页码(序号)从7.1至7.4,财务报表由下列负责人签署:

基金管理人负责人:陈重,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宗友,会计机构负责人:徐端骞

7.4 报表附注

7.4.1基金基本情况

新华安享惠金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系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3] 1141号《关于核准新华安享惠金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募集的批复》的批准,由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发起人,于2013年10月8日至2013年11月8日向社会公开募集的契约型开放式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首次募集资金总额219,016,876.34元,其中募集净认购资金金额218,894,492.23元,募集期银行利息折算基金金额为122,384.11元,并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瑞华验字[2013]第404A0015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2013年11月13日办理基金备案手续,基金合同正式生效。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存续期为不限定,本基金管理人为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本基金的封闭期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包括《基金合同》生效之日)或自每一开放期结束之日次日起(包括该日)一年的期间。本基金的首个封闭期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包括《基金合同》生效之日)一年的期间。第二个封闭期为首个开放期结束之日次日起(包括该日)的一年,以此类推。本基金封闭期内不办理申购与赎回业务,也不上市交易。本基金办理申购与赎回业务的开放期为本基金每个封闭期结束之后第一个工作日起的5至20个工作日。

本基金将基金份额分为不同的类别。在投资人认购/申购基金时收取认购/申购费用,在赎回时根据持有期限收取赎回费用,并不再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基金份额,称为 A 类基金份额;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不收取认购/申购费用,但对在同一开放期内申购后又赎回的本类别基金份额收取赎回费的基金份额,称为 C 类基金份额。投资人可自行选择认购/申购的基金份额类别,但不同基金份额类别之间不得相互转换。

根据《新华安享惠金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及《新华安享惠金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国债、央行票据、金融债、企业债、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公司债、可转换债券(含分离型可转换债券)、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等固定收益类金融工具,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本基金不参与一级市场新股申购或增发新股,也不直接从二级市场买入股票、权证等权益类资产,本基金可参与一级市场及二级市场可转换债券的投资,因持有可转债转股所形成的股票以及因投资可分离债券而产生的权证将于30个工作日内卖出。本基金投资于债券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 80%,但在每次开放期前三个月、开放期及开放期结束后三个月的期间内,基金投资不受上述比例限制。本基金持有的全部权证,其市值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3%。在开放期,本基金持有的现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在封闭期内,本基金不受该比例的限制。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中债新综合指数(全价)。

本财务报表由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于2019年3月27日批准报出。

7.4.2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

本基金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假设为基础编制,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财政部令第33号发布、财政部令第76号修订)、于2006年2月15日及其后颁布和修订的42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于2012年11月16日颁布的《证券投资基金会计核算业务指引》、《新华安享惠金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在财务报表附注四所列示的中国证监会发布的有关规定及允许的基金行业实务操作编制。

7.4.3遵循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的声明

本基金2018年度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基金2018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18年度的经营成果和基金净值变动情况等有关信息。

7.4.4本报告期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相一致的说明

本报告期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相一致。

7.4.5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以及差错更正的说明

7.4.5.1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本基金报告期内未发生会计政策变更。

7.4.5.2会计估计变更的说明

本基金报告期内未发生会计估计变更。

7.4.5.3差错更正的说明

本基金报告期内未发生会计差错更正。

7.4.6税项

1、印花税

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决定从2008年9月19日起,调整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征收方式,将对买卖、继承、赠与所书立的A股、B股股权转让书据按0.1%的税率对双方当事人征收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调整为单边征税,即对买卖、继承、赠与所书立的A股、B股股权转让书据的出让按0.1%的税率征收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对受让方不再征税。

2、增值税、企业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16]36 号《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46 号《关于进一步明确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金融业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70 号《关于金融机构同业往来等增值税政策的补充通知》、财税[2016]140 号《关于明确金融房地产开发教育辅助服务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2 号《关于资管产品增值税政策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税[2017]56 号《关于资管产品增值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7]90 号《关于租入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抵扣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资管产品运营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以资管产品管理人为增值税纳税人。资管产品管理人运营资管产品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暂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 3%的征收率缴纳增值税。对资管产品在 2018 年 1 月 1 日前运营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未缴纳增值税的,不再缴纳;已缴纳增值税的,已纳税额从资管产品管理人以后月份的增值税应纳税额中抵减。

对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转让收入免征增值税,对国债、地方政府债以及金融同业往来利息收入亦免征增值税。资管产品管理人运营资管产品提供的贷款服务,以 2018 年 1 月1 日起产生的利息及利息性质的收入为销售额。

本基金分别按实际缴纳的增值税额的 7%、3%和 2%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费附加。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8]1号文《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的规定,对证券投资基金从证券市场中取得的收入,包括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股权的股息、红利收入,债券的利息收入及其他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3、个人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1998]55号《关于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财税[2012]85号《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 [2015] 101号《关于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对基金取得的企业债券利息收入,应由发行债券的企业在向基金支付利息时代扣代缴20%的个人所得税。对基金从上市公司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内(含1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对基金持有的上市公司限售股,解禁后取得的股息、红利收入,按照上述规定计算纳税,持股时间自解禁日起计算;解禁前取得的股息、红利收入继续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上述所得统一适用20%的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

7.4.7关联方关系

7.4.8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的关联方交易

7.4.8.1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的交易

7.4.8.1.1股票交易

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均无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股票交易。

7.4.8.1.2权证交易

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均无通过关联方交易单元进行权证交易。

7.4.8.1.3债券交易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7.4.8.1.4债券回购交易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7.4.8.1.5 应支付关联方的佣金

本基金本期末及上年度末均无应支付关联方的佣金。

7.4.8.2关联方报酬7.4.8.2.1基金管理费

单位:人民币元

注:基金管理人报酬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7%的年费率逐日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底,按月支付。其计算公式为:日管理人报酬=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7%/当年天数。

7.4.8.2.2基金托管费

单位:人民币元

注:基金托管费按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0.2%的年费率逐日计提确认。

其计算公式为:日托管人报酬=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0.2%/当年天数。

7.4.8.2.3销售服务费

单位:人民币元

注:本基金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C类基金资产净值的0.35%年费率计提。

其计算公式为:日基金销售服务费=前一日C类基金资产净值×0.35%/当年天数。

7.4.8.3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

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未与关联方进行银行间同业市场的债券(含回购)交易。

7.4.8.4各关联方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7.4.8.4.1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本基金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基金管理人未发生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的情况。

7.4.8.5由关联方保管的银行存款余额及当期产生的利息收入

单位:人民币元

7.4.8.6本基金在承销期内参与关联方承销证券的情况

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本基金在承销期内未参与关联方承销证券。

7.4.8.7其他关联交易事项的说明

本报告期及上年度可比期间无其他关联交易事项。

7.4.9期末(2018年12月31日)本基金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7.4.9.1因认购新发/增发证券而于期末持有的流通受限证券

截止报告期期末,本基金未持有因认购新发/增发流通受限证券。

7.4.9.2期末持有的暂时停牌等流通受限股票

截至报告期期末本基金未持有暂时停牌等流通受限股票。

7.4.9.3期末债券正回购交易中作为抵押的债券

7.4.9.3.1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基金从事银行间市场债券正回购形成的卖出回购金融资产余额为37,224,744.16元,于2019年1月3日全部到期。该类交易要求基金转入质押库的债券,按银行间市场规定的比例折算为标准券后,不低于债券回购交易的余额。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7.4.9.3.2交易所市场债券正回购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无交易所市场债券正回购。

§8投资组合报告

8.1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8.2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8.2.1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境内股票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8.3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票。

8.4报告期内股票投资组合的重大变动

8.4.1累计买入金额超出期初基金资产净值2%或前20名的股票明细

报告期内,本基金未持有股票。

8.4.2累计卖出金额超出期初基金资产净值2%或前20名的股票明细

报告期内,本基金未持有股票。

8.4.3买入股票的成本总额及卖出股票的收入总额

报告期内,本基金未持有股票。

8.5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8.6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8.7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8.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8.9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8.10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8.10.1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指期货。

8.10.2 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

本基金本报告期未投资股指期货。

8.11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8.11.1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本基金不能投资于国债期货。

8.11.2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

8.11.3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评价

本基金合同约定本基金不能投资国债期货。

8.12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8.12.1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没有出现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8.12.2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没有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之外的股票。

8.12.3期末其他各项资产构成

单位:人民币元

8.12.4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8.12.5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报告期末,本基金无股票投资。

8.12.6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分项之和与合计项之间可能存在尾差。

§9基金份额持有人信息

9.1 期末基金份额持有人户数及持有人结构

份额单位:份

9.2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的情况

注:本公司所有从业人员持有本基金份额总量为0份。

9.3期末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持有本开放式基金份额总量区间的情况

注: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持有该只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为0份;该只基金的基金经理持有该只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为0份。

§10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11重大事件揭示

11.1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

本报告期内未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1.2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的专门基金托管部门的重大人事变动

2018年5月21日,沈健先生离任本基金基金管理人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2018年6月,经中国证监会核准资格,梁冰女士担任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资产托管部副总经理。

2018年7月,经中国证监会核准资格,蒋柯先生担任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资产托管部总经理。

11.3 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本报告期无涉及基金管理人、基金财产、基金托管业务的诉讼。

11.4 基金投资策略的改变

本报告期本基金投资策略未发生改变。

11.5为基金进行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发生改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报告年度应支付给其报酬80000元人民币。审计年限为1年。自2013年至2018年,瑞华会计师事务所为本基金连续提供6年审计服务。

11.6 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本报告期,本基金无管理人、托管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受稽查或处罚等情况。

11.7 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的有关情况

11.7.1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股票投资及佣金支付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注:本基金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加强证券投资基金监管有关问题的通知》(证监基字[1998]29号)以及《关于完善证券投资基金交易席位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证监基金字[2007]48号)的有关规定,本基金共租用2个交易席位,其中报告期内新增0个交易席位,退租0个交易席位。

一、交易席位的分配依据

交易席位的分配以券商实力及其所提供的研究支持为基础,主要考察点包括:

1、经营行为稳健规范,内控制度健全。

2、具备基金运作所需的高效、安全的通讯条件,交易设施满足基金进行证券交易的需要。

3、具有较强的全方位金融服务能力和水平。

二、交易席位的选择流程

1、研究部根据上述标准考察后确定选用交易席位的券商。

2、与被选中的证券经营机构签订席位租用协议。

三、交易量的分配

交易量的分配以券商所提供的服务及研究支持为基础,主要考察点包括:

1、券商提供独立的或第三方研究报告及服务,包括宏观经济、行业分析、公司研发、市场数据、财经信息、行业期刊、组合分析软件、绩效评估、研讨会、统计信息、交易评估等,用以支持投资决策。

2、以季度为单位对经纪商通过评分的方式进行考核,由基金经理、研究员和交易员分别打分,根据经纪商给投资带来的增值确定经济商的排名。

考核的内容包括上一季度经纪交易执行情况、提供研究报告数量、研究报告质量和及时性、受邀讲解次数及效果、主动推介次数及效果等。考核结果将作为当期交易量分配的依据,交易量大小和评分高低成正比。

3、交易部负责落实交易量的实际分配工作。

11.7.2基金租用证券公司交易单元进行其他证券投资的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注:回购交易不包含非担保交收金额。

12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12.1 报告期内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比例达到或超过20%的情况

12.2 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本报告期本基金未有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其他重要信息。

新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九年三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