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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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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柯迪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
自查报告

2019-03-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933 证券简称:爱柯迪 公告编号:临2019-014

爱柯迪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

自查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爱柯迪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针对公司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采取了充分必要的保密措施,同时对本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做了必要登记。

本公司于2019年2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爱柯迪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19年2月26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相关公告。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公司对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自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核查的范围与程序

1、核查对象为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

2、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均填报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

3、本公司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就核查对象于本激励计划首次公开披露前六个月内(即2018年8月26日至2019年2月26日)买卖本公司股票情况进行了查询确认,并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了查询证明。

二、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查询证明,在本激励计划公布日前六个月内,上述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均没有在二级市场买入或者卖出公司股票的行为。

三、结论意见

公司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建立了信息披露及内幕信息管理的相关制度。公司在本激励计划策划、讨论过程中已按照上述规定采取了相应保密措施,限定了接触到内幕信息人员的范围,对接触到内幕信息的相关公司人员及中介机构及时进行了登记。经核查,公司在披露本激励计划前,未发生信息泄露的情形。

特此公告。

爱柯迪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3月28日

证券代码:600933 证券简称:爱柯迪 公告编号:临2019-015

爱柯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9年3月27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宁波市海曙区柳汀街230号宁波华侨温德姆至尊豪廷大酒店3楼宁波厅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张建成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均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6人,独立董事吴韬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 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总经理,部分副总经理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爱柯迪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议案名称:关于《爱柯迪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议案名称: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会议议案1、2、3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有表决权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总数2/3以上表决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通力律师事务所

律师:曾庆创、孙文

2、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上述出席本次会议人员资格、本次会议召集人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爱柯迪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