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

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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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2019-03-2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616 证券简称:长青集团 公告编号:2019-023

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总数为23,536,000股,占公司总股本3.1725%。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时间为2019年4月1日(星期一)。

3、本次解除限售涉及股东数量:2名

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3月26日取得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股份变更登记确认书》,公司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解除限售手续已经办理完毕,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份概况

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长青集团”)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415号)的许可,于2016年3月非公开发行11,768,000股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并于2016年3月31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为359,333,322股,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11,768,000股,发行后公司总股本为371,101,322股。

2016年3月30日和2016年7月1日,公司根据《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分批授予36名激励对象合计8,113,000股限制性股票。公司总股本由371,101,322股增加至379,214,322股。

2016年12月28日,公司对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的2015年和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6,847,500股限制性股票全部进行回购注销。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由379,214,322股减少为372,366,822股。

2017年5月12日,公司对不符合激励条件的2015年和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813,750股限制性股票完成回购注销。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由372,366,822股减少为371,553,072股。

2017年5月19日,公司实施了2016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总股本371,553,072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0股,合计转增股本371,553,072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变更为743,106,144股。其中,2016年非公开发行的11,768,000股,转增后变更为23,536,000股。

2018年3月9日,公司对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的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350,000股限制性股票全部进行回购注销。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由743,106,144股减少为742,756,144股。

2018年7月24日,公司对因公司2017年业绩未达到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锁期解锁条件而需向有关激励对象回购的873,000限制性股票全部进行回购注销。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由742,756,144股减少为741,883,144股。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总股本为741,883,144股。

二、解除限售后的股本结构变动表

本次解除限售后,公司的总股本没有发生变动,股本结构发生了变化。详情见下表:

三、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1、2016年非公开发行的2名认购对象何启强和麦正辉承诺认购的股票限售期为本次发行新增股份上市首日起36个月。

2、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严格履行了以上承诺。

3、本次申请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份持有人不存在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公司也不存在对其违规担保的情况。

四、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时间为2019年4月1日(星期一)。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总数为23,536,000股,占公司总股本3.1725%。

3、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持有人为2名。

4、限售股份持有人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情况如下:

五、备查文件

1、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书;

2、解除限售股份申请表;

3、股份结构表和限售股份明细表;

4、股份变更登记确认书。

特此公告。

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3月27日

证券代码:002616 证券简称:长青集团 公告编号:2019-024

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子公司铁岭县长青环保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铁岭环保”)通知,因经营管理需要,该公司在铁岭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完成了部分工商登记事项的变更登记,并领取了新的《营业执照》,主要变更情况如下:

变更前:

注册资本:人民币贰仟伍佰万元整

变更后:

注册资本:人民币贰仟捌佰万元整

除以上变更外,上述子公司营业执照其他登记事项未发生变更。

特此公告。

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