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8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19年

3月30日

查看其他日期

茶花现代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9-03-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615 证券简称:茶花股份 公告编号:2019-017

茶花现代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茶花现代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19年3月29日上午在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鼓山镇蕉坑路168号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陈葵生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19年3月18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传真等方式送达给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本次会议应到董事8人,实到董事8人。公司监事、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以举手表决方式逐项表决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批准《公司2018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表决结果为: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公司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表决结果为: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公司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表决结果为: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表决结果为: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经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8年度公司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8,381,937.92元,2018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57,786,412.76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以母公司净利润数为基数提取10%的法定盈余公积金5,778,641.28元后,当年度可分配利润为52,007,771.48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294,041,174.14元,扣减当年已分配的2017年度现金红利60,000,000.00元,2018年年末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286,048,945.62元。

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实施利润分配方案的股权登记日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00元(含税)。本年度不实施送股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五、审议通过《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表决结果为: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董事会及其董事保证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茶花现代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全文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茶花现代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2018年度述职报告》,表决结果为: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茶花现代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8年度述职报告》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8年度履职情况报告》,表决结果为: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茶花现代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8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八、审议通过《公司2018年度社会责任报告》,表决结果为: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茶花现代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社会责任报告》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九、审议通过《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表决结果为: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董事会认为,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茶花现代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十、审议通过《关于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表决结果为: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续聘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表决结果为: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基于公司后续生产经营和审计业务连续性考虑,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董事会同意公司继续聘请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议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审计工作量、参考审计服务收费的市场行情,与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协商确定审计服务费。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2019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及担保的议案》,表决结果为: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为满足公司及全资子公司茶花家居塑料用品(连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连江茶花”)的生产经营和发展需要,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连江茶花2019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在不超过总授信额度范围内,最终以各银行实际核准的授信额度为准),在此额度内由公司及全资子公司连江茶花根据实际资金需求进行银行借款、开立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贸易融资等融资业务,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在2019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内,全资子公司连江茶花根据实际资金需求进行银行融资时,董事会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连江茶花申请总额不超过1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

公司董事会同意提议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陈葵生先生全权代表公司在批准的授信额度内处理公司及全资子公司连江茶花向银行申请授信以及公司为全资子公司连江茶花提供担保相关的一切事宜,由此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全部由公司及连江茶花承担。

本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茶花现代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拟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预计公司及全资子公司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表决结果为: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要求,为有效拓展公司的销售渠道,充分利用关联方的资源优势为公司生产经营服务,发挥公司与关联方的协同效应,促进公司发展,公司对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预计,交易价格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该等日常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持续经营能力和独立性产生不良影响,公司不会因此对关联方形成依赖或者被其控制。

本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茶花现代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计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十四、审议通过《公司2019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表决结果为: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为逐步建立符合现代企业制度要求和适应市场经济的激励约束机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所在地区市场薪酬水平,并参考同行业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水平,董事会同意公司制定的2019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具体如下:

公司董事会同意2019年度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薪酬总额不超过150万元人民币,并授权公司董事长陈葵生先生根据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考核结果进行确定。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表决结果为: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为提高自有闲置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所需资金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2.5亿元人民币的部分自有闲置资金适时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或稳健型理财产品,投资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至股东大会(或公司有权机构)审议批准下一年度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有关授权之日止,该理财额度在上述投资期限内可滚动使用。同时,董事会同意提议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陈葵生先生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及其他法律性文件,并由公司财务部具体实施相关事宜。

本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茶花现代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结构性存款的议案》,表决结果为: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及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将不超过3亿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结构性存款,投资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股东大会(或公司有权机构)审议批准下一年度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包括但不限于进行结构性存款、购买理财产品)有关授权之日止,该投资额度在上述投资期限内可滚动使用。同时,公司董事会同意提议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陈葵生先生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及其他法律性文件,并由公司财务部具体实施相关事宜。

本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茶花现代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结构性存款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补选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议案》,表决结果为: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原董事陈达先生因个人原因已于2019年3月5日辞去公司董事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职务。为保证董事会的正常运作,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推荐,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翁林彦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进行选举。翁林彦先生担任公司非独立董事的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公司董事会同意在翁林彦先生被选举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后,由其担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和审计委员会委员。上述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简历详见本公告附件。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表决结果为: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19年4月22日下午14时在福州市晋安区鼓山镇蕉坑路168号公司一楼会议室召开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会议采用现场会议及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召开,提请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上述第二项至第六项、第十一项、第十二项、第十五项至第十七项议案以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公司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公司关于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具体事宜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茶花现代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茶花现代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年3月30日

附件: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翁林彦先生简历

翁林彦,男,1968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国际商务师。翁林彦先生持有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发的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曾任青岛啤酒(福州)有限公司市场部经理,厦门小天下酒业营销有限公司高级经理,福建茶花家居塑料用品有限公司品牌部经理、副总经理。自2013年1月至今任茶花现代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兼任福州市晋安区第九届政治协商会议委员,上海莱枫生活用品有限公司董事长。

翁林彦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以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查询,翁林彦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翁林彦先生未曾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证券代码:603615 证券简称:茶花股份 公告编号:2019-018

茶花现代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茶花现代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19年3月29日上午在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鼓山镇蕉坑路168号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阮建锐先生召集和主持。公司监事阮建锐先生、黄群女士、陈奋明先生三人均亲自出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以举手表决方式逐项表决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表决结果为: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公司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表决结果为: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表决结果为: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经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18年度公司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8,381,937.92元,2018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57,786,412.76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以母公司净利润数为基数提取10%的法定盈余公积金5,778,641.28元后,当年度可分配利润为52,007,771.48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294,041,174.14元,扣减当年已分配的2017年度现金红利60,000,000.00元,2018年年末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286,048,945.62元。

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实施利润分配方案的股权登记日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00元(含税)。本年度不实施送股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四、审议通过《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表决结果为: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各项规定。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所披露的信息是真实、准确、完整的,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当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在提出上述意见前,监事会未发现参与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茶花现代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全文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茶花现代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表决结果为: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对公司内部风险控制评价起到了较好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作用,保护了公司资产的安全完整,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利益,报告真实、客观地评价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和执行情况。

《茶花现代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六、审议通过《关于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表决结果为: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七、审议通过《关于预计公司及全资子公司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表决结果为: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与关联方发生日常关联交易是为了充分利用关联方拥有的优势资源为公司生产经营服务,拓展公司的销售渠道,发挥公司与关联方的协同效应,促进公司发展,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11月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该等日常关联交易在各方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进行,交易价格公允、合理,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持续经营能力和独立性产生不良影响,公司不会因此对关联方形成依赖或者被其控制。

本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茶花现代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计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八、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结构性存款的议案》,表决结果为: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公司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结构性存款的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以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已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

本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茶花现代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结构性存款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茶花现代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19年3月30日

证券代码:603615 证券简称:茶花股份 公告编号:2019-019

茶花现代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8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专项报告已经于2019年3月29日召开的茶花现代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专项报告为年度专项报告,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金证券”)对其出具了专项核查报告,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其出具了鉴证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编制了《关于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具体内容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茶花现代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20号)核准,公司向社会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6,0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8.37元,募集资金总额为50,22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4,798.00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45,422.00万元。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7年2月7日对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闽华兴所(2017)验字H-002号”《验资报告》。上述募集资金存放于经董事会批准设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实行专户管理。

(二)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公司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58,600,831.51元,其中本年度使用募集资金为人民币116,000,775.47元,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人民币315,521,475.89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中小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于2015年1月20日召开的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公司上市后适用的〈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议案》,制定了《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

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本公司、全资子公司茶花家居塑料用品(连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连江茶花”)以及全资孙公司茶花现代家居用品(滁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滁州茶花”)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规定,分别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湖东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五四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闽都支行以及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并与上述银行、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或《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明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公司与上述募集资金专户的开户银行、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或《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二)募集资金存放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的募集资金专户存放情况如下:

注:上述账户余额不包括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结构性存款尚未到期的金额50,000,000.00元

三、2018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结构性存款的情况

2017年8月8日召开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2017年8月25日召开的公司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结构性存款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及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将不超过40,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结构性存款,投资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该投资额度在上述投资期限内可滚动使用。上述事项的具体情况详见2017年8月9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结构性存款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7-037)。

2018年3月1日召开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2018年3月23日召开的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结构性存款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及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将不超过36,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结构性存款,投资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该投资额度在上述投资期限内可滚动使用。上述事项的具体情况详见2018年3月2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结构性存款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10)。

2018年度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结构性存款的情况如下:

注1:因遇到法定节假日,银行结算由2018年12月31日顺延至2019年1月2日。

(二)暂缓实施募投项目的情况

2018年3月1日召开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婴童用品新建项目”暂缓实施的议案》。鉴于婴童喂养产品市场发展趋势和行业格局变化,公司上市进程时间跨度较长,作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一“婴童用品新建项目”立项较早,该项目可行性已发生了变化。且公司在婴童喂养产品的研发、技术、市场等方面的资源储备以及业务基础没有达到预期。如按计划投入募集资金生产和销售奶瓶、奶嘴等婴童喂养产品,项目的投资回报存在较大不确定性。因此,董事会同意公司暂缓实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婴童用品新建项目”。上述事项的具体情况详见2018年3月2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婴童用品新建项目”暂缓实施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11)。

(三)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的情况

2018年8月24日召开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的议案》。鉴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后,募投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持续引进和培养优秀研发人才,优化研发设计团队的结构,完善研发设计机构的功能,但由于专业研发人才的寻找和引进需要一定时间周期,研发人员之间需进行深度磨合以提高产品研发效率,且产品研发设计等工作存在较多不可控因素,进而影响研发项目的推进速度。因此,董事会同意公司根据研发中心的实际运营情况及市场的需求变化,并综合考虑公司模具设备投入的协同性,适当调整募投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实施进度,即调整至2019年12月31日完成。上述事项的具体情况详见2018年8月25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30)。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2018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18年4月25日召开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2018年5月14日召开的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对子公司增资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已暂缓实施的募投项目“婴童用品新建项目”变更为增加对滁州茶花的“茶花家居用品制造中心项目一期(含结算中心功能)”的投资,由公司之全资子公司连江茶花以募集资金12,222.00万元及其孳息向其全资子公司滁州茶花进行增资。上述事项的具体情况详见2018年4月26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对子公司增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19)。

鉴于原拟由连江茶花实施的“婴童用品新建项目”的募集资金及相应孳息已通过增资方式转入滁州茶花募集资金专用账户(银行账号:591905751210108),同时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湖东支行已完成连江茶花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银行账号:118060100100115323)的结息工作,并于2018年5月22日办理完毕该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注销手续,该募集资金专户将不再使用,与该账户对应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上述事项的具体情况详见2018年5月24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24)。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公司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表2“2018年度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信息能够及时、真实、准确、完整的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贵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已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贵公司2018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公司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特此公告。

茶花现代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年3月30日

附表1:

2018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茶花现代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注1: “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附表2:

2018年度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编制单位:茶花现代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证券代码:603615 证券简称:茶花股份 公告编号:2019-020

茶花现代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拟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茶花家居塑料用品(连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连江茶花”)。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在茶花现代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全资子公司连江茶花2019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内,公司拟为全资子公司连江茶花申请总额不超过1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担保金额占公司截至2018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7.43%,占公司截至2018年12月31日经审计总资产的6.83%。除此以外,公司不存在其他任何形式的对外担保事项。

●因被担保人连江茶花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本次担保无反担保。

●公司无对外担保的债务逾期的情况。

一、担保情况概述

2019年3月29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2019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及担保的议案》。根据上述议案,公司及全资子公司连江茶花2019年度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在不超过总授信额度范围内,最终以各银行实际核准的授信额度为准),在上述授信额度内,公司拟为全资子公司连江茶花申请总额不超过1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具体内容如下:

为满足公司及全资子公司连江茶花的生产经营和发展需要,公司及全资子公司连江茶花预计2019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在不超过总授信额度范围内,最终以各银行实际核准的授信额度为准),在此额度内由公司及全资子公司连江茶花根据实际资金需求进行银行借款、开立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贸易融资等融资业务。

上述银行综合授信可用于银行借款、开立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汇票贴现、银行保理业务、贸易融资等业务品种(以公司、全资子公司连江茶花和各银行签订的授信合同为准)。上述银行综合授信额度不等同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连江茶花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以银行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连江茶花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公司及全资子公司连江茶花申请授信额度或进行融资时,可以自有的房屋、建筑物、土地使用权、设备等资产进行抵押担保。

在公司及全资子公司连江茶花2019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内,公司拟为全资子公司连江茶花申请总额不超过1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担保金额占公司截至2018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7.43%,占公司截至2018年12月31日经审计总资产的6.83%。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企业名称:茶花家居塑料用品(连江)有限公司。

2、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3、住所:连江县山岗工业片区。

4、法定代表人:陈葵生。

5、注册资本:人民币1亿元整。

6、成立日期:2010年11月25日。

7、营业期限:自2010年11月25日至2030年11月24日。

8、经营范围:塑料日用制品、塑料模具、家居用品、纸塑餐具、纸塑饮具的生产、加工、销售;生产、销售乳胶制品、竹木餐具;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9、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注:上述连江茶花2017年度和2018年度财务数据已经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该会计师事务所具有从事证券、期货业务资格。

10、被担保人与公司的关系:连江茶花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连江茶花100%的股权。

三、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本次公司为全资子公司连江茶花申请总额不超过1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事项,以公司、全资子公司连江茶花和各银行签订的授信协议、借款合同及担保协议为准。

四、董事会意见

本次公司为全资子公司连江茶花申请总额不超过1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事项,有利于满足连江茶花正常经营发展的资金需求。本次公司对外担保的对象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连江茶花的经营状况良好,具备较强的偿债能力,信用风险较低,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风险处于公司可控范围之内,不会对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良影响。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核查后,发表独立意见如下:公司为全资子公司连江茶花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可解决连江茶花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增强其盈利能力,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公司对外担保的对象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信誉状况良好,信用风险较低,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风险处于公司可控范围之内,不会对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良影响。本次担保的内容、审议程序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11月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等制度的规定,合法、有效,我们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连江茶花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并同意公司董事会将《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2019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及担保的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其他事项

1、公司董事会同意提议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陈葵生先生全权代表公司在批准的授信额度内处理公司及全资子公司连江茶花向银行申请授信,以及公司为全资子公司连江茶花提供担保相关的一切事宜,由此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全部由公司及全资子公司连江茶花承担。

2、公司及全资子公司连江茶花预计2019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的事项,以及在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内,公司为全资子公司连江茶花申请总额不超过1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事项,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七、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1、截至2019年3月28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实际对外担保总额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0.00%;公司实际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总额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0.00%。公司无对外担保的债务逾期的情况。

2、2019年度公司为全资子公司连江茶花提供担保如全部发生后,则公司为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将不超过1亿元,担保金额占公司截至2018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7.43%,占公司截至2018年12月31日经审计总资产的6.83%。除此以外,公司未发生其他任何形式的对外担保事项。

特此公告。

茶花现代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年3月30日

证券代码:603615 证券简称:茶花股份 公告编号: 2019-021

茶花现代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茶花现代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本次预计的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在公司董事会的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即全资子公司茶花家居塑料用品(连江)有限公司和全资孙公司茶花现代家居用品(滁州)有限公司,下同)与关联方(即上海莱枫生活用品有限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你好生活(北京)科技有限公司,下同)发生日常关联交易是为了充分利用关联方拥有的优势资源为公司生产经营服务,发挥公司与关联方的协同效应,促进公司发展。

该等日常关联交易在各方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进行,交易价格采取参考市场价格或以成本加合理利润的方式定价,交易价格公允、合理,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持续经营能力和独立性产生不良影响,公司不会因此对关联方产生依赖或者被其控制。

一、日常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19年3月29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公司及全资子公司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在对上述议案进行表决时,无关联董事需回避表决,全体董事一致审议通过了该议案。在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前,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了该事项,并在董事会审议时对此事项出具了独立意见。本次预计的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在公司董事会的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经核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与关联方发生日常关联交易是为了充分利用关联方拥有的优势资源为公司生产经营服务,有利于拓展公司的销售渠道,发挥公司与关联方的协同效应,促进公司发展,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11月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该等日常关联交易在各方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进行,交易价格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持续经营能力和独立性产生不良影响,公司不会因此对关联方形成依赖或者被其控制。

(下转59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