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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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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永吉印务股份有限公司

2019-03-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司代码:603058 公司简称:永吉股份

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以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0元(含税)。

二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一)公司的主要业务及主营产品

报告期内,公司的主营业务为烟标和其他包装印刷品的设计、生产和销售。公司通过持续的研发投入、装备升级等手段,完成了技术和人才积累,在毛利较高的烟标印刷市场牢牢占有一席之地,同时向白酒包装、药品包装等社会印件业务市场深入拓展,已经成长为贵州省印刷行业的龙头企业。

1、烟标业务:公司自设立以来一直为下游卷烟企业提供包装印刷业务,是贵州省内最早的烟标供应商。随着下游卷烟行业的整合,以及印刷领域的设备升级和工艺技术革新,公司已成长为贵州省规模最大的烟标供应商和纸质包装供应商。目前,公司提供烟标系列产品涉及的卷烟品牌主要有“贵烟(跨越)”、“贵烟(玉液1号)”、“黄果树(佳遵)”、“贵烟国酒香30(细支)”、“雄狮(红老版)”、“利群(新版)”、“利群”(软蓝)等多个品牌。报告期内,公司烟标业务销售收入同比去年增长22.50%,为公司提供持续稳定的业绩回报。

2、药标和酒标业务:为了改善公司产品结构,进一步降低客户单一的集中度风险,增加盈利增长点,促进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公司利用现有生产设施的闲置产能,对部分生产线进行配套改造,逐步布局药标和酒标业务。报告期内,公司药标产品实现销售收入932.71万元,同比增加10.03%;酒标产品实现销售收入2,577.96万元,同比增长1,170.39%。药标、酒标、以及其他社会印刷品业务的快速增长,已经成为公司又一重要收入来源。

(二)公司的经营模式

公司经营模式是按照下游既定客户的订单需求组织生产,属于典型的“以销定产”业务模式。公司烟标产品的业务模式主要是由下游卷烟企业的招投标政策形成的,通过合格供应商资质评审后参与下游卷烟企业组织的招投标获取订单,并按照客户的订单组织生产和销售。

公司已经建立了完善的生产和销售服务体系,随着公司持续地投入技术改造和装备完善配套,公司的产品线有望向药品包装和酒包等方向延伸,为更多非烟标类社会印件客户提供优质的产品和配套服务。

1、采购模式

公司按产品生产所需材料的重要性将原材料分为:烟用卡纸、社会卡纸;镭射膜、油墨及溶剂、电化铝;备品备件以及其他辅料三类。公司原材料主要在国内市场购得,公司与国内主要供应商建立了长期良好的合作关系,公司所需的原材料市场供应充足。

公司物资管理部根据公司《采购管理制度》等的规定组织开展采购工作。物资管理部根据销售订单及生产计划,结合仓库存量,编制分类物资采购计划并形成采购申请。采购申请经审批后由物资管理部向供应商进行询价、比价。供应商确定后由物资管理部下达采购订单,供应商按订单要求发货,由物资管理部仓管员和质量检验部负责办理验收入库手续。

公司建立了严格的供应商选择和管理体系,由物资管理部会同审计部、生产管理部、质量检验部、工艺管理部每年一次对供应商进行评定。物资管理部根据评定结果建立合格供应商目录,并在日常采购中会同生产管理部、质量检验部、工艺管理部对供应商的供货质量、交货及时率等分析评价,进行管理控制。

2、生产模式

包装印刷业务具有客户特定性特征,公司印刷的各类包装产品只能向特定客户销售,这决定了产品生产完全取决于特定客户的需求,因而公司生产模式为按订单生产,一般不预设成品安全库存。生产管理部按照客户下达的订单编制生产计划,同时工艺管理部负责制定产品工艺技术标准,根据公司生产工艺能力对客户订单进行评估并制作生产指示。生产车间按照生产计划及生产指示安排生产,生产过程中所需的物料由物资管理部预先准备库存,根据订单情况及生产情况及时补充,确保生产顺畅。质量检验部对每一工序的生产过程进行监控,将质量监控情况反馈给生产部,并对最终产品品质进行检验后方能办理入库。

3、销售模式

公司采取直接销售方式,由销售部负责产品的销售及客户服务工作。公司主要客户为贵州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中烟工业公司对烟标等烟用物资主要采取公开招投标的采购方式,公司中标后,中烟工业公司与公司签订年度采购合同,约定双方权利和义务,按月接收订单并根据订单组织生产,生产完成后严格按照订单规定的交货期安排产品运输。销售部及时与贵州中烟进行销售确认,财务管理部根据销售确认情况以及贵州中烟的通知开具销售发票。公司与贵州中烟的货款结算方式为贵州中烟按照货物使用量进行货款支付,货物使用完毕的情况下90天内全部支付,未使用完毕的情况下最长180天内全部支付。销售部负责货款的跟踪及售后服务工作。

(三)印刷行业的情况简述

公司所处的行业为印刷业,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分类为“印刷和记录媒介复制业”。印刷行业是我国国民经济的重要行业,随着技术更新和工艺优化,进一步促进了行业需求的增长。

1、全球印刷行业发展状况:随着印刷技术的更新迭代,日益多元化的消费市场催生了对包装印刷、宣传品印刷的增长需求和更高的品质要求,带动全球印刷行业的快速发展。根据德国机械设备制造业联合会(VDMA)调查显示,预计2020年全球包装印刷市场总额将达到2860亿美元,比2015年增长440亿美元。近年来,以中国、印度为引擎拉动的亚洲包装市场增长强劲,全球印刷市场东移趋势明显。

2、我国印刷行业发展状况: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数据显示,2015年,我国共有各类印刷企业10.4万家,从业人员317.6万人,印刷总产值达到11,246.20亿元。据《印刷业“十三五”时期发展规划》提出的目标:到十三五期末,印刷业总产值将超过1.4万亿元,位居世界前列,数字印刷、包装印刷和新型印刷等领域保持较快发展。未来,我国印刷行业产值仍将继续保持增长。

3、我国烟标印刷行业发展情况:上世纪70年代以前,我国烟标印刷普遍由卷烟企业自主开发自主满足;80年代以后,国家烟草专卖局逐步开放烟标等烟用物资的社会化采购,社会资本开始介入烟标印刷企业;2001年开始,国家烟草专卖局为了减少国内烟草行业的无序竞争,对烟草生产企业进行持续重组、整合,烟标印刷行业的市场化发展不断推动行业整体质量水平的提升、技术革新的加速和工艺体现的多元化。烟标印刷企业开始围绕下游卷烟企业进行生产建设和同步技改,通过本地化的快速响应来提高市场竞争力。

近年来,我国卷烟行业整体保持稳定态势,2010-2017年,我国卷烟行业复合增长率为0.10%。卷烟行业巨大而稳定的市场规模为烟标印刷企业提供了良好的发展环境。2010年国家烟草专卖局制定“卷烟上水平”规划指出,通过整合卷烟企业以及整合卷烟品牌,做大品牌规模,提供产品集中度等要求,烟标作为卷烟产品的定位和品牌宣传的载体,研发和生产将进一步受到重视。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不适用

4 股本及股东情况

4.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不适用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不适用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 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合并营业收入431,983,389.92元,比上年同期增长29.10%;实现利润总额131,525,444.11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9.66%;实现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111,563,047.47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8.91%;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03,334,529.12元,比上年同期增长21.84%;实现经营性净现金流143,637,531.58元,同比上年下降13.20%。

2 导致暂停上市的原因

□适用√不适用

3 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不适用

4 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财政部于2018年6月15日发布了《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本公司执行上述规定的主要影响如下:

5 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6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适用□不适用

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为本公司及本公司全资子公司贵州永吉新型包装材料有限公司、贵州金马包装材料有限公司、上海黔兴图文设计有限公司、上海箭征永吉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和广州壹加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603058 证券简称:永吉股份 公告编号:2019-019

贵州永吉印务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贵州永吉印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3月18日通过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向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发出《贵州永吉印务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会议通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会议于2019年3月28日上午10点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公司监事和高管列席了会议。

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邓代兴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贵州永吉印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公司2018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公司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公司2018年度审计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相关内容请查阅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贵州永吉印务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审计报告》。

(四)审议通过《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相关内容请查阅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贵州永吉印务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五)审议通过《公司2018年度财务决算及2019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相关内容请查阅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贵州永吉印务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财务决算及2019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六)审议通过《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18年度薪酬及2019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相关内容请查阅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贵州永吉印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七)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8年度履职报告》的议案;

相关内容请查阅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贵州永吉印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8年度履职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2018年度述职报告》的议案;

相关内容请查阅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贵州永吉印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018 年度述职报告》。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听取。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审议通过《公司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及2019年度拟发生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回避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回避情况: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高翔先生、段竞晖先生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相关内容请查阅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及2019年度拟发生关联交易》和《贵州永吉印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2019年预计发生日常性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2018年度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2019年3月28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18年度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公告》。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相关内容请查阅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贵州永吉印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2018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2019年3月28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18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相关内容请查阅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贵州永吉印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二)审议通过《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第八条:上市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要约方式回购股份的,当年已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视同现金分红,纳入该年度现金分红的相关比例计算。截止2018年12月31日公司已累计使用自有资金17,127,265.00元(不含交易佣金,手续费)回购公司股份,本次董事会拟定的公司2018年度分配预案:公司以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50元(税前),共计派发现金股利约20,953,720.00元。公司本次视同现金分红总额为38,080,985.00元,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比率为34.13%,剩余的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本次分配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相关内容请查阅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贵州永吉印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聘任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相关内容请查阅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贵州永吉印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关于聘任2019年度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公告》。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相关内容请查阅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贵州永吉印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进展》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根据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董事会认为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限售期已届满且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根据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同意公司董事会按照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办理首次授予部分第一期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的相关事宜。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6人,可申请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合计78万股,占当前公司股本总额41,907.44万股的0.19%。

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杨顺祥为公司董事长邓代兴之近亲属,邓代兴先生在本议案投票中回避表决;董事黄凯先生、余根潇先生为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在本议案投票中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3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相关内容请查阅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贵州永吉印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贵州永吉印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3月28日

证券代码:603058 证券简称:永吉股份 公告编号:2019-020

贵州永吉印务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贵州永吉印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19年3月2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本次监事会会议通知于2019年3月18日以邮件及电话形式送达。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弋才伟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会议召集及召开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贵州永吉印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所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不同意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审议通过《2018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监事会根据《证券法》第68条、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18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等规定,对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进行了审核,意见如下:

1、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相关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公允、全面、真实地反应了公司报告期内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

3、没有发现参与2018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同意3票;不同意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告。

(三)审议通过《2018年财务决算报告及2019年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不同意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公司《2018年财务决算及2019年财务预算报告》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告。

(四)审议通过《公司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以及2019年度拟发生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回避0票,不同意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五)审议通过《2018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不同意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第八条:上市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要约方式回购股份的,当年已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视同现金分红,纳入该年度现金分红的相关比例计算。截止2018年12月31日公司已累计使用自有资金17,127,265.00元(不含交易佣金,手续费)回购公司股份,本次董事会拟定的公司2018年度分配预案:公司以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50元(税前),共计派发现金股利约20,953,720.00元。公司本次视同现金分红总额为38,080,985.00元,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比率为34.13%,剩余的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本次分配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表决结果:同意3票;不同意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七)审议通过《关于聘任2019年度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相关内容请查阅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贵州永吉印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关于聘任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不同意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限售期已届满且第一期解除限售的条件已经成就,本次解除限售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与《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对本次可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查后认为6名激励对象的解除限售资格合法、有效,同意公司对此6名激励对象所获授的78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解除限售并办理解除限售相关事宜。

表决结果:同意3票;不同意0票;弃权0票

(九)审议通过《关于2018年度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2019年3月28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2018年度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不同意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贵州永吉印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9年3月28日

证券代码:603058 证券简称:永吉股份 公告编号:2019-021

贵州永吉印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8年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拟以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50元(税前),共计派发现金股利约20,953,720.00元,剩余的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公司股份回购期限届满,已回购股份注销处理完毕,详见公司于2019年3月20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公告编号2019-017),故本次分红预案不存在差异化分红现象。

本分配预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且需经出席股东大会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一、 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合并报表2018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111,563,047.47元。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第八条:上市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要约方式回购股份的,当年已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视同现金分红,纳入该年度现金分红的相关比例计算。截止2018年12月31日公司已累计使用自有资金17,127,265.00元回购股份,本次董事会拟定的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拟以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50元(税前),共计派发现金股利约20,953,720.00元。故本次视同现金分红的总额为38,080,985.00元,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比率34.13%,剩余的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本次分配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二、董事会说明

董事会提出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慎重、全面地考虑了行业当前的发展趋势,结合公司当前的财务状况,充分考虑公司战略发展,生产经营及项目建设需要资金投入,因此将公司剩余未分配利润留存用于公司业务发展资金。董事会认为,此方案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以及战略目标的实现。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一致审议通过了《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独立董事意见

董事会提出的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全面地考虑了公司财务状况以及未来发展需要等重要因素,公司2018年度的分红预案有利于公司发展,并未有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独立董事同意本预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 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贵州永吉印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3月28日

证券代码:603058 证券简称:永吉股份 公告编号:2019-022

贵州永吉印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贵州永吉印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1月2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贵州永吉印务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向银行和境内大型国有合法金融机构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合计金额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单笔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在此额度范围内资金可滚动使用),同时授权公司董事长自董事会审议通过议案之日起一年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和管理。

公司已披露了前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具体情况,自2018年10月24日至今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况如下:

一、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进展情况

(一)公司2018年10月29日至2019年3月28日滚动累计赎回理财产品本金47,400.00万元,实现理财收益230.45万元,合计6笔,明细如下:

(二)截至2019年3月28日尚未赎回的理财产品本金合计10,000.00万元,共1笔,明细如下:

说明:公司与上述提供理财产品的金融机构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对理财产品投资谨慎决策并严格把关,此期间公司购买的理财产品均为风险较低的短期理财产品。公司与相关理财产品的发行方保持紧密联系,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保证资金安全。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运用自有资金购买风险较低的短期理财产品是在确保公司正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进行的,通过进行适度的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并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特此公告。

贵州永吉印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3月28日

证券代码:603058 证券简称:永吉股份公告编号:2019-023

贵州永吉印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

第一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贵州永吉印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吉股份”或“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限售期已经届满且相应的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第一期可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共6名,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共78万股,占目前公司股本总额的0.19%;

2、本次解除限售事项仍需在有关机构办理相关手续,届时将另行公告相关事宜。

2019年3月2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一)2018年1月1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以及《关于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以及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独立意见。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二)2018年1月12日至2018年1月21日,公司将拟授予的激励对象姓名和职务通过公司网站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与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18年1月22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三)2018年1月26日,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并于2018年1月27日披露了《关于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四)2018年1月2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授予条件已成就,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对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安排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五)2018年3月10日,公司发布了《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结果公告》,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登记日为2018年3月5日。

(六)2018年8月31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议案》及《关于向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认为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预留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

(七)2019年1月26日,公司发布了《2018年预留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结果公告》,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登记日为2019年1月24日。

(八)2019年3月2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限售期已经届满且相应的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同意为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手续。

二、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说明

(一)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限售期已届满的说明

根据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安排如下表所示:

如上所述,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为自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股权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股权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为2018年1月29日,登记日为2018年3月5日,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第一个限售期已于2019年3月4日届满。

(二)首次授予部分第一期解除限售条件已达成的说明

解除限售期内,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方可解除限售:

综上,董事会认为《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限售期已经届满,相应的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根据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同意公司按照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办理首次授予部分第一期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的相关事宜。

三、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期解除限售情况

1、本次可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人数为:6人。

2、本次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78万股,约占当前公司股本总额41,907.44万股的0.19%。

3、首次授予部分第一期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具体情况如下:

注:上表中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的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后,将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本次可解除限售激励对象的资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激励计划(草案)》等的相关规定,公司层面业绩指标等其它解除限售条件均已达成,且激励对象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与其在考核年度内的考核结果相符,同意公司办理相应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事宜。

五、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认为:

1、公司不存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不得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且未发生《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不得解除限售的情形。

2、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限售期已届满且第一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6名激励对象均符合解除限售资格条件,其作为本次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3、本次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安排符合《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董事会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4、本次解除限售事项有利于加强公司与各激励对象之间的紧密联系,强化共同持续发展的理念,激励长期价值的创造,有利于促进公司的长期稳定发展。

综上,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对满足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期解除限售条件的6名激励对象所获授的78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解除限售,并同意公司为其办理相应的解除限售手续。

六、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限售期已届满且第一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本次解除限售符合《管理办法》、《激励计划(草案)》与《考核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对本次可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查后认为6名激励对象的解除限售资格合法、有效,同意公司对此6名激励对象所获授的78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解除限售并办理解除限售相关事宜。

七、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

上海锦天城(福州)律师事务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解锁事项已获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其解锁条件业已成就,符合《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公司尚需就本次解锁事项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并按照相关规定统一办理有关解锁事宜。

八、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上海荣正投资咨询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独立财务顾问报告认为:

截至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出具日,永吉股份和本次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均符合《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解除限售所必须满足的条件,本次解除限售事项已经取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以及《管理办法》等法规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本次解除限售尚需按照《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在规定期限内进行信息披露和向上海证券交易所办理相应后续手续。

九、报备文件

1、《贵州永吉印务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2、《贵州永吉印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贵州永吉印务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4、《上海锦天城(福州)律师事务所关于贵州永吉印务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首次授予部分第一次解锁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5、《上海荣正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关于贵州永吉印务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期解除限售事项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特此公告。

贵州永吉印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3月28日

证券代码:603058 证券简称:永吉股份 公告编号:2019-024

贵州永吉印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2019年度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贵州永吉印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3月28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2019年度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决定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依法独立承办注册会计师业务,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为公司提供高品质、高附加值的专业服务。因此董事会同意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特此公告

贵州永吉印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3月28日

证券代码:603058 证券简称:永吉股份 公告编号:2019-025

贵州永吉印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贵州永吉印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3月28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年修正)、《上市公司治理准则》(2018年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且公司2018年股份回购期限届满,回购股份事宜结束,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授权已办理回购股份注销工作。董事会根据法律、法规的要求以及股本变动情况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2019年3月2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具体修订情况如下:

除上述修订外,章程其他条款不变。

公司章程的修改涉及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的内容,将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最终核准、登记的情况为准。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要求,上述内容的变更将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经特别决议批准通过后生效。

特此公告

贵州永吉印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3月28日

证券代码:603058证券简称:永吉股份公告编号:2019-026

贵州永吉印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9年4月26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9年4月26日14 点00 分

召开地点:贵阳市云岩区观山东路198号公司办公大楼三楼大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9年4月26日

至2019年4月2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股东大会听取事项: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以上议案由2019年3月28日召开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提交,董事会决议公告与监事会决议公告于2019年3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相关指定媒体上披露。

2、 特别决议议案:议案8、议案9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8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6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自然人股东高翔,法人股东贵州云商印务有限公司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下转115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