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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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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大保德信行业轮动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摘要(更新)

2019-03-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11版)

为了找出受益于各个不同周期阶段的具体行业,本基金通过测算行业增长对GDP的弹性等指标,将行业分为周期性行业与防御性行业。通过测算行业估值指标与成长性指标,将通行业划分为价值型行业与成长性行业。因此,按照上述两个纬度,可以将所有行业分为四类,即周期成长型行业、周期价值型行业、防御价值型行业以及防御成长型行业。本基金将定期通过对上述指标的测算,对行业的划分进行定期评估,提高行业划分的准确性。

通过对历史数据的大量测算及模拟,本基金认为当宏观经济周期处于复苏阶段时,周期成长型行业往往能产生一定的超额收益;相应地,在经济周期的过热阶段、滞胀阶段和衰退阶段分别配置周期价值型行业、防御价值型行业和防御成长型行业也能产生一定的超额收益。

其次,在通过宏观经济周期分析形成对行业的初步选择结果后,本基金还将根据行业本身的生命周期分析,对上述行业选择结果进行修正。本基金将每个行业的生命周期分为创始期、成长期、成熟期和收缩期四个阶段。在行业创始期,整个行业的不确定性较大,产品需求无法有效界定,上下游联动关系还未有效形成,行业增长缓慢;在行业的成长期,行业产出品的需求开始明确,相关上下游产业配套开始完善,行业的增长率进入快速上升阶段;在行业的成熟期,整个市场都已相当成熟,市场参与者不断增多使得行业竞争开始加剧,整体行业的增长率开始稳定;在行业的收缩期,市场对该行业产出品的需求开始下降,行业的规模开始下降,行业增长率和行业利润水平也开始回落。本基金将在宏观经济周期分析得到的行业选择基础上,重点加强对成长期行业和成熟期行业的配置,适当减少对创始期行业和收缩期行业的配置,对行业配置组合进行优化。

② 行业政策性轮动

本基金认为除了经济周期变动的因素外,国家相关的经济政策也是影响行业相对表现的重要因素。这些政策主要包括产业扶持政策、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等。如果相关政策确定了对某些特定行业的扶持(如新兴战略产业布局、产业结构升级、产业规划调整等),则相应的资源和配套设施都会逐渐向被扶持的行业倾斜,这些行业在未来也更有可能产生一定的超额收益。因此,本基金将重点关注国家相关政策的变化,并且根据政策的变化重点配置有政策扶持且预期前景良好的行业,同时减少被政策抑制的行业的配置比例。

B.行业基本面轮动策略的应用

在实际的经济运行中,宏观经济周期和行业自身的生命周期往往是决定行业的景气程度的重要因素,但是国家反周期的调控政策往往会对正常的经济周期和行业周期因素产生一定的修正和平滑。因此行业政策性因素往往会独立于行业周期性因素,对行业的阶段性表现产生重大影响。国家的相关产业政策会阶段性地平抑或加剧经济周期的影响,因此,本基金将在充分分析宏观经济周期和行业生命周期的基础上,重点关注国家相关政策对特定行业的短期、长期影响,从而通过行业政策性轮动策略对行业周期性轮动策略进行补充。

本基金通过行业周期性轮动策略和行业政策性轮动策略的分析,最终对单个行业的基本面情况作出判断,同时对于影响行业景气度和成长性的关键指标(如行业利润增速、行业生产成本、行业收入增速、行业资本结构等)进行预测,筛选出成长性良好的行业。

另一方面,本基金还将对各行业在市场上的相对估值进行分析。对于基本面指标良好且相对估值较低的行业重点配置;对于基本面良好但相对估值较高和相对估值较低但基本面指标一般的行业进行保持关注,从中筛选出具有投资价值的行业进行配置;对于基本面情况较差且相对估值较高的行业不予配置。

2)行业量化轮动策略

本基金在使用基本面策略进行行业轮动配置的同时,也结合本基金管理人在量化投资方面的经验,采用行业量化轮动策略对本基金的行业配置策略进行补充和完善。

本基金的量化轮动策略主要体现在对行业动量反转效应的分析和把握方面。在A股市场上行业层面存在明显的反转效应,即在一段时期收益率较差的行业在未来一段时间则有可能获得较高的超额收益,而在一段时间内收益率明显较高的行业在未来一段时间则可能会出现较高的超额负收益。

本基金认为市场情绪、量能和价格等因素的变化是决定行业短期表现的重要方面,而行业的中长期发展趋势则更多地由其基本面因素决定,从而受市场因素的影响相对较小。因此,本基金认为在行业轮动的投资过程中,通过基本面轮动策略把握行业中长期趋势,同时通过量化轮动策略把握短期反转效应的方式将较为有效。

本基金将运用金融工程数量化模型对行业反转效应进行测算,动态跟踪行业的市场表现,本着“在趋势中把握反转”的策略宗旨,灵活应用行业量化轮动策略为本基金的行业配置提供优化。

(2)个股选择策略

本基金将以定性和定量相结合的方式、从价值、成长和动量等因素对个股进行选择,精选估值合理且成长性良好的上市公司进行投资。

1)定量分析

本基金结合与上市公司经营有关的重要定量指标,对目标上市公司的价值进行深入挖掘。具体的定量指标包括:

A、盈利增长指标:盈利增长率(△E)等;

B、现金流量指标:过去一个财年的(P/CF)等;

C、负债比率指标:财务杠杆(A/E)等;

D、市净率指标(P/B);

E、盈利质量指标。

本基金将结合上述指标,对上市公司的盈利能力、财务质量和经营效率进行评析,为个股选择提供依据。

2)定性分析

本基金认为股票价格的合理区间并非完全由其财务数据决定,还必须结合企业学习与创新能力、企业发展战略、技术专利优势、市场拓展能力、公司治理结构和管理水平、公司的行业地位、公司增长的可持续性等定性因素,给予股票一定的折溢价水平,并最终决定股票合理的价格区间。

根据上述定性定量分析的结果,本基金进一步从价值和成长两个纬度对备选股票进行评估。对于价值被低估且成长性良好的股票,本基金将重点关注;对于价值被高估但成长性良好,或价值被低估但成长性较差的股票,本基金将通过升入的调研和缜密的分析,有选择地进行投资;对于价值被高估且成长性较差的股票,本基金不予考虑投资。

3)个股动量策略

在个股的买卖策略上,本基金将结合动量策略的研究,力争把握股票较佳的买卖时机,从而增强本基金的投资收益。动量策略主要研究上市公司股价变化、历史成交量、换手率等指标以求把握股价涨跌与成交量变化的规律,通过分析量价的配合情况,判断个股未来阶段性运行趋势,从而强化本基金对价值低估上市公司的买入时机及对估值已经反映投资价值或者高估的上市公司的卖出时机。

3、固定收益类品种投资策略

本基金固定收益类资产的投资将在限定的投资范围内,根据国家货币政策和财政政策实施情况、市场收益率曲线变动情况、市场流动性情况来预测债券市场整体利率趋势,同时结合各具体品种的供需情况、流动性、信用状况和利率敏感度等因素进行综合分析,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构建和调整债券投资组合。

在组合的久期选择方面,本基金将综合分析宏观面的各个要素,主要包括宏观经济所处周期、货币财政政策取向、市场流动性变动情况等,通过对各宏观变量的分析,判断其对市场利率水平的影响方向和程度,从而确定本基金固定收益投资组合久期的合理范围。

在确定固定收益投资组合的具体品种时,本基金将根据市场对于个券的市场成交情况,对各个目标投资对象进行利差分析,包括信用利差,流动性利差,期权调整利差(OAS),并利用利率模型对利率进行模拟预测,选出定价合理或被低估,到期期限符合组合构建要求的固定收益品种。

(1)类属资产配置策略

对类属资产配置进行决策的主要依据是对不同债券资产类收益与风险的估计和判断。我们基于对未来的宏观经济和利率环境的研究和预测,根据国债、金融债等不同品种的信用利差变动情况,以及各品种的市场容量和流动性情况,通过情景分析的方法,判断各个债券资产类属的预期回报,在不同债券品种之间进行配置。具体考量指标包括收益率分析、利差分析、信用等级分析和流动性分析,以此确定各类属资产的相对收益和风险因素,并以此进行投资判断依据。

(2)组合久期调整策略

在确定了组合的整体久期后,组合将基于宏观经济研究和债券市场跟踪,结合收益率曲线的拟合和波动模拟模型,对未来的收益率曲线移动进行情景分析,从而根据不同期限的收益率变动情况,在长期、中期和短期债券间进行配置,以期在收益率曲线调整的过程中获得较好收益。

(3) 信用利差策略

随着债券市场的发展,企业债和公司债的发行将快速发展,我们预计大批优质企业将在交易所或者银行间市场发行债券。在这种情况下,本基金将通过对行业经济周期、发行主体内外部评级和市场利差分析等判断,加强对企业债、资产抵押债券等新品种的投资,并通过对信用利差的分析和管理,获取超额收益。

(4)跨市场套利投资策略

目前我国的债券市场分成交易所和银行间两个投资市场,其参与主体、资金量、交易模式等方面均存在较大的差异,本基金将关注银行间市场和交易所市场之间的利差波动情况,以博取跨市场的套利机会。

4.权证及其他品种投资策略

本基金在权证投资中将对权证标的证券的基本面进行研究,结合期权定价量化模型估算权证价值,主要考虑运用的策略有:价值挖掘策略、杠杆策略、双向权证策略、获利保护策略和套利策略等。

九、基金的业绩比较标准

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75%×沪深300指数收益率+25%×中证全债指数收益率。

十、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其预期收益和风险高于债券型基金及货币市场基金。

十一、基金的投资组合报告

本投资组合报告所载数据截至2018年12月31日。

1、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2、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3、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4、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5、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6、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7、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8、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9、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9.1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投资股指期货。

9.2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

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本基金不能投资于股指期货。

10、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10.1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本基金不能投资于国债期货。

10.2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投资国债期货。

11、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11.1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未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 且在本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未受到公开谴责、处罚。

11.2本基金未投资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

11.3其他各项资产构成

11.4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11.5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期末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的情况。

十二、基金的业绩

(一)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比较表

(二)基金累计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历史走势对比图

光大保德信行业轮动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累计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历史走势对比图

(2012年2月15日至2018年12月31日)

注:根据基金合同的规定,本基金建仓期为2012年2月15日至2012年8月14日。建仓期结束时本基金各项资产配置比例符合本基金合同规定的比例限制及投资组合的比例范围。

十三、费用概览

(一)与基金运作有关的费用

1、 基金费用的种类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基金合同生效后的信息披露费用;

(4)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5)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有关的会计师费和律师费;

(6)基金的证券交易费用;

(7)基金财产拨划支付的银行费用;

(8)证券账户开户费用和银行账户维护费;

(9)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

上述基金费用由基金管理人在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按照公允的市场价格确定,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

2、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在通常情况下,基金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年管理费率÷当年天数,本基金年管理费率为1.5%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管理费划付指令,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3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支付日期顺延。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在通常情况下,基金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年托管费率÷当年天数,本基金年托管费率为0.25%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托管费划付指令,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3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托管人,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支付日期顺延。

(3)上述费用种类中3到7项费用由基金托管人根据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应协议的规定,按费用支出金额支付,列入或摊入当期基金费用。

3、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基金财产的损失,以及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等不列入基金费用。基金合同生效前的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验资费、会计师和律师费、信息披露费等费用不列入基金费用。

4、基金费用的调整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可根据基金发展情况调整基金管理费率和基金托管费率。降低基金管理费率和基金托管费率,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基金管理人必须依照有关规定最迟于新的费率实施日前在指定媒体和基金管理人网站上刊登公告。

(二)与基金销售有关的费用

1、本基金的申购费率见下表:

2、本基金的赎回费率见下表

2、申购和赎回的费用及其用途

(1)基金管理人可以在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范围内调低申购费率和赎回费率。费率如发生变更,基金管理人应在调整实施2日前在至少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和基金管理人网站上刊登公告。

(2)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背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况下根据市场情况制定基金促销计划,针对基金投资者定期和不定期地开展基金促销活动。在基金促销活动期间,基金管理人可以按中国证监会要求履行必要手续后,对基金投资者适当调整基金申购费率、赎回费率。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背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形下对以特定交易方式(如网上交易、电话交易等)等进行基金交易的投资者采用低于柜台费率的申购费率。

(3)申购费用由申购基金份额的基金投资人承担,不列入基金财产,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注册登记等各项费用。

(4)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对持续持有期少于7天的投资人收取的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对持续持有期长于7天(含7天)的投资人收取的赎回费,将赎回费总额的25%计入基金财产,其余部分用于支付注册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

十四、对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基金管理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治理准则(试行)》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本基金招募说明书进行了更新,主要更新内容列示如下:

1. 在“重要提示”中,更新了招募说明书内容的截止日期及有关财务数据的截止日期。

2. 在“三、基金管理人”部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了更新。

3. 在“四、基金托管人”部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了更新。

4. 在“五、相关服务机构”部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了更新。

5. 在“八、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部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了更新。

6. 在“九、基金的投资”部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了更新,并将数据部分更新至2018年12月31日。

7. 将“十、基金的业绩”部分将数据更新至2018年12月31日。

8. 在 “二十二、其他应披露事项”部分,对2018年8月15日至2019年2月14日期间公司及本基金涉及的事项进行了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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