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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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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环球印务股份有限公司

2019-03-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151版)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单位:万元)

证券代码:002799 证券简称:环球印务 公告编号:2019-015

西安环球印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及确定

2018年度审计费用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西安环球印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3月29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及确定2018年度审计费用的议案》,同意续聘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公司2019年度审计工作,2018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为人民币60万元(包含控股子公司及主要参股子公司)。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在本次董事会召开之前进行了事前审核,并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同意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及确定2018年度审计费用的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就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以下简称“希格玛”)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中,能够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履行了审计机构的责任和义务,出具的报告能够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续聘审计机构的事项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聘任希格玛为公司2019年审计机构,同意向希格玛支付公司2018年度审计费用60万元(包含控股子公司及主要参股子公司)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西安环球印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九年三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799 证券简称:环球印务 公告编号:2019-016

西安环球印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

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关联交易概述

西安环球印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3月2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公司每年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主要为向关联企业提供包装产品,2018年度与公司及子公司发生关联交易的企业有:西安杨森制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安杨森”)、西安海欣制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安海欣”)、陕西医药控股集团派昂医药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陕药派昂医药”)、陕西医药控股集团天宁制药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陕西天宁”)、陕西医药控股集团实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陕药实业开发”),2018年度公司及子公司与上述关联企业发生日常关联交易金额2,653.76万元,预计2019年度与上述关联企业发生日常关联交易2,900.00万元。

公司董事会在审议上述《关于预计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时,关联董事李移岭、孙学军、冯杰回避表决,因此,实际享有有效表决权的董事为4人,代表的有效表决票数为4票,其中赞成的4票,无反对票和弃权票,公司董事会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规的规定。

根据相关规则,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在审议《关于预计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时,关联股东陕西医药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应回避表决。

(二)预计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人民币万元

(三)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前述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金额。

单位:人民币万元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及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注:上述五家公司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第(二)项之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二)履约能力分析

西安杨森、西安海欣、陕药派昂医药、陕西天宁等四家公司经营状况均良好,能够履行与公司达成的各项交易,满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均具有充分的履约能力,不存在履约风险。

陕药实业开发为公司提供生产用水、供暖用蒸汽和其他服务,2018年度交易金额为88.11万元,结算方式为按月结清,因此双方不存在履约风险。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向西安杨森、西安海欣、陕药派昂医药、陕西天宁等关联方销售的产品均为医药纸盒、瓦楞纸箱等包装产品,与公司向非关联客户销售产品一样,公司向关联客户销售医药纸盒的单价均按照实际成本情况、市场供求情况并结合考虑公司的利润水平等因素由交易双方协商进行确定,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参照合同约定执行或行业公认标准,该关联交易价格的确定方式符合公允性原则。

陕药实业开发为公司提供生产用水、供暖用蒸汽和其他服务,收费标准参照市场统一价格,结算方式为按月结清,因此该关联交易价格的确定方式符合公允性原则。

西安海欣为公司提供仓储管理及服务,收费标准参照同类型同地区市场价格确定,结算方式为按月结清,因此该关联交易价格的确定方式符合公允性原则。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按照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决议,公司将根据日常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与上述关联方签订合同。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子公司与上述关联方所发生的关联交易,是根据实际生产经营需要所产生的,以上关联交易是在公平、互利的基础上进行的,交易价格公允,未损害上市公司利益,不会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影响上市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不会因此而对关联方产生依赖。

五、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以上关联交易在本次董事会召开之前进行了事前审核,并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同意将《关于预计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就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该等关联交易是公司正常经营、提高经济效益的市场化选择,符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交易事项符合市场原则,决策程序合法,交易定价公允合理,未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董事会审议该等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李移岭先生、孙学军先生、冯杰先生已回避表决,其程序合法、有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六、监事会审查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其公平性依据等价有偿、公允市价的原则定价,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七、保荐机构专项核查意见

关于公司预计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事项,本保荐机构认为:上述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及监事会审议批准,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同意的独立意见,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保荐机构对公司预计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事项无异议。

八、备查文件目录

(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三)独立董事对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发表的事前认可意见;

(四)独立董事对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发表的独立意见;

(五)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环球印务股份有限公司预计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西安环球印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九年三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799 证券简称:环球印务 公告编号:2019-017

西安环球印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西安环球印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环球印务”)于2019年3月2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具体如下:

一、 修订公司章程中关于回购本公司股份部分条款

根据2018年10月26日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通过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决定》、2018年11月9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8)35号《关于支持上市公司回购股份的意见》、2019年1月11日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发布《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的通知,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股份回购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二、 修订公司章程中关于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部分条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2018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为进一步规范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履职行为,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三、 修订公司章程中关于公司分红部分条款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的分红行为,推动公司建立科学、持续、稳定的分红机制,充分保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2]37号)、《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证监会公告[2013]43号)、《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决定对现有的《公司章程》分红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本次修订后的《公司章程》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

同时,公司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负责向工商登记机关办理公司前述事项变更所需所有相关手续,并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办理人员按照工商登记机关或其他政府有关部门提出的审批意见或要求,对本次修订公司章程中的相关条款进行必要的修改,上述修改对公司具有法律约束力。

上述事项需进一步提交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西安环球印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九年三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799 证券简称:环球印务 公告编号:2019-018

西安环球印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9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西安环球印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环球印务”)于2019年3月2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为满足公司及下属公司(含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下同)融资及经营需求,综合考虑公司资金安排, 2019年公司及子公司拟向商业银行及各金融机构申请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0.3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额度如下表所示:

上述授信额度用于办理日常生产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贷款、中长期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保函、买方保理、信用证、贸易融资等,环球印务的授信额度由陕西医药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提供担保,子公司的授信额度由环球印务提供担保或以子公司的应收账款、机器设备等抵押。授信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后的十二个月。在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上述授信额度最终以相关银行及各金融机构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需求决定。

为提高工作效率,保证融资业务办理手续的及时性,董事会授权法定代表人李移岭先生或其指定第三人全权办理与上述申请授信事项有关的所有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决定具体授信使用等。

上述事项需进一步提交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西安环球印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九年三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799 证券简称:环球印务 公告编号:2019-019

西安环球印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9年度为下属子公司

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证券法》、《公司法》和中国证监会发(2005)120号文《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西安环球印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环球印务”)于2019年3月29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19年度为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保证公司下属子公司天津滨海环球印务有限公司、陕西永鑫纸业包装有限公司及霍尔果斯领凯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需要,2019年度下属子公司拟向商业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预计不超过人民币1.4亿元,由公司提供担保,担保额度如下表所示:

二、被担保子公司的基本情况

1. 天津滨海环球印务有限公司:

天津环球2018年主要财务指标(经审计)如下:

(单位:万元)

担保的具体内容:

担保期限:12个月

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

贷款利率:由公司与商业银行具体协商

担保形式:连带责任担保

2. 陕西永鑫纸业包装有限公司

陕西永鑫2018年主要财务指标(经审计)如下:

(单位:万元)

担保的具体内容:

担保期限:12个月

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000万元

贷款利率:由公司与商业银行具体协商

担保形式:连带责任担保

3. 霍尔果斯领凯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领凯网络科技2018年主要财务指标(经审计)如下:

(单位:万元)

担保的具体内容:

担保期限:12个月

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

贷款利率:由公司与商业银行具体协商

担保形式:连带责任担保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担保协议的内容以届时与被担保方签署的相关协议为准。

四、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上述担保事项的被担保方为公司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资金主要用于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需要,为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不构成重大影响,不存在与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相违背的情况。

董事会同意上述担保事项,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在担保总额及担保期限内,授权公司管理层全权代表公司、子公司签署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及有关担保事项的各项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担保、贷款利率等有关的申请书、合同、协议等文件),由此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全部由公司承担。

五、累计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子公司累计担保金额为人民币1,216.94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合并报表净资产的2.24%;除前述为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外,公司不存在对子公司以外的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无逾期担保,无涉及诉讼的担保。

六、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公司除为下属子公司提供银行贷款担保外,公司及子公司没有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任何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公司无逾期担保事项,无涉及诉讼的担保事项发生。

本次公司为下属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符合行业特点,是基于公司经营发展战略以及资金预算和资金安全的需要,也是为公司下属子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做出的决策,其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了相应的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七、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审核后认为:本次公司为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可满足下属子公司未来经营发展的融资需要。本次公司为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符合相关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利益和中小股东利益。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西安环球印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九年三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799 证券简称:环球印务 公告编号:2019-020

西安环球印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西安环球印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19年3月29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财政部于2018年6月15日颁布了《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根据上述财会[2018]15号文件的要求,按照上述通知及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和要求,公司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变更日期:上述关于财务报表格式调整的会计政策变更均依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企业会计准则。

2、变更介绍

(1)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2)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按财政部颁布的《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的相关规定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3、变更原因

2018年6月15日,财政部颁布了《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金融企业中,尚未执行新金融准则和新收入准则的企业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本通知附件《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适用于尚未执行新金融准则和新收入准则的企业)》的要求编制财务报表。企业对不存在相应业务的报表项目可结合本企业的实际情况进行必要删减,企业根据重要性原则并结合本企业的实际情况可以对确需单独列示的内容增加报表项目。

由于上述会计准则的颁布,公司需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按以上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会计准则。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的要求,公司调整以下财务报表的列报,并对可比会计期间的比较数据相应进行调整:

1、资产负债表主要是归并原有项目:

(1)原“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项目合并计入新增的“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项目;

(2)原“应收利息” 和“应收股利”项目合并计入“其他应收款”项目;

(3)原“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项目合并计入新增的“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项目;

(4)原“应付利息”和“应付股利”项目合并计入“其他应付款”项目。

2、利润表主要是分拆原有项目:

(1)新增“研发费用”项目,从“管理费用”项目中分拆“研发费用”项目;

(2)在“财务费用”项下分拆“利息费用”和“利息收入”明细项目。

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不会对当期和会计政策变更之前公司总资产、负债总额、净资产及净利润产生影响。

三、独立董事意见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修订及发布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新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监事会意见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的金融工具相关准则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相关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况。公司董事会审议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实施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西安环球印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九年三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799 证券简称:环球印务 公告编号:2019-021

西安环球印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西安环球印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3月2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聘林蔚担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高级管理人员聘任情况

董事会一致同意选聘林蔚女士担任公司副总经理,分管财务中心、投资中心,兼任总会计师(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并分别向总经理、董事长汇报工作。任期自本次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林蔚女士简历附后)。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二、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西安环球印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九年三月二十九日

林蔚女士简历

林蔚,女,1970年2月出生,中国国籍,大专学历,会计师、高级国际财务管理师,中共党员,无境外居留权。现任公司副总经理、总会计师(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天津环球董事,西安德宝董事,领凯网络科技董事。主要工作经历:2001年至今,历任公司会计主管、经理助理、财务部经理、总会计师(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天津环球董事,西安德宝董事。曾获“陕西省国资委先进工作者”、“陕西省财贸系统五一巾帼标兵”、“陕西省总工会五一巾帼标兵”、“陕药集团十大经济人物”等荣誉称号。

林蔚女士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在禁入期的情况,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西安环球印务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

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董事行为指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西安环球印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2019年3月29日召开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拟定的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018年12月31日总股本150,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35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共派发现金5,250,000元。

我们认为:公司此次拟定的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有关规定,充分考虑了股东持续、稳定的回报以及公司持续、稳定发展的实际情况,审议程序符合《公司章程》相关条款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本次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内容。

二、《关于审议〈内部控制有效性认定的自我评价报告〉及〈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对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的《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及《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经核查,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内部控制体系较为健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基本上能得到一贯、有效的执行,对控制和防范经营管理风险、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促使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公司按《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对财务报表有效性的内部控制,未发现需要整改的重大缺陷。

三、《关于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董事行为指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对2018年3月29日召开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关于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公司章程》、《西安环球印务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对公司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进行了认真核查,现发表独立意见如下: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2018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形。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内容是真实的、准确的、完整的,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及确定2018年度审计费用的议案》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认为: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以下简称“希格玛”)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中,能够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履行了审计机构的责任和义务,出具的报告能够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续聘审计机构的事项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聘任希格玛为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同意向希格玛支付公司2018年度审计费用60万元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关于预计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

公司及子公司预计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为2,900.00万元,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认为:该等关联交易是公司正常经营、提高经济效益的市场化选择,符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交易事项符合市场原则,决策程序合法,交易定价公允合理,未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董事会审议该等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李移岭先生、孙学军先生、冯杰先生已回避表决,其程序合法、有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六、《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西安环球印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以及对公司和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对公司2018年度对外担保情况和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进行了认真细致的核查,现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违规将资金直接或间接地提供给控股股东或其关联方使用的情况,也不存在违规将资金直接或者间接地提供给非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其他关联方使用的情况。

2、对外担保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公司及其子公司没有以任何形式为公司及子公司以外的任何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

七、《关于修订〈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18年-2020年)〉的议案》

公司修订的《西安环球印务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18 年-2020 年)能够实现对投资者的持续、稳定的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性发展。公司在保证正常经营发展的前提下,采取现金、股票或者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等方式分配利润,并优先采取现金方式分配利润,有利于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或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上述股东回报规划,并同意将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关于2019年度为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公司除为下属子公司提供银行贷款担保外,公司及子公司没有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任何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公司无逾期担保事项,无涉及诉讼的担保事项发生。

本次公司为下属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符合行业特点,是基于公司经营发展战略以及资金预算和资金安全的需要,也是为公司下属子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做出的决策,其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了相应的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九、《关于选聘林蔚担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本次董事会聘任的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资格方面拥有其履行职责所具备的能力和条件,能够胜任所聘岗位的职责要求,未发现有《公司法》规定禁止任职以及被中国证监会处以市场禁入处罚并且尚末解除的情况,其提名和聘任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因此,我们同意本次董事会聘任林蔚女士担任公司副总经理,分管公司财务中心、投资中心,兼任总会计师,原董事会秘书职务不变,并分别向总经理、董事长汇报工作。

十、《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修订及发布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新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独立董事: 张明禹 冯均科 宋林

2019年3月29日

西安环球印务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董事行为指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西安环球印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2019年3月29日召开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如下事前认可意见:

一、关于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事前认可意见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拟提交董事会审议的《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其相关资料进行了认真审查,并与公司董事、管理层进行了沟通与探讨,发表如下认可意见:

公司拟定的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和要求。我们同意将《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并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意见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认真审阅了拟提交董事会审议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及确定2018年度审计费用的议案》等相关资料,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现对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项发表事如下事前认可意见:

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中,能够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履行了审计机构的责任和义务,出具的报告能够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我们同意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及确定2018年度审计费用的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并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预计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事前认可意见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本着审慎、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判断,对公司拟在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的《关于预计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的相关材料进行了认真、全面的审查,现对本次关联交易的事项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1、2018年,公司发生的日常性关联交易未超出公司股东大会批准的预计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范围。上述交易事项均属合理、必要,定价合理有据、客观公允,不存在因此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交易事项有利于促进公司业务的发展。

2、公司对2019年将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合理,相关业务的开展符合公司实际业务需要,有利于促进公司业务的增长。

3、上述交易事项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4、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审议该议案时,相关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并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 张明禹 冯均科 宋林

2019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