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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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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盈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03-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司拟以未来实施2018年年度权益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0元(含税),不送红股,也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广大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同时兼顾公司可持续发展的资金需求,与公司经营业绩相匹配,符合公司的战略发展目标,有利于增强股东的信心,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及《公司未来三年(2016年-2018年度)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等相关规定。

二、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决策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

2019年3月28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董事会认为: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广大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同时兼顾公司可持续发展的资金需求,与公司经营业绩相匹配,符合公司的战略发展目标,有利于增强股东的信心,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及《公司未来三年(2016年-2018年度)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等相关规定,同意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与此次权益分派相关的具体事项。

2、监事会审议情况

2019年3月28日,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广大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同时兼顾公司可持续发展的资金需求,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及《公司未来三年(2016年-2018年度)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等相关规定,同意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有关规定,符合《公司章程》及《公司未来三年(2016年-2018年度)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关于利润分配及现金分红的要求,充分考虑了广大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同时兼顾公司可持续发展的资金需求,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的情形。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上述预案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厦门盈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 年 03 月 30 日

证券代码:002925 证券简称:盈趣科技 公告编号:2019-037

厦门盈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19年度

申请授信额度和提供担保有关事项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厦门盈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3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19年度申请授信额度和提供担保有关事项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次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相关担保事项概述

1、公司2019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及担保的事项

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和发展的需要,进一步优化资产负债结构,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业务,授信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在不超过总授信额度范围内,最终以各银行等金融机构实际核准的授信额度为准),在此额度内公司及子公司根据实际资金需求进行银行借款、开立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贸易融资等融资业务。上述额度在2019年内可以循环使用。

上述综合授信可用于银行借款、开立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汇票贴现、银行保理业务、贸易融资等业务品种(以公司、子公司和各银行等金融机构签订的授信合同为准)。上述综合授信额度不等同于公司及子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以银行等金融机构与公司及子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

针对上述授信额度,董事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申请授信额度或进行融资时,可以自有的房屋、建筑物、土地使用权、设备等资产进行抵押担保。公司及子公司之间相互提供担保合计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包括子公司之间相互担保),且单笔担保额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在上述担保额度内,具体担保金额以银行等金融机构与公司或子公司实际发生的担保金额为准。

为提高工作效率,保证融资业务办理手续的及时性,公司将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全权代表公司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的一切与授信(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抵押、融资、开户、销户等)有关的合同、协议、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

2、匈牙利子公司以自有土地所有权及其地上建筑物向匈牙利政府部门申请政府补助进行抵押担保事项

为了优化公司智能制造产业布局、贴近欧洲区域的客户,2017年9月,公司投资设立了匈牙利控股子公司Intretech Hungary Kft.(以下简称“匈牙利盈趣”),主要开展智能控制部件的研发、生产及销售业务。根据公司国际化布局发展战略规划,匈牙利盈趣购置自有土地,并逐步投资建设欧洲智能制造工厂。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匈牙利盈趣共购置8宗土地,其中7宗用于建设智能制造工厂,另1宗已建有房产的土地拟重新装修为员工宿舍楼,目前智能制造工厂正处于投资建设阶段,预计一期工程将于2019年下半年完成竣工验收并投入生产使用。

为促进当地实体经济的发展,匈牙利外交与对外经济部同意给予匈牙利盈趣政府补助以支持其智能制造工厂的投资建设等,但需匈牙利盈趣承诺在2021年12月31日之前完成投资总额超过2,000.00万欧元(折合人民币约为15,131.60万元,根据2019年3月28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汇率中间价予以折算,下同 ),本次补助金额将根据匈牙利盈趣各期实际投资金额的14.2806660%予以核发,但总补助金额不超过126,812.50万福林(折合人民币约为3,000.70万元)。

为了确保匈牙利盈趣按双方约定的投资计划稳步投入,匈牙利外交与对外经济部要求匈牙利盈趣为本次申请政府补助事项以自有不动产进行抵押担保,若匈牙利盈趣在承诺期限届满后投资总额未超过2,000.00万欧元(折合人民币约为15,131.60万元),则需全额返还已获得的政府补助金额及相应的利息(利率按匈牙利央行基准利率为准)。

鉴于上述原因,匈牙利盈趣拟以其拥有的位于匈牙利Kapuvár市8宗土地所有权及其地上建筑物(包括现有及未来建成的,下同)为抵押担保物,共向匈牙利外交与对外经济部申请政府补助不超过126,812.50万福林(折合人民币约为3,000.70万元),担保金额为152,175.00万福林(折合人民币约为3,600.84万元),担保期限自房地产管理局抵押登记备案之日起至投资完毕后五年。

根据匈牙利评估公司IDD Budapest Pénzügyi Tanácsadó és Vagyonértékel? Kft出具的评估报告,前述土地所有权及其地上建筑物的评估价值为156,200.00万福林(折合人民币约为3,696.08万元)

3、公司及子公司2019年度申请授信额度和提供担保有关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在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厦门盈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法定代表人:吴凯庭

2、住所:厦门市海沧区东孚大道2879号6#写字楼1层104单元之一

3、注册资本:45,852.95万人民币

4、成立日期:2011年5月24日

5、经营范围:电子元件及组件制造;其他电子设备制造;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集成电路设计;软件开发;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数据处理和存储服务;电子工业专用设备制造;自有房地产经营活动;纺织带和帘子布制造;其他未列明制造业(不含须经许可审批的项目);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的出口业务和本企业所需的机械设备、零配件、原辅材料的进口业务(不另附进出口商品目录),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

6、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万元)

(二)漳州盈塑工业有限公司

1、法定代表人:邱章友

2、住所:福建省漳州市芗城区金峰工业开发区万利达工业园内5#厂房

3、注册资本:3,000.00万人民币

4、成立日期:2015年07月16日

5、经营范围:塑胶零件制造;塑料制品制造。(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6、股权关系:系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持股82.00%

7、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万元)

(三)Intretech (Malaysia) Sdn. Bhd.(盈趣科技(马来西亚)有限公司)

1、注册号:1192082-X

2、住所:NO. 32 JALAN TANJONG 2, TAMAN DESA CEMERLANG, 81800 ULU TIRAM JOHOR

3、注册资本:3,157.9753万林吉特

4、成立日期:2016年6月21日

5、主营业务:电子产品生产制造与组装及精密塑胶部件制造

6、股权关系:系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持股比例为86.52%

7、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万元)

(四)Intretech Hungary Kft.(盈趣科技(匈牙利)有限公司)

1、注册号:01-09-303298

2、住所:1108 Budapest, Harmat utca 208

3、注册资本:154,500.00万福林

4、成立日期:2017年9月15日

5、主营业务:智能控制部件的研发、生产及销售业务

6、股权关系:系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持股87.00%

7、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万元)

三、担保内容

担保方式:保证担保(一般保证、连带责任担保)、资产抵押及资产质押等,由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相关机构共同协商确定。

担保期限:在2019年内,根据每笔担保实际发生日期,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双方约定确定。

四、相关审核、审批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

2019年3月28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19年度申请授信额度和提供担保有关事项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1)本次申请授信额度及提供担保事项是为了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和发展的需要,有利于公司优化资产负债结构,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业务,授信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该额度在2019年内可以循环使用;同时同意公司及子公司申请授信额度或进行融资时根据需要以自有的房屋、建筑物、土地使用权、设备等资产进行抵押担保。公司及子公司之间相互提供担保合计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包括子公司之间相互担保),且单笔担保额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2)子公司匈牙利盈趣以自有土地所有权及其地上建筑物向匈牙利政府部门申请政府补助进行抵押担保事项可适当缓解匈牙利智能制造工厂投资建设中的资金压力,有利于推进公司国际化布局的进程。

2、监事会审议情况

2019年3月28日,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19年度申请授信额度和提供担保有关事项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1)本次申请授信额度及提供担保事项是为了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和发展的需要,有助于公司优化资产负债结构,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业务,并同意公司及子公司申请授信额度或进行融资时根据需要以自有的房屋、建筑物、土地使用权、设备等资产进行抵押担保;本次申请银行等金融机构授信额度及提供担保有关事项已经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2)子公司匈牙利盈趣以自有土地所有权及其地上建筑物向匈牙利政府部门申请政府补助进行抵押担保事项,系子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有利于缓解匈牙利智能制造工厂投资建设中的资金压力,有利于推进公司国际化进程。本次抵押担保事项符合相关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3、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1)公司(包括公司及子公司)为满足自身经营发展的需要,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业务,并同意公司及子公司申请授信额度或进行融资时根据需要以自有的房屋、建筑物、土地使用权、设备等资产进行抵押担保,有利于公司优化资产负债结构,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具有足够的偿债能力,公司已经制定了严格的审批权限和程序,能够有效防范风险。我们同意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提供担保事项。(2)匈牙利盈趣以自有土地所有权及其地上建筑物向匈牙利政府部门申请政府补助进行抵押担保事项符合子公司自身经营发展需要,有利于缓解匈牙利智能制造工厂投资项目建设中的资金压力,并进一步推进公司国际化布局的进程。(3)董事会对上述事项的决策程序合法有效,本次担保事项不会对公司及匈牙利盈趣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4、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证券”)认为:

上述担保事项已经盈趣科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且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本担保事项决策程序合法、有效,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担保事项的风险在可控范围内,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招商证券对公司及子公司2019年度申请授信额度和提供担保有关事项无异议。

五、公司累计担保及逾期担保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子公司的实际担保总额为2,741.54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报告期末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比重为0.74%,分别系:(1)公司孙公司SDATAWAY SA为原股东控制的企业SDImmo SA向银行申请借款担保,担保金额350.00万瑞士法郎(折合人民币为2,432.29万元);(2)公司孙公司SDH Holding SA之子公司Depair SA以其自有固定资产抵押向银行申请借款,担保金额44.50万瑞士法郎(折合人民币为309.25万元)。以上担保事项均发生于本公司2018年度收购SDATAWAY SA及SDH Holding SA股权之前。

公司无逾期担保事项,且不存在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之情形。

六、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董事意见;

4、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厦门盈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2019年度申请授信额度和提供担保有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厦门盈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 年 03 月 30 日

证券代码:002925 证券简称:盈趣科技 公告编号:2019-038

厦门盈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独立董事津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厦门盈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3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鉴于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完善法人治理结构、保护中小股东的利益、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所做出的贡献,同时为了进一步调动独立董事的工作积极性,强化独立董事勤勉尽责的意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并结合市场形势、物价水平的变化,拟将独立董事津贴由每人每年人民币6.00万元(含税)调整为每人每年人民币7.20万元(含税)。独立董事津贴标准自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执行。

此次调整独立董事津贴事宜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相关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厦门盈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 年 03 月 30 日

证券代码:002925 证券简称:盈趣科技 公告编号:2019-039

厦门盈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

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

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厦门盈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3月28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因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第一期未达到行权/解除限售条件,公司决定注销激励对象所持有的未达到相应行权条件的股票期权以及回购注销激励对象所持有的未达到相应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股权激励计划简述

(一)2018年7月1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及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意见。

(二)2018年7月11日至2018年7月20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通过内部公示系统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18年7月21日,公司监事会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 2018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三)2018年7月26日,公司召开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实施本激励计划获得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股票期权授权日/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2018年7月27日,公司董事会披露了《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及《关于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四)2018年8月22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与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首次授予条件业已成就,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权/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对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公司于 2018 年9月18日完成了相关的授予登记工作,并披露了《关于2018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五)2019年3月2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与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本次股票期权注销及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原因

由于公司 2018 年度的业绩未达到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第一期行权/解除限售条件,董事会拟对当期可申请行权的相应比例的股票期权35.49万股进行注销、当期可申请解除限售的相应比例的限制性股票67.39万股进行回购注销。

未达到行权/解除限售条件说明如下:

三、本次股票期权注销及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数量、价格与资金来源

(一)股票期权注销的数量

本次合计注销282名激励对象持有的35.49万股已授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0.08%。

(二)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数量

本次合计回购注销268名激励对象持有的67.39万股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0.15%。

(三)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价格

因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拟以未来实施2018年年度权益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0.00元(含税)现金股利。鉴于股权激励回购注销程序所需时间较长,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工作将于2018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完成后予以办理,本次拟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仍然享有参与公司本年度利润分配的权利。根据《激励计划(草案)》第五章“股权激励计划具体内容”的相关规定一一“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股份登记后,若公司发生派息等影响公司股本总额或公司股票价格事项的,公司应对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做相应的调整”,具体调整方法及调整后的回购注销价格如下:

P=P0-V

其中:P0为调整前的每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每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经派息调整后,P仍须大于1。

首次授予268名激励对象所持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调整为26.41元/股。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总金额为1,779.7699万元。

(四)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资金来源

本次用于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资金全部为公司自有资金。

四、本次股票期权注销及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前后股本结构变化表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45,852.95万股减少至45,785.56万股,公司股本结构变动如下:

注:本次变动前股本结构情况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2019年3月28日《发行人股本结构表(按股份性质统计)》数据予以统计。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

五、对公司业绩的影响

本次股票期权注销及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项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为股东创造价值。

六、监事会意见

因公司 2018 年度的业绩未达到《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行权/解除限售条件,同意公司注销282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未达到行权条件的股票期权35.49万股和回购注销268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未达到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67.39万股。公司本次注销的股票期权的数量和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及价格准确,符合《激励计划(草案)》以及《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七、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公司 2018 年度审计报告,公司 2018 年度的业绩未达到《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行权/解除限售条件,同意公司注销282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未达到行权条件的股票期权35.49万股和回购注销268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未达到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67.39万股。公司本次注销的股票期权的数量和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及价格准确。我们认为公司本次股票期权注销及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行为符合《激励计划(草案)》以及《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股票期权注销及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相关事宜。

八、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上述董事会、监事会和股东大会的通知、召开方式、表决程序和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回购注销事项已履行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必要的授权和批准程序,符合《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及《激励计划草案》的安排;本次回购注销事项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后方能实施。

九、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福建至理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厦门盈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 年 3月 30 日

证券代码:002925 证券简称:盈趣科技 公告编号:2019-040

厦门盈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地址、注册资本

并修订《公司章程》相应条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厦门盈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3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地址、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相应条款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注册地址变更

鉴于公司在厦门市海沧区投资建设的“盈趣创新产业园”的门牌号码已核准,具体为“厦门市海沧区东孚西路100号”;根据公司实际经营需要,拟对公司现有注册地址进行如下变更:

变更前:厦门市海沧区东孚大道2879号6#写字楼1层104单元之一

变更后:厦门市海沧区东孚西路100号

二、注册资本变更

因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第一期未达到行权/解除限售条件,公司拟回购注销激励对象所持有的未达到相应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共计67.39万股。公司现有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均为人民币45,852.95万元,股份总数为45,852.95万股,前述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手续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实收资本和股份总数将发生如下变更:

三、公司章程拟修订情况

鉴于前述注册地址和股份总数的变更情况,现对《公司章程》第五条、第六条及第十九条进行修订,其他条款保持不变。具体修订情况如下: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于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厦门盈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四、其他事项说明

1、公司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或其指定人士办理相关的工商变更登记或备案等全部事宜;

2、本次注册地址、注册资本变更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最终核准、登记为准;

3、上述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五、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厦门盈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 年 03 月 30 日

证券代码:002925 证券简称:盈趣科技 公告编号:2019-041

厦门盈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

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厦门盈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2019年4月22日(星期一)下午14:00在厦门市湖里区嘉禾路588号盈趣科技大厦7楼3POS会议室召开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厦门盈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9年4月22日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19年4月21日-2019年4月22日。其中,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4月22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4月21日下午15:00至2019年4月22日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1)现场投票:股东出席现场股东大会或者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现场会议参加表决,股东委托的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网络投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3)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网络或其他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19年4月15日(星期一)

7、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2019年4月15日下午15:00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格式参见附件2),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厦门市湖里区嘉禾路588号盈趣科技大厦7楼3POS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审议《2018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5、审议《201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6、审议《关于聘请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7、审议《关于调整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8、审议《关于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9、审议《关于制定〈公司未来三年(2019-2021年度)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10、审议《关于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11、审议《关于变更公司注册地址、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相应条款的议案》。

上述议案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上述议案的中小投 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单独计票结果。

上述议案已于2019年3月28日分别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19年3月30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议案8和议案10均为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8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林松华、杨明、林先锋、王战庆、韩崇山、胡海荣、厦门山坡松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议案10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杨明、林先锋、王战庆等股权激励对象。

议案10-11为特别决议提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其余议案均为普通决议提案,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肖虹、郭东辉、齐树洁和2018年4月25日离任的独立董事曾辉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三、提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时应当提交的材料:

自然人股东需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办理登记。

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单位持股凭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办理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单位持股凭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

2、登记时间:2019年4月16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3、登记方式:现场登记或邮寄方式登记,参见附件3。

4、登记地点:福建省厦门市湖里区嘉禾路588号盈趣科技大厦7楼董事会办公室

5、会议联系方式:

(1)联系人:杨明

(2)电话号码:0592-5797666

(3)电子邮箱:stock@intretech.com

(4)联系地址:福建省厦门市湖里区嘉禾路588号盈趣科技大厦

6、其他事项:出席会议的人员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需要说明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1。

六、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厦门盈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 年 03 月 30 日

附件 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925

2、投票简称:盈趣投票

3、投票时间:2019年4月22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

4、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1)在投票当日,“盈趣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总数。

(2)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3)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股东大会议案序号。100元代表总议案,1.00元代表议案1,2.00元代表议案2,依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委托价格分别申报。

(4)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赞成,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

(5)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6)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4月21日下午15:00,结束时间为2019年4月22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 2:

厦门盈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身份证号 )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厦门盈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19年4月22日召开的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本公司)于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下列指示就下列议案投票。如没有做出指示,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表决,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本人(本公司)承担。

本授权委托书有效期为自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股东大会会议结束之日止。

特此确认!

委托人姓名或单位名称(签章):

委托人持股数:

股份性质: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股东账户: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授权委托书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附注:

1、如欲投票赞成提案,请在“赞成”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反对提案,请在“反对”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弃权提案,请在“弃权”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对同一审议事项不得有两项或多项指示,否则受托人有权对该事项进行投票。

2、股份性质包括限售流通股(或非流通股)、无限售流通股。

3、委托人为法人股东的,应当加盖单位印章。

附件 3:

厦门盈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参会登记表

证券代码:002925 证券简称:盈趣科技 公告编号:2019-042

厦门盈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2018年

年度报告网上说明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厦门盈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及《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19年3月30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深入、全面地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及发展战略等相关事项,公司定于2019年4月10日(星期三)下午15:00-17:00在全景网举行2018年年度报告网上说明会,本次年度报告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届时投资者可登录“全景·路演天下”(http://rs.p5w.net)参与本次年度报告说明会。

出席本次年度报告说明会的人员有:董事长吴凯庭先生,董事、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杨明先生,独立董事郭东辉先生,财务总监李金苗先生以及保荐代表人许德学先生。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厦门盈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 年 03 月 30 日

证券代码:002925 证券简称:盈趣科技 公告编号:2019-043

厦门盈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第一季度业绩预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19年01月01日-2019年03月31日;

2、预计的业绩:同向下降

3、业绩预告情况表:

二、业绩预告预审计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未经过注册会计师预审计。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预计2019年第一季度的营业收入与上年同期基本持平,但受不同毛利率的产品销售占比发生变化的影响,公司整体毛利率较上年同期有所下降,以及经营费用随着公司经营规模扩大而有所增加,预计2019年第一季度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在13,643.20万元–17,054.00万元之间,较上年同期相比下降幅度在0%至20%之间。

四、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业绩预告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未经审计机构审计。

2、2019 年第一季度业绩的具体数据将在本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中详细披露,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厦门盈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 年 03 月 30 日

厦门盈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未来三年(2019-2021年度)股东分红

回报规划

为完善和健全厦门盈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盈趣科技”)分红决策和监督机制,建立对投资者持续、稳定、科学的回报机制,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保护公司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增加股利分配决策透明度和可操作性,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中国证监会公告[2013]43号)、《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2]37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编制了《公司未来三年(2019-2021年度)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具体内容如下:

一、公司制定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原则

(一)公司制定本规划考虑的因素

公司制定本规划,着眼于公司的长远和可持续发展,在综合分析公司经营发展实际、股东要求和意愿、社会资金成本、外部融资环境等因素的基础上,充分考虑公司目前及未来盈利规模、现金流量状况、发展所处阶段、项目投资资金需求、银行信贷及债权融资环境等情况,建立对投资者持续、稳定、科学的回报机制,从而对利润分配作出制度性安排,以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二)本规划的制定原则

公司实行积极、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和可持续发展。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在对利润分配政策的决策和论证过程中,应当与独立董事、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独立董事、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

(三)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制定周期和相关决策机制

公司董事会应当根据《公司章程》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制定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如公司根据生产经营情况、投资规划、长期发展的需要或因外部经营环境、自身经营状况发生较大变化,需要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公司董事会需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调整规划并报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至少每三年重新审议一次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并应当结合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独立董事的意见,对公司正在实施的利润分配政策作出适当的、必要的修改,以确定该时段的股东分红回报计划。

二、公司未来三年(2019-2021年度)的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根据《公司法》、《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的规定,在足额计提法定公积金、盈余公积金以后,2019-2021年度公司利润分配计划如下:

(一)利润分配形式

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和本规划有关规定和条件,同时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与稳定性的前提下,公司可以采取现金、股票、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或者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分配股利。在未来三年,公司将坚持以现金分红为主的形式向股东分配利润。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当期的盈利规模、现金流状况、发展阶段及资金需求状况,制定年度或中期分红方案。

(二)公司利润分配的最低现金分红比例

1.在保证公司能够持续经营和长期发展的前提下,如公司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资金支出等事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除外)发生,在未来三年,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应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20%,且任意连续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原则上应不少于该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60%,具体每个年度的分红比例由董事会根据公司年度盈利状况和未来资金使用计划提出预案。

2.公司在上一会计年度实现盈利,但公司董事会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未提出现金分红方案的,应当征询独立董事的意见,并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未提出现金分红方案的原因、未用于分红的资金留存公司的用途,独立董事还应当对此发表独立意见并公开披露。

3.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80%;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40%;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项规定处理。

(三)利润分配方案的制定及执行

公司在规划期内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由公司董事会提出利润分配方案,并经公司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董事会、监事会同意后,交付股东大会审议。公司接受所有股东对公司分红的建议和监督。在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公司董事会应当在股东大会召开后2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

三、未分配利润的使用规划

公司本次利润分配规划着眼于建立对投资者持续、稳定、科学的回报机制,保持股利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同时考虑了公司的长远和可持续发展、目前及未来盈利规模、现金流量状况、发展所处阶段、项目投资资金需求、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融资、银行信贷及债权融资环境等情况。未来三年,公司将主要采取现金分红的股利分配政策,单一年度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20%。公司未分配利润将主要用于公司除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外的其他资本性支出计划及补充公司营业规模扩大所需增加的营运资金。

四、本次制定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合理性分析

公司具有较强的盈利能力和资金管理能力,有足够能力给予股东持续、稳定、合理的回报。公司资产负债率合理,生产经营较为稳健,通过经营积累、债权融资以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可以获得现阶段发展所需资金。2018年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通过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将进一步扩大公司产品生产规模,进一步增强公司盈利能力,为股东创造更大的价值,与股东共享公司成长收益。在2016年度、2017年度及2018年度,公司盈利规模均保持在较高的水平,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均为正数,公司有能力给予股东合理回报。

五、未来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制定安排

公司以三年为周期制定股东分红回报规划,根据《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并由公司董事会结合公司的具体经营情况,充分考虑公司的盈利规模、现金流量状况、发展所处阶段及当期资金需求,确定该时段的利润分配规划。

六、其他

(一)本规划在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二)对本规划进行修订的,须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方为有效。

(三)本规划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厦门盈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 年 03月 30 日

厦门盈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有关规定,现将本公司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厦门盈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2334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采用网下配售方式向询价对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750.00万股和网上定价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6,750.00万股,共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7,500.00万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22.50元。截至2018年1月10日,本公司共募集资金168,75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8,944.43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159,805.57万元。

上述募集资金净额已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致同验字(2018)第350ZA0001号”《验资报告》。

(二)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1、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置换情况

根据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如本次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时间与项目资金需求的时间进度不一致,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期投入,待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截至2018年1月20日,本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额为14,783.77万元。

2、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如下(单位:人民币元):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适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文件的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厦门盈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该管理制度于2016年8月18日经本公司董事会二届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根据管理制度并结合经营需要,本公司从2018年1月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使用专户,并与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施严格审批,以保证专款专用。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公司均严格按照该《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余额为1,296,939,531.32元,其中银行活期存款余额为116,939,531.32元,购买银行理财产品尚未赎回的金额为1,180,000,000.00元。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单位:人民币元):

上述存款余额中,已计入募集资金专户理财收益及利息收入47,627,801.89元(其中2018年度理财收益及利息收入47,627,801.89元),其中理财收益41,751,238.34元,利息收入5,876,563.55元,已扣除手续费2,623.50元(其中2018年度手续费2,623.50元)。

截止至2018年12月31日,公司购买银行理财产品尚未赎回的明细如下(单位:人民币万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本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六、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18年度,本公司已按《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1、保荐机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2019年3月28日,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针对本公司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了《关于厦门盈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专项核查报告认为,盈趣科技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法规和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附件:

1、2018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厦门盈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3月28日

附表1:

2018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说明1:公司在《招股说明书》披露的本募投项目的建设期为6个月,鉴于本项目的实施地点为“智能制造生产线建设项目”中投资建设的“盈趣创新产业园”,所以该项目须待前述产业园主体工程竣工验收后方可开展装修、设备购置与安装等工作,其建设期的起始日期以产业园主体工程完成竣工验收后计算,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预计为2020年1月。

说明2:公司在《招股说明书》披露的本募投项目的建设期为1.5年,鉴于本项目的实施地点为“智能制造生产线建设项目”中投资建设的“盈趣创新产业园”,所以该项目须待前述产业园主体工程竣工验收后方可开展装修、软硬件采购与安装、人员调动等工作,其建设期的起始日期以产业园主体工程完成竣工验收后计算,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预计为2021年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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