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29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19年

3月30日

查看其他日期

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局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9-03-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016、200016 证券简称:深康佳A、深康佳B 公告编号:2019-23

债券代码:114418、114423 债券简称:19康佳01、19康佳02

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局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局会议召开情况

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本公司”或“公司”或“康佳集团”)第九届董事局第七次会议,于2019年3月28日(星期四)以现场表决加通信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19年3月18日以电子邮件、书面或传真方式送达全体董事及全体监事。本次会议应到董事7名,实到董事7名。全体监事会成员和部分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局主席刘凤喜先生主持。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局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经过充分讨论,审议并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以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并通过了《2018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详细内容请查阅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new/index)上的相关公告。

(二)以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并通过了《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详细内容请查阅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new/index)上的相关公告。

(三)以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并通过了《2018年度独立董事履行职责情况的报告》。

详细内容请查阅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new/index)上的相关公告。

(四)以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并通过了《关于部分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2017年,财政部修订发布了金融工具相关会计准则,包括《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一一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一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要求中国境内上市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实行。另外,2018年,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按照该准则要求编制财务报表。

根据财政部要求及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会议决定康佳集团根据要求执行前述新颁布或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并对相应会计科目进行相应的调整。

会议授权康佳集团经营班子落实最终方案。

具体内容请见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new/index)上披露的《关于部分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五)以4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并通过了《关于预计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根据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会议同意康佳集团2019年度向华侨城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销售液晶、LED显示器等产品及相关服务约为3000万元;同意2019年度购买深圳市华侨城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等华侨城集团有限公司下属子公司提供的服务和产品,金额约为2000万元。

本次交易构成了关联交易。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了本次关联交易,并就此次关联交易发表了独立意见。关联方董事刘凤喜先生、何海滨先生、张靖先生回避表决,其他与会董事一致同意此项议案。

会议授权康佳集团经营班子落实最终方案。

具体内容请见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new/index)上披露的《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

(六)以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并通过了《2018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孙盛典)。

详细内容请查阅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new/index)上的相关公告。

(七)以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并通过了《2018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王曙光)。

详细内容请查阅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new/index)上的相关公告。

(八)以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并通过了《2018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邓春华)。

详细内容请查阅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new/index)上的相关公告。

(九)以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并通过了《2018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肖祖核)。

详细内容请查阅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new/index)上的相关公告。

(十)以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并通过了《2018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张述华)。

详细内容请查阅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new/index)上的相关公告。

(十一)以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并通过了《2018年年度报告》。

详细内容请查阅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new/index)上的相关公告。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此议案还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以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并通过了《2018年度董事局工作报告》。

详细内容请查阅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new/index)上的相关公告。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此议案还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以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并通过了《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详细内容请查阅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new/index)上的相关公告。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此议案还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以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并通过了《2018年度会计师审计报告》。

详细内容请查阅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new/index)上的相关公告。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此议案还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五)以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1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公司2018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411,289,744.68元,未分配利润为4,271,408,192.21元,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以及公司长远发展需求,会议决定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

以2018年末总股本2,407,945,40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元(含税),预计需分配股利为240,794,540.8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进行分配,本年度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会议授权康佳集团经营班子落实最终方案。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此议案还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六)以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聘请2019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会议决定公司聘请瑞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授权康佳集团管理层与瑞华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2019年度审计费用。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此议案还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七)以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董事局经逐项自查论证后,认为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条件,并决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此议案还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八)逐项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公司拟定了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非公开发行”或“本次发行”)的方案。由于公司控股股东华侨城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深圳华侨城资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拟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的A股股票,该事项构成关联交易。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了本次关联交易,并就此次关联交易发表了独立意见。

1、发行股票种类和面值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表决结果:4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由于本议案内容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刘凤喜、何海滨、张靖已回避表决。

2、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本次非公开发行采用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在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文件的有效期内由公司选择适当时机发行。

表决结果:4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由于本议案内容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刘凤喜、何海滨、张靖已回避表决。

3、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对象为深圳华侨城资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全部以现金方式认购。

表决结果:4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由于本议案内容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刘凤喜、何海滨、张靖已回避表决。

4、发行数量

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发行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同时根据中国证监会《发行监管问答一一关于引导规范上市公司融资行为的监管要求》规定,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数量不超过本次非公开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20%,即不超过481,589,081股(含本数,最终以中国证监会核准的发行数量为准)。

若公司在审议本次非公开发行董事局会议决议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事项,本次发行股票数量上限将作相应调整。在前述范围内,最终发行数量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局根据发行时的实际情况,与本次非公开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表决结果:4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由于本议案内容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刘凤喜、何海滨、张靖已回避表决。

5、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A股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A股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A股股票交易总量)的90%。若公司A股股票在该20个交易日内发生因除权、除息事项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交易价格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

在前述范围内,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最终发行价格将在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后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局根据发行时的实际情况,与本次非公开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公司若发生派息、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价格将相应调整。

表决结果:4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由于本议案内容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刘凤喜、何海滨、张靖已回避表决。

6、限售期

本次非公开发行对象认购的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

表决结果:4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由于本议案内容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刘凤喜、何海滨、张靖已回避表决。

7、上市地点

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表决结果:4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由于本议案内容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刘凤喜、何海滨、张靖已回避表决。

8、本次发行前公司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本次非公开发行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将由公司新老股东按照发行后的股份比例共享。

表决结果:4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由于本议案内容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刘凤喜、何海滨、张靖已回避表决。

9、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00,000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中不超过200,000万元将用于偿还银行借款,不超过100,000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若实际募集资金数额(扣除发行费用后)少于上述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在最终确定的本次募投项目范围内,公司将根据实际募集资金数额,按照公司发展需求及项目的具体情况,调整并最终决定募集资金的优先顺序及各项目的具体投资额。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有资金或通过其他融资方式解决。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可根据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偿还银行借款,并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后予以置换。在不改变本次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下,公司董事局可根据市场及公司实际情况,授权经营管理层决定上述项目的具体方案和实施时间。

表决结果:4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由于本议案内容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刘凤喜、何海滨、张靖已回避表决。

10、本次非公开发行决议有效期

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决议的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表决结果:4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由于本议案内容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刘凤喜、何海滨、张靖已回避表决。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议案第1至第10项还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九)以4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具体情况,公司董事局审议并通过了《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

由于本议案的内容涉及关联交易,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了该议案涉及的事项,并发表了独立意见。关联方董事刘凤喜先生、何海滨先生、张靖先生回避表决,其他与会董事一致同意此项议案。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此议案还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请见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new/index)上披露的《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

(二十)以4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由于本议案的内容涉及关联交易,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了该议案涉及的事项,并发表了独立意见。关联方董事刘凤喜先生、何海滨先生、张靖先生回避表决,其他与会董事一致同意此项议案。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此议案还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请见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new/index)上披露的《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

(二十一)以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说明的议案》。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此议案还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请见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new/index)上披露的《关于公司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说明》。

(二十二)以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并通过了《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的议案》。

根据《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号)等文件等有关规定,为保障公司中小股东的利益,公司就本次非公开发行对公司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认真分析并提出了应对措施。同时,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华侨城资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事项出具了相关承诺。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此议案还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请见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new/index)上披露的《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及填补措施的公告》。

(二十三)以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19-2021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的要求,结合公司经营发展实际、股东要求和意愿、社会资金成本以及外部融资环境等因素,公司制定了《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19-2021年)股东回报规划》。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此议案还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请见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new/index)上披露的《公司未来三年(2019-2021年)股东回报规划》。

(二十四)以4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涉及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公司控股股东华侨城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深圳华侨城资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拟以现金全额认购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A股股票,本次交易构成了关联交易。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了本次关联交易,并就此次关联交易发表了独立意见。关联方董事刘凤喜先生、何海滨先生、张靖先生回避表决,其他与会董事一致同意此项议案。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此议案还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请见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new/index)上披露的《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涉及关联交易事项的公告》。

(二十五)以4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同意华侨城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免于以要约方式增持公司股份的议案》。

鉴于深圳华侨城资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已做出承诺,其认购的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A股股票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转让,依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2014年修订)》第六十三条规定,同意提请股东大会批准华侨城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免于以要约方式增持公司股份的申请。由于本议案的内容涉及关联交易,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了该议案涉及的事项,并发表了独立意见。关联方董事刘凤喜先生、何海滨先生、张靖先生回避表决,其他与会董事一致同意此项议案。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此议案还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六)以4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与认购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协议〉的议案》。

本次交易构成了关联交易。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了本次关联交易,并就此次关联交易发表了独立意见。关联方董事刘凤喜先生、何海滨先生、张靖先生回避表决,其他与会董事一致同意此项议案。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此议案还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请见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new/index)上披露的《关于公司与认购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的公告》。

(二十七)以4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局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工作相关事宜的议案》。

公司为高效、有序地完成本次非公开发行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局拟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局在有关法律法规范围内全权办理与本次非公开发行有关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在国家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和《公司章程》允许的范围内,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制定和实施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具体方案,包括发行时机、发行数量、发行起止日期、发行价格、发行对象、发行方式、认购办法、认购比例以及与发行有关的其他事项;若公司股票在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前20个工作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董事局有权对发行价格进行相应调整;若公司股票在董事局决议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董事局有权对发行数量上限进行相应调整,并在上述范围内根据最终发行价格确定股份发行数量;

2、根据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制作、申报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申请文件,并根据证券监管部门的反馈意见及发行审核委员会的审核意见,回复相关问题、修订和补充相关申请文件;

3、决定聘请本次非公开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依据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行政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和股东大会决议,制作、修改、补充、签署、递交、呈报、执行与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相关的所有协议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保荐协议、承销协议、其他中介机构聘用协议等;

4、在股东大会决议范围内对募集资金用途的具体安排进行调整;

5、根据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完成情况,修改《公司章程》中的相关条款,以反映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新的股本总额及股本结构,并报有关政府部门和监管机构核准或备案,及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6、在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锁定和上市等相关事宜;

7、如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和中国证券监管部门对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政策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授权董事局对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具体发行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8、在法律、法规允许的前提下,办理其他与本次非公开发行相关的具体事宜;

9、同意董事局转授权由公司董事局主席和高级管理人员组成的非公开发行股票工作领导小组,决定、办理及处理上述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有关的一切事宜;

10、本次授权的有效期为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

关联方董事刘凤喜先生、何海滨先生、张靖先生回避表决,其他与会董事一致同意此项议案。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此议案还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八)以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为广东兴达鸿业电子有限公司增加担保额度的议案》。

为了满足广东兴达鸿业电子有限公司日常经营资金的需要,保障广东兴达鸿业电子有限公司业务的正常运营,会议决定为广东兴达鸿业电子有限公司增加担保额度1亿元人民币,公司为广东兴达鸿业电子有限公司提供的总担保额度增加至2亿元。此次增加的担保额度的期限为一年,此担保额度将用于广东兴达鸿业电子有限公司向银行办理银行综合授信额度、贸易融资额度,设备融资租赁等融资业务。会议要求广东兴达鸿业电子有限公司的其他股东为此次担保额度的49%向康佳集团提供反担保。

会议授权康佳集团经营班子落实最终方案。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此议案还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请见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new/index)上披露的《对外担保公告》。

(二十九)以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为康佳环嘉(大连)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增加担保额度的议案》。

为了满足康佳环嘉(大连)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日常经营资金的需要,保障康佳环嘉(大连)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业务的正常运营,会议决定为康佳环嘉(大连)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增加担保额度5亿元人民币,公司为康佳环嘉(大连)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提供的总担保额度增加至17亿元。此次增加的担保额度的期限为一年,将用于康佳环嘉(大连)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向银行办理银行综合授信额度、贸易融资额度,办理融资租赁,向供应商申请采购账期额度等业务。会议要求康佳环嘉(大连)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的其他股东为此次担保额度的49%向康佳集团提供反担保。

会议授权公司经营班子落实最终方案。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此议案还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请见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new/index)上披露的《对外担保公告》。

(三十)以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为江西金凤凰纳米微晶有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为了满足江西金凤凰纳米微晶有限公司日常经营资金的需要,保障江西金凤凰纳米微晶有限公司业务的正常运营,会议决定为江西金凤凰纳米微晶有限公司提供金额为4.5亿元人民币信用担保额度,担保期限为五年。此担保额度将用于江西金凤凰纳米微晶有限公司向银行办理银行综合授信额度、贸易融资额度,办理融资租赁,向供应商申请采购账期额度等业务。会议要求江西金凤凰纳米微晶有限公司母公司的其他股东将为此次担保额度的49%向康佳集团提供反担保。会议授权公司经营班子落实最终方案。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此议案还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请见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new/index)上披露的《对外担保公告》。

(三十一)以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为江西新凤微晶玉石有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为了满足江西新凤微晶玉石有限公司日常经营资金的需要,保障江西新凤微晶玉石有限公司业务的正常运营,会议决定为江西新凤微晶玉石有限公司提供金额为2.5亿元人民币信用担保额度,担保期限为五年。此担保额度将用于江西新凤微晶玉石有限公司向银行办理银行综合授信额度、贸易融资额度,办理融资租赁,向供应商申请采购账期额度等业务。会议要求江西新凤微晶玉石有限公司母公司的其他股东为此次担保额度的49%向康佳集团提供反担保。

会议授权公司经营班子落实最终方案。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此议案还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请见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new/index)上披露的《对外担保公告》。

(三十二)以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为河南新飞制冷器具有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为了满足河南新飞制冷器具有限公司日常经营资金的需要,保障河南新飞制冷器具有限公司业务的正常运营,会议决定按持股比例为河南新飞制冷器具有限公司提供金额为1.02亿元人民币信用担保额度,担保期限为一年。此担保额度将用于河南新飞制冷器具有限公司向银行办理银行综合授信额度、贸易融资额度,办理融资租赁,向供应商申请采购账期额度等业务。会议要求河南新飞制冷器具有限公司母公司的其他股东按其持股比例对河南新飞制冷器具有限公司提供担保。

会议授权公司经营班子落实最终方案。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此议案还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请见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new/index)上披露的《对外担保公告》。

(三十三)以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为深圳杰伦特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为满足深圳杰伦特科技有限公司日常经营资金的需要,会议决定按持股比例为深圳杰伦特科技有限公司提供金额为1,281万元人民币信用担保额度,担保期限为一年。此信用担保额度将用于深圳杰伦特科技有限公司向银行办理银行综合授信额度、贸易融资额度。会议要求深圳杰伦特科技有限公司的其他股东按其持股比例对深圳杰伦特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担保。

会议授权公司经营班子落实最终方案。

公司独立董事就为深圳杰伦特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此议案还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请见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new/index)上披露的《对外担保公告》。

三、备查文件

第九届董事局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局

二○一九年三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0016、200016 证券简称:深康佳A、深康佳B 公告编号: 2019-24

债券代码:114418、114423 债券简称:19康佳01、19康佳02

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19年3月28日(星期四)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19年3月18日以电子邮件、书面或传真方式送达全体监事。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友来先生主持,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过充分讨论,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以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并通过了本公司《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详细内容请查阅本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new/index)上的相关公告。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决议中的议案还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以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并通过了本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现已建立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现行内部控制体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以及公司生产经营管理实际需要,并能得到有效执行。内部控制体系的建立对公司生产经营管理的各环节起到了较好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作用,保证了公司各项业务活动的有序有效开展,保护了公司资产的安全完整,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其他相关文件的要求,评价报告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实际情况。

《2018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详细内容请查阅本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new/index)上的相关公告。

(三)以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并通过了本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局编制和审议本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本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18年年度报告》详细内容请查阅本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new/index)上的相关公告。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决议中的议案还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以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监事会经逐项自查论证后,认为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条件,并决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此议案还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逐项审议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公司拟定了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非公开发行”或“本次发行”)的方案。由于公司控股股东华侨城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深圳华侨城资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拟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的A股股票,该事项构成关联交易。关联监事王友来、杨国彬已回避表决。

1、发行股票种类和面值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表决结果:1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由于本议案内容涉及关联交易,关联监事王友来、杨国彬已回避表决。

2、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本次非公开发行采用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在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文件的有效期内由公司选择适当时机发行。

表决结果:1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由于本议案内容涉及关联交易,关联监事王友来、杨国彬已回避表决。

3、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对象为深圳华侨城资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全部以现金方式认购。

表决结果:1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由于本议案内容涉及关联交易,关联监事王友来、杨国彬已回避表决。

4、发行数量

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发行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同时根据中国证监会《发行监管问答一一关于引导规范上市公司融资行为的监管要求》规定,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数量不超过本次非公开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20%,即不超过481,589,081股(含本数,最终以中国证监会核准的发行数量为准)。

若公司在审议本次非公开发行董事局会议决议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事项,本次发行股票数量上限将作相应调整。在前述范围内,最终发行数量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局根据发行时的实际情况,与本次非公开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表决结果:1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由于本议案内容涉及关联交易,关联监事王友来、杨国彬已回避表决。

5、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A股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A股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A股股票交易总量)的90%。若公司A股股票在该20个交易日内发生因除权、除息事项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交易价格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

在前述范围内,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最终发行价格将在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后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局根据发行时的实际情况,与本次非公开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公司若发生派息、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价格将相应调整。

表决结果:1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由于本议案内容涉及关联交易,关联监事王友来、杨国彬已回避表决。

6、限售期

本次非公开发行对象认购的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

表决结果:1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由于本议案内容涉及关联交易,关联监事王友来、杨国彬已回避表决。

7、上市地点

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表决结果:1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由于本议案内容涉及关联交易,关联监事王友来、杨国彬已回避表决。

8、本次发行前公司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本次非公开发行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将由公司新老股东按照发行后的股份比例共享。

表决结果:1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由于本议案内容涉及关联交易,关联监事王友来、杨国彬已回避表决。

9、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00,000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中不超过200,000万元将用于偿还银行借款,不超过100,000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若实际募集资金数额(扣除发行费用后)少于上述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在最终确定的本次募投项目范围内,公司将根据实际募集资金数额,按照公司发展需求及项目的具体情况,调整并最终决定募集资金的优先顺序及各项目的具体投资额。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有资金或通过其他融资方式解决。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可根据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偿还银行借款,并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后予以置换。在不改变本次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下,公司董事局可根据市场及公司实际情况,授权经营管理层决定上述项目的具体方案和实施时间。

表决结果:1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由于本议案内容涉及关联交易,关联监事王友来、杨国彬已回避表决。

10、本次非公开发行决议有效期

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决议的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表决结果:1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由于本议案内容涉及关联交易,关联监事王友来、杨国彬已回避表决。

本议案第1至10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具体情况,公司监事会审议了《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

由于本议案内容涉及关联交易,关联监事王友来、杨国彬回避表决。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请见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new/index)上披露的《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

(七)审议了《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由于本议案内容涉及关联交易,关联监事王友来、杨国彬回避表决。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请见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new/index)上披露的《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

(八)以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说明的议案》。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此议案还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请见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new/index)上披露的《关于公司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说明》。

(九)以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并通过了《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的议案》。

根据《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号)等文件等有关规定,为保障公司中小股东的利益,公司就本次非公开发行对公司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分析并提出了应对措施。同时,公司控股股东、深圳华侨城资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事项出具了相关承诺。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此议案还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请见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new/index)上披露的《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及填补措施的公告》。

(十)以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19-2021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以及《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的要求,结合公司经营发展实际、股东要求和意愿、社会资金成本以及外部融资环境等因素,公司制定了《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19-2021年)股东回报规划》。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此议案还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请见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new/index)上披露的《公司未来三年(2019-2021年)股东回报规划》。

(十一)审议了《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涉及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由于本议案内容涉及关联交易,关联监事王友来、杨国彬回避表决。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请见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new/index)上披露的《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涉及关联交易事项的公告》。

(十二)审议了《关于同意华侨城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免于以要约方式增持公司股份的议案》。

由于本议案内容涉及关联交易,关联监事王友来、杨国彬回避表决。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审议了《关于公司与认购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协议〉的议案》。

由于本议案内容涉及关联交易,关联监事王友来、杨国彬回避表决。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请见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new/index)上披露的《关于公司与认购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第九届董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一九年三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0016、200016 证券简称:深康佳A、深康佳B 公告编号:2019-25

债券代码:114418、114423 债券简称:19康佳01、19康佳02

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目前,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已审批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为2,197,706万元,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271.16%,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内单位实际提供的担保总金额为351,967万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43.43%。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金额为30,000万元,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3.70%。

一、担保情况概述

1、为了满足广东兴达鸿业电子有限公司(下称“兴达鸿业公司”)日常经营资金的需要,保障兴达鸿业公司业务的正常运营,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本公司”)申请为兴达鸿业公司增加担保额度1亿元人民币,本公司为兴达鸿业公司提供的总担保额度增加至2亿元。此次增加的担保额度的期限为一年,将用于兴达鸿业公司向银行办理银行综合授信额度、贸易融资额度、设备融资租赁等融资业务。兴达鸿业公司的其他股东将为此次担保额度的49%向康佳集团提供反担保。

本公司于2019年3月28日(星期四)召开了第九届董事局第七次会议,公司7名董事,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广东兴达鸿业电子有限公司增加担保额度的议案》。

2、为了满足康佳环嘉(大连)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下称“康佳环嘉公司”)日常经营资金的需要,保障康佳环嘉公司业务的正常运营,本公司申请为康佳环嘉公司增加担保额度5亿元人民币,本公司为康佳环嘉公司提供的总担保额度增加至17亿元。此次增加的担保额度的期限为一年,将用于康佳环嘉公司向银行办理银行综合授信额度、贸易融资额度,办理融资租赁,向供应商申请采购账期额度等业务。康佳环嘉公司的其他股东将为此次担保额度的49%向康佳集团提供反担保。

本公司于2019年3月28日(星期四)召开了第九届董事局第七次会议,公司7名董事,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康佳环嘉(大连)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增加担保额度的议案》。

3、为了满足江西金凤凰纳米微晶有限公司(下称“金凤凰纳米微晶公司”)日常经营资金的需要,保障金凤凰纳米微晶公司业务的正常运营,本公司申请为金凤凰纳米微晶公司提供金额为4.5亿元人民币信用担保额度,担保期限为五年。此担保额度将用于金凤凰纳米微晶公司向银行办理银行综合授信额度、贸易融资额度,办理融资租赁,向供应商申请采购账期额度等业务。金凤凰纳米微晶公司母公司的其他股东将为此次担保额度的49%向康佳集团提供反担保。

本公司于2019年3月28日(星期四)召开了第九届董事局第七次会议,公司7名董事,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江西金凤凰纳米微晶有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4、为了满足江西新凤微晶玉石有限公司(下称“新凤微晶玉石公司”)日常经营资金的需要,保障新凤微晶玉石公司业务的正常运营,本公司申请为新凤微晶玉石公司提供金额为2.5亿元人民币信用担保额度,担保期限为五年。此担保额度将用于新凤微晶玉石公司向银行办理银行综合授信额度、贸易融资额度,办理融资租赁,向供应商申请采购账期额度等业务。新凤微晶玉石公司母公司的其他股东将为此次担保额度的49%向康佳集团提供反担保。

本公司于2019年3月28日(星期四)召开了第九届董事局第七次会议,公司7名董事,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江西新凤微晶玉石有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5、为了满足河南新飞制冷器具有限公司(下称“新飞公司”)日常经营资金的需要,本公司申请按持股比例为新飞公司提供金额为1.02亿元人民币信用担保额度,担保期限为一年。此担保额度将用于新飞公司向银行办理银行综合授信额度、贸易融资额度,办理融资租赁,向供应商申请采购账期额度等业务。新飞公司母公司的其他股东按其持股比例对新飞公司提供担保。

本公司于2019年3月28日(星期四)召开了第九届董事局第七次会议,公司7名董事,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河南新飞制冷器具有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6、为了满足深圳杰伦特科技有限公司(下称“杰伦特公司”)日常经营资金的需要,本公司申请按持股比例为杰伦特公司提供金额为1281万元人民币信用担保额度,担保期限为一年。此信用担保额度将用于杰伦特公司办理银行综合授信额度、贸易融资额度。杰伦特公司的其他股东按其持股比例对杰伦特公司提供担保。

本公司于2019年3月28日(星期四)召开了第九届董事局第七次会议,公司7名董事,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深圳杰伦特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上述议案还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广东兴达鸿业电子有限公司

被担保人:广东兴达鸿业电子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4 年10月20日

注册地点:中山市阜沙镇阜沙工业园

法定代表人:胡泽洪

注册资本:8889万元

经营范围:生产:电路板配套电镀;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本公司的关系:兴达鸿业公司为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本公司通过全资子公司深圳康佳电子科技有限公司间接持有51%的股权。

兴达鸿业公司2018年度和2019年2月未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元

(二)康佳环嘉(大连)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被担保人:康佳环嘉(大连)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8年6月6日

注册地点:辽宁省大连市甘井子区革镇堡镇棋盘村(赛纳再生资源市场内)

法定代表人:王治国

注册资本:1.8亿元

经营范围:环保设备研发;废旧物资回收;普通货物仓储;道路普通货运;造纸原材料加工;聚酯纤维原材料加工(以上均不含危险化学物品);钢材加工;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国内一般贸易。(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本公司的关系:康佳环嘉公司为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本公司持有51%的股权。

康佳环嘉公司2018年度经审计和2019年2月未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元

(三)江西金凤凰纳米微晶有限公司

被担保人:江西金凤凰纳米微晶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9年9月25日

注册地点:江西省九江市永修县永修云山经济开发区云山工业园

法定代表人:朱新明

注册资本:1.2亿元

经营范围:微晶玉石生产、销售;进出口贸易(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本公司的关系:金凤凰纳米微晶公司为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本公司通过控股子公司江西康佳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间接持有100%的股权。

金凤凰纳米微晶公司2018年度和2019年2月未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元

(四)江西新凤微晶玉石有限公司

被担保人:江西新凤微晶玉石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8年1月15日

注册地点:江西省南昌市安义县工业园区

法定代表人:冷素敏

注册资本:8000万元

经营范围:微晶玉石系列产品生产、销售;进出口贸易(凭商务部门批文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本公司的关系:新凤微晶玉石公司为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本公司通过控股子公司江西康佳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间接持有100%的股权。

新凤微晶玉石公司2018年度和2019年2月未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元

(五)河南新飞制冷器具有限公司

被担保人:河南新飞制冷器具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6年7月25日

注册地点:新乡市开发区36号街坊

法定代表人:张中俊

注册资本:12,305.1096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电冰箱、电冰柜、空调器、洗衣机、小家电等系列产品的制造与销售;家用电力器具专用配件及模具的研发、生产、销售以及技术咨询与售后服务;通用仓储(除危险化学品),普通货物道路运输,自有厂房租赁;钢材、铜材、铝材、塑料制品的销售(除危险化学品);软件及辅助设备、电子设备及原器件销售;货物或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展开经营活动)。(涉及许可经营项目,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

与本公司的关系:新飞公司为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本公司通过控股子公司安徽康佳电器科技有限公司间接持有100%的股权。

新飞公司2018年度和2019年2月未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元

(六)深圳杰伦特科技有限公司

被担保人:深圳杰伦特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1992年12月14日

注册地点: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科技南十二路28号康佳研发大厦22层西侧

法定代表人:楼一良

注册资本:4800万元人民币

(下转530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