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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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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悦达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9-03-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805 证券简称:悦达投资 编号:临2019-012号

江苏悦达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悦达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9年3月19日以邮件和短信形式通知各位董事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会议时间:2019年3月29日,会议地点:公司总部1003会议室,会议方式:现场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12人,实际出席董事11人,董事李志军委托董事徐兆军代为表决,列席监事5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王连春先生主持,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讨论,一致通过以下议案:

一、 审议通过公司《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12人,反对0人,弃权0人。

二、 审议通过公司《2018年度经营层工作报告》。

同意12人,反对0人,弃权0人。

三、 审议通过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及《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

同意12人,反对0人,弃权0人。

四、 审议通过公司《关于2018年度财务决算的议案》。

同意12人,反对0人,弃权0人。

五、 审议通过公司《关于2018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2018年公司共投资5.8亿元,先后参与西藏帝亚一维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增资,收购江苏悦达专用车有限公司100%股权、悦达融资租赁有限公司40%股权、五家汽车销售服务公司部分股权,投资额较大。且公司定位主导产业为汽车和智能制造,未来在上述领域将加大投入。因此,2018年度公司利润分配预案为:拟不现金分红,不送股,也不用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未分配利润在未投资前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最近三年以现金形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三十”。

同意12人,反对0人,弃权0人。

六、 审议通过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详见公司2019年3月30日的相关公告。

同意12人,反对0人,弃权0人。

七、 审议通过公司《关于续聘2019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公司拟续聘江苏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层确定2019年度审计费用。

同意12人,反对0人,弃权0人。

八、 审议通过公司《关于与江苏悦达集团有限公司互相担保的议案》

同意公司与悦达集团互相提供担保,额度12亿元,期限三年。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审议相关担保,在额度内发生的具体担保事项,不需再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公司2019年3月30日的相关公告。

本次互保构成关联担保,关联方派出董事王连春、祁广亚、徐兆军、李志军、王晨澜回避表决。

同意7人,反对0人,弃权0人。

九、 审议通过公司《关于为江苏悦达专用车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详见公司2019年3月30日的相关公告。

同意12人,反对0人,弃权0人。

十、 审议通过公司《关于2018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详见上交所网站 www.sse.com.cn 的上网文件。

同意12人,反对0人,弃权0人。

十一、 审议通过公司《关于2018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议案》。

详见上交所网站 www.sse.com.cn 的上网文件。

同意12人,反对0人,弃权0人。

十二、 审议通过公司《关于2018年度董事薪酬考核情况的议案》。

公司2018年度董事(不含独立董事)的薪酬(税后)为:

杨玉晴22.56万元(7-12月)、解子胜45.12万元、王佩萍45.13万元、周亚来7.7万元(1-2月)。

同意12人,反对0人,弃权0人。

十三、 审议通过公司《关于2018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考核情况的议案》。

公司2018年度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税后)为:

解子胜45.12万元、王咏柳45.10万元、王佩萍45.13万元、王圣杰45.00万元、杨怀友19.14万元(8-12月)、葛俊兰45.13万元、张建松38.46万元(3-12月)、成荣春38.41万元(3-12月)、申晓中30.53万元(3-12月)、周亚来7.7万元(1-2月)。

同意12人,反对0人,弃权0人。

十四、 审议通过公司《关于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详见公司《关于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同意12人,反对0人,弃权0人。

上述议案中,第一、三、四、五、七、八、九、十二项议案需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江苏悦达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3月30日

证券代码:600805 证券简称:悦达投资 编号:临2019-013号

江苏悦达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仅对财务报表项目列示产生影响,对公司损益、总资产、净资产不产生影响。

一、概述

2017年3月31日,财政部分别颁布了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财会[2017]7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一金融资产转移》(财会[2017]8号)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套期会计》(财会[2017]9号)的通知,2017年5月2日,财政部相继又颁布了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金融工具列报》(财会[2017]14号)的通知。以上四项具体准则简称新金融工具系列准则,均于2019年1月1日起在境内上市公司同时施行。

执行新金融工具系列准则的企业,不再执行以下系列准则:

(1)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印发的《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一一存货〉等38项具体准则的通知》(财会〔2006〕3号)中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一一金融资产转移》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一套期保值》;

(2)财政部于2014年3月17日印发的《金融负债与权益工具的区分及相关会计处理规定》(财会〔2014〕13号);

(3)财政部于2014年6月20日印发的《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财会〔2014〕23号);

(4)财政部于2015年11月26日印发的《商品期货套期业务会计处理暂行规定》(财会〔2015〕18号)。

公司于2019年3月29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1.变更日期

公司以财政部2017年修订的新金融工具系列准则在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

2.变更内容

1)变更前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38项具体准则,后续颁布和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

2)变更后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于2017年3月31日和2017年5月2日颁布的新金融工具系列准则中的规定执行。其余未变更部分仍执行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及之后颁布的相关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

3.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依照新金融工具系列准则,公司将对截止2018年12月31日账面存在的部分金融资产,根据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进行重分类,并对公司的其他金融资产、金融负债和权益工具按照新金融工具系列准则进行初始确认和后续计量,并按照相应的处理原则进行会计处理。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独立董事、监事会的结论性意见

1.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公司依据财政部的要求,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2.监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依照财政部的有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备查文件

(一)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二)第十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三)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悦达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3月30日

证券代码:600805 证券简称:悦达投资 编号:临2019-014号

江苏悦达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江苏悦达集团有限公司互相

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

江苏悦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悦达集团”)

● 本次担保数量及累计为其担保数量

本次江苏悦达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与悦达集团互相提供12亿元担保额度,期限三年。截至目前,本公司累计为悦达集团提供担保5亿元。

● 对外担保累计数量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公司对外提供担保总额为76,000万元,其中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26,000万元,为控股股东及其子公司提供担保为50,000万元,分别占公司2018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12.56%、4.30%、8.26%。

●截至目前公司无对外担保逾期。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了确保融资效率,保证本公司生产经营的正常开展,根据公司生产经营需求,与江苏悦达集团有限公司互相提供担保。

互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占公司2018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19.83%。互保范围为悦达集团及其全资、控股子公司与本公司及其全资、控股子公司。互保期限为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事项之日起三年。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审议相关担保事项,在额度内发生的具体担保事项,不需再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公司与悦达集团互相提供担保,额度12亿元,期限三年。由于悦达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本次互保构成关联担保,董事会审议时关联方派出董事王连春、祁广亚、徐兆军、李志军、王晨澜回避表决。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悦达集团为盐城市国资委属下国有独资企业,是本公司控股股东,注册资本:10亿元,法定代表人:王连春。主要经营范围:汽车制造、煤矿经营、公路投资、电力投资、农业装备制造、环保专用车制造、纺织服装制造、商贸连锁、房地产开发、物流、金融服务、现代农业、文化旅游等产业。截至2018年9月30日,悦达集团资产总额666.48亿元,负债合计482.04亿元。2018年1-9月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2.95亿元。悦达集团与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本公司29.99%股份,为本公司第一大股东。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双方或任何一方全资、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贷款时,有权要求对方提供保证互保,在借款方生产经营与财务状况正常的前提下,担保方有义务在本协议所规定的互保额度与期限范围内,根据银行的要求出具担保书及银行所要求提供的相关资料。当借款方的借款出帐后,借款方应负责将借款合同与担保合同原件及时交付担保方。

2、担保方在接受借款方的要求,为借款方提供保证前或之后,有权了解借款方的财务及经营状况,借款方有责任向担保方提供能真实反映本公司资信能力与清偿能力的财务资料,借款方亦有义务协助担保方调查其资信能力;若借款方生产经营出现严重困难或财务状况恶化,存在明显贷款偿还风险,担保方有权要求借款方增加担保人、补充提供新的反担保或变更互保协议,甚至有权拒绝继续提供担保,但必须提前书面通知借款方,但生产经营严重困难及财务状况恶化的情况消失,仍在互保期限内时,担保方仍有义务为借款方提供担保。担保方履行完担保责任后,有权向借款方追偿。

3、双方所担保贷款总金额和担保对应的借款合同的借款期限原则上是对等的,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作适当调整。

4、互保总额:12亿元。

5、期限:三年

四、董事会意见

本次互保有利于确保融资效率,保证本公司生产经营的正常开展,董事会同意本公司与悦达集团互相提供担保,额度12亿元,期限三年。

五、独立董事意见

为了保证悦达投资生产经营的正常开展,支持悦达投资做大做强,实现良性发展,根据生产经营需求,悦达投资与悦达集团互相提供担保,额度12亿元。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互保事项。但是,我们提醒并要求公司董事会与管理层充分注意大额担保的相关风险,尤其是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制定相应的防范措施予以应对。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公司对外提供担保总额为76,000万元,其中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26,000万元,为控股股东及其子公司提供担保为50,000万元,分别占公司2018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12.56%、4.30%、8.26%。截至目前公司无对外担保逾期。

七、备查文件目录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悦达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3月30日

证券代码:600805 证券简称:悦达投资 编号:临2019-015号

江苏悦达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

江苏悦达专用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悦达专用车公司”)

● 本次担保数量及累计为其担保数量

本次江苏悦达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为悦达专用车公司向江苏悦达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申请的4,000万元贷款提供担保,期限一年。截至目前,加上本次担保累计为其提供担保4,000万元。

● 对外担保累计数量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公司对外提供担保总额为76,000万元,其中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26,000万元,为控股股东及其子公司提供担保为50,000万元,分别占公司2018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12.56%、4.30%、8.26%。

●截至目前公司无对外担保逾期。

一、担保情况概述

悦达专用车公司向江苏悦达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申请4,000万元贷款,期限一年。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为悦达专用车公司上述4,000万元贷款提供担保,期限一年。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悦达专用车公司,是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法定代表人:王涤成,注册资本:10,000万元,成立时间:2005年7月14日,注册地点:盐城经济开发区希望大道99号,经营范围:各种垃圾车、喷洒车、清洁车辆生产;专用车、汽车零部件、环卫设备研发、设计、销售;汽车零部件生产;建筑工程机械、农业机械制造、销售;环境工程设计、施工等,主营业务:垃圾车等各种环卫专用车辆制造和销售。截至2018年12月31日,悦达专用车公司总资产22,469万元,负债合计17,258万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担保方式:连带责任担保

2、担保金额:4,000万元

3、担保期限:一年

四、董事会意见

为支持悦达专用车公司的生产经营,董事会同意本公司为悦达专用车公司向江苏悦达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申请的4,000万元贷款提供担保,期限一年。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公司对外提供担保总额为76,000万元,其中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26,000万元,为控股股东及其子公司提供担保为50,000万元,分别占公司2018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12.56%、4.30%、8.26%。截至目前公司无对外担保逾期。

六、备查文件目录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悦达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3月30日

证券代码:600805 证券简称:悦达投资 公告编号:2019-016

江苏悦达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

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9年5月8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网址http://www.chinaclear.cn)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9年5月8日 15点00分

召开地点:公司总部13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网址http://www.chinaclear.cn)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9年5月7日

至2019年5月8日

投票时间为:2019年5月7日至2019年5月8日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19年3月30日刊载于《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关于2018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关于与江苏悦达集团有限公司互相担保的议案》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江苏悦达集团有限公司、悦达资本股份有限公司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网络投票系统的投票流程、方法和注意事项。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流通股股东可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持有人大会网络投票系统对有关议案进行投票表决,现将网络投票事项通知如下:

1、本次持有人大会网络投票起止时间为2019年5月7日15:00至2019年5月8日15:00。

为有利于投票意见的顺利提交,请拟参加网络投票的投资者在上述时间内及早登录中国结算网上营业厅(网址:inv.chinaclear.cn)或关注中国结算官方微信公众号(“中国结算营业厅”)提交投票意见。

2、投资者首次登陆中国结算网站进行投票的,需要首先进行身份认证。请投资者提前访问中国结算网上营业厅(网址:inv.chinaclear.cn)或中国结算官方微信公众号(“中国结算营业厅”)进行注册,对相关证券账户开通中国结算网络服务功能。具体方式请参见中国结算网站(网址:www.chinaclear.cn)“投资者服务专区持有人大会网络投票-如何办理-投资者业务办理”相关说明,或拨打热线电话 4008058058 了解更多内容。

3、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网络投票或其他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持股东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的法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和证券公司营业部出具的持股证明原件办理登记;

2、个人股东:持股东账户卡、身份证原件和证券公司营业部出具的持股证明原件办理登记;

3、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持有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人的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证券公司营业部出具的持股证明原件办理登记;

4、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但参会时须提供授权委托书等原件。

(二)登记时间:2019年5月4日到5月7日

上午9:30-11:30,下午15:00-17:00

(三)登记地点:盐城市世纪大道东路2号六楼公司证券部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与会者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二)联系电话:0515-88202867

传真: 0515-88334601

联系人: 王浩

地址: 盐城市世纪大道东路2号

邮政编码: 224007

特此公告。

江苏悦达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3月3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江苏悦达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9年5月8日召开的贵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805 证券简称:悦达投资 编号:临2019-017号

江苏悦达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悦达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19年3月28日在公司总部1003会议室召开,应到监事5人,实到监事5人,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与会监事经讨论一致通过并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报告需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及《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监事会审议了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及《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并一致认为:

1、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18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

3、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三、审议通过《2018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

2018年度监事薪酬如下:武登俊 46.03万元,潘先林 33.98万元,董广勇6.26万元(11月-12月)。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依照财政部的有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江苏悦达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二O一九年三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