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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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亿帆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19-04-02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135版)

2、委托人未作任何投票表示,则受托人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表决。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或签字):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有效期限: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注:法人股东须加盖公章,本授权委托书复印、剪报或自行打印均有效。 股东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样本自制有效)

证券代码:002019 证券简称:亿帆医药 公告编号:2019-015

亿帆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亿帆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19年3月21日以邮件的方式发出通知,于2019年04月01日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许国汉先生主持,会议应参加表决的监事3人,实际参加表决的监事3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以现场投票表决的方式形成以下决议:

(一)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需提交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三)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和《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四)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五)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六)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提交的《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能够遵循《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的基本原则,已建立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制订了适合企业管理要求的内部控制制度,各项内部控制制度在公司能够得到较好执行,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七)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

(八)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同时,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本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九)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本届监事会提名许国汉、张连春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最近二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候选人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上述监事任期三年,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监事会到期之日。上述监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本议案需提交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亿帆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会议审议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的程序和决策合法、有效;实施计划可以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健全激励机制,可充分调动激励对象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保证了全体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的发展。

(十一)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亿帆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监事会认为:《亿帆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旨在保证公司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确保激励计划规范运行,有利于公司充分调动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核心研发技术人员、核心管理人员及核心业务人员等董事会认定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的积极性,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十二)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确定〈亿帆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列入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不存在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不存在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不存在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情形;不存在根据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公司将在召开股东大会前,通过公司网站或其他途径,在公司内部公示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公示期不少于10天。监事会将于股东大会审议股权激励计划前5日披露对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其公示情况的说明。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亿帆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9年04月02日

附件: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简历

1、许国汉先生

中国国籍,1967年6月出生,汉族。2018年4月至今任公司监事会主席,2014年10月至2018年3月任公司副总经理,曾任合肥亿帆生物医药有限公司监事、销售事业部负责人、副总经理、总经理。

未持有公司股票,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与持有公司5%以上的股东、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

2、张连春女士

中国国籍,1974年11月出生,本科学历,工程师。2014年10月至今任公司监事。曾任公司总经理助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审计总监、临安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任综合科科长。

未持有公司股票,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与持有公司5%以上的股东、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

证券代码:002019 证券简称:亿帆医药 公告编号:2019-018

亿帆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印发的《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亿帆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亿帆医药”)现将募集资金2018年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作如下专项说明。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1、2009年公开增发股票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09〕911号文核准,并经深交所同意,由主承销商浙商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浙商证券”)采用原A股股东优先认购与网上、网下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932万股。该次发行定价每股人民币11.98元,共计募集资金35,125.36万元,坐扣承销费1,053.76万元和保荐费260.00万元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的登记费2.93万元后的募集资金33,808.67万元,已由主承销商浙商证券于2009年9月28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707.15万元后,公司该次募集资金净额为33,101.52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浙江天健东方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浙天会验〔2009〕179号)。

2、2017年非公开发行股票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亿帆医药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928号)核准,亿帆医药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06,176,470股,发行价格为17.0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1,804,999,990.00元,扣除保荐、承销费用人民币36,255,499.85元(含税),及会计师费、律师费、股份登记费等其它发行费用人民币5,908,676.47元(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762,835,813.68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7年8月7日对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账情况进行了验证,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7]第ZB11855号《验资报告》。

(二) 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1、2009年公开增发股票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2018年6月25日,公司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68,5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时间自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批准之日起(即2018年6月25日起),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使用本次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为8,500万元。

2、2017年非公开发行股票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2:募投项目支出共77,346.26万元,其中合肥亿帆生物制药有限公司高端药品制剂项目24,630.68万元(以下简称“高端药品制剂项目”),亿帆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胰岛素类似物项目” (以下简称“ 胰岛素项目” )6,500.00万元,补充流动资金46,215.58万元。

注3:2018年8月28日公司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及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5.0亿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短期(不超过十二个月)的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到期赎回获得的现金收益为2,041.30万元,现金管理未到期余额为人民币35,000万元,未超过公司董事会对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授权额度。

注4:经2018年6月25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批准,同意公司使用68,5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时间自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批准之日起(即2018年6月25日起),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使用本次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为60,000万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共同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1、2009年公开发行股票

2009年10月6日,公司与浙商证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临安支行(以下简称“临安浦发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2014年3月19日,公司与浙商证券签署了《关于终止持续督导工作的协议》,并于2014年3月24日与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申银万国”)签订了《募集资金使用持续督导协议》,约定督导期限自公司与申银万国签订协议之日起至募集资金使用完毕之日止。同日,公司与申银万国及临安浦发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根据《关于核准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票吸收合并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4]1279号文)以及中国证监会的相关批复,持续督导机构申银万国与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合并,申银万国作为保荐人(主承销商)的权利义务由合并重组后的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申万宏源”)承继。

2015年2月13日,公司与申万宏源及临安浦发银行签订了《关于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承继原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公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临安支行协议项下全部权利义务之补充协议》,约定各方的权利与义务。

2015年9月15日,公司201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议案》,公司拟将“年产20,000吨全生物降解材料(PBS)项目”由公司实施变更为由全资子公司杭州鑫富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鑫富”)实施。2016年3月29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完成母公司与全资子公司内部资产重组剥离的议案》。公司内部资产重组剥离完成后,公司募集资金由公司转移到杭州鑫富。公司、杭州鑫富、申万宏源与临安浦发银行重新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约定各方权利与义务,杭州鑫富在临安浦发银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注销公司原有募集资金账户。

2、2017年非公开发行股票

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拟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议案》,公司分别在中国民生银行、平安银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2017年8月、2018年6月,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合肥亿帆生物制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亿帆制药”)与申万宏源和募集资金专户银行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补充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三方监管协议与深交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存储情况如下:

1、2009年公开发行股票

单位:人民币元

2、2017年非公开发行股票

单位:人民币元

三、2018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的异常情况详见附件说明。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1、2009年公开发行股票

报告期内,2009年公开发行股票无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2、2017年非公开发行股票

报告期内,公司于2018年5月25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和2018年6月12日召开的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收购DHY&CO.,LTD53.80%股权”项目变更为“胰岛素项目”,变更后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投资金额如下:

单位:万元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情形。

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特此公告。

亿帆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04月02日

附件

2009年公开增发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18年度

编制单位:亿帆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年产20,000吨全生物降解新材料(PBS)项目分两期建设,第一期建设年产3000吨PBS生产装置,已于2008年完工投产;第二期建设在第一期年产3000吨产品成功推向市场后,将视市场情况将规模扩大至年产2万吨。由于近年来PBS产品的市场需求尚未恢复,基于谨慎原则,本公司适度放缓了募投项目投资进度,二期建设尚未完成。

[注2]年产20,000吨全生物降解新材料(PBS)项目本年实现的效益根据PBS产品的销售收入、销售成本以及该部门的各项费用计算。

[注3]该项目在本公司之孙公司重庆鑫富实施,重庆鑫富本期生产和销售泛解酸内酯及副产品,以及以内酯为原料的左酯,不单独区分,以重庆鑫富的净利润作为该项目实现的效益。

[注4]年产6,000吨泛解酸内酯、年产3,000吨羟基乙酸项目总投资额11,526.76万元。其中,年产3,000吨羟基乙酸项目投入1,550.63万元,该项目于2010年停止运行。后续将其资产陆续进行了处置和少部分利旧,截止本报告期末,该项目剩余资产原值155.56万元,已计提减值准备107.26万元,账面价值7.78万元。

2017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18年度

编制单位:亿帆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证券代码:002019 证券简称:亿帆医药 公告编号:2019-017

亿帆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公司拟以现有总股本1,206,974,577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120,697,457.70元;不送红股,也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2、本次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1、公司2018年度可分配利润情况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18年度财务报表审计结果,公司2018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737,436,708.47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9,163,168.27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2,496,306,581.46元,对所有者分配482,789,830.80元,2018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实际可供分配的利润为2,741,790,290.86元。

公司2018年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470,341,401.04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47,034,140.10元,2018年度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423,307,260.94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570,334,101.44元,对所有者分配482,789,830.80元,2018年度母公司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510,851,531.58元。

2、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主要内容

根据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公司未来三年(2016~2018 年)股东回报规划》等规定,结合公司2018年度实际生产经营情况及未来发展前景,公司董事会制定了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主要内容如下:

以2018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206,974,577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现金1.0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120,697,457.70元;不送红股,也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将该预案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此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公司未来三年(2016~2018 年)股东回报规划》及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故意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况。同意本次董事会提出的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此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有助于保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经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存在不确定性。

六、其他说明

本次分配预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

七、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对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3、《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亿帆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04月02日

证券代码:002019 证券简称:亿帆医药 公告编号:2019-019

亿帆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亿帆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4月1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公司在保障正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的情况下,使用任意时点余额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的自有闲置资金购买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短期低风险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累计发生金额不超过30亿元,并授权董事长在该额度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1、投资目的

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公司自有闲置资金,增加公司收益。

2、投资额度及审批程序

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公司拟使用任意时点余额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短期低风险理财产品,累计发生金额不超过30亿元,累计发生额占公司2018年经审计归属上市公司股东总资产的30.69%。在不超过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上述累计发生金额额度超出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委托理财品种

为严格控制风险,公司对投资品种进行严格评估,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短期低风险理财产品。公司不得进行《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认定的风险投资行为。

4、委托理财的期间

有效期自本次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5、资金来源

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

6、授权管理

因理财产品的时效性较强,为提高效率,公司股东大会通过后,董事会同意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具体负责实施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专业理财机构作为受托方、选择委托理财产品品种,确定委托理财金额、期间,签署相关合同及协议等。受托方与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公司之间应当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1、尽管本次计划购买的理财产品属于短期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审计部门有权对委托理财业务进行日常监督,定期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核实。

3、公司进行委托理财,应当选择资信状况、财务状况良好、无不良诚信记录及盈利能力强的合格专业理财机构作为受托方,并与受托方签订书面合同,明确委托理财的金额、期间、投资品种、双方的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等,必要时要求提供担保。

公司董事会指派公司财务总监跟踪委托理财的进展情况及投资安全状况。财务总监发现公司委托理财出现异常情况时应当及时向董事会报告,以便董事会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回收资金,避免或减少公司损失。

4、独立董事可以对委托理财情况进行检查。独立董事在公司内部审计核查的基础上,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核查为主,必要时由二名以上独立董事提议,有权聘任独立的外部审计机构进行委托理财的专项审计。

5、公司监事会有权对公司委托理财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如发现违规操作情况可提议召开董事会审议停止公司的相关投资活动。

三、对公司的影响

在不影响正常的生产经营和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购买短期低风险理财产品,通过适度理财,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四、2018年度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2018年度,在不影响正常的生产经营和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获得收益308.26万元,具体情况请见附件。

五、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发表意见如下:本次使用公司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事项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公司使用任意时点余额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短期低风险理财产品,累计发生金额不超过30亿元,有利于提高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自有资金收益,不会对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短期低风险理财产品事项。

特此公告。

亿帆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04月02日

附件:

单位:万元

证券代码:002019 证券简称:亿帆医药 公告编号:2019-020

亿帆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9年度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亿帆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所有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任意时点余额累计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整或其他等值货币金额,累计发生额不超过30亿元或其他等值货币金额(累计发生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69%),有效期自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19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该事项超出董事会审议权限,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目的

随着公司全球化业务布局的深入推进,公司及子公司持有的外汇资产增加,公司外汇资产占比不断攀升,为有效规避外汇市场的风险,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造成不良影响,提高外汇资金使用效率,合理降低财务费用,公司拟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

二、外汇衍生品交易品种

公司拟开展的外汇交易业务是为满足正常生产经营需要,在银行办理旨在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期权等产品或以上产品组合。

三、预计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的业务规模

根据公司实际业务发展情况,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所有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任意时点余额累计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整或其他等值货币金额,累计发生额不超过30亿元或其他等值货币金额,有效期自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19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上述额度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决定具体外汇交易业务,财务管理中心负责方案制定、交易命令执行和核算、风险把控。严格按照公司制定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内部控制制度》进行操作。公司参与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人员需充分理解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业务的特点及风险,严格执行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业务操作和风险管理制度。

四、2018年度已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美元衍生品交割58笔,总金额为18,840万美元,产生交割损失人民币103.46万元;欧元衍生品交割56笔,总金额为1,910万欧元,产生衍生品交割收益人民币193.02万元,合计产生外汇衍生品交割收益89.56万元,扣除相关税费,计入当期损益84.49万元。

五、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风险分析

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遵循锁定汇率风险、套期保值的原则,不做投机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在签订合约时严格按照公司预测回款期限和回款金额进行交易。

尽管外汇衍生品交易在汇率发生大幅波动时,通过有效操作可以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的影响,但此项业务仍存在一定的风险:

1、汇率波动风险:在汇率行情变动较大的情况下,银行远期结汇汇率报价可能低于公司对客户报价汇率,使公司无法按照对客户报价汇率进行锁定,造成汇兑损失。

2、内部控制风险:外汇衍生品交易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由于内控制度不完善而造成风险。

3、客户违约风险:客户应收账款发生逾期,货款无法在预测的回款期内收回,会造成延期交割导致公司损失。

4、回款预测风险:公司根据客户订单和预计订单进行回款预测,实际执行过程中,客户可能会调整订单,造成公司回款预测不准,导致延期交割风险。

六、公司拟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已制定《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内部控制制度》,制度就公司业务操作原则、审批权限、内部审核流程、信息保密及隔离措施、内部风险控制程序及信息披露等做出了明确规定,公司将严格按照内部控制制度要求及董事会批准的外汇交易额度,做好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控制交易风险。

2、公司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以锁定利润、规避和防范汇率、利率风险为目的,不进行投机和套利交易,所有外汇衍生品交易行为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套期保值为手段。公司也将加强对汇率及利率的研究分析,实时关注国内外市场环境变化,适时调整经营策略,最大限度的避免汇兑损失。

3、公司将审慎审查与银行签订的合约条款,严格执行风险管理制度,以防范法律风险。

4、公司将持续跟踪外汇衍生品公开市场价格或公允价值变动,及时评估外汇衍生品交易的风险敞口变化情况,并定期向公司管理层报告,发现异常情况及时上报,提示风险并执行应急措施。

5、为防止远期结汇延期交割,公司高度重视应收账款的管理,制定安全管理措施,避免出现应收账款逾期情况。

6、公司审计部门负责监督、检查外汇衍生品交易的执行情况,并按季度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

七、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是围绕公司业务来进行的,不是单纯以盈利为目的外汇交易,而是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套期保值为手段,以规避和防范汇率波动风险为目的,以保护正常经营利润为目标,具有一定的必要性;公司已制定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内部控制制度》,并完善了相关内控流程,公司采取的针对性风险控制措施是可行的;同时,公司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保证金将使用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公司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将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以及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综上,我们同意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亿帆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04月02日

股票代码:002019 股票简称:亿帆医药 公告编号:2019-021

亿帆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亿帆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04月01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相关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为解决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在财务报告编制中的实际问题,规范企业财务报表列报,针对新金融准则和新收入准则的实施,2018年6月15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根据上述修订要求,公司对相关会计政策内容进行了调整,并按照该文件规定的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适用于尚未执行新金融准则和新收入准则的企业)编制公司的财务报表。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1、变更前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以及后续颁布和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财务报表格式按照财政部于2017年12月25日颁布的《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号)的规定执行。

2、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财务报表格式按照《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文的相关规定执行,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以及后续颁布和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公司根据财政部的上述修订要求,对财务报表相关科目进行列报调整,并对可比会计期间的比较数据进行了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1)在资产负债表中新增“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行项目,将资产负债表中原“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项目合并计入该新增的项目;

2)将资产负债表中原“应收利息”、“应收股利”和“其他应收款”项目合并计入“其他应收款”项目;

3)将资产负债表中原“固定资产清理”和“固定资产”项目合并计入“固定资产”项目;

4)将资产负债表中原“工程物资”和“在建工程”项目合并计入“在建工程”项目;

5)在资产负债表中新增“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行项目,将资产负债表中原“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项目合并计入该新增的项目;

6)将资产负债表中原“应付利息”、“应付股利”和“其他应付款”项目合并计入“其他应付款”项目;

7)将资产负债表中原“专项应付款”和“长期应付款”项目合并计入“长期应付款”项目;

8)在利润表中新增“研发费用”行项目,将利润表中原计入“管理费用”项目的研发费用单独在该新增的项目中列示;

9)在利润表中“财务费用”项目下新增“利息费用”和“利息收入”明细项目,分别反映企业为筹集生产经营所需资金等而发生的应予费用化的利息支出和企业确认的利息收入;

10)将利润表中“权益法下在被投资单位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中享有的份额”简化为“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3、变更生效日期

根据财政部的规定,公司自财会[2018]15号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

(二)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对资产负债表及利润表列报项目及其内容做出的调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产生影响。

三、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合理性说明

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按照财政部发布的相关通知的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不会对当期和会计政策变更之前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四、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独立董事一致认为: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对财务报表格式进行的修订,符合《企业会计制度》和《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程序合法,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产生影响,不存在利用会计政策变更调节利润的情况,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权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监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同时,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本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备查文件

1、《亿帆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2、《亿帆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3、《亿帆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亿帆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04月02日

证券代码:002019 证券简称:亿帆医药 公告编号:2019-022

亿帆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注册及发行超短期融资券和中期票据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亿帆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进一步拓宽公司融资渠道,优化融资结构,降低融资成本,增强公司资金管理的灵活性,满足公司快速发展对资金的需求,经2019年4月1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注册及发行超短期融资券和中期票据的议案》,公司根据中国人民银行《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短期融资券业务指引》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发展需要,拟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及发行超短期融资券和中期票据,现将主要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拟注册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方案

1、发行人:亿帆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注册规模:拟注册规模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含12亿元),最终发行规模将以公司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取得的注册通知书载明的额度为准;

3、发行期限:可分期发行,单笔期限不超过270天(含270天);

4、发行利率:采取固定利率方式,根据各期发行时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状况,以簿记建档的最终结果确定;

5、发行对象: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的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的购买者除外);

6、募集资金用途:用于公司生产经营活动,包括但不限于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债务(可用于母公司及子公司);

7、发行时间:公司将根据实际资金需求情况,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有效期(两年)内分期择机发行;

8、发行方式:采用簿记建档、集中配售的方式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公开发行。

9、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事宜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规定,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全权办理本次注册发行超短期融资券有关的一切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在我国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允许的范围内,根据公司资金需求和市场条件,确定或调整超短期融资券实际发行的金额、期限、利率、发行时机等具体方案;

(2)聘请中介机构,办理本次超短期融资券注册发行申报事宜;

(3)签署、修订所有必要的法律文件以及办理与本次超短期融资券注册发行相关的其他事宜。

(4)上述股东大会对董事长的授权有效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二、本次拟注册发行中期票据的方案

1、发行人:亿帆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注册规模:拟注册规模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含8亿元),最终发行规模将以公司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取得的注册通知书载明的额度为准;

3、发行期限:可分期发行,单笔期限不超过5年(含5年);

4、发行利率:采取固定利率方式,根据各期发行时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状况,以簿记建档的最终结果确定;

5、发行对象: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的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的购买者除外);

6、募集资金用途:主要用于偿还金融机构借款、偿还到期债务、支付工程项目资金、购买资产、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及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认可的其他用途(可用于母公司及子公司);

7、发行时间:公司将根据实际资金需求情况,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有效期(两年)内择机发行;

8、发行方式:采用簿记建档、集中配售的方式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公开发行。

9、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事宜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规定,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全权办理本次注册发行中期票据有关的一切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在我国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允许的范围内,根据公司资金需求和市场条件,确定或调整中期票据实际发行的金额、期限、利率、发行时机等具体方案;

(2)聘请中介机构,办理本次中期票据注册发行申报事宜;

(3)签署、修订所有必要的法律文件以及办理与本次中期票据注册发行相关的其他事宜。

(4)上述股东大会对董事长的授权有效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三、审议程序

上述注册及发行超短期融资券和中期票据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超短期融资券和中期票据的发行,尚须获得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的批准,并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接受发行注册后实施,具有不确定性。公司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披露本次超短期融资券和中期票据的发行情况,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亿帆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04月02日

股票代码:002019 股票简称:亿帆医药 公告编号:2019-023

亿帆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2018年度业绩网上说明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亿帆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定于2019年4月9日(星期二)上午9:30-11:30在全景网举办2018年年度业绩说明会,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以登录“全景·路演天下” (http://rs.p5w.net)参与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

出席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程先锋先生、董事兼副总经理张颖霆先生、董事叶依群先生、董事周本余先生、董事兼副总经理林行先生、独立董事张克坚先生、财务总监喻海霞女士、董事兼董事会秘书冯德崎先生。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亿帆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04 月 02日

股票代码:002019 股票简称:亿帆医药 公告编号:2019-024

亿帆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办投资者接待日活动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更好地与广大投资者进行沟通交流,使其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18年度经营情况,亿帆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定于2019年4月24日(周三)下午举行投资者接待日活动,公司部分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将出席会议。现将有关会议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与地点

1、时间:2019年4月24日(星期三)13:00-15:00

2、地点:浙江省杭州市临安区锦城镇牧家桥琴山50号,公司办公大楼一楼会议室

三、登记方式

1、登记时间:2019年4月19日

2、登记途径:采用传真或邮件方式办理登记手续(附回执)

传 真:0571-63759225

邮 箱:冯德崎 xz@yifanyy.com

李 蕾 lilei@yifanyy.com

咨询电话:0571-63759205、63807806

四、公司参与接待人员

公司参与本次投资者接待日活动的人员有:董事长兼总经理程先锋先生、董事兼副总经理张颖霆先生、董事周本余先生、董事叶依群先生、董事兼副总经理林行先生、财务总监喻海霞女士、董事兼董事会秘书冯德崎先生。

(如有特殊情况,参与人员将作调整)

五、注意事项

1、参加本次活动的食宿、交通等费用自理。

2、参加本次活动的投资者务必在2019年4月19日17:00前办理预约登记手续,以便公司合理安排工作。

3、参加本次活动的投资者请携带有效证件出席活动,公司将按照深交所的有关规定,要求投资者签署《承诺书》。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亿帆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04月02日

附件:

亿帆医药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接待日

活 动 回 执

证券代码:002019 证券简称:亿帆医药 公告编号:2019-025

亿帆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亿帆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为保证公司监事会的正常运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公司制度的规定,公司监事会由三名监事组成,其中一名为职工代表监事,由公司职工大会选举产生。

公司于2019年4月1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职工大会,经与会职工代表认真审议,以现场表决方式,一致通过并形成以下决议:选举汪军先生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简历附后)。

汪军先生将与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两名非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监事会届满之日止。

上述职工代表监事的选举和任职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的要求。

最近二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特此公告。

亿帆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9年04月02日

职工代表监事简历:

汪军先生

中国国籍,1972年2月出生,汉族,教授级高级工程师。2018年3月至今担任公司职工代表监事,2016年4月至今任杭州鑫富科技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曾任公司研发部经理、副总经理,杭州鑫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生化分公司总经理等职。持有公司股票100股,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与持有公司5%以上的股东、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