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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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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顶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2019-04-02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113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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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以上修订的条款外,《公司章程》中的其他条款内容不变。

上述事项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特此公告。

福建顶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2日

证券代码:603383 证券简称:顶点软件 公告编号:2019-019

福建顶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9年4月25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9年4月25日 14点 30分

召开地点: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铜盘路89号软件园A区13号楼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9年4月25日

至2019年4月2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本次股东大会还将听取公司独立董事2018 年年度述职报告。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

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 2019 年4月2日刊登于指定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9、10、11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4、6、7、8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手续

1、出席现场会议的法人股东持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持股凭证

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和参会手续。

2、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持股凭证办理登记和参会手续;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持股凭证、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和参会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在来信或传真上需写明股东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并附身份证及持股凭证复印件,信封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信函、传真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

(二)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软件园大道89号软件园A区13号楼三楼 董事会办公室

电话:0591-88267679

传真:0591-87861155

联系人:吴晶晶

(三)登记时间

2019年4月24日(上午9:30-11:30,下午14:00-17:00)

六、其他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出席会议的股东及代理人膳食住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福建顶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2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福建顶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9年4月25日召开的贵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383 证券简称:顶点软件 公告编号:2019-020

福建顶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董事持股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福建顶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雷世潘先生持有股份3,892,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238%。

●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计划自本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上述股东拟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窗口期等不得减持期间不减持),拟减持股数不超过48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0.399 %。(若此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上述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减持价格将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注:上表中“其他方式取得”是指公司于2018年6月实施201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5元(含税),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 4股,雷世潘先生股份增加1,112,000股。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董监高上市以来未减持股份。

(注:公司于2019年3月9日发布监事减持股份计划公告,监事减持实施期间为2019年4月1日至2019年9月27日 )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是 √否

(二)大股东及董监高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是 □否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雷世潘先生对股份减持的承诺如下:

1、自公司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其在顶点软件本次发行前持有的顶点软件的股份,也不由顶点软件回购该股份。

2、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所持有的爱派克股权;在前述限售期满后,其通过爱派克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比例不超过所持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在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通过爱派克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3、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公司上市之日起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其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在原有锁定期限基础上自动延长6个月。自公司股票上市至其减持期间,公司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增发等除权除息事项,上述减持价格及收盘价等将相应进行调整。上述承诺不因其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失效。

4、在锁定期满后的12个月内,其减持数量不超过上市时所持顶点软件股份数量的10%;在锁定期满后的24个月内,其减持数量不超过上市时持有顶点软件股份数量的20%;在锁定期满后2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如果因顶点软件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按照证券监管部门、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做相应调整)不低于发行价格。

5、除前述锁定期外,在其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在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持有的公司股份。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是 □否

(三)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公司将继续关注雷世潘先生的减持计划后续的实施情况,并已提醒其在减持计划实施期间要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同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减持计划是上述股东根据自身资金需求进行的减持,本次减持不会对公 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情况产生重大影响。在减持期间内,上述股东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因素选择是否实施及如何实施减持计划,减持的数量及价格存在不确定性。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是 √否

(三)公司及股东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 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以及相应承诺的要求,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福建顶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