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保荐机构及保荐
代表人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659 证券简称:璞泰来 公告编号:2019-020
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保荐机构及保荐
代表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1823号文核准,于2017年11月完成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金证券”)担任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中国证监会《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国金证券需履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的持续督导工作,持续督导期限为该次发行证券上市当年剩余时间及其后两个完整会计年度,持续督导期至2019年12月31日止。
公司于2019年3月11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2019年4月2日召开的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有关议案。根据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聘请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担任本次公开发行可转债工作的保荐机构,并与中信建投证券签订了相关的保荐与承销协议。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公司因再次申请发行证券另行聘请保荐机构,应当终止与原保荐机构的保荐协议,另行聘请的保荐机构应当完成原保荐机构未完成的持续督导工作。因此,国金证券未完成的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持续督导工作将由中信建投证券承继。中信建投证券已指派张帅先生、周百川先生担任公司持续督导期内的保荐代表人,负责本次发行的保荐工作及证券上市后的持续督导工作。
公司对国金证券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及持续督导期间所做的工作表示感谢!
特此公告。
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年4月3日
附件:保荐代表人简历
张帅先生:保荐代表人,硕士研究生,现任中信建投证券投资银行部总监。曾主持或参与的主要项目有:宁德时代IPO项目;大唐发电、津膜科技、中核钛白、闽东电力、连云港等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大唐集团并购财务顾问、皇氏集团重大资产重组并募集配套资金等财务顾问项目;中信银行非公开发行优先股、公开发行可转债和金融债项目;连云港公司债、泰禾集团公司债等非金融企业债券类项目。作为保荐代表人曾尽职推荐的项目有中信银行非公开发行优先股、大唐发电非公开发行项目。
周百川先生:保荐代表人,硕士研究生,现任中信建投证券投资银行部高级副总裁。曾主持或参与的主要项目有:富祥股份、艾艾精工等IPO项目;长安汽车、华银电力等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中信银行优先股、中信银行可转债、建设银行优先股;天音控股重大资产重组、金融街控股豁免要约收购、北汽蓝谷重大资产重组等项目。
证券代码:603659 证券简称:璞泰来 公告编号:2019-021
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9年4月2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秀浦路3188号上海康桥诺富特酒店三楼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梁丰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5人,出席5人;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2人;公司监事刘芳女士因工作原因未出席本次会议,已委托投票;
3、 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韩钟伟先生出席了本次会议;副总经理齐晓东先生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副总经理冯苏宁先生因工作原因未出席本次会议,已委托投票。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 议案名称: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3. 议案名称: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4. 议案名称:《2018年年度报告》及《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5. 议案名称: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6. 议案名称: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7. 议案名称:关于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8.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符合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9.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9.01 议案名称:发行证券的种类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9.02 议案名称:发行规模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9.03 议案名称:可转债存续期限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9.04 议案名称: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9.05 议案名称:票面利率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9.06 议案名称: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9.07 议案名称:转股期限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9.08 议案名称:转股股数确定方式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9.09 议案名称:转股价格的确定和调整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9.10 议案名称: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9.11 议案名称:赎回条款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9.12 议案名称:回售条款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9.13 议案名称:转股后的股利分配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9.14 议案名称:发行方式及发行对象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9.15 议案名称: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9.16 议案名称:债券持有人会议相关事项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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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7 议案名称:本次募集资金用途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9.18 议案名称:担保事项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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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9 议案名称:募集资金存放账户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9.20 议案名称:本次发行可转债方案的有效期限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0.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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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运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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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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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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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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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议案名称: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宜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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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现金分红分段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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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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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以上议案均获得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其中第5、8、9、10、11、12、13、14、15项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获得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议案9为逐项表决的议案,各子议案逐项表决结果如“二、议案审议情况”之“(一)非累计投票议案”中所述。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
律师:周菡清、许河斌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上海璞泰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