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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4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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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北大荒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9-04-04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司代码:600598 公司简称:北大荒

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以2018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1,777,679,909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4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711,071,963.60 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2018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上述利润分配预案待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后实施。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一)主要业务说明

公司主要从事耕地发包经营;水稻、玉米等粮食作物的生产和销售;与种植业生产相关的技术、信息及服务等;化肥零售(仅限分支机构经营)以及房地产开发与销售。

(二)经营模式说明

1、耕地发包业务

公司实行以统一经营管理为主导,家庭农场承包经营为基础的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公司是耕地资源经营主体,对权属内的耕地资源享有使用权、经营权和收益权,通过对权属内的耕地发包经营和生产服务,统一组织、指导和管理农业生产经营活动。家庭农场、联户家庭农场以及其他经济组织是双层经营的生产经营主体,通过承包方式取得耕地资源的经营权,直接从事农业生产经营活动,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双层经营体制具有以下特点:

一是双层核算,双重利益主体。公司及家庭农场均是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的经营主体。

二是双层管理、责任明确。公司的统一管理贯穿于农业生产的全部过程,其目的是为家庭农场提供最佳的生产经营环境与条件,为家庭农场提供产前、产中、产后服务。公司负责农业基础设施的建设和维护投入。为家庭农场提供技术培训及市场信息支持。采取面授、电视讲座、印发技术资料等形式,对家庭农场进行农作物综合高产栽培技术培训等。公司农技部门巡回进行田间技术指导和技术咨询,指导家庭农场进行播种、施肥、施药、病虫草防治和中耕管理。统一组织防洪除涝、防灾减灾。协调收获机械帮助家庭农场收获农产品,为家庭农场提供农产品晾晒、清选和储藏设施。为家庭农场提供农产品市场需求及价格信息。家庭农场负责其生产经营投入及生产过程管理和农产品销售,是家庭农场自我利益实现的基础,家庭农场采取的是“两自理、四到户”的生产经营方式,即生产费、生活费两自理,地块、机械、核算、盈亏四到户。其收入来源于生产的产品对外自行销售的收入。

这种经营模式既有利于调动家庭农场的生产积极性,分散生产经营风险,又有利于发挥机械化、规模化、科技化等优势。

2、农产品销售业务

部分农业分公司销售家庭农场以实物方式缴纳承包费而缴纳的农产品;部分农业分公司结合农产品市场行情,收购部分农产品再销售以获取收益。

3、房地产业务

公司控股子公司北大荒鑫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主营房地产业务。

(三)行业情况说明

公司所属农业行业,是我国目前规模最大、现代化水平较高的种植业上市公司和重要的商品粮生产基地,在自然资源、基础设施、农机装备、农业科技服务、组织管理等方面具有显著优势,处于同行业领先水平。

我国是世界粮食生产和消费大国,农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产业。近些年,国家粮食连年增产,农业实现了综合生产能力质的飞跃,特别是国家每年都出台一系列支农、惠农政策来加快促进农业发展。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第二季度“营业收入”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高的主要原因为农业分公司集中于第二季度完成《农业生产承包协议》的签订工作,并分期确认前两季度承包费收入形成;第四季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低于前三个季度的主要原因为农业分公司在秋收工作完成后对农业基础设施(田间道路、水利设施等)进行维修和维护及冬季取暖、清雪等费用支出较多形成。

(2)第一季度“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高于后三季度的主要原因为公司土地承包费、生产资料及代收费用等收现工作集中于第一季度完成,后三个季度土地承包费收现较少形成。

4股本及股东情况

4.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2.65亿元,同比增长9.10%;实现利润总额9.33亿元,同比增长22.36%;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9.76亿元,同比增长25.19%。

报告期末,公司资产总额79.73亿元,较上年期末增长4.27%;负债总额16.66亿元,较上年期末下降5.97%;资产负债率为20.89%,较上年期末下降2.27个百分点。

2、导致暂停上市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财政部于2018年6月15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归并部分资产负债表项目,拆分部分利润表项目;并于2018年9月7日发布了《关于 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有关问题的解读》,明确要求代扣个人所得税手续费返还在“其他收益”列报,实际收到的政府补助,无论是与资产相关还是与收益相关,在编制现金流量表时均作为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列报等。

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十四次会议(临时)于2019年3月11日决议通过(公告编号:2019-012),公司根据新的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要求编制财务报表,财务报表的列报项目因此发生变更的,已经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30 号一一财务报表列报》等的相关规定,对可比期间的比较数据进行调整。

对可比期间的财务报表列报项目及金额的影响如下: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5、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6、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适用□不适用

本公司2018年度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共7户,详见本附注九“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本公司本年度合并范围与上年度相比未发生变化。

黑龙江北大荒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刘长友

2019年4月2日

证券代码:600598 证券简称:北大荒 公告编号:2019-017

黑龙江北大荒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六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黑龙江北大荒农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十五次会议于2019年3月22日以专人送达、传真和电子邮件的形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2019年4月2日在哈尔滨市南岗区汉水路263号本公司4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8人,实到董事8人。出席会议人数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监事会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刘长友先生主持,与会董事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2018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独立董事2018年度述职报告的议案

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8年度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关于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2018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954,691,423.12元,提取10%法定盈余公积金和5%任意盈余公积金143,203,713.47元后,2018年度实现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811,487,709.65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508,400,125.07元,扣除2018年度已派发的2017年现金股利479,973,575.43元,截止2018年12月31日,累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839,914,259.29元。

基于公司当前稳定的经营情况以及未来良好的盈利预期,为积极回报股东,拟定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以2018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1,777,679,909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4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 711,071,963.60 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2018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意见: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依据公司实际情况制定的,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及《公司2016一2018年股东回报规划》中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符合利润分配决策程序的要求,有利于保持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同时兼顾了公司的实际情况及未来可持续发展的资金需求。我们同意该利润分配预案,并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2018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关于对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超出预计金额部分进行确认的议案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本公司董事长刘长友先生、董事贺天元先生、董事宋颀年先生、董事杨占海先生、董事叶凤仪先生为本议案事项的关联董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独立董事)全票(3票)赞成通过此议案。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我们认为对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超出预计金额部分进行确认的事项,符合诚实信用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会影响公司资产的独立性,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情况。

九、关于2019年度预算的议案

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关于2019年度生产经营计划的议案

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一、关于2019年度固定资产、无形资产投资方案的议案

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二、关于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总金额的议案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本公司董事长刘长友先生、董事贺天元先生、董事宋颀年先生、董事杨占海先生、董事叶凤仪先生为本议案事项的关联董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独立董事)全票(3票)赞成通过此议案。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我们对预计的全年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审慎审核,认为交易符合诚实信用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会影响公司资产的独立性,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情况。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关于会计师事务所续聘及报酬的议案

公司继续聘请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1年,年度报酬在2018年度基础上根据公司业务及资产规模情况与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协商确定。

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关于公司负责人薪酬兑现的议案

根据《黑龙江北大荒农业股份有限公司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与薪酬管理办法》中确定的基本年薪为绩效年薪基数,公司董事长、总经理2018年度绩效年薪按1.68×1.47倍确定;公司监事会主席绩效年薪按董事长、总经理绩效年薪的90%确定;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绩效年薪按董事长、总经理绩效年薪的75%确定。绩效年薪扣除预发的部分以后一次性支付。企业负责人的业绩考核与薪酬管理按照《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及程序组织实施。

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五、关于公司2019一2021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意见:我们认为,董事会制定的公司2019一2021年股东回报规划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并能更好的保护中小股东的利益。因此,同意公司2019一2021年股东回报规划,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六、关于增加国债逆回购、结构性存款业务额度的议案

(一)开展国债逆回购、结构性存款业务情况

为有效利用阶段性闲置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在保证日常经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获得相对较高、较稳健的低风险收益,公司于2015年开始按董事会授权开展国债逆回购和银行结构性存款两项业务。截至2018年末,这两项业务四年累计总收益为2.2亿元,其中:2018年1.04亿元、2017年0.58亿元、2016年为0.33亿元、2015年为0.25亿元。截至2019年3月21日,公司已开展国债逆回购业务和银行结构性存款业务使用资金总额近35亿元,现有近10亿元阶段性资金暂未有效使用。

(二)拟增加国债逆回购、结构性存款业务额度情况

现拟将原开展的国债逆回购额度最高不超过20亿元(含本数),调整为最高不超过50亿元(含本数);原开展的银行理财业务(只限银行结构性存款)额度不超过15亿元(含本数)、且单笔金额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含本数),调整为开展的银行结构性存款业务最高额度不超过30亿元、且单笔金额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含本数)。具体情况如下:

1、国债逆回购业务

在最高额度不超过50亿(含本数)的前提下,办理国债逆回购业务。最高额度是指任一时点国债逆回购投资最高余额,在上述最高余额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该投资额度包括将投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金额。

2、结构性存款业务

在最高额度不超过30亿元(含本数)、且单笔交易金额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含本数)前提下,办理银行结构性存款业务。结构性存款业务是指由银行开展的符合《商业银行理财业务监督管理办法》规定要求的结构性存款业务,并与公司签订《结构性存款产品合同或协议》。最高额度是指任一时点银行结构性存款理财投资最高余额,在上述最高余额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该投资额度包括将投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金额。

董事会授权经理机构在上述额度内,具体选择证券公司和银行机构,结合公司资金状况及投资收益情况,决定实施或停止开展上述业务及金额。

此议案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有效期三年。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临时)决议的原此项业务授权自动终止。

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意见:我们对关于开展国债逆回购、银行理财业务的事项进行了审慎审核,认为公司利用自有闲置资金开展国债逆回购、银行理财业务,总体风险可控,有利于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不影响公司的日常经营运作和主营业务的发展,不存在损害广大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七、关于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提议于2019年4月26日下午14:30点在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汉水路263号本公司八楼会议室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按照规定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进行。

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黑龙江北大荒农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四月四日

证券代码:600598 证券简称: 北大荒 公告编号:2019-018

黑龙江北大荒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黑龙江北大荒农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于2019年4月2日在哈尔滨市南岗区汉水路263号公司四楼会议室召开,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的召开及议案事项合法有效。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史晓丹先生主持。与会监事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2018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监事会认为:黑龙江北大荒农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从各个方面真实反映出公司2018年年度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未发现参与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三、2018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四、关于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五、关于2019年度预算的议案

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黑龙江北大荒农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九年四月四日

证券代码:600598 证券简称:北大荒 公告编号:2019-019

黑龙江北大荒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超出预计

金额部分进行确认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8年3月30日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18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为31,300万元。2018年实际执行过程中发生日常关联交易总额32,779万元,超出年初预计日常关联交易总额1,479万元,主要原因是从黑龙江北大荒农垦集团农业生产资料有限公司统一采购的肥料质量和价格充分得到了农户的认可,需求量增加形成。现申请对超出金额部分进行确认,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 万元

独立董事对此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我们认为对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超出预计金额部分进行确认的事项,符合诚实信用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会影响公司资产的独立性,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情况。

特此公告。

黑龙江北大荒农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四月四日

证券代码:600598 证券简称:北大荒 公告编号:2019-020

黑龙江北大荒农业股份有限公司说明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8年12月18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黑龙江北大荒农垦集团总公司(以下简称“集团总公司”) 通知:“经国务院授权,由财政部代表国务院对黑龙江北大荒农垦集团总公司履行出资人职责。2018年12月16日,集团总公司已在黑龙江省垦区工商行政管理局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集团总公司的主管部门(出资人)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变更为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公司于2018年12月19日发布了《关于控股股东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暨实际控制人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65号)。现经进一步核实,公司认为本次工商变更后,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仍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具体依据如下:

本次工商变更后,虽然财政部代表国务院对集团总公司履行出资人职责,但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农垦改革发展的意见》(中发〔2015〕33号)及《中央直属垦区“部省双重领导 以省为主”管理暂行办法》(农垦发〔2018〕1号)等文件的相关规定,农业农村部仍对集团总公司的财务和业务进行管理,集团总公司的主要领导干部任免,需事前征求农业农村部意见后由黑龙江省任命。本次出资人变更未对公司治理结构产生实质影响,也未对公司的持续发展和持续盈利能力带来重大不确定性,且控股股东集团总公司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不变,故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仍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

特此公告。

黑龙江北大荒农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四月四日

证券代码:600598 证券简称:北大荒 公告编号:2019-021

黑龙江北大荒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总金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十章的有关规定,现对2019年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进行预计。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单位:人民币 万元

2018年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金额超出预计金额1479万元,主要原因是向黑龙江北大荒农垦集团农业生产资料有限公司统一采购肥料增加形成。

(二)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单位:人民币 万元

本次预计金额与上年实际发生金额差异较大的主要原因是预计向黑龙江北大荒农垦集团农业生产资料有限公司统一采购肥料增加形成。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1、黑龙江北大荒农垦集团农业生产资料有限公司

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侯培超

注册资本:人民币10,275万元

主要股东:黑龙江农垦北大荒商贸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宜兴申利化工有限公司、黑龙江省神农农业科技开发有限公司、卢亚芳(自然人)

住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香坊区中山路64号

经营范围:经销化肥、饲料、化工原料及产品(不含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危险品)、建筑材料、金属材料、五金交电、日用百货、农业机械、普通机械;农药、烟花爆竹(只限分公司经营)。

2、黑龙江北大荒种业集团金香源农资有限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王冬艳

注册资本:人民币500万元

主要股东:黑龙江北大荒种业集团农业生产资料有限公司

住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嵩山路35-1号

经营范围:批发农药、化肥、农膜、生物肥、植物调节剂、叶面肥、微肥;与经营有关的技术咨询。

3、黑龙江农垦通信有限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王学利

注册资本:人民币10,413万元

主要股东:黑龙江北大荒农垦集团总公司

住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红旗大街210号

经营范围:互联网接入服务(ISP)服务范围在业务经营许可证规定的范围经营。(ICP)业务,因特网信息服务业务;在垦区内经营固定电信业务和电信增值、代理业务;通信网络管理和维护;从事计算机软件、硬件的技术开发和服务;通信工程的设计和施工;经营电子产品通信设备和器材;安全系统监控服务;带宽、波长、光纤、光缆、管道及其他网络元素出租、出售业务;自有房地产经营。代办中国联通、中国电信、中国移动手机入网;销售SIM卡、USIM卡、PIM卡、充值卡业务。

4、阳光农业相互保险公司

类型:内资企业法人

法定代表人:王喜涛

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00万元

主要股东:黑龙江北大荒农垦集团总公司

住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黄河路95号黄河绿园小区A区4号办公楼4、5、6、7层

经营范围:农业保险;财产损失保险;责任保险;法定责任保险;信用保险和保证保险;短期健康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其他涉及农村、农民的财产保险业务;上述业务的再保险业务;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保险资金运用业务。

5、北大荒通用航空有限公司

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郭庆才

注册资本:人民币70,528.19万元

主要股东:黑龙江北大荒农垦集团总公司

住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松北区创新一路1721号

经营范围:F06-通用航空经营航空喷洒(撒)、航空护林、人工降水、航空摄影、空中拍照、商用驾驶员执照培训、私用驾驶员执照培训、空中游览、空中广告、科学实验、空中巡查、航空器代管、城市消防、通用航空包机飞行、医疗救护、气象探测、跳伞飞行服务;使用具有特殊适航证的航空器开展航空表演飞行、个人娱乐飞行。

6、黑龙江农垦泰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于秉坤

注册资本:人民币5,000万元

主要股东:北大荒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千山路19号

经营范围:按照建筑企业资质规定的经营范围从事经营活动;社会经济咨询服务;园林绿化工程施工。

7、黑龙江垦区龙垦建设工程总公司

类型:全民所有制

法定代表人:位冰

注册资本:人民币5,000万元

主要股东:北大荒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香坊区公滨路441号

经营范围: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种工程专业承包(结构补强);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

8、黑龙江省七星农场

类型: 全民所有制

法定代表人:王伟

注册资本:人民币2,323万元

主要股东:黑龙江北大荒农垦集团总公司

住所:黑龙江省佳木斯市富锦市建三江七星农场

经营范围:农业、林业(转基因农作物种子生产除外);畜牧业、渔业(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除外);农、林、牧、渔服务业;化肥、粮食、农副食品销售;谷物磨制;房屋建筑、土木工程建筑;货物运输(危险品除外);保险代理服务(非专业代理);粮食收购;粮食仓储、烘干、装卸;房屋租赁、场地租赁、设备租赁;农业技术开发、咨询、交流、转让、推广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游览景区管理;房地产开发(国家禁止投资的除外);电子商务(金融业除外);食用植物油加工;装卸搬运;旅行社及相关服务。

(二)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上述黑龙江北大荒农垦集团农业生产资料有限公司、阳光农业相互保险公司等企业为公司控股股东黑龙江北大荒农垦集团总公司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企业,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第(二)项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第八条第(二)项的相关规定,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三)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黑龙江北大荒农垦集团农业生产资料有限公司、阳光农业相互保险公司等关联企业依法存续且生产经营正常,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发生的交易主要包括采购农用物资、接受保险和航化服务等与农业日常生产经营相关的交易,交易定价政策严格执行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规定,遵循公允的定价原则,不损害交易双方的利益。

四、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发生的日常交易属于农业生产经营所必需的交易,是公司合理配置和利用优质资源,提高生产效率,降低经营成本的措施手段。关联交易定价遵循公允性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

独立董事对此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我们对预计的全年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审慎审核,认为交易符合诚实信用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会影响公司资产的独立性,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情况。

特此公告。

黑龙江北大荒农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四月四日

证券代码:600598 证券简称:北大荒 公告编号:2019-022

黑龙江北大荒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师事务所续聘及报酬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黑龙江北大荒农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十五次会议于2019年4月2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会计师事务所续聘及报酬的议案》,具体内容如下:

公司聘请的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为公司提供年度财务报表和内控审计服务工作中, 恪尽职守、勤勉尽职,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履行了双方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根据中国证监会和公司章程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规定,考虑业务的连续性、对公司的了解程度等因素,建议公司继续聘请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1年,年度报酬在2018年度基础上根据公司业务及资产规模情况与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协商确定。

特此公告。

黑龙江北大荒农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九年四月四日

证券代码:600598 证券简称:北大荒 公告编号:2019-023

黑龙江北大荒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19一2021年股东回报规划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完善和健全黑龙江北大荒农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科学、持续、稳定的分红决策和监督机制,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规定,公司特制订2019-2021年股东回报规划。

一、公司制定本规划考虑的因素

公司着眼于长远、可持续的发展,综合考虑公司实际情况、发展战略规划以及行业发展趋势,建立对投资者科学、持续、稳定的回报规划与机制,从而对利润分配做出制度性安排,以保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二、本规则的制定原则

公司制定利润分配政策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并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公司的利润分配应当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三、公司2019-2021年的具体股东回报规划

(一)公司采取现金、股票方式或者现金与股票相结合方式分配股利,并优先采用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方式;

(二)公司根据《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在足额提取法定公积金后,公司盈利且现金能够满足公司持续经营和长期发展的前提下,2019-2021年在具备下列所述现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公司年度内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与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之比不低于30%。

现金分红条件如下:

1、股利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

2、当年每股收益不低于0.07元;

3、当年每股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不低于0.07元;

4、审计机构对公司的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公司未发生亏损且未发布预亏提示性公告;

6、公司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发生(募集资金项目除外)。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事项是指: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购买设备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且超过25000万元人民币。

此外,公司进行现金分红时,现金分红的比例也应遵照以下要求: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80%;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40%;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

公司在实际分红时具体所处阶段,由公司董事会根据具体情形确定。

(三)股票股利发放条件

1、公司未分配利润为正且当期可分配利润为正;

2、董事会认为公司具有成长性、每股净资产的摊薄、股票价格与公司股本规模不匹配等真实合理因素且已在公开披露文件中对相关因素的合理性进行必要分析或说明,且发放股票股利有利于公司全体股东整体利益。

(四)利润分配政策、方案的决策机制

1、利润分配方案由公司董事会拟定,公司董事会应结合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的财务经营状况,提出可行的利润分配方案,并经出席董事会的董事过半数通过。

2、独立董事应当就利润分配方案提出明确意见,并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通过。

3、利润分配方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应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利润分配方案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进行审议时,应当通过多种渠道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

4、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随意变更,如果外部经营环境或者公司自身经营状况发生较大变化,确有必要对本章程确定的现金分红政策或既定分红政策进行调整或者变更的,由公司董事会制订拟修改的利润分配政策草案。公司独立董事应对此发表独立意见。董事会通过后,应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拟修改的利润分配政策草案应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5、公司监事会对董事会执行现金分红政策以及是否履行相应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等情况进行监督。

(五)利润分配的期间间隔

在满足上述现金分红条件情况下,公司将积极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原则上每年度进行一次现金分红,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盈利情况及资金需求状况提议公司进行中期现金分红。具体分配方案由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实际经营及财务状况依职权制订并由公司股东大会批准。除非经董事会论证同意,且经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监事会决议通过,两次分红间隔时间原则上不少于六个月。

(六)公司应以每三年为一个周期,制订周期内股东回报规划。根据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意见,对公司正在实施的利润分配政策做出适当且必要的修改,以确定该时段的股东回报计划。

四、本规划未尽事宜,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执行。本规划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

独立董事意见:我们认为,董事会制定的公司2019一2021年股东回报规划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并能更好的保护中小股东的利益。因此,同意公司2019一2021年股东回报规划,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黑龙江北大荒农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四月四日

证券代码:600598 证券简称:北大荒 公告编号:2019-024

黑龙江北大荒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9年4月26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9年4月26日 14点30 分

召开地点: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汉水路263号本公司八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9年4月25日

至2019年4月26日

投票时间为:2019年4月25日15:00至2019年4月26日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获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事项参见刊登在2019年4月4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交所网站的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全部议案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7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黑龙江北大荒农垦集团总公司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二)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三)本所认可的其他网络投票系统的投票流程、方法和注意事项。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流通股股东可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 持有人大会网络投票系统对有关议案进行投票表决,现将网络投票事项通知如下:

1、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起止时间为2019年4月25日15:00 至2019年4月26日15:00。为有利于投票意见的顺利提交,请拟参加网络投票的投资者在上述时间内及早登录中国结算网上营业厅(网址:inv.chinaclear.cn)或关注中国结算官方微信公众号(“中国结算营业厅”)提交投票意见。

2、投资者首次登陆中国结算网站进行投票的,需要首先进行身份认证。请投资者提前访问中国结算网上营业厅( 网址: inv.chinaclear.cn)或中国结算官方微信公众号(“中国结算营业厅”) 进行注册,对相关证券账户开通中国结算网络服务功能。具体方式请参见中国结算网站(网址:www.chinaclear.cn)“投资者服务专区- 持有人大会网络投票-如何办理-投资者业务办理”相关说明,或拨打热线电话4008058058 了解更多内容。

3、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网络投票或其他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股东出席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应进行登记。

(一)登记方式:符合出席会议条件的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持法人股东账户、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法人股东账户、营业执照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和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符合出席会议条件的个人股东持股东账户、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和委托人股东账户办理登记手续。

拟出席会议的股东可在登记时间内亲自或委托代理人在会议登记地点进行登记,也可以于2019年4月24日以前将上述资料传真或邮寄至登记地点。出席会议时凭上述资料签到。

(二)登记时间:2019年4月24日(上午9:30-11:30,下午13:30-16:00)。

(三)登记地点: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汉水路263号本公司董事会工作部。

六、其他事项

(一)出席会议者交通费、食宿费自理。

(二)会议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汉水路263号本公司董事会工作部

邮政编码:150090

电 话:0451-55195980

传 真:0451-55195986

特此公告。

黑龙江北大荒农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4日

附件: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黑龙江北大荒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9年4月26日召开的贵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