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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4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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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台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9-04-0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055 证券简称:台华新材 公告编号:2019-027

浙江台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台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台华新材”)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19年04月03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19年03月29日以电子邮件、专人送达、电话通知等方式发出。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公司全体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由董事长施清岛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及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过有效表决,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公司于近日接到伏广伟先生的辞职报告,伏广伟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及在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全部职务。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经董事会提名,推荐李瀚宇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该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尚需经监管部门审核,本议案尚需提交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程隆棣、陈俊、伏广伟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该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程序、任职资格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公司于近日接到吴为岁先生的辞职报告,吴为岁先生因工作调动的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职务。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吴为岁先生的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为协助公司董事会秘书更好地履行相关职责,同意聘任胡萍哲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胡萍哲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胡萍哲先生已参加上海证券交易所组织的董事会秘书资格培训并取得了董事会秘书资格证明,具备担任证券事务代表所需的专业知识和相关工作经验。经查,胡萍哲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罚,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浙江台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04月04日

附件

李瀚宇女士简历:

李瀚宇,1972年7月出生,满族,民建会员,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1997年4月毕业于天津纺织工学院,染整硕士学位。2014年10月博士研究生毕业于天津工业大学纺织材料与纺织品设计专业。现任中国纺织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总工办主任,第五届中国青年科技工作者协会会员,民建北京市委委员。主要从事纺织染整新工艺、新技术和纺织化学品的研究开发、科研管理工作。李瀚宇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罚,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胡萍哲先生简历:

胡萍哲,男,1984年出生,大学本科学历。2006年7月至2009年4月,任职于中建三局一公司西南分公司综合办公室,先后任主任助理、副主任;2009年4月至2012年10月先后任职于广厦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审计监察总部、董事局办公室;2012年11月至2017年8月任职于浙江广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先后任董办助理、证券事务代表;2017年9月至2019年3月,任职于众志资产管理(东阳)有限公司,任投资总监。2014年12月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证券代码:603055 证券简称:台华新材 公告编号:2019-028

浙江台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独立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台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或“台华新材”) 董事会近日收到公司独立董事伏广伟先生递交的辞职报告,因个人原因伏广伟先生请求辞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以及董事会下设各专门委员会的相应职务,伏广伟先生辞职后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伏广伟先生的辞职将导致公司独立董事人数低于董事会总人数的 1/3,因此,伏广伟先生的辞职申请将在公司股东大会补选产生新的独立董事后生效,在此之前伏广伟先生继续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截止本公告日,伏广伟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公司董事会对伏广伟先生在任期间作出的贡献表示感谢!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后,公司于2019年4月3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提名李瀚宇女士为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李瀚宇女士任期自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特此公告。

浙江台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04月04日

李瀚宇女士简历:

李瀚宇,1972年7月出生,满族,民建会员,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1997年4月毕业于天津纺织工学院,染整硕士学位。2014年10月博士研究生毕业于天津工业大学纺织材料与纺织品设计专业。现任中国纺织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总工办主任,第五届中国青年科技工作者协会会员,民建北京市委委员。主要从事纺织染整新工艺、新技术和纺织化学品的研究开发、科研管理工作。李瀚宇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罚,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603055 证券简称:台华新材 公告编号:2019-029

浙江台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股东大会有关情况

1.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9年4月22日

3.股权登记日

二、增加临时提案的情况说明

1.提案人:嘉兴市创友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2.提案程序说明

公司已于2019年3月26日公告了股东大会召开通知,单独或者合计持有22.66%股份的股东嘉兴市创友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在2019年4月2日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股东大会召集人。股东大会召集人按照《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有关规定,现予以公告。

3.临时提案的具体内容

议案名称:《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以上临时提案的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浙江台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及《关于变更独立董事的公告》。

三、除了上述增加临时提案外,于2019年3月26日公告的原股东大会通知事项不变。

四、增加临时提案后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

(一)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19年4月22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浙江省嘉兴市秀洲区王店镇梅北路113号浙江嘉华特种尼龙有限公司会议室。

(二)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9年4月22日

至2019年4月22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三)股权登记日

原通知的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不变。

(四)股东大会议案和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请参见2019年03月26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的浙江台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以及2019年04月04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的浙江台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8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3、4、5、6、7、8、9、10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特此公告。

浙江台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4日

● 报备文件

(一)股东提交增加临时提案的书面函件及提案内容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浙江台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证券代码:603055 证券简称:台华新材 公告编号:2019-030

债券代码:113525 债券简称:台华转债

浙江台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到期赎回

并继续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台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台华新材”或“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决定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使用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首次公开发行募集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满足保本要求的理财产品,总额为不超过人民币14,000万元,使用期限不超过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并授权总经理在规定额度范围及要求下行使购买投资产品的决策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以及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此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该事项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18年10月10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及指定媒体上的相关公告:《台华新材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51)。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30,000万元(含30,000万元)的可转换公司债券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期限及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并授权公司总经理具体负责办理实施。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以及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此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具体详见公司于2018年12月29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及指定媒体上的相关公告:《台华新材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67)。

一、本次赎回理财产品的情况说明

1、本次使用首次公开发行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到期赎回的情况

上述理财产品购买情况分别见公司于2019年1月5日披露的《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到期赎回并继续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分别为:2019-001)。公司已于约定到期日赎回上述理财产品,理财收益与预期收益不存在重大差异,本金及收益均已归还至募集资金账户。

2、本次使用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到期赎回的情况

上述理财产品购买情况分别见公司于2019年1月5日、3月6日披露的《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到期赎回并继续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分别为:2019-001、2019-014)。公司已于约定到期日赎回上述理财产品,理财收益与预期收益不存在重大差异,本金及收益均已归还至募集资金账户。

二、本次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况说明

1、使用首次公开发行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况

公司与上述委托方不存在关联关系。

2、使用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况

公司与上述委托方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在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过程中,将风险控制放在了首位,审慎投资,严格把关。在上述理财产品存续期间,公司将与银行及证券公司保持密切联系,实时分析和跟踪产品的净值变动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以保证资金安全。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有权进行监督和检查。

四、对公司的影响

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经营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开展。通过适度理财,也可以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五、公司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截止公告日,公司使用首次公开发行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尚未到期的金额为7,400万元;使用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尚未到期的金额为21,600万元。

特此公告。

浙江台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4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