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证券裕利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2019年第1号)
6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7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投资。
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9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9.1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指期货。
9.2 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指期货,没有相关政策。
10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10.1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没有相关政策。
10.2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
10.3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评价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没有相关投资评价。
11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11.1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没有出现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的,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11.2 本基金本报告期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未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
11.3 其他资产构成
■
11.4 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11.5 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情况。
11.6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由于四舍五入原因,分项之和与合计可能有尾差。
第十二部分基金的业绩
本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1.基金净值表现(转型前)
1.1本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16年8月24日基金合同生效至转型前的投资业绩及同期基准的比较如下表所示:
■
注:1、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中债总全价(总值)指数收益率。
1.2 自基金合同生效至转型前基金累计净值收益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
注:1.按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约定,本基金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6个月内使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符合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
2.基金净值表现(转型后)
2.1本基金转型后合同生效日为2018年8月25日,基金转型以来(截至2018年12月31日)的投资业绩及同期基准的比较如下表所示:
■
注:1、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中债总全价(总值)指数收益率。
2.2自基金转型以来基金累计净值收益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
注:1.本基金于2018年8月25日由“山西证券裕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变更而来。截至报告期末,本基金转型不满一年。
2.按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约定,本基金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6个月内使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符合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截至报告期末,本基金尚在建仓期内。
2.按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约定,本基金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6个月内使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符合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
第十三部分基金费用与税收
一、基金费用的种类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信息披露费用;
4、《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会计师费、律师费、诉讼费和仲裁费;
5、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6、基金的证券交易费用;
7、基金的银行汇划费用;
8、基金的账户开户费用、账户维护费用;
9、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30%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30%÷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经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双方核对无误后,基金托管人于次月前5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假或不可抗力等,支付日期顺延。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1%的年费率计提。托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1%÷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经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双方核对无误后,基金托管人于次月前5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取。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假或不可抗力等,支付日期顺延。
上述“一、基金费用的种类”中第3-9项费用,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规定,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列入当期费用,由基金托管人根据基金管理人指令并参照行业惯例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3、证券账户开户费用:证券账户开户费经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核对无误后,自产品成立一个月内由基金托管人从基金财产中划付,如基金财产余额不足支付该开户费用,由基金管理人于产品成立一个月后的5个工作日内进行垫付,基金托管人不承担垫付开户费用义务。
三、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下列费用不列入基金费用:
1、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基金财产的损失;
2、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
3、《基金合同》生效前的相关费用支付根据《山西证券裕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约定执行;
4、其他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不得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四、基金税收
本基金运作过程中涉及的各纳税主体,其纳税义务按国家税收法律、法规执行。
第十四部分对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山西证券裕利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9年第1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本基金管理人对本基金实施的投资管理活动,对本基金于 2018 年10月8日刊登的的《山西证券裕利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8年第1号)》进行了更新,主要更新的内容如下:
一、更新了“重要提示”中相关内容。
二、更新了“第三部分基金管理人”中相关内容。
三、更新了“第四部分基金托管人”中相关内容。
四、更新了“第九部分基金的投资”中相关内容。
五、更新了“第十部分基金的业绩”中相关内容。
六、更新了“第二十二部分其他应披露事项”中相关内容。
上述内容仅为本更新招募说明书的摘要,投资人欲查询本更新招募说明书正文,可登陆山西证券公募基金业务网站 http://publiclyfund.sxzq.com:8000/。
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4月4日
(上接145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