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

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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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延期回复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的公告

2019-04-0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608 证券简称:阳光股份 公告编号:2019-L42

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延期回复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我公司”),于2019年4月2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管理部《关于对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公司部关注函〔2019〕第57号)(以下简称“关注函”)(具体内容详见公告于2019年4月2日的2019-L41号公告),要求本公司于2019年4月4日前书面回复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管理部,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收到《关注函》后立即函询公司第一大股东ETERNAL PROSPERITY DEVELOPMENT PTE.LTD.(以下简称“ETERNAL PROSPERITY”)及京基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京基集团”),并按照交易所要求联系律师就《关注函》提出的问题进行核查并出具专项核查意见。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各方都在积极准备并完善回复中。为了完整地、准确地完成回复工作,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将延期回复上述关注函,待相关各方回复完善后,公司将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并及时披露。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有关公司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阳光新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九年四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