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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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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
部分开放式基金增加销售机构的公告

2019-04-08 来源:上海证券报

根据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中信期货有限公司签署的基金销售服务协议,自2019年4月8日起,本公司将增加上述销售机构为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销售机构并开通相关业务。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适用基金及业务范围

投资者可通过上述销售机构办理列表中对应基金的相关业务,具体的业务流程、办理时间和办理方式以相关销售机构的规定为准。

特别提示:易方达汇诚养老目标日期2043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名称中包含“养老”字样,但并不代表收益保障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收益承诺。该基金的目标日期为2043年12月31日,主要适合退休时间在2038-2048年左右的投资者。敬请投资者根据自身年龄、退休日期和收入水平进行投资。在目标日期(即2043年12月31日)之前(含该日),该基金对于每份份额设定三年(一年按365天计算)最短持有期限,投资者申购基金份额后,自申购确认日起三年(一年按365天计算)内不得赎回;投资者申购的每份基金份额以其申购确认日为三年(一年按365天计算)最短持有期起始日,当投资者持有时间大于等于三年(一年按365天计算)则可以赎回。请投资者关注持有份额的到期日。

二、关于本公司在上述销售机构推出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的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是指投资者可通过基金管理人指定的销售机构提交申请,约定每期扣款时间、扣款金额,由指定的销售机构于每期约定扣款日在投资者指定资金账户内自动完成扣款,并提交基金申购申请的一种长期投资方式,该业务相关规定如下:

1.除另有公告外,定期定额投资费率与日常申购费率相同。

2.定期定额投资每期扣款金额:投资者通过上述销售机构办理定期定额投资业务,起点金额为100元。上述销售机构将按照与投资者申请时所约定的每期约定扣款日、扣款金额扣款,并在与基金日常申购业务相同的受理时间内提交申请。若遇非基金开放日时,扣款是否顺延以相关销售机构的具体规定为准。具体扣款方式以相关销售机构的相关业务规则为准。

3.基金的注册登记人按照基金申购申请日(T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计算申购份额,申购份额通常将在T+1工作日(易方达汇诚养老目标日期2043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为T+3工作日)确认成功后直接计入投资者的基金账户,投资者可自T+2工作日(易方达汇诚养老目标日期2043三年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为T+4工作日)起查询申购成交情况。

4.当发生限制申购或暂停申购的情形时,除另有公告外,定期定额投资与日常申购按相同的原则确认。

5.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其它具体办理程序请遵循相关销售机构的有关规定。

三、重要提示

1.本公司所管理的尚未开通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开放式基金及今后发行的开放式基金是否开通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将根据具体情况确定并另行公告。若今后上述销售机构依据法律法规及基金相关法律文件对定期定额投资起点金额进行调整,在不低于本公司对各基金设定的定期定额投资起点金额的前提下,以相关销售机构最新规定为准。

2.基金转换是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按照《基金合同》和基金管理人届时有效公告规定的条件,申请将其持有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某一基金的基金份额转为基金管理人管理的、且由同一注册登记机构办理注册登记的其他基金基金份额的行为。基金转换业务规则与转换费用请仔细阅读各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含更新)等法律文件及相关公告。

3.本公告的解释权归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所有。

四、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48号中信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张佑君

联系人:王一通

联系电话:010-60838888

客户服务电话:95548

传真:010-60836029

网址:www.cs.ecitic.com

2.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222号1号楼2001

办公地址:青岛市市南区东海西路28号龙翔广场东座5层

法定代表人:姜晓林

联系人:焦刚

联系电话:0531-89606166

客户服务电话:95548

传真:0532-85022605

网址:http://sd.citics.com/

3.中信期货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13层1301-1305室、14层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13层1301-1305室、14层

法定代表人:张皓

联系人:刘宏莹

联系电话:010-60833754

客户服务电话:400-990-8826

传真:0755-83217421

网址:http://www.citicsf.com/

4.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881-8088

网址:www.efunds.com.cn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销售机构根据法规要求对投资者类别、风险承受能力和基金的风险等级进行划分,并提出适当性匹配意见。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基金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在了解产品情况及听取销售机构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期限和投资目标,对基金投资作出独立决策,选择合适的基金产品。

特此公告。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9年4月8日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

部分开放式基金增加青岛银行为

销售机构的公告

根据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岛银行”)签署的基金销售服务协议,自2019年4月8日起,本公司将增加青岛银行为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销售机构并开通相关业务。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适用基金及业务范围

投资者可通过青岛银行办理列表中对应基金的相关业务,具体的业务流程、办理时间和办理方式以青岛银行的规定为准。

特别提示:易方达纯债1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基金和易方达恒久添利1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基金处于封闭运作期,暂不办理申购等业务,上述基金开放相关业务的具体时间本公司将另行公告。

二、关于本公司在青岛银行推出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的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是指投资者可通过基金管理人指定的销售机构提交申请,约定每期扣款时间、扣款金额,由指定的销售机构于每期约定扣款日在投资者指定资金账户内自动完成扣款,并提交基金申购申请的一种长期投资方式,该业务相关规定如下:

1.除另有公告外,定期定额投资费率与日常申购费率相同。

2.定期定额投资每期扣款金额:投资者通过青岛银行办理定期定额投资业务,起点金额为100元。青岛银行将按照与投资者申请时所约定的每期约定扣款日、扣款金额扣款,并在与基金日常申购业务相同的受理时间内提交申请。若遇非基金开放日时,扣款是否顺延以青岛银行的具体规定为准。具体扣款方式以青岛银行的相关业务规则为准。

3.基金的注册登记人按照基金申购申请日(T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计算申购份额,申购份额通常将在T+1工作日(易方达原油基金(QDII)C类人民币份额、易方达亚洲精选股票型基金及易方达标普全球高端消费品指数增强型基金A类人民币基金份额为T+2工作日)确认成功后直接计入投资者的基金账户,投资者可自T+2工作日(易方达原油基金(QDII)C类人民币份额、易方达亚洲精选股票型基金及易方达标普全球高端消费品指数增强型基金A类人民币基金份额为T+3工作日)起查询申购成交情况。

4.当发生限制申购或暂停申购的情形时,除另有公告外,定期定额投资与日常申购按相同的原则确认。

5.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其它具体办理程序请遵循青岛银行的有关规定。

三、重要提示

1.本公司所管理的尚未开通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开放式基金及今后发行的开放式基金是否开通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将根据具体情况确定并另行公告。若今后青岛银行依据法律法规及基金相关法律文件对定期定额投资起点金额进行调整,在不低于本公司对各基金设定的定期定额投资起点金额的前提下,以青岛银行最新规定为准。

2.基金转换是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按照《基金合同》和基金管理人届时有效公告规定的条件,申请将其持有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某一基金的基金份额转为基金管理人管理的、且由同一注册登记机构办理注册登记的其他基金基金份额的行为。基金转换业务规则与转换费用请仔细阅读各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含更新)等法律文件及相关公告。

3.本公告的解释权归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所有。

四、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青岛银行

注册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秦岭路6号3号楼

办公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秦岭路6号3号楼

法定代表人:郭少泉

联系人:徐伟静

联系电话:0532-68629925

客户服务电话:96588(青岛)400-66-96588(全国)

网址:http://www.qdccb.com/

2.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881-8088

网址:www.efunds.com.cn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销售机构根据法规要求对投资者类别、风险承受能力和基金的风险等级进行划分,并提出适当性匹配意见。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基金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在了解产品情况及听取销售机构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期限和投资目标,对基金投资作出独立决策,选择合适的基金产品。

特此公告。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9年4月8日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

易方达银行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恢复直销机构大额申购及大额转换

转入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9年4月8日

1.公告基本信息

注: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19年2月23日公告,自2019年2月25日起,暂停易方达银行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场内简称“银行业”,以下简称“本基金”)在全部销售机构的大额申购及大额转换转入业务,单日单个基金账户累计申购(含转换转入和定期定额投资)本基金的金额不应超过1000元。为满足投资者的需求,本公司决定自2019 年4 月9日起,恢复办理本基金在直销机构1000 元以上的申购及转换转入业务。

2.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的相关规定,本基金下属分级子份额易方达银行分级A类份额(场内简称“银行业A”)与易方达银行分级B类份额(场内简称“银行业B”)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不可单独进行申购或赎回。

(2)本公司已于2019年3月8日发布公告,自2019年3月8日起暂停本基金基础份额的跨系统转托管(场外转场内)业务,具体详见相关公告。

(3)根据《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资管新规》)要求,公募产品不得进行份额分级,应在《资管新规》规定的过渡期结束前进行整改规范,请投资者关注相关风险以及基金管理人届时发布的相关公告。

(4)投资者可通过本基金各销售机构及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efunds.com.cn;

2)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热线:400 881 8088;

(5)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销售机构根据法规要求对投资者类别、风险承受能力和基金的风险等级进行划分,并提出适当性匹配意见。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基金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在了解产品情况及听取销售机构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期限和投资目标,对基金投资作出独立决策,选择合适的基金产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特此公告。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9年4月8日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

易方达军工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恢复直销机构大额申购及大额转换

转入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9年4月8日

1.公告基本信息

注: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19年2月22日公告,自2019年2月22日起,暂停易方达军工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场内简称“军工分级”,以下简称“本基金”)在全部销售机构的大额申购及大额转换转入业务,单日单个基金账户累计申购(含转换转入和定期定额投资)本基金的金额不应超过1000元。为满足投资者的需求,本公司决定自2019 年4 月9日起,恢复办理本基金在直销机构1000 元以上的申购及转换转入业务。

2.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的相关规定,本基金下属分级子份额易方达军工分级A类份额(场内简称“军工A”)与易方达军工分级B类份额(场内简称“军工B”)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不可单独进行申购或赎回。

(2)本公司已于2019年3月8日发布公告,自2019年3月8日起暂停本基金基础份额的跨系统转托管(场外转场内)业务,具体详见相关公告。

(3)根据《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资管新规》)要求,公募产品不得进行份额分级,应在《资管新规》规定的过渡期结束前进行整改规范,请投资者关注相关风险以及基金管理人届时发布的相关公告。

(4)投资者可通过本基金各销售机构及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efunds.com.cn;

2)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热线:400 881 8088;

(5)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销售机构根据法规要求对投资者类别、风险承受能力和基金的风险等级进行划分,并提出适当性匹配意见。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基金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在了解产品情况及听取销售机构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期限和投资目标,对基金投资作出独立决策,选择合适的基金产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特此公告。

易方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9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