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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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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华瑞元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2019-04-08 来源:上海证券报

重要提示

1、南华瑞元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募集已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18年10月19日证监许可【2018】1654号文注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的注册并不代表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的风险和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推荐或者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中国证监会不对基金的投资价值及市场前景等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

2、本基金类别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运作方式为契约型、定期开放式。本基金以每3个月为一个封闭期,封闭期内不开放申购和赎回,也不上市交易;封闭期结束后,本基金将设开放期,开放期原则上不少于5个工作日且不超过20个工作日,投资者可在开 放期内办理申购、赎回等业务。

3、本基金的管理人和注册登记机构为南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南华基金”),基金托管人为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商银行”)。

4、本基金的发售对象为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发起资金提供方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者。本基金单一投资者持有的基金份额或者构成一致行动人的多个投资者持有的基金份额可达到或者超过50%;本基金不向个人投资者销售。

5、本基金将自2019年4月8日至2019年4月12日通过基金管理人指定的销售机构(直销机构)公开发售。本基金募集期限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不超过3个月,自基金份额开始发售之日起计算。基金管理人也根据基金销售情况在募集期限内适当延长或缩短基金发售时间,并及时公告。

6、本基金的发售渠道为本基金的直销机构。直销机构为南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7、投资者欲购买本基金,需开立本公司基金账户。本基金直销机构为投资者办理开立基金账户的手续。投资者的开户和认购申请可同时办理。

8、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一个投资者只能开设和使用一个基金账户。

9、投资者有效认购款项在基金募集期间形成的利息归投资者所有,如基金合同生效,则折算为基金份额计入投资者的账户,利息和具体份额以注册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

10、本基金认购以金额申请。投资者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网上交易系统认购,每笔最低金额(含认购费)为10(含10)元人民币。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直销柜台认购,单个基金账户的首次最低认购金额为5万元人民币(含认购费),追加认购单笔最低金额为10元人民币(含认购费),已在直销柜台有认/申购本公司旗下基金记录的投资者不受上述认购最低金额的限制,单笔认购/追加最低金额为10元人民币(含认购费)。本基金直销中心单个基金账户单笔认购最低金额可由基金管理人酌情调整。投资人在募集期内可多次认购基金份额,认购费用按每笔认购申请单独计算,但已受理的认购申请不得撤销。

11、销售机构销售网点受理申请并不表示对该申请已经成功的确认,而仅代表其确实收到了认购申请。申请是否有效应以基金登记机构的确认登记为准。投资者可在基金合同生效后到销售机构销售网点查询最终成交确认情况和认购的份额。

12、本公告仅对本基金份额发售的有关事项和规定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详细阅读刊登在2019年4月5日《上海证券报》上的《南华瑞元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本公告将发布在本公司网站(www.nanhuafunds.com),投资者亦可通过本公司网站了解基金募集相关事宜。

13、销售机构的具体销售网点详见销售机构的相关业务公告。

14、在募集期间,除本公司所列的销售机构外,如增加或减少销售机构,本公司将及时公告。

15、投资者可拨打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400-810-5599咨询认购事宜。

16、对销售机构未开设销售网点的地方的投资者,可拨打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400-810-5599咨询认购事宜。

17、基金管理人可综合各种情况对募集安排做适当调整。

18、风险提示

证券投资基金是一种长期投资工具,其主要功能是分散投资,降低投资单一证券所带来的个别风险。

(下转14版)

【本基金不向个人投资者公开销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