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0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19年

4月11日

查看其他日期

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投项目《远去的恐龙》暂停对外演出的公告

2019-04-1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592 证券简称: 八菱科技 公告编号:2019-055

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投项目《远去的恐龙》暂停对外演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支持2022年北京冬奥会,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远去的恐龙》大型科幻演出项目(以下简称“《远去的恐龙》”)于2019年4月8日起暂停演出,并将迁出国家体育馆。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述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2590号)核准,公司于2015年12月采取非公开发行股票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3,994,588股,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74,344,682.97元。

根据公司《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及《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暨上市公告书》,公司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用于投资《远去的恐龙》大型科幻演出项目及《印象·沙家浜》驻场实景演出项目。

《远去的恐龙》于2017年12月份完工,并于2018年5月15日正式公演。截止2019年3月31日,《远去的恐龙》累计投入募集资金40,237.46万元,募集资金余额1,292.24万元(含利息)。

二、项目暂停演出的原因

《远去的恐龙》演出项目以公司全资子公司印象恐龙文化艺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恐龙公司”)为实施主体,租赁国家体育馆主场馆用于演出活动。

由于国家体育馆将作为2022年北京冬奥会比赛场馆,依据恐龙公司与国家体育馆有限责任公司签署的《国家体育馆场地租赁合同》及公司与国家体育馆有限责任公司签署的《国家体育馆场地租赁合同之补充协议》约定“如果本合同期间由中国举办冬奥会,且该赛事活动涉及政府使用国家体育馆的,恐龙公司保证并明确:将积极配合该赛事活动所涉及的各项安排及活动,包括但不限于场地改造、场地使用等。如因上述安排和活动导致恐龙公司不能完全使用本合同租赁标的的,在此期间停租。”

根据相关部门对国家体育馆的改造计划安排,经双方协商,《远去的恐龙》于2019年4月8日起暂停演出,并将迁出国家体育馆。

三、对公司的影响

《远去的恐龙》本次暂停演出并暂时迁出国家体育馆是依据《国家体育馆场地租赁合同》及其《补充协议》的约定进行执行。

《远去的恐龙》还处于市场培育期,门票收入较少,恐龙公司运营至今一直处于亏损状态,本次暂停演出并进行搬迁会导致恐龙公司在停演期间没有营业收入,可能会对公司业绩产生不利影响。敬请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其他说明

为维持《远去的恐龙》演出项目在市场上已建立的知名度,进一步提升演出效果,公司将采取易地驻演的方式,继续在国内运营《远去的恐龙》演出项目。《远去的恐龙》易地演出方案、演出地点目前尚未确定,待演出方案确定后,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履行必要的审批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10日

证券代码:002592 证券简称: 八菱科技 公告编号:2019-056

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延期回复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4月3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下发的《关于对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中小板关注函【2019】第207号)(以下简称“关注函”),要求公司就关注函涉及的相关事项做出书面说明,并在2019年4月10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并对外披露。

公司收到关注函后,立即组织相关部门开展对关注函的回复工作,对关注函涉及的问题进行逐项落实。由于部分问题尚需进一步核实、补充,公司无法按期完成相关工作。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预计将于2019年4月12日前完成关注函的回复工作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正式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