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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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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聚隆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04-1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300475 证券简称:聚隆科技 公告编号:2019-019

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年度公司财务报告的审计意见为:标准的无保留意见。

本报告期会计师事务所变更情况:公司本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由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变更为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00,000,000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34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0股。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一)主要业务

公司主要从事新型、高效节能洗衣机减速离合器研发、生产、销售,先后配套海尔、美的以及海信等洗衣机整机厂商,成功开发、推广了双驱动减速离合器、双波轮减速离合器、20公斤级波轮减速离合器、节水洗衣机减速离合器、直驱电机减速离合器一体化装置等系列产品。公司产品的广泛应用,促进了下游整机厂商的产品性能提升、质量改进、技术创新以及产品升级换代,提升了洗衣机洗涤效果以及节能、节水功效,产品质量、技术水平得到海尔、美的、海信等客户的认可。2015年以来,公司先后设立了聚隆机器人、聚隆启帆等控股子公司,进一步提升了产品的深度和广度,未来公司将继续立足洗衣机减速器领域,拓展机器人减速器业务。2018年公司分别获得海尔“金魔方奖”、美的“年度最佳供应商”等殊荣。

报告期内,公司的主营业务未发生重大变化。

(二)主要产品

公司主要产品是洗衣机减速离合器,洗衣机减速离合器是全自动波轮式洗衣机(含双驱动洗衣机)的核心零部件,主要作用是实现洗涤和漂洗时的低速旋转和脱水时的高速旋转,并执行脱水结束时的刹车制动的动作。减速离合器主要由波轮轴、脱水轴、扭簧、行星减速器、刹车带、拨叉、离合杆、棘轮、棘爪、抱簧、离合套、外套轴以及齿轮轴等组成。分为普通型减速离合器、双驱动减速离合器、双波轮减速离合器、大容量波轮减速离合器等新型、高效节能减速离合器及直驱电机减速离合器一体化装置等。

公司严格按照客户的技术要求研发、生产减速离合器产品,一般同一规格、型号产品仅配套一家客户,并分大类按照公斤级进行匹配。通常,针对同一公斤级洗衣机整机产品,洗衣机整机厂会根据消费者不同性能要求、价格定位针对性开发多种规格、品名、档次的洗衣机整机产品。从而,公司一种规格的减速离合器产品,尽管仅为一家洗衣机整机厂配套,但可能与该洗衣机整机厂同一公斤级多个规格产品进行配套。

除了洗衣机减速离合器以外,子公司聚隆机器人、聚隆启帆生产、研制工业机器人用RV减速器、谐波减速器,进一步提升了产品的深度和广度。

(三)报告期内业绩主要驱动因素

根据产业在线统计,2018年全年洗衣机销售量为6,560.1万台,同比增长2.4%,其中波轮销售3,981.9万台,下降1.1%,滚筒销售2,578.2万台,增长8.2%。波轮洗衣机虽然仍然是中国销量最大的洗衣机产品,但一二线城市市场消费者的关注和厂商的关注都相对较少,全年内销量2,756.8万台,同比下滑2.3%。

客户订单量减少导致公司主要产品产销量在报告期有所下降。2018年主要产品产量291.33万台/套,同比下降29.58%,主要产品销量285.13万台/套,同比下降31.26%。报告期内,受产品销量下降影响,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0,656.30万元,同比下降了35.73%。同时受销售产品结构变化及聚禾圣等子公司亏损影响(2018年度,聚禾圣亏损1707.52万元,减少上市公司利润939.1万元),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利润2,912.05万元,同比下降71.23%;利润总额2,973.95万元,同比下降70.83%;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3,341.46万元,同比下降61.77%。

(四)公司所处行业分析

公司主要从事洗衣机关键零部件减速离合器的研制、生产、销售。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公司从事的行业类别为“C制造业”中“C38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

洗衣机减速离合器作为配套洗衣机整机生产的关键零部件,产品技术特点、发展趋势、市场需求以及市场格局等深受洗衣机整机行业的影响。

近年来,国内洗衣机市场呈现以下特征:

一是行业集中度不断提高。洗衣机行业已经进入海尔、美的双寡头竞争市场结构。

二是中高端价位洗衣机占比不断提升。免清洗、分区洗、洗烘一体机、变频直驱电机和智能化等技术及结构升级引领中高端洗衣机市场不断升温。消费升级带动中高端价位洗衣机占比不断提升。

三是滚筒洗衣机占比提升。

近年来,国内洗衣机减速离合器市场呈现以下特征:

一是行业集中度不断提高。下游洗衣机行业的高度集中,导致了关键零部件市场的相应变化。洗衣机整机厂选择关键零部件供应商条件苛刻,但一旦进入整机厂合格供应商目录并批量供货,则会形成相对稳定的配套供应关系。目前,洗衣机减速离合器行业已基本形成少数产品质量有保障、性价比较高、供货及时、具备新品开发能力的企业与整机厂配套的格局,行业集中度相对较高。

二是中高端市场占比不断提升。低端洗衣机减速离合器生产工艺成熟,进入门槛低,市场竞争激烈,产品价格及毛利率水平相对较低。中高端洗衣机减速离合器市场因受专利保护、下游洗衣机整机客户信赖度高等因素影响,进入门槛相对较高。少数行业领先企业通过提高技术研发能力、发挥规模优势,开发配套中高端洗衣机,获取较高的市场份额及毛利率水平。

洗衣机减速离合器行业属于充分竞争、高度市场化的行业,低端产品竞争激烈,中高端产品受专利保护、下游洗衣机整机客户信赖度等因素限制,门槛较高。历经多年发展,公司始终坚持以新型、高效节能洗衣机减速离合器产品研制、开发为核心,竭力为客户创造质量优良、性能卓越的精品,集中力量拓展高端市场,逐步树立了行业内的优势地位,发展成为拥有专利数量多、技术开发能力强、规模优势明显的行业领军企业。

近年来,公司涉足工业机器人减速器业务。工业机器人减速器分为RV减速器、谐波减速器两类,是工业机器人的关键零部件。目前国内减速器市场仍然主要依赖进口,国产化率不足,未来发展空间广阔。聚隆自主研制的RV减速器、谐波减速器已取得了一定的成果,目前对公司营业收入未产生重大影响,预期未来有望成为公司新的业务增长点。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人民币元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

根据产业在线统计,2018年全年洗衣机销售量为6,560.1万台,同比增长2.4%,其中波轮销售3,981.9万台,下降1.1%,滚筒销售2,578.2万台,增长8.2%。波轮洗衣机虽然仍然是中国销量最大的洗衣机产品,但一二线城市市场消费者的关注和厂商的关注都相对较少,全年内销量2,756.8万台,同比下滑2.3%。

客户订单量减少导致公司主要产品产销量在报告期有所下降。2018年主要产品产量291.33万台/套,同比下降29.58%,主要产品销量285.13万台/套,同比下降31.26%。报告期内,受产品销量下降影响,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0,656.30万元,同比下降了35.73%。同时受销售产品结构变化及聚禾圣等子公司亏损影响(2018年度,聚禾圣亏损1707.52万元,减少上市公司利润939.1万元),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利润2,912.05万元,同比下降71.23%;利润总额2,973.95万元,同比下降70.83%;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3,341.46万元,同比下降61.77%。

截止到2018年12月31日,公司的总资产为148,512.41万元,同比下降2.37%;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为122,101.56万元,同比增长1.31%;股本为20,000万元,同比增长0%;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为6.11元/股,同比增长1.31%。

2018年重点工作的开展情况

1、加大技术开发力度

顺应节水、节能、环保的发展趋势,公司加大节水、环保型减速离合器的研发力度,以求增加公司中高端减速离合器类型。该类部分产品已于2018年度研发成功,目前已批量生产,配套客户新品,客户整机已于2018年下半年逐步推向市场。该类新品的研发成功预计未来对公司业绩有积极影响。

公司主要产品配套波轮洗衣机,前期并未销售滚筒洗衣机配套产品,为迎合滚筒洗衣机市场份额上升的趋势,公司也一直关注对滚筒洗衣机配套产品的研发,目前已经获得多项相关专利,具备一定的技术储备。同时,相关部分产品已送至客户进行寿命实验。该类新品若未来销售情况良好,有利于扩大公司产品类型,优化产品结构,提高公司盈利能力。

2、加强知识产权保护

洗衣机减速离合器行业属于充分竞争、高度市场化的行业,低端产品竞争激烈,中高端产品受专利保护、下游洗衣机整机客户信赖度等因素限制,门槛较高。为了更好地满足客户需求,提升公司竞争力,公司加强技术开发,跟踪行业技术发展前沿,集中力量拓展高端市场,并以申请专利保护为主要法律保护手段,不断完善公司知识产权保护体系。

2018年,公司共投入研发费用2,063.08万元。报告期内公司(含子公司)取得的发明、实用新型、外观专利分别为24项、57项、1项。截止到报告期末,拥有的有效发明、实用新型、外观专利分别为77项、229项、66项。

3、拓宽业务领域

2018年,公司在发展好主营业务的同时,致力于开拓工业机器人减速器业务领域。报告期内,相关子公司加大开发力度,新开发多种减速器机型,并通过持续跟进疲劳试验,持续进行技术改进,机器人减速器寿命、性能得到大幅度提升。同时,通过进一步挖掘机器人减速器市场的需求,发展增加了新客户,力争未来创造业务增长机会和利润增长点。

4、加强内部管理

结合公司发展需要,不断完善各部门管理模式,以支撑公司发展战略,提高运行效率。公司正进一步强化内部治理,防范风险,同时加强成本、财务等内部管理,强化团队建设,整合内部资源,以求提高资源使用效率,压缩运营成本,提高盈利能力。

2、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 是 √ 否

3、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10%以上的产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4、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 是 √ 否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0,656.30万元,同比下降35.73%;营业成本21,495.62万元,同比下降32.64%;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3,341.46万元,同比下降61.77%。2018年度非经常性损益对净利润的影响为1,826.83万元,主要是理财收益和政府补助。

受客户订单减少影响,营业收入、营业成本下降,同时因产品销售结构变化及部分子公司亏损影响,综合导致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下滑较多。

6、面临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7、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公司会计政策发生变化,具体是财务报表格式变更:

财政部于2018年6月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本集团根据相关要求按照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适用于尚未执行新金融准则和新收入准则的企业)编制财务报表:(1)原“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项目,合并为“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项目;(2)原“应收利息”、“应收股利”项目并入“其他应收款”项目列报;(3)原“固定资产清理”项目并入“固定资产”项目中列报;(4)原“工程物资”项目并入“在建工程”项目中列报;(5)原“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项目,合并为“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项目;(6)原“应付利息”、“应付股利”项目并入“其他应付款”项目列报;(7)原“专项应付款”项目并入“长期应付款”项目中列报;(8)进行研究与开发过程中发生的费用化支出,列示于“研发费用”项目,不再列示于“管理费用”项目;(9)在财务费用项目下分拆“利息费用”和“利息收入”明细项目;(10)股东权益变动表中新增“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项目.

公司根据上述列报要求相应追溯重述了比较报表。

由于上述要求,本期和比较期间财务报表的部分项目列报内容不同,但对本期和比较期间的净利润及股东权益无影响。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

安徽聚隆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军

二〇一九年四月十一日

证券代码:300475 证券简称:聚隆科技 公告编号:2019-020

安徽聚隆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年度报告披露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聚隆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已于2019年4月11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请投资者注意查阅。

特此公告。

安徽聚隆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11日

证券代码:300475 证券简称:聚隆科技 公告编号:2019-025

安徽聚隆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2018年度业绩

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聚隆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已于2019年4月11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为了更好地与广大投资者进行交流,使投资者能够进一步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公司拟举行2018年度业绩说明会。具体安排如下:

公司定于2019年4月18日(星期四)15:00-17:00在全景网举办2018年度业绩说明会,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陆“全景·路演天下”(http://rs.p5w.net)参与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

届时,公司董事、总经理刘翔先生,独立董事袁天荣女士,财务总监梁雨翔先生,董事会秘书曾柏林先生,保荐代表人包建祥先生将出席本次说明会。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安徽聚隆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11日

证券代码:300475 证券简称:聚隆科技 公告编号:2019-024

安徽聚隆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

大会的会议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安徽聚隆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于2019年5月6日(星期一)召开 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现将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 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9年5月6日下午2:50。

网络投票时间:2019年5月5日至2019年5月6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5月6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5月5日下午15:00至2019年5月6日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19年4月26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三),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及相关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安徽省宣城宁国经济技术开发区创业北路16号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本次会议拟审议的议案如下:

1、审议《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审议《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5、审议《2018年年度报告》;

6、审议《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7、审议《关于董事、监事以及高级管理人员2018年度薪酬的议案》;

8、审议《关于向银行申请授信的议案》;

9、审议《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10、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11、审议《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说明:股东大会将听取独立董事2018年度述职报告。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内容详见公司2019年4月11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的相关公告及文件。

三、提案编码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四、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地点:安徽省宣城宁国经济技术开发区创业北路16号公司证券事务部。

2、登记时间:2019年4月29日至2019年5月5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7:00。

3、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有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需持有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

(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出席的,须持有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需持有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

(3)异地股东凭以上有关证件的信函、传真件、电子邮件进行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信函、传真、电子邮件应在2019年5月5日下午17:00前送达公司证券事务部。来信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4、会议联系人:倪璐熠

电话:0563-4186119

传真:0563-4186119

电子邮箱:niluyi7788@126.com

邮政编码:242300

通讯地址:安徽省宣城宁国经济技术开发区创业北路16号

5、参加会议人员的所有费用自理。

6、出席现场会议人员请于会议召开前半小时内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签到入场。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二。

六、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安徽聚隆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11日

附件一:参会股东登记表

附件二: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三:授权委托书

附件一

参会股东登记表

附件二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为“365475”,投票简称为“聚隆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提案出现总提案与分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提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提案投票表决,再对分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9年5月6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5月5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9年5月6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三: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单位)出席安徽聚隆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于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下列指示就下列议案投票,如没有做出指示,代理人(有权/无权)按自己的意愿表决,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本人(单位)承担。具体授权表决意见如下:

委托人签名(盖章): 身份证(营业执照)号码:

持股数量: 股 持股性质:

受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签发日期:2019年 月 日

委托书有效期限:自上述会议召开起至会议结束止。

注:1、委托人请在选项中打“√”;

2、每项均为单选,多选无效;

3、委托人为法人股东的,应加盖法人单位印章;

4、授权委托书用剪报、复印件或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证券代码:300475 证券简称:聚隆科技 公告编号:2019-023

安徽聚隆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聚隆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4月9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原因及变更日期

(1)财务报表格式调整的会计政策

为解决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在财务报告编制中的实际问题,规范企业财 务报表列报,提高会计信息质量,财政部在2018年6月15日发布《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

根据上述文件的要求,公司需对会计政策相关内容进行相应调整,按照该文件规定的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编制公司的财务报表。财务报表格式调整的会计政策变更已依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规定于2018年10月22日开始执行上述企业会计准则。

(2)新金融工具准则的会计政策

财政部于2017年3月31日分别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2017年修订)》(财会〔2017〕7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2017年修订)》(财会〔2017〕8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2017年修订)》(财会〔2017〕9号),于2017年5月2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2017年修订)》(财会〔2017〕14号)(上述准则以下统称“新金融工具准则”)。

由于上述会计准则的修订,公司需对原采用的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相应调整。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新金融工具、收入准则执行时间的通知》,公司自 2019 年1月1日起施行新金融工具准则。

2、变更介绍

(1)变更前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 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2)变更后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执行的会计政策按财政部于2018年6月15日发布的《关 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按照财政部于2017年印发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相关规则执行以上会计政策。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根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对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相应调整,此项会计政策变更采用追溯调整法,该项变更对2017年度的财务报表列报项目调整如下:

单位:元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对资产负债表及利润表列报项目及其内容作出的调整,仅影响报表格式,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产生影响。

2、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主要变更内容如下:

(1)以企业持有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作为金融资产分类的判断依据,将金融资产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以及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三类;

(2)将金融资产减值会计处理由“已发生损失法”修改为“预期损失法”, 要求考虑金融资产未来预期信用损失情况,从而更加及时、足额地计提金融资产减值准备;

(3)调整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的会计处理,允许企业将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进行处理,但该指定不可撤销,且在处置时不得将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额结转计入当期损益;

(4)进一步明确金融资产转移的判断原则及其会计处理;

(5)套期会计准则更加强调套期会计与企业风险管理活动的有机结合,更好地反映企业的风险管理活动。

根据新旧准则衔接规定,企业无需重述前期可比数。因此,公司将于2019年初变更会计政策,自2019年第一季度起按新准则要求进行会计报表披露,不重述 2018年可比数,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影响公司2018年度相关财务指标。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 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修订后的会计政策能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影响公司当年净利润及所有者权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对会计政策的变更。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依据财政部相关文件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新会计政策的执行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执行新会计准则并变更相关会计政策。

五、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变更符合财政部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安徽聚隆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11日

证券代码:300475 证券简称:聚隆科技 公告编号:2019-022

安徽聚隆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确认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

预计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1、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安徽聚隆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甲方”)于2019年4月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预计2019年公司及子公司与广州启帆工业机器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启帆”、“乙方”)发生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含税)。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该关联交易预计事项不涉及公司董事会成员回避事宜,无需董事回避表决。

2、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2019年,预计公司及子公司与广州启帆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不超过1,000万元(含税),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3、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2018年度,公司控股子公司苏州聚隆启帆精密传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聚隆启帆”)与广州启帆发生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由于报告期内订单量未达预期,与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额和预计金额差异较大。

2018年度,上海聚禾圣模塑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聚禾圣”)与关联方上海华和模塑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华和”)、上海通慧塑料厂(以下简称“上海通慧”)发生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报告期内聚禾圣与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额与预计金额差异较大主要是聚禾圣经营情况不佳,预计的部分业务未能实现。2019年3月,公司将聚禾圣全部股权出售,聚禾圣已于2019年3月办理完毕股权转让等工商变更登记手续,聚禾圣不再为公司控股子公司。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1、基本情况

广州启帆工业机器人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黄兴;

注册资本:人民币2862.32万元;

住所: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新瑞路2号;

经营范围:工业机器人制造;机械零部件加工;机械设备租赁;电子、通信与自动控制技术研究、开发;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专营专控商品除外);商品批发贸易(许可审批类商品除外);通用机械设备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关联关系

广州启帆及广州启帆董事、总经理陈盛花先生合计持有子公司苏州聚隆启帆精密传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聚隆启帆”)49%的股权,且陈盛花先生任聚隆启帆总经理,可以对聚隆启帆实施重大影响。因此,公司与广州启帆之间的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广州启帆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无关联关系。

3、履约能力分析

广州启帆经营情况正常,具备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关联交易的原则

市场原则:双方产品、服务的采购和销售,均以市场价格为基础,确定双方的交易价格,具体采购销售价格在每次订单中约定明确。

书面原则:全部交易,均以书面合同、协议、供应计划等书面文件为依据。

公开原则: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回避原则:乙方在甲方审议关联交易合同时,遵守回避表决的要求。

(2)价格核定

协议双方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在公开、公平、公正的基础上,以市场价格为基础,确定双方的交易价格。未来如无可供参考的市场价格,双方寻求协商以成本加合理利润方式来确定具体结算价格。

(3)结算办法

按双方订立合同、协议、供应计划等书面文件为准。

2、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2019年4月8日,公司与广州启帆签署了《关联交易总体合同书》。

公司与广州启帆签署的《关联交易总体合同书》经双方签署并由双方自行履行其内部批准手续后生效。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影响

公司及子公司与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其经营发展的需要,关联交易价格均以市场价格为基础,由交易双方协商确定,不会对公司及子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上述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及子公司的独立性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因该等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五、独立董事及中介机构意见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预计的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系公司及子公司开展正常经营管理需要,符合其发展战略,有利于其业务的开展和持续稳定发展。交易价格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将《关于确认201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

2、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预计的2019年度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是公司及子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正常需要,交易价格公平合理,相关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该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

3、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2019年度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均为公司及子公司正常经营所需,交易价格以市场价格为定价依据,定价公允合理。本次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一致同意该事项。

4、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1、公司预计的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系公司及子公司开展正常经营管理需要,符合其发展战略,有利于其业务的开展和持续稳定发展。交易价格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

2、上述关联交易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其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5、《2019年度关联交易总体合同书》;

6、《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公司预计2019年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安徽聚隆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11日

证券代码:300475 证券简称:聚隆科技 公告编号:2019-021

安徽聚隆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

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津、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安徽聚隆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及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现金管理收益,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宁国聚隆精工机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聚隆精工”)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3.5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6亿元的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理财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安徽聚隆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948号文)的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5,000万股,发行价格为8.8元/股。公司募集资金总额440,0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总额35,303,348.33元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04,696,651.67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已经众环海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现更名“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众环验字(2015)010040号《验资报告》。

二、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一)基本情况

1、投资额度

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及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现金管理收益,公司及聚隆精工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3.5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6亿元的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2、投资期限

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单个理财产品的有效期不超过一年。

3、理财产品品种及收益

为控制风险,理财产品的发行主体为银行等金融机构,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的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自有资金投资的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理财产品。上述产品的年化收益率高于同等期限的银行存款利率。具体如下:

(1)银行等金融机构发行的理财产品;

(2)其他满足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部门和本议案规定的理财产品。

4、资金来源

用于理财产品投资的资金为公司及聚隆精工的闲置募集资金、公司及子公司的自有资金。

5、实施方式

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由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发表核查意见,授权公司董事长在投资期限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和管理。公司购买的理财产品不得质押,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6、信息披露

公司在购买理财产品后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告内容包括购买理财产品的额度、期限、预期收益等。

(二)风险控制措施

1、财务部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及生产经营情况,针对理财产品的安全性、期限性和收益情况选择合适的理财产品,由财务负责人进行审核后提交公司董事长审批。

2、财务部建立台账对理财产品进行管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的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情况,将及时采取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对公司闲置募集资金、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情况进行审计和监督,并将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

5、公司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购买理财产品的具体情况及相应的收益情况。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及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公司及聚隆精工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公司及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及聚隆精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开展,亦不会影响公司及子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通过适度理财,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三、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出具的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及全资子公司聚隆精工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3.5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公司及子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6亿元的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理财产品,除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外,履行了相应的审批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制度的规定。

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和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在控制风险的基础上购买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现金管理收益,获取良好的投资回报,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该事项。

(二)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及日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宁国聚隆精工机械有限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3.5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公司及子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6亿元的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现金管理收益。该事项决策程序合法合规,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该事项。

(三)保荐机构意见

通过对相关事项进行核查后,本保荐机构认为:

1、此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制度规定。

此次使用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理财产品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制度规定。

本次公司及全资子公司聚隆精工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公司及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全体独立董事、监事会均发表明确同意意见。

2、本次公司及全资子公司聚隆精工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公司及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3、本保荐机构对以上事项无异议。

四、其他

该事项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待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公司将及时公告购买理财产品进展情况。

五、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安徽聚隆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