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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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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科达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9-04-13 来源:上海证券报

2018年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002850 证券简称:科达利 公告编号:2019-010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异议声明

声明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 是 √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10,000,000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00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1)公司主要业务、主要产品及其用途、经营模式、主要的业绩驱动因素

公司是一家锂电池精密结构件和汽车结构件研发及制造企业,产品主要分为锂电池精密结构件、汽车结构件两大类,广泛应用于汽车及新能源汽车、便携式通讯及电子产品、电动工具、储能电站等众多行业领域。公司坚持定位于高端市场、采取重点领域的大客户战略,持续发展下游新能源汽车动力锂电池和消费电子产品便携式锂电池行业的领先高端客户及知名客户,已与松下、LG、佛吉亚、德国大众微电池等国外知名客户,以及CATL、比亚迪、亿纬锂能、中航锂电、力神、力信等国内领先厂商建立了长期稳定的战略合作关系。

动力锂电池精密结构件受新能源汽车的快速发展逐渐壮大。公司凭借先进的技术水平、高品质的生产能力、高效的研发和供应体系、优异的产品品质,吸引了国内外众多动力电池高端优质客户。公司以客户需求为导向,公司业绩与动力电池行业、新能源汽车行业发展态势密切相关。

报告期内公司所从事的主要业务、主要产品、经营模式、主要的业绩驱动因素均未发生变化。

(2)公司所属行业的发展阶段、周期特点及公司所处的行业地位

新能源汽车因其具有节能环保、拉动经济增长等优势,各国政府大力推动新能源汽车的发展,目前正处于行业长期景气周期的上升阶段。应用于新能源汽车的动力锂电池精密结构件得益于新能源汽车的发展而具有广阔的市场前景。

公司生产的精密结构件广泛应用于汽车及新能源汽车、便携式通讯及电子产品、电动工具、储能电站等众多行业领域,不同行业的周期性、季节性不尽相同,整体来看,公司产品未表现出明显的周期性和季节性。

公司经过二十余年的发展,成长为国内领先的锂电池精密结构件和汽车结构件研发及制造商,尤其是在应用于新能源汽车的动力锂电池精密结构件领域,公司具备突出的研发技术实力,已形成较大的生产和销售规模,占据了领先的市场地位。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人民币元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公司债券情况

公司是否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且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未到期或到期未能全额兑付的公司债券

三、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经营情况简介

公司是否需要遵守特殊行业的披露要求

2018年,我国汽车行业受宏观经济和政策因素的影响,汽车产销量低于年初预期。根据中国汽车工业协会的数据统计,2018年全国汽车累计产销量分别完成2,780.9万辆和2,808.1万辆,同比下降4.2%和2.8%。而新能源汽车行业呈现逆势成长态势,产销量分别达 127.0万辆和125.6万辆,同比增长59.9%和61.7%,均保持快速增长。新能源汽车市场的快速发展,带动了中国动力电池市场需求保持高速增长。

报告期内,公司紧抓新能源汽车行业快速发展带来的市场机遇,持续加深与原有客户的合作关系并加大新客户开拓力度,实现了公司动力锂电池精密结构件产品销量的持续增长。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00,034.30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37.8%;但受新能源汽车补贴持续退坡、锂电池行业降成本压力的影响,加上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自投产能扩张项目的建设及投入等因素,致使公司的运营成本和期间费用均较上年同期大幅增长,从而影响了2018年度的整体利润水平。报告期内,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8,228.72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50.43%;资产总额为35.38亿元,较上年度末增长16.76%;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22.95亿元,较上年度末增长1.79%。报告期内公司主要经营情况如下:

1、持续技术创新,提高核心竞争力

近年动力锂电池企业对电池结构件在高容量、轻量化、安全性等方面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公司作为生产动力锂电池精密结构件的高新技术企业,不断跟踪行业技术前沿和发展趋势,加强技术革新和产品优化;同时进行技术路线的提前布局,推动新技术开发和产业化,以快速满足客户的需求。报告期内,公司持续新材料的导入,采用新型材料所生产的结构件在高容量、高强度、安全性以及轻量化方面的性能得到进一步提高,而新产品的性能指标完全能够满足动力电池企业最新的技术要求。

报告期内,公司持续强化核心技术的自主开发,持续加大研发投入,在产品安全防爆、防渗漏、超长拉伸、安全断电保护以及材料耐腐蚀性、安全性、高强度、高容量以及轻量化等关键技术方面进行了技术创新,报告期内公司及子公司新增已获授权和已获受理的专利共27项,包含已获授权的专利20项,已获受理的专利7项,其中发明专利5项,实用新型专利22项。另外,在完善公司信息化及智能化管理方面,获得计算机软件著作权2项。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及子公司拥有专利134项,发明专利19项,其中日本专利2项、韩国专利2项、台湾专利2项、美国专利1项,实用新型专利115项。这些专利为公司动力电池精密结构件的快速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技术支撑。

2、坚持大客户战略,巩固合作关系

中国新能源汽车补贴政策进一步提高准入门坎,以推进新能源汽车产业的长期健康发展。进一步加速新能源汽车行业的优胜劣汰,有利于资源向行业领先厂商集中,“强者恒强”的产业格局进一步凸显。公司坚持定位于高端市场,采取重点领域的大客户战略。报告期内公司凭借自身出众的技术实力、高效的研发和供应体系、优异的产品品质与行业内的领先客户如CATL、松下、比亚迪、LG、亿纬锂能、力神、中航锂电、力信等继续保持了良好的合作;在新客户合作方面,包括中兴高能、欣旺达、佛吉亚汽车等都有了更深层次的合作,销售额同比有较大的增长。

报告期内,公司紧跟优质大客户发展步伐,巩固战略合作关系。依循公司一贯为大客户就近配套生产基地的战略,加快各生产基地的建设及投入进度,为客户不断增量做好配套准备,有效提高服务质量和响应速度,深化客户合作,增强长期稳定的供应链合作关系。

3、紧跟产业趋势,完善产能布局

2018年,公司进一步完善产能布局,巩固公司在动力锂电池精密结构件领先的市场地位。报告期内,惠州及江苏生产基地建成实现投产,增强了公司在华南、华东地区锂电池行业的产能布局,提高了公司对周边客户的服务能力和响应速度。

报告期内,公司结合新能源汽车动力锂电池行业发展趋势及公司战略规划,将“深圳动力锂电池精密结构件扩产和技改项目”变更为“大连动力锂电池精密结构件项目”,实施主体由深圳科达利变更为大连科达利;同时,出于经济效益考虑及结合公司实际生产经营需要,终止了“西安动力锂电池精密结构件扩产和技改项目”并将结余的募集资金用于“大连动力锂电池精密结构件项目”的建设。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变更,有利于更好的整合公司资源,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大连项目的建成将提高公司对大连松下等周边客户的服务能力和响应速度,有助于公司提高市场占有率,保障持续盈利能力。

4、加强战略合作,扩大产业布局

报告期内,公司与深圳市路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瀚森管理顾问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共同出资设立了中欧融创智能技术有限公司,将致力于新能源及智能网联汽车领域的核心技术和创新产品的研发。将通过与欧洲新能源汽车及智能网联技术产业生态圈的企业伙伴实现技术和项目的跨境合作,引进、消化吸收欧洲先进技术并在中国实现工程化、产业化落地,实现跨境融合创新,并将参与深圳市十大制造业创新中心的建设,有利于公司在智能汽车方面的技术储备及产业布局,加强公司市场核心竞争力。

2、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是否存在重大变化

□ 是 √ 否

3、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或主营业务利润10%以上的产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4、是否存在需要特别关注的经营季节性或周期性特征

□ 是 √ 否

5、报告期内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总额或者构成较前一报告期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00,034.30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37.8%,系新能源汽车行业持续发展所致;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成本159,668.68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44.02%,系收入增加所致;

报告期内,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8,228.72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50.43%;系受新能源汽车补贴持续退坡、锂电池行业降成本压力的影响,加上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自投产能扩张项目的建设及投入等因素,致使公司的运营成本和期间费用均较上年同期大幅增长,从而影响了2018年度的整体利润水平。

6、面临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7、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会计政策变更

2018年6月15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经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于2018年10月29日批准,本公司按照财政部的要求时间开始执行前述通知。执行《关于修订印发 2018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之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本次变更后,公司执行的会计政策按财政部于2018年6月15日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 号)的相关规定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会计政策变更对本公司的影响

单位:元

(2)会计估计变更

本公司无重要的会计估计变更。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于2017年11月28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合资设立控股子公司的议案》,同意与ATECS株式会社(以下简称“ATECS”)、长濑产业株式会社(以下简称“长濑产业”)、广州长濑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长濑”)合资设立惠州三力协成精密部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力协成”)并签署《合资合同》。三力协成注册资本拟为人民币1,800万元,其中本公司以现金方式投入人民币918万元,占注册资本的51%;ATECS以现金方式投入人民币36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20%;长濑产业以现金方式投入人民币45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25%;广州长濑以现金方式投入人民币72万元,占注册资本的4%。《关于对外合资设立控股子公司的公告》已于2017年11月29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进行披露。

2018年3月2日,三力协成完成了相关的工商注册登记手续,因此三力协成2018年度纳入合并范围。

(4)对2019年1-3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 适用 √ 不适用

证券代码:002850 证券简称:科达利 公告编号:2019-008

深圳市科达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投资者联系方式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进一步做好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更好地服务广大投资者,深圳市科达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近日搬迁至新办公地址,现对投资者联系方式进行变更,以便广大投资者咨询,具体情况如下:

联系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沙河西路1809号深圳湾科技生态园11栋A座27层

联系电话:0755-2640 0270

联系传真:0755-2640 0270

电子信箱:ir@kedali.com.cn

上述变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正式启用,原联系方式停用,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

特此公告。

深圳市科达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13日

证券代码:002850 证券简称:科达利公告编号:2019-009

深圳市科达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科达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科达利”)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通知于2019年3月29日以电子邮件、书面形式送达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会议于2019年4月11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举行。会议由董事长励建立先生主持,应到董事七名,实到董事七名;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详见《2018年度报告》之“第四节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公司独立董事徐开兵先生、陈伟岳先生、许刚先生向董事会递交了《独立董事2018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述职报告详见2019年4月13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

本议案尚需提交至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公司全体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对《2018年度报告》做出了保证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书面确认意见。

《2018年度报告》详见2019年4月13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18年度报告摘要》详见同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

本议案尚需提交至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度财务报告〉的议案》;

《2018年度财务报告》详见《2018年度报告》之“第十一节财务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度财务决算及2019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2018年度财务决算及2019年度财务预算报告》详见2019年4月13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

本议案尚需提交至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瑞华审字【2019】48320002号《公司2018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确认,2018年度公司母公司实现净利润49,212,344.02元(人民币,下同)。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按2018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4,921,234.40元,母公司截至2018年12月31日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374,304,569.54元。

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拟定为:以截至2018年12月31日总股本21,000万股为基数,以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向全体股东拟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42,000,00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332,304,569.54元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独立董事意见详见《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披露于2019年4月13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

本议案尚需提交至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及〈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瑞华”)及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发表了相关意见。

监事会的意见详见《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于2019年4月13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

独立董事的意见详见《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瑞华出具了《科达利内部控制鉴证报告》,中金公司出具了《中金公司关于科达利〈2018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中金公司关于科达利2018年度〈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的核查意见》,以上意见及公司董事会出具的《2018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详见2019年4月13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瑞华及保荐机构中金公司发表了相关意见。

监事会的意见详见《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于2019年4月13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

独立董事的意见详见《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瑞华出具了《关于科达利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中金公司出具了《中金公司关于科达利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以上文件及公司董事会出具的《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详见2019年4月13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会计师事务所从事公司2018年度审计工作的总结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公司董事会同意续聘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为公司提供财务会计报表审计、验资及有关财会审计咨询等业务服务,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与其协商确定2019年度审计费用并签署相关协议。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函》及《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披露于2019年4月13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

本议案尚需提交至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度董事和高管工作考核及薪酬发放报告〉的议案》;

独立董事意见详见《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披露于2019年4月13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地址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1、变更注册地址

根据经营实际,现拟将公司注册地址由:

“深圳市龙华区大浪街道华兴路北侧中建工业区第一栋厂房三层”。

变更为:

“深圳市龙华区大浪街道华兴路北侧中建工业区第一栋厂房一层”。

2、修订《公司章程》中部分条款

为完善公司法人治理,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现拟对《公司章程》中相关内容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原《公司章程》其他内容不变。

公司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有关具体事宜并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依据相关规定尽快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等手续。具体变更内容以工商变更登记为准。

《关于变更注册地址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详见2019年4月13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

本议案尚需提交至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有利于更恰当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提高公司财务信息的准确性,便于公司管理层及投资者及时了解公司真实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能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投资者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相关意见。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及监事会意见《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于2019年4月13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独立董事意见详见《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公告于同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同意公司通过整体吸收合并的方式对全资子公司深圳市科达利精密工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达利精密”)进行整合。吸收合并后,本公司存续经营,科达利精密独立法人资格注销,本公司将作为经营主体对其吸收的资产和业务进行管理。

《关于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的公告》详见2019年4月13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

本议案尚需提交至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五)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本次为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提供担保主要是为子公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提供营运保证,属于公司正常的融资担保行为,目的是保证子公司在实现持续稳定经营的情况下,尽可能地减少相应的融资成本和费用,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本次担保的两家子公司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主要生产经营主体,公司能及时监控子公司现金流向与财务变化情况;公司董事会对上述子公司的资产质量、经营情况、行业前景、偿债能力、资信状况等方面进行了评估,认为交易双方风险情况等均可以通过资金集中管理实行管控,公司整体资金运行安全。公司董事会同意本次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事项。

公司监事会对该事项发表了相关意见。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及监事会意见《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于2019年4月13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至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并授权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2019年度股东大会作出决议之日前向各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6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用于公司生产经营活动。同时授权管理层办理上述申请授信事宜,并授权董事长签署授信有关的具体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等有关的合同、协议、申请书等各项法律文件)。

《关于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并授权的公告》公告于2019年4月13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

本议案尚需提交至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七)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1亿元人民币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的银行及银行以外其他金融机构发行的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该额度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可以滚动使用。

同时,授权公司董事长在额度范围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理财产品发行主体、明确理财金额、选择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等,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实施相关事宜。

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及保荐机构中金公司已对该事项发表了相关意见。

《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及监事会意见《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于2019年4月13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

独立董事意见详见《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意见详见《中金公司关于科达利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以上意见公告于2019年4月13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

本议案尚需提交至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8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19年5月8日下午2:30 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召开2018年度股东大会。《关于召开2018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2019年4月13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二)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科达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13日

证券代码:002850 证券简称:科达利 公告编号:2019-011

深圳市科达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注册地址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科达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4月11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地址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至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变更注册地址

根据公司经营实际,现拟将公司注册地址由:

“深圳市龙华区大浪街道华兴路北侧中建工业区第一栋厂房三层”。

变更为:

“深圳市龙华区大浪街道华兴路北侧中建工业区第一栋厂房一层”。

二、修订《公司章程》中部分条款

为完善公司法人治理,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现拟对《公司章程》中相关内容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原《公司章程》其他内容不变。

公司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有关具体事宜并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依据相关规定尽快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等手续。具体变更内容以工商变更登记为准。

特此公告。

深圳市科达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13日

证券代码:002850 证券简称:科达利 公告编号:2019-012

深圳市科达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科达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至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为提升公司的管理水平,细化对各项指标的管控,公司引入了SAP软件系统,并于2019年1月起正式启用。为适应软件系统运行和提高成本管理水平,公司拟自2019年1月1日起对存货会计政策进行变更。

(二)会计政策变更日期

2019年1月1日

(三)会计政策变更内容

1、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变更前存货成本核算方法采用“实际成本法”;发出存货计价方法采用“月末一次加权平均法”。

2、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变更后存货成本核算方法采用“标准成本法”;发出存货计价方法采用“移动加权平均法”。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为更好地适应SAP软件系统的运行和提高公司成本管理水平,公司本次对将存货的成本核算方法由现行的实际成本法变更为标准成本法进行日常核算,月末根据差异率进行差异分配,将标准成本调整为实际成本,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1 号一一存货》和《企业产品成本核算制度(试行)》规定。

由于公司过去并未对存货制定标准成本,对各期期初的存货价值无法按标准成本重新计算,确定该项会计政策变更对以前各期累计影响数并不切实可行。因此,存货的成本核算方法由“实际成本法”改为“标准成本法”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仅因为公司的财务核算系统由金蝶K3升级为SAP系统,对会计核算结果不会产生实质性的影响,不会对公司所有者权益、净利润等指标产生实质性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对已披露的财务报告进行追溯调整,因此不会对公司已披露的财务报表产生影响,对2018年度财务数据产生影响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

三、审核意见

(一)董事会意见

公司引入SAP软件系统,存货成本核算方法由“实际成本法”变更为“标准成本法”,发出存货计价方法由“月末一次加权平均法”变更为“移动加权平均法”,成本核算结果精细化,有利于成本分析及成本管理改善,更好地实现成本动态管理,满足经营管理的需求。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有利于更恰当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提高公司财务信息的准确性,便于公司管理层及投资者及时了解公司真实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能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投资者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二)监事会意见

本次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其变更会计政策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一一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有关规定。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况。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四、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三)《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四)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科达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13日

证券代码:002850 证券简称:科达利 公告编号:2019-013

深圳市科达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吸收合并事项概述

为进一步优化公司管理架构,减少管理层级,简化内部核算,提高管理水平,降低营运成本,深圳市科达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拟通过整体吸收合并的方式对全资子公司深圳市科达利精密工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达利精密”)进行整合。吸收合并后,本公司存续经营,科达利精密独立法人资格注销,本公司将作为经营主体对其吸收的资产和业务进行管理。

本次吸收合并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吸收合并事项尚需提交至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合并双方基本情况

(一)合并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深圳市科达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注册地址:深圳市龙华区大浪街道华兴路北侧中建工业区第一栋厂房三层

法定代表人:励建立

注册资本:21,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时间:1996年9月20日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五金制品、铝盖板、塑料制品、压铸制品、模具、汽车配件的生产、销售及其它国内商业、物资供销业、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以上均不含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需前置审批和禁止的项目)。许可经营项目:普通货运。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公司总资产353,768.46万元,净资产237,267.70万元,2018年实现营业收入200,034.30万元,净利润8,042.88万元。(以上数据已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二)被合并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深圳市科达利精密工业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注册地址:深圳市龙岗区龙岗街道新生社区仙人岭雄丰路3号厂房2栋整楼

法定代表人:励建立

注册资本:5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时间:2014年12月12日

经营范围: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五金件、塑胶产品、模具、汽车零配件、电池配件的生产、研发及销售(不含易燃、易爆、有毒危险化学品及其他限制项目)。

截至2018年12月31日,科达利精密总资产9,571.11万元,净资产3,135.84万元。2018年实现营业收入12,543.73万元,净利润-923.44万元。(以上数据已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科达利精密为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其100%的股权。

三、本次吸收合并方式、范围及相关安排

(一)公司通过整体吸收合并的方式合并科达利精密,合并完成后公司存续经营,科达利精密的独立法人资格将被注销。

(二)本次吸收合并完成后,科达利精密全部资产、负债、权益、业务等将全部由公司依法承继。

(三)合并基准日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相关规定予以确定,合并基准日至合并完成日期间所产生的损益由公司承担。

(四)合并双方将根据法律法规等要求,签订《吸收合并协议》,共同完成资产转移、权属变更、工商登记等相关程序和手续;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全权办理本次吸收合并事项的具体组织实施等工作。

(五)本次吸收合并不涉及本公司注册资本、经营范围等事项的变更。

四、本次吸收合并目的以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吸收合并主要是为了优化资源配置和管理架构,简化内部核算,降低管理成本,提升运营效率。科达利精密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此前其已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此次合并不会对公司合并报表产生影响,对公司损益不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五、备查文件

(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二)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科达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13日

证券代码:002850 证券简称:科达利 公告编号:2019-014

深圳市科达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科达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支持各子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拟为全资子公司惠州科达利精密工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州科达利”)累计提供不超过70,000万元人民币的银行授信担保;拟为控股子公司江苏科达利精密工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科达利”)提供不超过20,000万元人民币的银行授信担保,并授权管理层在上述担保额度的前提下,签署相关业务合同及其它法律文件;上述担保额度有效期限为至2019年度股东大会作出决议之日止。

截至2019年4月11日,公司及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余额为106,500万元(含本次担保),公司对子公司提供担保的余额为106,500万元(含本次担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44.89%,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比例为30.10%,且担保对象惠州科达利资产负债率超过70%。该议案尚需提交至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被担保人情况

1、惠州科达利精密工业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0年10月21日

注册地点:惠州大亚湾西区龙海二路308号

法定代表人:励建立

注册资本:5,200万人民币

主营业务:生产、销售:五金制品、塑胶制品、压铸制品、模具、新能源动力电池结构件、汽车配件、LED灯、节能电器、胶框、导光板、背光、模组、LED支架;国内贸易;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与上市公司关系: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2、江苏科达利精密工业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6年06月03日

注册地点:江苏中关村科技产业园芜申路168号D幢315室

法定代表人:励建立

注册资本:60,000万人民币

主营业务:锂电池结构件、模具、五金制品、塑胶制品、汽车配件的制造、销售,道路普通货物运输,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与上市公司关系: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持有90%股权

(二)被担保人财务状况

被担保人2018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如下:

(单位:万元)

以上数据已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三、担保的主要内容

公司本次拟为惠州科达利累计提供不超过70,000万元人民币的银行授信提供担保,为江苏科达利提供不超过20,000万元人民币的银行授信提供担保,担保方式将视公司、被担保方与合作银行的谈判情况,最终以银行审批结果为准。

为确保公司担保计划的顺利实施及协商过程中的有关事项及时得到解决,提请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在上述担保额度的前提下,签署相关业务合同及其它法律文件。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19年4月11日,公司及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余额为106,500万元(含本次担保),公司对子公司提供担保的余额为106,500万元(含本次担保),未有逾期担保事项。

五、审核意见

(一)董事会意见

1、本次为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提供担保主要是为子公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提供营运保证,属于公司正常的融资担保行为,目的是保证子公司在实现持续稳定经营的情况下,尽可能地减少相应的融资成本和费用,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

2、本次担保的两家子公司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主要生产经营主体,其中惠州科达利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科达利公司持股比例为90%,公司能及时监控子公司现金流向与财务变化情况;公司董事会对上述子公司的资产质量、经营情况、行业前景、偿债能力、资信状况等方面进行了评估,认为交易双方风险情况等均可以通过资金集中管理实行管控,公司整体资金运行安全。公司董事会同意本次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事项。

(二)监事会意见

本次为子公司提供担保有利于公司整体收益的最大化,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为惠州科达利及江苏科达利提供担保。

六、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三)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科达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13日

证券代码:002850 证券简称:科达利 公告编号:2019-015

深圳市科达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并授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科达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科达利”、“深圳科达利”)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并授权的议案》。该事项尚需提交至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鉴于当前公司业务扩张迅猛,生产经营活动对流动资金的需求持续增加,公司及子公司惠州科达利精密工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州科达利”)、江苏科达利精密工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科达利”)拟向各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6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用于公司生产经营活动。其中:

剩余额度将根据与其他银行接洽情况确定申请对象。授信额度最终以授信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实际经营情况需求决定。

授信业务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项目贷款等业务。贷款期限包括短期借款、中长期借款不限。授信期限为自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至2019年度股东大会作出决议之日,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为提高工作效率,保证融资业务办理手续的及时性,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全权办理上述申请授信事宜,签署一切与上述申请授信有关的文件。同时,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银行的授信额度内签署有关业务的具体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等有关的合同、协议、申请书等各项法律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科达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13日

证券代码:002850 证券简称:科达利公告 编号:2019-016

深圳市科达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市科达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204号)核准,深圳市科达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科达利”)首次公开发行3,5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发行价格为每股37.7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319,5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96,318,266.67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223,181,733.33元。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瑞华验字【2017】48320001号《深圳市科达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

公司已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并与专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四方监管协议》。

二、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为提高公司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在保证日常经营运作资金需求、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情况下,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1亿元人民币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的银行及银行以外其他金融机构发行的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该额度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可以滚动使用。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理财产品进行严格评估,拟购买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拟投资的产品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产品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

(二)流动性好,不得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

上述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开立或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司将及时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并公告。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额度范围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理财产品发行主体、明确理财金额、选择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等,同时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实施相关事宜。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管理措施情况

(一)投资风险

1、主要受货币政策、财政政策、产业政策等宏观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发生变化的影响,存有一定的系统性风险。

2、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失误可能导致相关风险。

(二)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措施如下:

1、严格筛选投资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公司所发行的产品。

2、公司将实时分析和跟踪产品的净值变动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公司审计部根据谨慎性原则对各项投资可能的风险与收益进行评价,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

4、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对公司的影响

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同时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得更多的回报,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审核意见

(一)董事会决议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使用额度不超过1亿元人民币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的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同时授权公司董事长在额度范围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公司管理层具体实施相关事宜。

(二)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于安全性高、低风险的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和现金管理收益,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1亿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在保障投资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1亿元人民币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即购买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即购买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

(四)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查阅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相关决议内容及独立董事发表的意见,并与公司经营人员、内部审计部门沟通,对募集资金项目和公司经营情况进行了解,保荐机构认为:科达利以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亦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保荐机构同意科达利上述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宜,同时,提醒公司必须在理财产品的发行主体提供保本承诺后方可进行实施,同时不得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开展。

六、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三)《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四)《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科达利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科达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13日

证券代码:002850 证券简称:科达利 公告编号:2019-017

深圳市科达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科达利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定于 2019年5月8日(星期三)召开,现将本次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8年度股东大会(下转67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