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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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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2019-04-1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223 证券简称:恒通股份 公告编号:2019-013

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大股东及董监高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恒通股份”)持股5%以上股东山东一圈一带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公司-山高-圈带私募基金(以下简称“一圈一带”)持有公司股份15,526,80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70%。上述股份来源于公司非公开发行及股本转增,该部分股份已于2019年4月1日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

●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一圈一带计划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或协议转让的方式减持股份数量合计不超过7,763,401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85%。具体减持价格根据减持实施时的市场价格确定。减持期限为自减持股份计划公告之日起6个月内。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注:其他方式取得,是指公司2018年6月实施2017年度利润分配及转增股本方案,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3元(含税),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股转增0.4股。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本次公布减持计划的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上市以来未减持股份。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注:

1、通过集中竞价或协议转让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减持期间为自公告日起15个交易日后至6个月内,且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的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

2、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减持期间为自公告日起的3个交易日后至6个月内,且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的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受让方在受让后6个月内不得转让所受让的股份。

3、若减持计划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上述拟减持股份数量将相应调整。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是 √否

(二)大股东及董监高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是 □否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的规定,认购的非公开发行股票限售期为12个月。截至2019年4月1日大股东所持股份已解除限售。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减持计划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在减持期间内,股东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因素选择是否实施及如何实施本计划。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是 √否

(三)其他风险提示

本次减持计划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相关股东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相关监管要求实施减持,公司及相关股东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