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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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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长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2019-04-16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117版)

企业住所:天津自贸试验区(东疆保税港区)亚洲路6865号金融贸易中心北区1-1-2103-6

经营范围:供应链管理;汽车及其零部件、摩托车及其零部件、电气设备、计算机软、硬件及其辅助设备、通信设备的销售;计算机;网络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自营和代理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海上、航空、陆路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仓储服务;装卸服务,道路货物运输。(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天津久车悦供应链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长久集团的控股子公司。

3、吉林省长久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7,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薄世久

企业住所:长春市绿园区西新乡东岗村

主营业务:汽车配件、钢材、水泥、化工产品(不含化学危险品)、针纺织品购销;汽车装饰;汽车零部件生产、加工(凭环保许可证经营);汽车服务及咨询;自有房屋租赁、自有土地使用权对外租赁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吉林省长久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

三、 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定价政策:上述关联交易以市场价格为依据,经双方友好协商确定,交易公允,没有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的利益。公司保留向其他第三方选择的权利,以确保关联方以正常的价格向本公司提供产品和服务。

交易生效条件:上述关联交易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经双方签字盖章即生效。

四、 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本公司的影响情况

上述关联交易是为了满足其日常正常业务开展的需要,关联交易事项定价公允,不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合作关联方具备良好商业信誉和财务状况,有利于公司正常业务的持续开展,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

五、 履行的审批程序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公司及下属子公司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预计2019年度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

六、 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交易价格公允,没有对公司独立性构成影响,没有发现有损害公司利益及侵害公司股东利益的行为,符合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同意将该《关于预计公司及下属子公司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公司董事会在审议上述关联交易的相关议案时,关联董事在表决过程中均依法回避了表决,会议召开、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之规定。

2、我们认为上述关联交易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关联交易定价也参照了市场价格由双方协商确定,交易价格公允、合理,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损害非关联股东的利益,没有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没有发现损害公司利益及侵害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和情况,符合《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同意公司签订上述合同,合同约定的关联交易总额在股东大会审议范围内,尚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七、 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长久物流2019年度预计发生的上述关联交易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预计2019年度发生的关联交易为日常生产经营活动所需的正常交易事项,没有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保荐机构同意长久物流2019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事宜。

特此公告。

北京长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16日

股票代码:603569 股票简称:长久物流公告编号:2019-【032】

北京长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长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4月1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司章程》修订

鉴于公司2018年度可转债的顺利发行,为确保公司发展的需要,依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16修订)》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公司拟在公司章程中有关股份回购与发行公司债券的相关内容及其使用的交易方式、决议程序进行修订;并对利润分配制度进行了调整,具体修订如下:

二、部分公司制度修订

1、《对外担保管理制度》修订

依据《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公司拟对《对外担保管理制度》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如下:

2、《关联交易决策制度》修订

依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2018修订)》,公司拟对《关联交易决策制度》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如下:

3、《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修订

依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2018修订)》及公司已经上市的事实,公司拟对《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如下:

4、董事、监事、高管持股变动管理规则修订

依据公司已经上市的事实,公司拟对《董事、监事、高管持股变动管理规则》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如下:

5、《现金分红管理制度》修订

依据公司章程现金分红有关内容的修订,公司拟对《现金分红管理制度》进行相应修订,具体修订如下:

特此公告。

北京长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16日

股票代码:603569 股票简称:长久物流 公告编号:2019-【033】

北京长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高级管理人员变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解聘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董事会近日收到公司副总经理王冬梅女士、李大勇先生提交的书面离职申请。王冬梅因个人身体原因申请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同时辞去所担任各分公司及子公司职务,王冬梅女士辞职后将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李大勇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同时辞去所担任各分公司及子公司职务,李大勇先生辞职后将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公司董事会对王冬梅女士、李大勇先生在担任公司高管期间的勤勉尽责,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二、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北京长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4月1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八次会议以及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公司正式聘任丁红伟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李华荣先生、杨文杰先生、张伟松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3年,任期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其聘任申请之日起生效。

三、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就公司聘任财务总监、副总经理事宜,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本次财务总监、副总经理的提名、聘任程序符合国家法律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合法有效。经审阅丁红伟女士、李华荣先生、杨文杰先生、张伟松先生个人履历等资料,未发现有《公司法》第146条规定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亦未有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形。丁红伟女士、李华荣先生、杨文杰先生、张伟松先生的任职资格符合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条件,能够胜任所聘岗位职责的要求,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同意董事会聘任丁红伟女士担任公司财务总监,李华荣先生、杨文杰先生、张伟松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

附:个人简历

丁红伟女士,出生于1966年,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对外经济贸易大学研究生,高级会计师职称,现任公司副总经理,同时担任柳州长久物流有限公司监事、吉林省长久联合物流有限公司监事、北京长久国际汽车物流有限公司监事、重庆久坤物流有限公司董事、哈欧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重庆特锐运输服务有限公司监事、中世国际物流有限公司董事、吉林省掌控物流科技有限公司监事、天津长久商业保理有限公司经理、滁州市韵车物流有限公司监事、山东长久重汽物流有限公司董事、甘肃长久物流有限公司监事、北京长久华北物流有限公司执行董事。丁红伟女士历任长春冶炼厂财务科长、长春华远集团副总经理、长春和光电子有限公司财务经理、长春华正农牧业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11年8月起任公司副总经理、2018年9月起代为履行公司财务总监职责。

李华荣先生,出生于1979年,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天津大学硕士研究生,曾任顺丰速运有限公司战略高管。

杨文杰先生,出生于1972年,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辽宁大学学士,历任中国平安保险(寿险)广州公司业务部经理、顺丰速运集团副总裁。

张伟松先生,出生于1979年,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香港理工大学硕士研究生,历任德尔福派克电气系统有限公司全球供应管理及采购经理、德尔福汽车系统中国投资有限公司亚太区供应链物流及采购总监兼任中国技术中总经理、奥科宁克亚太管理有限公司全球采购亚太区管理总监。

特此公告

北京长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16日

证券代码:603569 证券简称:长久物流 公告编号:2019-【034】

北京长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9年5月7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9年5月7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北京长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VIP会议室(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北 路霞光里18号佳程广场B座7层)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9年5月7日

至2019年5月7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议案2已经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1、3-13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以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披露于2019年4月16日的《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2、特别决议议案:13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5、11、13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11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吉林省长久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新疆新长汇股 权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李延春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符合会议出席条件的股东可于2019年4月29日和 2019年4月30日(上午 8:30一11:30,下午13:00一17:30)到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北路霞光里18号佳程广场B座7层北京长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联系电话:010-58299739;传真:010-57355800)

2、符合会议出席条件的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代表出席本次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由非法定代表人代表出席本次会议的,出席人还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代表签署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加盖公司公章和法人代表私章)。

3、符合会议出席条件的社会公众股股东,请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他人代理出席的,还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委托人亲笔签署的授权委托书。

六、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

通信: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北路霞光里18号佳程广场B座7层北京长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邮编:100027

电话:010-58299739

传真:010-57355800

联系人:闫超、张烨茜

2、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出席者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北京长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16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北京长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9年5月7日召开的贵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569 证券简称:长久物流 公告编号:2019-【036】

北京长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度现金分红说明会暨业绩说明会预告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会议内容:长久物流2018年度现金分红说明会暨业绩说明会

● 会议时间:2019年4月23日(周二)15:00-16:00

● 会议方式:网络方式

一、会议主题

北京长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19年4月15日披露《长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及2019-026号《关于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公司拟定的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56,001.4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1.44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80,642,016元(含税)。

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加全面深入了解公司经营业绩及利润分配等情况,公司决定通过网络方式召开公司“2018年度现金分红说明会暨业绩说明会”。

二、会议召开时间和方式

本次说明会将于2019年4月23日15:00-16:00以网络形式召开。

三、公司出席会议的人员

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薄世久先生、财务总监丁红伟女士、董事会秘书闫超先生等高级管理人员。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投资者如参加本次会议,请在会议召开时间登陆网址。

(http://roadshow.sseinfo.com。)

五、联系人及咨询方法

联系人:闫超

联系电话:010-57355999

传真:010-57355800

特此公告。

北京长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