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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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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

2019-04-16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125版)

法定代表人:梁小元

主营业务:化工产品及建材高新技术研究、开发;化工工程设计和化工项目的技术转让、技术咨询;化工、化纤产品的生产及销售(危险化学品除外)等

控股股东:山西路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10、山西太钢不锈钢股份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1998年

注册资本:569624.78万元

法定代表人:高建兵

主营业务:不锈钢及其它钢材、钢坯、钢锭、黑色金属、铁合金、金属制品的生产、销售等。

控股股东:太原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11、山西焦化集团临汾建筑安装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2年

注册资本:1178万元

法定代表人:杨新军

主营业务:房屋建筑工程、机电设备安装工程、防腐保温工程、管道工程、来料加工;压力容器制造、机械设备维修修配;生产、销售:混凝土;销售:机电设备;装卸、搬运服务;混凝土搅拌车及混凝土输送泵车租赁;道路普通货物运输;压力管道安装;特种设备检验检测等。

12、山西焦化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1年

注册资本:600万元

法定代表人:杨健

主营业务:压力容器设计;冶金行业(焦化和耐火材料工程)专业甲级,可从事资质证书许可范围内相应的建设工程总承包业务以及项目管理和相关的技术与管理服务等。

(二)关联方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本公司与省国投所属关联企业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的定价原则:依据市场价格,按照公开、公平和公正的原则并结合市场情况制定,在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公司与其签定相关购销合同,对发货单位、数量、供货时间、质量要求、验收标准、结算方式、商务纠纷等给予详细规定,明确双方权利、责任和义务。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2018年以来,受国家去产能政策的影响,煤炭价格持续上涨,煤炭供应持续紧张。为了保证正常的生产经营,公司向山西焦煤集团及其子分公司采购原料(煤、煤焦油、粗苯等),能优化公司原料来源,稳定公司的原料供应渠道;向山西焦煤集团及其子分公司销售部分产品,有利于拓展公司产品的销售渠道,提高货款回收率,加快资金周转率。与省国投所属的关联方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生产经营所必需的,符合公司所处行业的实际情况和长期发展战略,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公告。

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16日

证券代码:600740 证券简称:山西焦化 编号:临2019-018号

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特别提示: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财政部2018年6月15日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对会计政策相关内容进行了相应变更,按照该文件规定的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适用于尚未执行新金融准则和新收入准则的企业)编制公司的财务报表。2019年4月12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国家财政部于2018年6月15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根据上述会计准则的修订要求,公司需对会计政策相关内容进行相应变更,按照该文件规定的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适用于尚未执行新金融准则和新收入准则的企业)编制公司的财务报表。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

公司根据财政部的上述修订要求,对财务报表相关科目进行列报调整,并对可比会计期间的比较数据进行了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1、将资产负债表中原“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行项目整合为“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

2、将资产负债表中原“应收利息”及“应收股利”行项目归并至“其他应收款”。

3、将资产负债表中原“固定资产清理”行项目归并至“固定资产”。

4、将资产负债表中原“工程物资”行项目归并至“在建工程”。

5、将资产负债表中原“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行项目整合为“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项目。

6、将资产负债表中原“应付利息”及“应付股利”行项目归并至“其他应付款”。

7、将资产负债表中原“专项应付款”行项目归并至“长期应付款”。

8、在利润表中从原“管理费用”中分拆出“研发费用”。

9、将利润表中“财务费用”项目下分别列示“利息费用”和“利息收入”明细项目。

10、在股东权益变动表中“股东权益内部结转”项目下,将原“结转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改为“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根据上述财政部会计准则的修订要求,本公司对可比期间的比较数据进行了调整。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1、财务报表格式的修订对本公司的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净利润、其他综合收益等无影响。

2、根据财政部《关于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有关问题的解读》,本公司作为个人所得税的扣缴义务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收到的扣缴税款手续费在“其他收益”中填列,对可比期间的比较数据无影响。

3、本公司实际收到的政府补助,无论是与资产相关还是与收益相关,在编制现金流量表时均作为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列报,对可比期间的比较数据进行调整,调增2017年度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流量8,887,900.00元,调减2017年度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流量8,887,900.00元。

综上,报告期内,除上述会计政策发生变更外,本公司不存在其他重要会计政策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进行的调整,对本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

三、独立董事和监事会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意见: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国家财政部政策变化进行的调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

公司监事会意见: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财政部相关文件的规定,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本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股东权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16日

证券代码:600740 证券简称:山西焦化 编号:临2019-019号

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特别提示: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4月12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根据《公司法》(2018年修订)、《上市公司治理准则》(2018年修订)的规定,结合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涉及非公开发行股份配套募集资金完成的实际情况,对《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进行如下修订:

除上述条款外,原《公司章程》中的其他条款内容不变。本次对《公司章程》的修订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予以审议。

特此公告。

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16日

证券代码:600740 证券简称:山西焦化 公告编号:2019-020号

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9年5月7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8年度股东年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9年5月7日 10 点 00分

召开地点:公司办公楼四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9年5月7日

至2019年5月7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分别审议了上述1-8项议案,并于2019年4月1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和《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上披露;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第9项议案,并于2018年12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和《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上披露;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第10项议案,并于2019年3月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和《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上披露;本次股东大会会议资料将不迟于2019年4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

2、特别决议议案:8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5、7、8、9、10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7、9、10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山西焦化集团有限公司、山西西山煤电股份有限公司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拟出席会议的自然人股东请持股票账户卡、本人身份证件(股东代理人另需股东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本人身份证件),法人股东代理人请持股票账户卡、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明、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和加盖法人公章的授权委托书,于2019年5月6日(星期一)18:00时前到公司董事会秘书处办理登记手续,或以信函(传真)方式书面回复公司进行登记,书面材料应包括股东名称、身份证明复印件、股票账户卡、股权登记日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联系电话、地址和邮政编码(受委托人应附上本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和授权委托书),并注明“股东大会登记”字样。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

六、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357-6625471 6621802

传真:0357-6625045

联系人:王洪云 李延龙

地址:山西省洪洞县广胜寺镇

邮政编码:041606

2、本次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者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3、出席会议人员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内至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股票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特此公告。

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16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9年5月7日召开的贵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