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上接147版)
根据《管理办法》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本公司在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399020100100178610、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拱北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44050164633500000012、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莲花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2002025129100119331、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莲花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2002025129100119180、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林和西路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44059101040009439、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桂花岗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738066466051、在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威海经区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8110601012500142212、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园湖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45050160465000000025,并与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授权保荐代表人可以随时到开设募集资金专户的银行查询募集资金专户资料,并要求保荐代表人每半年度对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至少进行现场调查一次。
根据本公司与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的《保荐协议》,公司一次或12个月以内累计从募集资金存款专户支取的金额超过5,000.00万元且达到发行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以下简称“募集资金净额”)的20%的,公司应当以传真方式形式知会保荐代表人,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三、 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表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具体详见附表二《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及《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的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了鉴证报告,认为:公司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及相关格式指引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华发股份公司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公司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了专项核查报告,认为:2018年度公司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存放、使用与管理募集资金。公司历次募集资金使用均已按规定履行了相应的审批程序,并已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合法合规。
八、上网披露的公告附件
1、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公司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
2、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
特此公告。
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局
二○一九年四月十六日
附表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编制单位: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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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 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2:“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 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历年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注3:“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是指募投项目全部竣工验收备案日期。
注4:“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是指本年的销售净利润率,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由于各募投项目本年度销售结转情况不同,故导致各募投项目本年销售净利润率差异较大。
注5:截至2018年12月31日,由于募投项目尚未实现完全销售,故暂无法核实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附表二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编制单位: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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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码:600325 股票简称:华发股份 公告编号:2019-036
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19年度担保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本公司、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联营公司、合营公司
●为满足公司经营过程中的融资需要,2019年度公司计划为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联营公司、合营公司提供总额为1,357.08亿元的担保。
●截止目前,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的情况。
●本次担保计划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顺利推动2019年度公司经营过程中的融资计划,2019年度公司拟为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联营公司、合营公司的融资提供合计为人民币1,357.08亿元的担保额度。前述担保额度包含:公司为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全资及控股子公司为本公司提供担保;全资及控股子公司之间相互提供担保;公司、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按持股比例为联营公司、合营公司提供担保。
在股东大会批准上述担保计划的前提下,授权公司经营班子具体决定每一笔担保的具体事项,并授权公司经营班子根据实际经营需要,具体调整全资子公司之间、控股子公司之间的担保额度(含授权期限内新设及新增的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
上述担保计划的授权有效期为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召开2019年度股东大会之日止。
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联营公司、合营公司的具体担保额度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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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担保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局第四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担保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基本情况详见附件一。
三、董事局意见
董事局认为,本次担保计划是为了满足公司2019年度经营过程中的融资需要,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对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公司对其日常经营具有绝对控制权,且具备良好的偿债能力,担保风险较小,不会对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对于联营公司、合营公司,公司按照股权比例对等提供担保,风险可控。
独立董事意见:本次担保计划是为了配合公司及各级子公司、联营公司、合营公司做好融资工作,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对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公司对其日常经营具有绝对控制权,且具备良好的偿债能力,担保风险较小;对于联营公司、合营公司,公司按照股权比例对等提供担保,风险可控。公司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控制对外担保,公司进行的对外担保决策程序合法,依法运作,对外担保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
四、累计担保数额
截止2019月4月14日,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592.85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98.60%,其中为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545.19亿元。
特此公告。
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局
二〇一九年四月十六日
附件一: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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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次担保计划中部分公司为2018年度新设立公司,相关财务数据不适用。
股票代码:600325 股票简称:华发股份 公告编号:2019-037
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珠海华发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申请贷款及综合授信
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交易内容:根据公司2019年度经营计划,为满足公司日常经营需要,2019年度公司、各级子公司、联营公司、合营公司拟向珠海华发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申请贷款及授信额度总计为人民币200亿元,上述授信额度可以循环使用。
●本次关联交易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局第四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李光宁、郭凌勇、谢伟、俞卫国、许继莉回避表决。
●本次关联交易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关联交易概述
根据公司2019年度经营计划,为满足公司日常经营需要,2019年度公司、各级子公司、联营公司、合营公司拟向财务公司申请贷款及授信额度总计为人民币200亿元,上述授信额度可以循环使用。现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前述贷款及授信事项,并授权公司经营班子在前述额度范围内决定并处理单笔贷款及授信的具体事项。
上述贷款及授信事项以及相关授权事项的有效期为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召开2019年度股东大会之日止。
财务公司为珠海华发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发集团”)的控股子公司,华发集团为本公司的控股股东,本公司董事俞卫国先生、谢伟先生兼任财务公司董事,本公司董事许继莉女士兼任财务公司董事长。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关联交易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局第四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李光宁、郭凌勇、谢伟、俞卫国、许继莉回避表决。本次关联交易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联方介绍
1、公司名称:珠海华发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13年9月。
3、法定代表人:许继莉。
4、注册资本:人民币20亿元。
5、住所:珠海市横琴金融产业服务基地18号楼A区。
6、经营范围: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 代理业务;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经批准的保险代理业务;对成员 单位提供担保;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及委托投资;对成员单位办理票据 承兑与贴现;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账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 吸收成员单位的存款;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从事同业拆借;承销成 员单位的企业债券;有价证券投资;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其他金 融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最近一年财务数据
截至2018年12 月31日,财务公司(经审计)的总资产为3,142,901.56万元,净资产为384,952.56万元;2018年度实现营业收入为84,687.74万元,净利润为38,671.93万元。
三、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
根据公司与财务公司签订的《金融服务协议》中的相关约定,集团财务公司向公司及子公司发放贷款的利率,由双方协商确定,但应不高于商业银行同期同档次执行的贷款利率。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本次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向财务公司申请贷款及综合授信主要是为满足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有助于扩大公司融资渠道,降低公司融资成本;关联交易定价公开、公平、公正,价格公允,未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权益。
五、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本公司独立董事陈世敏、江华、谭劲松、张利国、张学兵对上述关联交易发表意见如下:
1、本次向财务公司申请贷款及综合授信主要是为满足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有助于扩大公司融资渠道,降低公司融资成本;关联交易定价公开、公平、公正,价格公允;此次关联交易未损害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的利益,也未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权益,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2、本次关联交易公开、公正、公平,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公司章程》和本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规定,关联董事均回避表决,表决程序合法有效。
据此,我们同意将上述关联交易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备查文件目录
1、第九届董事局第四十九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本次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局
二〇一九年四月十六日
股票代码:600325 股票简称:华发股份 公告编号:2019-038
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执行新修订的金融工具会计准则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公司执行新修订的金融工具会计准则,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
一、本次执行新修订的金融工具会计准则概述
财政部于2017年3月31日修订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财会〔2017〕7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一一金融资产转移》(财会〔2017〕8号)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一一套期会计》(财会〔2017〕9号),于2017年5月2日修订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财会〔2017〕14号)(以上四项准则统称“新金融工具系列准则”)。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8年1月1日起执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
公司第九届董事局第四十九次会议及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将自2019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新金融工具系列准则。
二、本次执行新修订的金融工具会计准则的主要内容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执行新修订的金融工具会计准则的主要内容
修订后的新金融工具系列准则主要变更内容如下:
1、以企业持有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作为金融资产分类的判断依据,将金融资产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三类。
2、金融资产减值由“已发生信用损失法”改为“预期信用损失法”,且计提范围有所扩大,以更加及时、足额地计提金融资产减值准备,揭示和防控金融资产信用风险。
3、金融资产转移的判断原则及其会计处理进一步明确。
4、套期会计准则扩大了符合条件的被套期项目和套期工具范围,以定性的套期有效性测试要求取代定量要求,引入套期关系“再平衡”机制。
5、金融工具相关披露要求相应调整。
(二)本次执行新修订的金融工具会计准则对公司的影响
1、本公司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并且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的权益工具投资,原在“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中列示的,依据新金融工具准则规定,分类调整至“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者“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并且分别在交易性金融资产或其他权益工具投资中列示。
2、本公司金融资产减值准备计提由“已发生信用损失法”改为“预期信用损失法”。
3、公司评估了原成本法计量的可供出售股权或基金投资,选择不同的计量方法对公司财务报告无重大影响。根据新金融工具系列准则的衔接规定,公司无需重述前期可比数,首日执行新准则与原准则的差异追溯调整2019 年期初留存收益或其他综合收益。
三、独立董事、监事会的结论性意见
1、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执行新修订的金融工具会计准则是根据财政部2017年新颁布的相关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和调整,变更后的公司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决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因此同意公司执行新修订的金融工具会计准则。
2、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执行新修订的金融工具会计准则是根据财政部2017年新颁布的相关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和调整,变更后的公司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决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因此同意公司执行新修订的金融工具会计准则。
四、备查文件
1、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局第四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第九届董事局第四十九次会议决议;
3、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局
二○一九年四月十六日
股票代码:600325 股票简称:华发股份 公告编号:2019-039
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知于2019年4月5日以传真及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监事。会议于2019年4月15日在珠海市昌盛路155号公司8楼会议室召开,会议由监事长张葵红主持,公司监事会成员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监事记名投票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以三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并同意提呈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以三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报告摘要详见《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报告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并同意提呈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以三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并同意提呈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以三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度内控检查监督工作报告〉的议案》。
五、以三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报告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六、以三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度公司社会责任报告书〉的议案》。报告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并同意提呈公司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以三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度募集资金(非公开发行股票)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报告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八、以三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度募集资金(公司债券)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报告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九、以三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公告(公告编号:2018-038)。
特此公告。
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一九年四月十六日
证券代码:600325 证券简称:华发股份 公告编号:2019-040
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局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9年5月6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局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9年5月6日 10点 00分
召开地点:广东省珠海市昌盛路155号公司9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9年5月6日
至2019年5月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否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局第四十九次会议及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4月1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披露的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11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全部议案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12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珠海华发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手续(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 1)
1、法人股东需持股票账户卡、持股凭证、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个人股东需持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和持股凭证办理登记;个人股东的授权代理人需持代理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持股凭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二)登记时间:2019年4月26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5:00
(三)登记地点:广东省珠海市昌盛路155号华发股份董事局秘书处
(四)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广东省珠海市昌盛路155号华发股份董事局秘书处
联系电话:0756-8282111
传真:0756-8281000
邮编:519030
联系人:阮宏洲、仝鑫鑫
六、其他事项
请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会议现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所有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
2019年4月16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9年5月6日召开的贵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股票代码:600325 股票简称:华发股份 公告编号:2019-041
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2018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会议召开时间:2019年4月23日下午15:00-17:00
●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
●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形式
一、说明会类型
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19年4月16日披露了《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及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使广大投资者更加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情况,公司决定召开2018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对公司2018年度经营业绩、发展战略、现金分红等具体情况与广大投资者进行充分交流。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1、会议召开时间:2019年4月23日下午15:00-17:00
2、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
3、会议召开方式:网络形式
三、参加人员
公司董事局主席李光宁先生、总裁陈茵女士、常务执行副总裁兼财务总监俞卫国先生、董事局秘书侯贵明先生(如有特殊情况,参会人员将可能进行调整)。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1、公司欢迎广大投资者在 2019年4月22日下午 17:00 时前通过电话、传真或者电子邮件联系公司,并提出所关注的问题。公司将在说明会上选择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2、投资者可在2019年4月23日下午15:00-17:00登陆上海证券交易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在线直接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阮宏洲、杨斌
联系电话:0756-8282111
传真:0756-8281000
邮箱:zqb@cnhuafas.com
特此公告。
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局
二○一九年四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