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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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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海特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9-04-16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161版)

3、成立日期:2015年7月20日

4、注册地址:新加坡,15 Changi Business Park Crescent #01-01 HAITE Buidling, Singapore 486006

5、经营范围:航空设备租赁

6、主要财务指标:截止2018年12月31日,总资产(折合成人民币)为39,646.44万元,净资产(折合成人民币)为9,451.21万元,负债总额(折合成人民币)30,195.23万元,资产负债率76.16%;2018年实现营业收入(折合成人民币)3,380.73万元,净利润(折合成人民币)484.38万元。

7、关联关系:公司直接和间接持股总比例为100.00%。

(七)华新飞机租赁(天津)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

1、名称:华新飞机租赁(天津)有限公司

2、注册资本:30000万元

3、法定代表人:杨红樱

4、成立日期:2016年6月7日

5、经营范围:融资租赁业务;租赁业务;向国内外购买租赁财产;租赁财产的残值处理及维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6、主要财务指标:截止2018年12月31日,总资产为22,090.33万元,净资产为21,801.64万元;2018年尚未实现营业收入,净利润-87.77万元。

7、关联关系:公司间接和直接持股总比例为100.00%。

(八)四川海特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1、名称:四川海特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2、注册资本:17000万元

3、法定代表人:李飚

4、成立日期:2013年7月26日

5、经营范围:以下范围不含前置许可项目,后置许可项目凭许可证或审批文件经营)融资租赁;机械设备租赁;商品批发与零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6、主要财务指标:截止2018年12月31日,总资产为16,843.34万元,净资产为16,842.24万元;2018年尚未实现营业收入,净利润15.62万元。

7、关联关系:公司直接持股总比例为100.00%。

(九)成都海威华芯科技有限公司

1、名称:成都海威华芯科技有限公司

2、注册资本:120,100万元

3、法定代表人:万涛

4、成立日期:2010年12月02日

5、经营范围:通信设备、电子设备及其产品、电子芯片设计、生产、销售及技术咨询服务;从事货物及技术进出口的对外贸易经营;以及其他无需许可或者审批的合法项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6、主要财务指标:截止2018年12月31日,总资产为143,688.66万元,净资产为109,257.96万元,负债总额34,430.70万元,资产负债率23.96%;2018年营业收入2,475.68万,净利润-1,775.04万元。

7、关联关系:公司持股比例为47.88%。

(十)天津飞安航空训练有限公司

1、名称:天津飞安航空训练有限公司

2、注册资本:40,000万元

3、法定代表人:李飚

4、成立日期:2014年3月6日

5、经营范围:航空训练项目筹建,筹建期间不得开展该项目的生产经营活动;飞行模拟设备的研发、生产和制造;自营和代理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6、主要财务指标:截止2018年12月31日,总资产为41,145.40万元,净资产为40,254.56万元,负债总额890.84万元,资产负债率2.17%;2018年营业收入2,485.95万,净利润530.01万元。

7、关联关系:公司直接和间接持股总比例为100.00%。

(十一)天津宜捷海特通用航空服务有限公司

1、名称:天津宜捷海特通用航空服务有限公司

2、注册资本:5,000万元

3、法定代表人:李江石

4、成立日期:2010年12月27日

5、经营范围:公务机、民用直升机执管、运营、维修和其他相关服务;航空零部件批发;自营和代理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6、主要财务指标:截止2018年12月31日,总资产为8,128.99万元,净资产为859.01万元,负债总额7,269.98万元,资产负债率89.43%;2018年营业收入3,951.02万,净利润1,117.56万元。

7、关联关系:公司间接持股比例为100.00%。

(十二)天津海特航空产业有限公司

1、名称:天津海特航空产业有限公司

2、注册资本:10,000万元

3、法定代表人:李飚

4、成立日期:2010年7月2日

5、经营范围:航空机载设备和测试设备的研发、制造、维修、销售及售后服务;航空器材租赁;航材、设备进出口贸易;复合材料桨叶的制造、维修、销售及售后服务;物业管理、房屋租赁;经营企业自产产品及技术的出口业务及其他航空产品的相关业务(涉及国家有专项专营规定的,按规定执行;涉及行业许可的,凭许可证或批准文件经营)。

6、主要财务指标:截止2018年12月31日,总资产为21,257.56万元,净资产为8,998.46万元,负债总额12,259.10万元,资产负债率57.67%;2018年度未实现营业收入,净利润12.42万元。

7、关联关系:公司直接和间接持股总比例为100.00%。

上述12家企业均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信用状况良好。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担保额度为公司本次为上述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合计不超过59亿元。

2、根据银行要求及被担保方申请,公司将为被担保方向任何在中国境内合法存续的一家或多家商业银行申请综合授信(具体授信类别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中长期项目贷款、贴现、保函、开立信用证、出口信用证押汇及承兑汇票等)提供担保并分别签署具体担保协议,担保的内容和方式以与银行签订的相关合同为准,最终实际担保总额将不超过本次董事会授予的担保额度,担保的有效期限以公司与合作银行签订合同的期限为准。

四、董事会意见

1、本次担保的原因:公司上述十二家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均为公司核心企业,是公司的航空业务和微电子业务的经营主体,公司本次为其提供担保额度,主要是基于提高其生产经营能力,扩大生产规模,满足其业务发展资金需求。

2、公司2019年拟为提供担保额度的十二家子公司经营状况良好,资产质量优良,偿债能力较强,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制的范围之内,公司确认其有偿还债务的能力。

3、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的,要求该控股子公司的其他股东按其持股比例提供相应的担保。

4、董事会认为:公司为控股及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有利于解决其经营与发展资金需要,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公司控股及全资子公司生产经营情况良好,偿还银行贷款信用良好,具有较好偿债能力,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可控制范围之内。以上担保不存在与【2005】120号文《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相违背的情形。因此,董事会认为为公司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风险可控,具有必要性,同意为公司子公司提供担保,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2019年4月10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总额为190,607.56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4.85%,除此之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未发生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判决败诉而承担损失的情形。

六、独立董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2019年度拟为十二家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提供不超过59亿元担保额度,公司本次为子公司担保属于公司内部正常的生产经营行为,可以满足子公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有利于子公司生产经营的顺利开展,保障子公司经营生产稳定,符合公司发展战略规划,目前各子公司生产经营正常,具有良好信用记录和偿债能力,风险可控。因此,同意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四川海特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16日

证券代码:002023 证券简称:海特高新 公告编号:2019-013

四川海特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对应收款项组合风险中坏账准备计提比例进行变更,上述调整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

2、本次会计估计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进行会计处理,无需追溯调整,对以往各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产生影响,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无需对已披露的财务报告进行追溯调整。

一、会计估计变更的概述

1、变更日期

2019年1月1日

2、变更原因

近年公司陆续为国防单位做产品配套业务,由于该类业务在客户特征、信用政策、结算惯例、风险特征等方面均与公司原其他业务存在明显差异,此外公司未到期应收款项回收风险较小。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相关规定,为了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公司拟对以账龄为信用风险组合的应收款项进一步细化,确认应收款项坏账准备的计提比例。

3、 变更内容:

变更前: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变更后: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二、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相关规定,本次调整部分应收款项组合风险中坏账准备计提比例属于会计估计变更,应当采用未来适用法进行会计处理,不进行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以往各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影响。截止目前,尚未能取得上述会计估计变更涉及的相关数据信息,因此无法确定此项会计估计变更对公司2019年度利润的具体影响金额。

三、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的审批程序

公司于2019年4月13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发表了专项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根据业务的性质,结合公司信用政策及风险管控水平等实际情况,同时参考同行业上市公司可比信息,对军品业务相关的应收账款坏账准备的会计估计做出相应调整,变更后的会计估计能够更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提高公司财务信息的准确性,为投资者提供更加准确可靠的会计信息。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公司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估计变更。

五、公司独立董事关于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的独立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是基于提高公司会计信息质量进行的合理变更,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8号--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变更》的相关规定。会计估计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实施本次会计估计变更。

六、监事会关于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的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实际情况,本着谨慎性原则对会计估计进行相应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执行会计估计变更能够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

七、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四川海特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4月16日

证券代码:002023 证券简称:海特高新 公告编号:2019-014

四川海特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四川海特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同意召开本次年度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9年5月10日下午14:00点;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时间为2019年5月10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5月9日下午15:00至2019年5月10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现场投票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19年5月6日

7.出席对象:

(1)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科园南路1号海特国际广场3号楼1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2018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2、审议《2018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4、审议《2018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审议《关于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

6、审议《关于募集资金2018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7、审议《关于聘任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8、审议《关于公司2019年度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9、审议《关于公司2019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10、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11、审议《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上述议案的具体内容刊登于2019年4月16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上述议案5、议案10属于特别议案,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6年修订)》和《公司章程》等要求并按照审慎性原则,上述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其中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提案编码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人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者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和委托人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

异地股东可通过书面信函或传真办理登记,信函或传真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参会股东登记表见附件三)。

2、登记时间:2019年5月7日9:00-17:00

3、登记地点:四川省成都市科园南路1号公司证券办公室。

4、会议联系方式:

4.1 会议联系人:居平、周理江

4.2 联系电话:028-85921029

4.3 联系传真:028-85921038

4.4 联系邮箱:board@haitegroup.com

4.5 通讯地址:四川省成都市科园南路1号证券办公室,邮编:610041(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5、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于会前半小时携带相关证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6、出席会议的股东食宿费用、交通费用自理,会期半天。

7、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2. 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四川海特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16日

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2:授权委托书

附件3:股东参会登记表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023

2、投票简称:海特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1)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均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2)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3)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的投票程序

1.投票时间:2019年5月10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5月9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9年5月10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_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本人)出席四川海特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表本单位(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本单位/本人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被委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本单位/本人承担。

注:1、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上述格式制作均有效。

2、请在相应的意见下打“√”,“同意”、“反对”、“弃权”三者中只能选其一,选择一项以上或未选择的,视为弃权。

3、委托人为单位需加盖单位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署,委托人为自然人由委托人签字。

附件3:

海特高新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

股东参会登记表

证券代码:002023 证券简称:海特高新 公告编号:2019-015

四川海特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

募集资金2018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募集资金金额及到位时间

1.1、2013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四川海特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2]1659号)的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四川海特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由主承销商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非公开方式向5名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181万股,每股发行价为9.88元/股,共计募集资金413,082,8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总计13,085,000.00元,募集资金净额为399,997,800.00元。募集资金全部到位时间为2013年3月13日,业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验证,并出具XYZH/2012CDA1065-2号验资报告。

1.2、2015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四川海特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1661号])核准,并经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由主承销商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非公开方式向8名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8,282.0233万股,每股发行价为20.00元/股,认购资金1,656,404,660.00元,扣除发行费用总计40,157,164.18元,募集资金净额为1,616,247,495.82元。募集资金全部到位时间为2015年8月19日,业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验证,并出具XYZH/2015CDA10149号验资报告。

2、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2.1、2013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截止2018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金额为38,864.64万元,其中,公司以前年度已使用募集资金35,832.12万元,公司2018年度募集资金项目使用金额为3,032.52万元,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全部完成,节余募集资金金额1,135.14万元。2018年11月公司将节余募集资金金额1,135.14万元,以及募集资金存款利息收入和现金管理收益扣减手续费后的净额1,004.10万元,共计2,139.24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截至2018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账户实际余额为0.89万元,其中:募集资金银行存款余额为0.89万元,系募集资金账户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之后产生的利息收入。

2.2、2015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截止2018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金额为93,783.54万元,其中,公司以前年度已使用募集资金88,935.68万元,公司2018年度募集资金项目使用金额为4,847.86万元;2018年11月公司变更“新型航空动力控制系统的研发与制造项目”和“新型航空发动机维修技术开发和产业化项目”两个募投项目剩余募集资金用途,合计30,277.89万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截至2018年12月31日尚未使用募集资金余额为37,563.32万元,募集资金账户实际余额为38,751.26万元,其中:募集资金银行存款余额为2,301.26万元,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34,000.00万元,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2,450.00万元;尚未使用募集资金余额与募集资金实际余额差异金额1,187.94万元系募集资金存款利息收入扣减手续费后的净额1,065.46万元和亚美变更募投项目自有资金补入122.48万元。

二、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募集资金的管理

为加强和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版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2008年3月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对《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根据《管理办法》的要求,公司开设银行专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与募集资金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三方协议共同监管募集资金,并授权保荐代表人可以随时到开设募集资金专户的银行查询募集资金专户资料;公司内部审计部门每季度对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至少进行一次现场检查;公司一次或12个月内累计从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人民币1,000.00万元(按照孰低原则在1,000.00万元或募集资金净额的5%之间确定),公司及开户银行应当知会保荐代表人。

2013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账户管理情况:2013年4月公司、天津海特飞机工程有限公司、四川亚美动力技术有限公司、昆明飞安航空训练有限公司分别与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第一支行、中国农业银行成都高新技术开发区支行、兴业银行成都武侯祠支行及兴业证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根据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司撤销原贵阳银行成都分行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新开专户。2014年1月30日,经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支行、兴业证券三方协商,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账户管理情况:2015年9月公司、天津海特飞机工程有限公司、天津飞安航空训练有限公司、四川亚美动力技术有限公司分别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第一支行、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府南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高新支行、中国农业银行成都高新技术开发区支行、兴业银行成都武侯祠支行及兴业证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经 2016 年 3 月 26 日召开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新型航空动力控制系统的研发与制造项目”实施主体由四川亚美动力技术有限公司变更为四川海特亚美航空技术有限公司,根据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四川海特亚美航空技术有限公司在中国农业银行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支行新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2016年12月公司、四川海特亚美航空技术有限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成都高新技术开发区支行及兴业证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2017年1月原四川亚美动力技术有限公司开设在中国农业银行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支行的募集户已完成销户。

鉴于2013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天津海特飞机维修基地1号、3号机库建设项目”已经结项, 2018年12月4日募集资金专户中国建设银行成都第一支行已完成销户,2019年4月1日募集资金专户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支行已完成销户。

鉴于2015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新型航空动力控制系统的研发与制造项目”已变更募投项目资金用途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根据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募集资金专户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支行已于2018年12月17日完成销户;“新型航空发动机维修技术开发和产业化项目”已变更募投项目资金用途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根据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2019年2月28日募集资金专户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武侯祠支行已完成销户。

公司与保荐机构及商业银行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与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2、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

截止2018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情况如下:

2013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专户 单位:元

2015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专户 单位: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3.1 2013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3.1.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详见本报告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3.1.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本年度,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未发生变更。

3.1.3、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本年度,未发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的情形。

3.1.4、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

本年度,未发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形。

3.1.5、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18年11月,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3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本次全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后节余募集资金2,139.24万元(包含利息收入)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3.1.6、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不适用

3.1.7、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不适用

3.2 2015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3.2.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详见本报告附件2: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3.2.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本年度,未发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的情形。

3.2.3、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本年度,未发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的情形。

3.2.4、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

2018年12月14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3.4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本事项董事会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归还至募集资金账户。截止2018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3.4亿元,未到归还期。

3.2.5、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不适用

3.2.6、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不适用

3.2.7、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截止2018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2,450.00万元用于购买银行理财产品。截止日后,公司将根据前次募集说明书相关信息披露文件中关于募集资金的运用,按原计划逐步投入剩余募集资金;除此之外不用作其他用途。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1、新型航空动力控制系统的研发与制造项目

2016年3月26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的议案》,同意公司将“新型航空动力控制系统的研发与制造项目”实施主体由四川亚美动力技术有限公司变更为四川海特亚美航空技术有限公司。

2018年11月13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变更 2015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新型航空动力控制系统募集资金项目”资金用途,将该投资项目剩余募集资金(含利息收入)合计 16,735.18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截止本募投项目变更公告日,新型航空动力控制系统的研发与制造项目已投入募集资金8,889.67万元。

2、新型航空发动机维修技术开发与产业化项目

2018年11月13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变更 2015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新型航空发动机维修技术开发与产业化项目”募投项目资金用途,将该投资项目剩余募集资金(含利息收入)合计 13,542.71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截止本募投项目变更公告日,新型航空发动机维修技术开发与产业化项目已投入募集资金5,943.62万元。

3、天津海特飞机维修基地2号维修机库建设项目

2016 年 9 月 19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募集资金部分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调整“天津海特飞机维修基地 2 号维修机库建设项目”的建设内容、投资额度,该项目投资额度由 20,058.00 万元增至 35,712.02 万元,不足资金由公司自筹解决;该项目建设内容在既有天津海特飞机维修基地 2 号维修机库建设的基础上增加飞机改装业务,并将募集资金的建设内容调整为以 B-737NG飞机客改货业务为主。截止本募投项目变更公告日,“天津海特飞机维修基地2号维修机库建设项目”已投入金额为0。截止2018年12月31日,“天津海特飞机维修基地2号维修机库建设项目”累计投入金额为7,598.88万元。

上述变更项目均为2015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项目,2013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项目无变更的情况。具体情况详见附件3: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1、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和披露不存在违规的情形。

2、公司已披露的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形。

四川海特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4月16日

附件1、

2013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注1:民用航空模拟培训基地模拟机增购项目累计投入金额为7,919.13万元,实际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为7,865.17万元,差额53.96万元系募集资金利息。

附件2、

2015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附件3、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万元

证券代码:002023 证券简称:海特高新 公告编号:2019-016

四川海特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公司

2018年度拟不进行现金分红的专项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审计报告》(XYZH/2019CDA20062)确认,四川海特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8年实现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64,048,948.43元,截止2018年12月31日,公司未分配利润为558,400,164.91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261,124,644.23元,根据孰低原则,本年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261,124,644.23元。

一、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根据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公司2018年度拟不进行现金分红的原因

根据《公司章程》第一百六十一条规定:“(三)现金分红的条件 1、公司该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的税后利润)为正值,且现金流充裕,实施现金分红不会影响公司后续持续经营。2、审计机构对公司的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3、公司未来12个月内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发生(募集资金项目除外)。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事项指未来12个月内公司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工程建设或购买设备、土地等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四)现金分红比例和期间间隔 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满足上述现金分红的条件的前提下,公司应当每年进行一次现金分红,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应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10%,且公司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该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

(一)、公司现金分红比例已经达到公司章程规定的条件

公司2016年至2018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利润为75,679,100.30元,占公司2016年至2018年年均可分配利润的163.12%,已经达到公司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该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之规定。

根据公司发展战略规划,基于公司发展状况和资金需求,2019年公司控股子公司成都海威华芯科技有限公司6吋第二代/第三代化合物半导体项目研发及基建投入,以及公司年内拟采购模拟机,购买飞机扩大飞机租赁业务规模,综合分析,未来2019年度公司资金需求大,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为顺利推进公司上述各项业务,基于公司未来可持续发展和维护股东长远利益考虑,公司董事会拟定2018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董事会认为:鉴于公司目前正处于发展期,资金需求大,201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是基于公司目前经营环境及未来发展战略的需要,从公司长远利益出发,有利于维护股东的长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当前的发展状况,该方案符合《公司章程》中现金分红政策,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2018年度未进行现金分红是基于公司战略发展和经营现状的考虑,从公司发展的长远利益出发,有利于维护股东的权益,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本次董事会提出的201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不进行现金分红。

三、公司未分配利润的用途及使用计划

公司未分配利润用于公司运营及发展,主要用于成都海威华芯科技有限公司6吋第二代/第三代化合物半导体项目研发及基建投入,以及公司年内拟采购模拟机,购买飞机扩大飞机租赁业务规模。

公司将一如既往地重视以现金分红形式对股东和投资者进行回报,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和监管部门的要求,综合考虑与利润分配相关的各种因素,积极履行公司的利润分配制度,与股东、投资者共享公司成长和发展的成果。

特此公告。

四川海特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16日

证券代码:002023 证券简称:海特高新 公告编号:2019-017

四川海特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2018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四川海特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定于2019年4月26日(周五)15:00-17:00在全景网举行2018年度业绩说明会,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录“全景·路演天下”(http://rs.p5w.net)参与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

出席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总经理李江石先生、独立董事王建华先生、公司董事会秘书居平先生、财务总监邓珍容女士。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四川海特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16日

证券代码:002023 股票简称:海特高新 公告编号:2019-018

四川海特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四川海特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4月13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5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短期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在上述额度范围和有效期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并授权董事长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公司财务负责人负责具体办理相关事宜。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一)、投资目的

以股东利益最大化为原则,在投资风险可控以及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投资收益。

(二)投资品种及安全性

为控制风险,公司投资品种为短期(不超过一年)、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产品,包括保本型理财产品、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以及其他低风险、保本型投资产品,不包括股票、利率、汇率及其衍生品种等标的。公司购买的投资产品不得违反《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

(三)有效期

授权期限为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四)投资额度

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和有效期限内,资金可滚动使用。超过额度需要及时提交公司权利决策机构审批。

(五)实施方式

在上述额度范围和有效期内,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公司财务负责人负责具体办理相关事宜。

(六)资金来源

公司生产经营中闲置的自有资金。

(七)信息披露

公司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八)关联关系

公司与拟购买投资产品的金融机构无关联关系。

二、前十二个月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截止2019年4月10日,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包括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等)的累计金额为234,400.00万元,期间获得投资收益677.81万元。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发行的固定收益型或保本浮动收益型等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进行投资决策,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影响的风险,实际投资收益不可预期。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严格筛选投资标的,选择购买安全性高的投资品种。

2、授权公司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公司财务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公司财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独立董事将对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核查为主。

4、公司监事会将对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5、公司将依据深交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确保公司股东知情权。

四、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基于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保值增值的原则,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流动资金的前提下实施,不会影响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活动。

2、通过进行适度的低风险的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五、审议程序

2019年4月13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批。

六、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意见

1、独立董事意见

经认真审阅本次会议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相关资料,我们认为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在保障投资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投资收益,不会影响公司的生产经营,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同意公司滚动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2、监事会意见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 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闲置资金的投资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因此,同意公司滚动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七、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四川海特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4月16日

证券代码:002023 证券简称:海特高新 公告编号:2019-019

四川海特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

自有资金及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四川海特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3月2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募集资金正常使用和正常经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拟使用不超过1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及不超过5亿元的自有资金适时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短期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同时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具体办理实施相关事项。授权期限自本事项董事会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具体内容详见2018年3月27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22)。

根据上述董事会决议,结合公司募集资金项目建设进度和资金使用规划的实际状况,为提高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效率,维护股东利益,近期公司使用了部分闲置自有资金及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具体如下:

一、购买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下转163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