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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

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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诚邦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9-04-1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316 证券简称:诚邦股份 公告编号:2019-029

诚邦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9年4月18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杭州市之江路599号诚邦股份会议室二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6人,董事李婷女士、董事张兴桥先生、独立董事吴晖先生确实因为工作原因未能参加;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董事会秘书胡先伟先生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为参股子公司临汾市东方诚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议案名称:关于预计向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3、议案名称:关于诚邦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修改经营范围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4、议案名称:关于诚邦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上述议案均获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且议案1、议案2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进行了单独计票;议案4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

律师:陈旭楠、冯艾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 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出席人员、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 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诚邦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4月19日